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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工作要点

作者: 爱可网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来源:www.ik35.com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1

  一、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三年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推动《规划》有效落实

  1、组织开展一次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交叉检查,推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2、抓好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

  3、抓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

  4、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相关工作。

  二、认真做好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强化全民职业健康意识

  1、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深入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通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和专题图片展等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和国家安监总局“一规定四办法”。

  2、抓好相关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一是把职业卫生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培训范畴,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指导做好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二是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三是举办县级安全监管人员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业务培训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强化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扎实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基础工作

  1、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加强与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沟通,掌握用人单位数量和基本情况,摸清应申报企业底数,力争重点行业领域完成申报工作。建立申报工作通报机制,定期通报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进展情况,继续将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指标。

  2.做好职业卫生统计工作。搞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摸清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底数和状况。积极试行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制度,及时、准确统计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信息,掌握工矿商贸企业职业病危害及其预防控制总体情况,为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监察提供科学依据。

  3、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总局51号令及其施行说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重点把好竣工验收关;切实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2

  1、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获取预警性、行动性、内幕性信息。依法加强对政治类、宗教类等组织监管,依法打击处理敌对势力利用境外非政府组织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教育转化和管理控制。

  2、继续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一步健全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涉及社会和谐稳定、涉及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决策,进行调研论证、风险评估,严格审批程序,坚决防止因决策不当导致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发生。

  3、完善突发性事件预防处置机制。健全苗头隐患排查、研判、报送、预警和社会心态评估疏导机制,积极疏导调节社会不良情绪,防范和降低社会稳定风险。健全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指挥机制。

  二、注重预防,强化矛盾纠纷排查

  1、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落实排查责任制度、定期排查制度、专项排查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对各种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充分运用调解的办法处理行政纠纷。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有序开展。

  3、加大突出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经常性开展排查活动。特别是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域的矛盾纠纷,做到排查不留死角、调处及时有效。综合运用领导包案、限时化解、抄告督办等手段,提高化解成功率,确保突出矛盾纠纷化解得了、处置得好。

  三、健全机制,排查问题

  1、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坚持贯彻严打方针,严厉打击犯罪。对吸毒、、盗窃和影响交通秩序等犯罪行为开展重点整治行动,积极配合县法制部门开展整治行动,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坚决遏制犯罪活动的发生。

  2、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对各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重点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检查,维护校园周边安全稳定。

  3、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危险化学物品等重点物品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学校校车安全问题的监督检查。

  四、深化平安创建,完善防控体系

  1、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开展平安单位、平安家庭等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协助蹲村挂点村推进平安村建设,实现村基层党组织、综治维稳组织及群众性自治组织全覆盖,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2、加强平安文化建设。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基层的成功实践。积极配合县综治委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提高平安建设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平安共建、和谐共享的良好氛围。

  五、夯实基层基础,筑牢工作防线

  进一步整合基层力量,形成以局党支部为核心,综治干部为骨干,筑牢第一道防线。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健全单位内部综治组织,加强综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干部素质,确保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有人抓,能落实。同时大力推进单位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局综治工作水平。

  六、强化宣传培训,注重舆论导向

  1、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方式途径,大力宣传贯彻国

  务院《意见》、《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使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措施深入人心,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

  2、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出台《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使安全生产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度,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认真查处各类事故,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征集、安全征文、安全生产文艺作品创作展等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规范安全培训和考试,推进安全生产全员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高危行业实行全员安全培训。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建立健全宣传工作制度,完善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机制。

  七、落实综治责任,健全工作制度

  1、健全工作制度。健全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综治办例会、综治委成员单位挂点帮扶等各项制度,着力解决齐抓共管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局综治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设,确保工作经费足额到位。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3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为主题,围绕打造“为民务实、清廉高效”安监队伍的目标,进一步提升工作效,强化行政效能问责,全面优化发展环境,不断,为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转好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完善管理机制,加强作风建设。

  1、建立风险防控督导机制。推行安全监管工作“月计划、周推进”、“定量、限时、到人”和“同步考核、定期通报”制度,充分运用廉政预警“三色卡”、廉政执法监督卡,对执法人员履职情况进行重点督查;通过告诫、约谈、问责等手段,加大安监人员履职的事前、事中监督,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做好源头预防。

  2、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深入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委县政府各项规定的学习贯彻与监督检查,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持续开展“三严三实”、“不慢乱作为”和“”、“系统性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推进“走基层转作风”活动,做好帮扶村精准扶贫攻坚工作,千方百计为企业、为服务对象、为群众排扰解难。

  3、全面推进效能建设。建立健全各种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反应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推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的“五办”作风,健全“五办”工作机制,细化“五办”工作措施,落实“五办”工作责任,用制度和机制规范工作行为,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服务质量。增强大局意识,严守政治纪律,畅通工作渠道,防止“中梗阻”,更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根据工作特点,采取有效形式,开展安监系统行风评议活动,定期将评议结果向相关乡镇、部门反馈并向社会公布,认真接受基层和群众的咨询、投诉和监督,真心听取意见和建议,落实作风改进措施。

  (二)规范权力运行,提升行政效能

  1、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依法依规落实好行政审批委托事项的开展,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市监察局转发省监察厅制定的《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和行政效能投诉绩效评估暂行办法》。坚持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安监部门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机制,凡符合政府法规规定的,要尽量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2、严格执行集中办理。加强政府服务中心安监窗口管理,优化内部操作流程,杜绝体外循环,进一步改善行政服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测评,实现“零”投诉,满意度百分之百的目标任务。

  3、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完善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开放式的社会参与机制、绩效考评机制,以具体业务工作和重点工作为核心,结合“不慢乱作为”治理,与执法检查、纠风工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平时服务态度测评等紧密结合,抓好股室管理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强化目标绩效管理考核,把效能建设考核与股室站队及个人评先选优、奖励惩处挂钩。

  (三)加强监督检查,提升行政执行力

  1、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局纪检组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局政务大厅窗口、机关业务股室、执法大队、矿山安监站人员纪律、效能督查,开展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工作情况的督查,开展对执行“两集中两到位”、并联审批情况的监督监察,对各股室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实行明查暗访、专项督查,及时通报情况;强化对全局安全监管人员到岗履职、廉政执法情况的督导,对作风不实、效能低下的严格问责。

  2、开展效能专项督查。着力解决涉及民生的问题、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做好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工作。加大对涉及民生问题中的安监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服务不到位等行为的暗访督查和治理,对安全生产检查、执法、验收批复、行政审批审核等过程中严重违纪违规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服务质量。

  3、加强效能建设宣传。通过网络、墙报、公开栏、标语、简报、信息等形式加大对效能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对先进典型公开宣传、对反面典型点名报道,发挥先进的引导、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教育、告诫作用。同时强化信息报送工作,不断总结效能监察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塑立安监部门良好形象。

  (四)强化责任落实,塑造优质服务形象。

  1、狠抓责任落实。狠抓作风转变责任制的落实,形成党组全面负责,纪检组监督检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4

  (一)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至月日之前,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此次活动,以自查为主,辅以积极的督导和严格的行政执法。一要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组织,深入基层一线进行检查,特别是要深入到矿山井下、生产车间、施工现场、人员聚集场所等重点部位。二要务必全面。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各部门要对监管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各企事业单位要对所有生产经营系统和环节全面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三要提高效率。要邀请相关专家参与检查,真正找准问题,发现隐患,消除盲点。四要注重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挂账督办,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整改措施和经费保障等。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立即停产撤人,制定监控措施,做到万无一失。五要强化督导。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开展情况,由各驻县联合督导组负责督促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由市安委办负责督促落实;市属以上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由各监管部门对口督促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于每月的日将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认真组织法人代表安全承诺书签订。正在开展的“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活动已进入签定承诺书阶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承诺书的签订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要严格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召开动员大会、举行承诺书签订仪式、对承诺书备案等规定动作,全面做好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搞好发动和宣传,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统一举行现场签订仪式,做到应签尽签。各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内部承诺,要充分体现企业法人与职工的双向承诺,要体现单位特点,便于操作管理,切忌照抄照搬,确保承诺制度在本单位顺利推进。

  (三)迅速启动首季安全生产集中执法。从年月日开始到年月日,全市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和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开展首季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各级安全监察部门、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迅速启动,周密部署,对相关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开展集中执法检查,要以严格的执法检查、高压的监管态势,促进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四)突出煤矿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切实把煤矿和烟花爆竹监管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中,按照近期省、市部署,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认真开展各项督导检查。煤矿,正常生产的矿井,要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持续组织开展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启动“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建设,确保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如期完成;基建、技改矿井,要严格履行改扩建手续,严防边建设边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双停”小煤矿,要按规定拆除提升设备,落实领导包矿、公职人员驻矿的24小时监控制度,确保“双停”到位。烟花爆竹,各相关部门要各施其责,供销部门要加强对仓储、运输、销售环节的监管;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和制售行为;安监部门要牵头做好零售网点布设和市场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问题。尤其是以往易形成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地段,要提前考量,合理布设,强化监管,坚决禁止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形成。成立的3个煤矿检查组、17个驻烟花爆竹仓库工作组、37个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组以及5个市级巡查督查组,要切实发挥督导检查作用,按照明确的职责和范围,开展持续不断的督导检查,以此推动监督措施的全面落实。

  (五)继续对县属以下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实行停产整顿措施。从月日到月日,对全市县属以下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一律实行停产整顿措施。停产期间,要采取远距离停电和停供火工品的“双停”措施,并抽调3名公职人员驻矿监控,确保停产到位;对需排水的矿山要限量供电、停供火工品。其它行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具备停产条件的,也要停产放假。对实施停产放假的企业,停产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停产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对停产企业的节后复产工作,市相关部门还要制定严格的复产措施,并以节后复产为契机,全面启动地下非煤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从根本上提升矿山防灾避灾水平。此外,要深化冶金行业专项治理,重点对煤气生产、运输、使用从业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对高温介质的起吊、运输设备及从业人员加强管理,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的成果。

  (六)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冬季是化工生产不利季节,是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易发期。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储存、运输、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加大安全检查频次,强化安全监管力度;继续加强液氯、液氨、石油天然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安全管理;做好防冻、防凝、防滑工作,严防因冻凝、雨雪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对老化工区剩余企业拆迁过程的安全监管,协调力量齐抓共管,派驻专人严盯死守,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安全拆迁。

  (七)严格实行春运资质制度,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春运即将开始,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都要制订春运安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要对春运车辆状况、驾驶员的资质全面复查一遍;对有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或车辆,不得参加春运;对技术条件达不到营运要求的车辆,收回有关牌证,不得参加春运;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严防“三品”进站、上车,道路交通监管部门要严格检查,严格执法,确保春运安全。

  (八)突出抓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对高等院校、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和公共娱乐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保证畅通无阻,所有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要保证落实到位;加强对重要物资仓库、露天货场的检查,制定和完善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单位的灭火救援预案,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实战演练,确保一有火情,能迅速有效施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九)强化建筑行业冬季施工安全。建筑施工监管部门要针对节前赶工期、民工急于返乡等特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活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落实,防范体系不健全,防范工作不到位,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整改的单位,要严格执法,严管重罚;对存在侥幸心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要坚决查处。同时严格冬季防火措施,防止施工现场因民工烤火取暖、吸烟或电线短路等引发火灾事故。春节过后,随着施工旺季的到来,要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使其熟练掌握安全常识和操作技能,树牢“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安全意识。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5

  全市安全生产主要任务目标: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下降10%,工矿企业生产性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万人死亡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省定目标以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步入省先进行列。

  2005年的主要工作思路及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常规性工作抓深化

  (一)深化五项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分品种、分行业,依据国家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从业单位逐一对照,高标准,严把关。坚决取缔非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二是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全市 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三是提高安全检查质量,狠抓安全隐患的整改效果。检查方式多样化、检查人员专业化、检查方案全面化、查出隐患档案化、隐患整改责任化,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检查实效。

  年内集中搞好5次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加大对县(市、区)、市直企业的暗访突查力度,并同定期检查、巡回检查、跟踪检查、全面督查、专项检查以及自查、互查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保证安全检查面达到95%。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和“安全知识征文及竞答”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二是逐步建立起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三是编制好2005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配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举办10期各级安监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班。四是继续做好全市范围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发证和复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五是举办安全生产高层讲座。聘请国家局专家到我市讲学,进一步论述发展经济、优化投资环境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使各级、各部门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三)建立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2005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完成。一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逐级签定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审批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在安监系统内部明确责任。四是细化监管岗位责任。按照分工,从局长、科长到一般干部,对照职责细化岗位责任、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和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到人,互相监督。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一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二是加大对事故隐患单位执法的力度,在市局和县局机关专门拿出工作人员作为执法队伍,以罚促改,以关停促改,确保隐患及时彻底整改。三是严肃查处事故,强化批复结案工作。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302号令和国家、省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四是继续发挥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对有法不依,安全隐患严重而坚决不改,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要从重处理,并进行公开曝光。

  二、基础性工作上台阶

  (五)建立健全乡镇一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实施安全生产有效监管。以省、市两级30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机构建设为契机,逐步在全市186个乡镇建立起安监机构,为有效地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奠定组织基础。

  (六)安全生产监管逐步向农村、向企业、向安全生产第一线延伸。年底争取80%以上的农村、80%以上的企业、100%的学校、100%的集市贸易和公共聚集场所,都建起安全组织,设立安全监管员,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延伸到位,无断层。

  (七)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以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提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准入门槛,切实淘汰一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又整改无望的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在年内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达到95%以上。

  (八)继续抓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工作。一是按照省局的要求,按时完成全市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申报工作。二是做好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工作。三是对全市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制定出全市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四是按照重大危险源的分级和分类实行分级监察管理。逐步建立起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九)在企业内大力推行交纳工伤保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大中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100%,小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30%。从建立企业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费用制度入手,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向本质安全迈进。

  (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管理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和安全评价制度,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不准开工投产。

  (十一)加强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设专业化的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抢险救灾能力。按照“平战结合”的方针,把制订和修订应急预案工作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边完善,边实践,边提高。同时,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旅游景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年内组织3次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检验队伍,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创新性工作求突破

  (十二)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上求突破。按照“抓好试点,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创造性工作思路,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明年适当的时间,组织有关县、市、区安监局有关人员走出去,到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搞得好的广东佛山等地考察学习,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加强我市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努力使我市非公有经济的安全生产状况有新的起色。

  (十三)在加强对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上求突破。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职责划分要求,加强对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与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建立必要的协调、通气制度,经常交流情况,沟通信息,保持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一致,防止出现安全监管的盲点和偏差。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6

  下午好!省局领导对在泰兴召开的全省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监控现场工作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研讨会十分重视。省局各业务处室都派人参加,原本杨增夫局长要到会讲话,但由于淮安液氯泄露等原因不能到会讲话,委托我代他讲话。

  首先,给各位通报一下全省20*年一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

  总的感觉开局不利、形势严峻。全省一季度共发生事故12411起,死亡2*7人。尤其是春节以后,我省连续发生了几起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2月20日,常州华夏钢铁有限公司煤气发生炉在检修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2月24日,宜兴天音化工厂发生危化品爆炸,造成6人死亡,11人受伤;2月22日,浙江一辆金龙大客车在我省浦口段1.5公里处突然起火,造成17人死亡,5人受伤;3月29日,由于山东车在我省淮安段氯气泄漏,造成29人死亡(其中28人中毒死亡)300余人中毒,1万多人转移。这些惨痛的教训已引起各级政府及部门的重视。所以我说是开局不利、形势严峻。

  其次,讲一下召开这次会议的背景,这次会议是一次很重要的会议。

  1、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一直是国家总局十分关心的问题,《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很多文件都对此专门进行了强调和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2号)提出了“搞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加强国家、省(区、市)、市(地)、县(市)四级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的要求;国家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56号)布置了具体的任务。国家局最近在北京又召开了“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在会上,国家总局王德学副局长发表了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各地要进一步认识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到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提高监管监察水平的需要,是建设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需要。他要求各地安监部门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入现场,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工作,为实施有效监控奠定基础;并要求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完善监控体系,落实责任,分级监控;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力度,发挥行业部门的作用。

  2、江苏省是国家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监控工作的试点省份,省安监局通过2年多的试点工作,已经完成了重大危险源从普查登记建档到辨识监控全过程的试点工作。两年前曾经在无锡召开过普查工作的现场会,有效的推动了全省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的进行。现在泰兴的监控系统已经通过了国家的技术审查,为全省开展重大危险源全过程工作提供了技术保障。

  3、根据国家局布置的任务,要求我省在20*年底之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建档辨识和监控工作,并建立起企业、县(市、区)、省辖市到省的4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来与国家局对接联网。前一段时间,由于省里两局合署办公,接着市、县安监局机构变动,此项工作受到一定影响。现在各市、县安监局基本到位,国家局布置的任务不能再拖。

  基于以上几点原因,省局决定在泰兴召开这个现场工作会议,一方面,总结全省前一阶段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监控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经验,另一方面,布置和明确下一步的任务。

  第三,讲一下全省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监控所面临的任务。

  根据国家局的要求,20*年我省基本完成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监控。省局通过近三年的试点,已经具备了在全省全面推广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监控和远程报警的条件。为此,省局提出开展这项工作的进度,分成5个阶段来进行:

  (1)第一阶段为培训阶段。20*年6月底前,各市必须完成普查人员的培训工作,造册登记,并报省局发“重大危险源普查员证”。

  (2)第二阶段为普查阶段。争取在20*年12月底前完成,依据普查软件中所列内容普查。先组织企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自查、登记、建档,然后督促企业向当地安监局申报。

  (3)第三阶段为辨识评估阶段。各级安监局要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或信息中心,用于登记企业申报的重大危险源的普查信息,并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县(市、区)安监局组织有关中介机构和专家对企业上报的数据到现场进行辨识评估,然后将确定的重大危险源上报省辖市安监局,再由各市安监局上报省安监局。此项工作争取20*年12月底前完成。

  (4)第四阶段为监控实施阶段。各地安监局对辨识后确定的重大危险源,主要监督企业进行监控和报警,省、市、县安监局联网进行分级监管和监控。这项工作争取在20*年12月底前完成。

  (5)第五阶段为验收阶段。为做好迎接国家局来江苏验收的准备工作,每年年底,省局将会同各市安监局对各地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监控情况进行督查和验收。

  上述5个阶段是针对全省整体而言,有些市、县已经完成上一个阶段的,可以转入下一个阶段,有条件的市、县,也可以几个阶段同时开展,但是规定的动作不能省略,整个系统的建设必须规范有序。

  第四,省局将继续抓好各阶段的试点工作。

  省局在抓好无锡市、泰兴市试点的基础上,20*年将扩大为lO-15个县(市、区)的试点。目前已有常熟市、张家港市、句容市、金湖县和常州市新区被省局列入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建档监控试点地区。这次会议各市均带来一个县(市、区)作为本市的试点,省局希望这些县(市、区)能在各个阶段性工作上超前一步。在20*年12月底之前,全省绝大多数县(市、区)和13个省辖市都能完成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监控工作,最终建成能与国家局联网的省、市、县、企业四级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网络。

  第五,讲一讲关于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任务。

  这次会议的另一主题是如何规范和加快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会议邀请了国家局领导和专家以及相关软件公司的同志与各市、县安监局的同志一起研讨,这种形式很好,内容也很重要。我相信,通过这次会议,必定推动我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迈出实质性的一步。为使同志们能更好地研讨,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1、国外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水平

  欧美发达工业化国家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已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政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系统。以美国为例:美国矿山安全健康管理局为联邦政府的矿山安全执法部门,在科罗拉多洲的丹佛市建有美国矿山安全信息中心,负责网管和数据处理,采集矿山危险源实时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和预测,发现事故隐患,记录整改情况,通知现场安全监察员进行督察。同时在网上接收现场安全监察员每日的报告,对执法情况进行分析统计,确定工作重点,进行人员调配,每日安全生产信息,第一时间通报安全事故。德国、英国、南非及印度也有类似的相同系统。

  2、建立政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是安全生产监管新体制的迫切要求

  自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成立以来,逐渐完善监管队伍,颁布一系列法规,并对危险源和生产隐患进行普查,但由于监督管理手段落后,造成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滞后、被动的局面,安全生产信息报送、事故预防和监控、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护还基本处在原始的人工处理阶段,对危险源和生产隐患不能有效跟踪监管,严重影响行政执法的效力。建设政府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是为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履行安全生产监察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故抢险救灾的需要,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指导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科学决策的基础手段,同时也是政府信息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跨行业、跨地区社会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一个重要方面。

  3、安全生产监管“信息不畅、情况不明”,严重影响行政执法的效力

  新的管理体制强化了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组织和领导,正在形成覆盖全国各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但是安全生产管理“信息不畅、情况不清”的问题,严重影响监督监察,行政执法的效力,问题十分突出。规范化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还没有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送、事故预防和监控、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护还基本处在原始的人工处理阶段。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还处在规划和论证阶段。信息化装备数量不足,依靠人工进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管理的状况急待迅速改变。

  综上所述,建立江苏省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是安全生产监管新体制的迫切要求,是改变落后的行政执法手段,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水平工作缩短与国外发达国家差距的重要一步,也是跨行业、跨地区的社会保障公益性事业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全省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是一个重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国家局、省、市、县政府以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类企业,加强系统建设的统一领导与协调尤为重要。

  第六,提几点要求。

  同志们,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监控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广量大,时间紧迫,任务重、要求高。做好此项工作不仅是各级安监部门的职责,建是各级政府所期盼的“防火墙”。为扎实地做好此项工作,省局提出以下几点要求,希望各地认真贯彻。

  1、机构和人员要到位

  根据省局《关于成立省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监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苏安监(20*)146号文)的要求,各地也要成立普查登记建档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相应的机构、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监控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试点工作要到位

  今年省局将继续抓好10-15个县(市、区)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监控工作的试点,各市也要抓些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监控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试点。在完成普查建档后就可以进入辨识评估阶段,完成辨识评估后就进入监控阶段。在此基础上统筹建设应急救援体系。

  3、技术支撑要到位

  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建档监控工作既然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一定会遇到各种问题,各县(市、区)要确定一个中介机构作为技术支撑单位,来具体负责培训、咨询、辨识、评估、确定监控内容和制定应急预案等工作。

  4、规定的动作要到位

  为了使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监控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到规范有序。各地要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建档、辨识评估、监控各个阶段规定的动作去做,各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几个动作结合起来做,但不能把某个阶段的动作省略不做。

  5、资金和场地要到位

  国家安全生产总局李毅中局长在全国安全生产会议上强调了加强安全生产的五个要素,其中就强调了安全投入。安全需要投入,安全也有成本,没有投入,就没有新的科技和装备。企业是安全投入的主体,要按规定从成本中列支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地方财政也要有专项的安全投入,用于重大危险源和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建设。即将从7月1日起实行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以及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装备设施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县、市安监局应主动向政府报告,申请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监控和信息化建设(包括场地)的专项资金。

  在选择场地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今后信息化建设、电子政务系统、应急救援指挥等的需求。

  6、监督监察要到位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7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作者简介:赵晨旭(1975-),男,内蒙古五原人,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巴彦淖尔电业局巴彦供电分局,工程师;李永刚(1978-),男,内蒙古磴口人,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巴彦淖尔电业局巴彦供电分局,工程师。(内蒙古?临河?015000)

  中图分类号:F2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0079(2012)21-0103-02

  2011年3月初,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直供局农电生产管理流程,提高直供局农电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巴彦淖尔电业局直供局农电安全生产正式纳入生产系统管理,主要业务涉及农电线路的运行检修、调度抢修、工程管理、带电作业等工作。巴彦供电分局作为巴彦淖尔电业局四个直供局之一,管辖着8条农电线路,农村变压器341台,10kV供电线路长达228kM。分局面临人员少、车辆缺、工作量大等多方压力,按照市局要求,在最短时间内重新建立了组织机构、编制内部管理办法和应急抢修预案,运行过程中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加强作业现安全管理,通过一年的运作,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城乡一体化”安全管理模式。

  一、“城乡一体化”安全管理模式的运作

  “城乡一体化”安全管理模式就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直供局农电安全生产正式纳入生产系统管理,把城市与农村、经济开发区与城乡结合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作为一个整体,统一人员、车辆、工器具的管理,通过机构和人员的调整,成立电力急修中心,建立24小时值班制,配置急修车辆和专用工器具。急修中心统一管理分局配网急修、检修、运行、带电作业业务(包括分局所有农电线路、公专变)。改变过去长期形成的生产管理生产、农电管理农电的模式,实现生产、农电合并于一个安全管理平台下管理的模式。让整个直供局的安全生产实现可控、在控的统一管理,彻底消灭了安全管理中的“真空地带”。

  二、安全管理织组体系的建立

  分局按照文件要求,重新建设和完善应急抢修体系,确定了“建网络、盯现场、全过程监理”安全管理方案。

  1.建网络

  分局新建立了三级安全网络,即“分局流动监督组、现场内部监理组、施工作业专职安全员”。三级安全网按照分组交叉监督的方式,进行安全管理。

  (1)流动监督组。流动监督组主要是由领导班子成员组成,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到岗到位》管理办法执行。凡是分局的施工现场作业(包括检修工作、施工作业、抢修作业等),监督组成员都要到达作业现场,根据现场的不同情况,抓前期准备工作、抓“两票、三措”的落实、抓安全工器具检查、抓现场作业人员精神状态的表现等等。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巡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对发现的违章及时进行通报处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2)内部安全监理组。分局在内部建立了安全监理制度,成立了内部安全监组。在现场作业中,除监理公司派驻的现场监理,分局在这个基础上又派专人进行二次安全、质量、进度的监理,并建立相应的保障机构,明确内部安全监理的工作范围和岗位职责。聘请有专业背景的退休老同志,全程跟踪作业现场,既把安全关,又把质量关。在施工作业的准备、实施、验收阶段,对于整个工程的现场安全、材料质量、安装工艺做到有效的控制和监督,同时可以随时发现和纠正现场的违章作业和工程质量问题。内部监理直接受命于分局局长,不受现场其它人员的干扰。这样不仅增加了现场的安全监督力量,而且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3)现场施工作业专职安全员。分局在每一个作业现场派一名专职安全员。重点做好施工人员进场前的安全教育工作、监督每天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开展,全过程监督施工作业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违章现场及时制止,及时向上级反馈施工过程中需要协调的安全方面的问题。

  2.盯现场

  结合分局实际情况,盯安全现场作业。单位领导、分管领导、安监员、工作负责人、现场监理员按作业类型分别重点盯岗作业,实现“班班作业有人盯、处处作业跟领导”。在不同时期(春秋查、节假日等)、不同环境(风、雨、雾、雷和沙尘暴天气)、不同任务(城农网、大修、技改和急修)的作业中,针对交叉跨越、防滑、防冻及疲劳作业等不同方面分别列出现场安全关键点和重点展开工作,从开始到工作结束,全过程盯防,确保百分之百的现场安全作业。

  3.全过程监督检查

  从每一个作业现场开始,由分局各个监督小组分别对现场的安全作业进行定时、定点的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把百分之百的精力投入到安全管理过程中,把安全思路和理念全部融入到安全生产中,周而复始,坚持不断。每个作业现场都要有工作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安全员。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把百分之百的时间都用在抓安全、管安全、保安全上,杜绝时间的空档。

  三、创新管理推动安全发展

  分局运作“城乡一体化”安全管理模式以来,为践行全过程安全管理,采取了多项新举措,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控制安全风险,有效保证了分局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8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防范和杜绝特别重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安全生产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努力实现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为迎接建国6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市政府就进一步做好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树立起抓经济建设是政绩,抓安全生产同样也是政绩的理念。各级、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要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成员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要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列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的考核制度和考核体系,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做好安全生产的专业监管、直接监管、具体监管和综合监管工作。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协作,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各职能部门的认真履职,确保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企业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要认真遵守并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企业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建立健全“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好对政府、社会和本单位员工的“安全生产承诺”,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职工,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要着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要把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贯穿于企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之中,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体系、利益导向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要把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诚信表现与其切身利益直接联系起来,对不讲诚信、见利忘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给社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并在媒体上曝光。

  责任部门和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二、标本兼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对发现的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要加大投入,不仅治标,更要治本。进一步完善“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重点企业继续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领导包案制度。要组织力量对各行业(领域)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重大隐患及时消除。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级管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要突出抓好煤矿隐患排查,严防瓦斯、火灾、水害、冒顶等事故,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加强技改、兼并、重组、托管期间煤矿的安全监管。要严密防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坍塌、坠落、透水、窒息等事故,加快病险尾矿库治理。要组织开展在建及已投入使用的桥梁、隧道和建设施工项目安全大检查,加大资金投入和危桥改造力度,并加强通行、使用管理,防范坍塌、坠落、塔吊倒塌等事故的发生。要切实加强冶金、有色等工业企业起重、吊运、冶炼、铸造等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要全面查找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事故隐患,严把新建、改(扩)建项目设立、竣工投产关,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防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对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于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小企业、小作坊的火灾隐患,要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全面做好电力、民爆器材等其他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偷盗、破坏电力设施和违法制售、使用火工品等行为。

  对于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按照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责任人的要求,分类治理,坚决整改。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和应急监管措施,限期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对拒不整改或经过整改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定期督导制度,确保隐患的及时发现和整改,努力杜绝新的隐患。

  三、突出重点,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是建国60周年,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也是全国“安全生产年”,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特别是要加强全市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创造和谐氛围,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继续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小煤矿的整合重组力度,一季度完成小煤矿整合重组方案报批工作,上半年完成小煤矿技术改造方案审批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小煤矿整合重组工作。严格执行小煤矿兼并、重组、托管期间停产整顿要求,实行派驻停产监督员制度,死盯死守,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要加大矿井技术改造安全监管力度,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矿井通风,做好防瓦斯、防治水、机电运输和顶板管理工作,保持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有关县、区政府。

  (二)推进非煤矿山行业整治。大力推进尾矿库专项整治。存续的196家尾矿库中,手续不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季度前进行关闭。强制推行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技术和机械化采装、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和实测工作,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露天矿山重点治理边坡事故隐患,地下矿山重点治理采空区事故隐患。加强基建矿山安全监管。严格控制基建期,无正当理由,基建期内完不成基建工程的,停止建设,实施关闭。加大对矿山企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采矿、以采代探、越层越界等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稳定有序。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有关县、区政府。

  (三)加大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着力做好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存储企业安全监管。完成市油漆厂等3家市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停产工作。督导省政府确定的6家安全防护距离不足企业承诺事项的落实,做好市政府确定的1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做好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推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强化安全技术应用,把握好新、改、扩建项目安全审查关。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有关县、区政府。

  (四)做好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专项整治。严格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生产经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遏制生产经营单位违规行为。做好深泽等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清理关闭工作,完成市土产公司及三个县4座新建标准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建设。建立全市剧毒化学品治安管理系统,通过系统来实现对从业单位备案登记、库房管理、流向管理等,提升危爆物品管理水平。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规范全市危爆物品各项行政审批,规范业务流程管理,不断提高危爆物品管理的公信力。

  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专项行动,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黑“窝点”。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促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有关县、区政府。

  (五)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消防法》,推进消防行政许可改革。重点加大在建工程的监督,督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避免新、改、扩建工程形成先天患。推广城市建筑消防远程监控技术。通过有资质的中介组织对单位提供自动消防设施远程托管和维护,充分发挥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作用,实现火灾早报警、早处置,最大限度降低火灾损失。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市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加强农村防火工作,督促完善农村消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消防组织,不断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要继续加大重点消防单位监管力度,推动消防隐患整改,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

  (六)抓好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禁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从事营运驾驶和水上营运工作。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严禁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工作,加大对不符合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和车辆的清理和整顿力度。继续加大对危险路段的治理工作,加大公路改造、养护资金投入、山区道路护坡、涵洞隐患的整治,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准备。加大在建石环、张石道路桥梁的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对施工路段的交通管理。加强重点车辆排查治理,督促客运、旅游、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等有车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所属驾驶人教育管理,建立并落实车辆定期维修维护和出车前安全检查制度,确保“病车”不出门。加强校车管理,加强对中小学校车的安全管理,严格驾驶人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从严查处酒后、无证驾车、农用车违法载人、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认真做好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工作。重点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时段等敏感时期道口监管,加强设备设施维护检修,确保功效发挥正常。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交管局、市安监局。

  (七)突出建筑施工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等多发性事故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对中等工程监督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大型工程不少于5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责令整改的施工现场复查率达到100%。依法对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严格审查。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申请省建设厅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加强在建工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止盲目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施工,杜绝坍塌、机械亡人事故发生。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预警和监督检查。严禁在不利于室外作业的高温、炎热、严寒、强风、大雨、雪、雾等恶劣环境下施工生产。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市规划局。

  (八)教育、卫生行业专项整治。教育部门要突出抓好农村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安全工作。加强冬季取暖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防止煤气中毒、触电事故发生。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消除各种隐患,减少和避免伤害事故发生。加大校舍、校车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师生校园内平安和出行安全。

  要加强食品、公共场所、饮水、化妆品、消毒产品、职业、放射以及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和检测。加强对毒麻药品、放射源、消毒隔离、生物安全实验室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及其它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

  (九)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要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现场检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设备,不断消除监管上的盲区和死角。积极在全市开展车用气瓶和冶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活动,解决突出性、倾向性问题。重点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高层住宅楼特种设备隐患治理,确保人们生产、生活和休闲安全。

  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

  (十)电力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全面落实供电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推进方案,以防人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和误操作等典型事故风险为重点,制定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与监督。从严查处管理、装置和行为违章行为,杜绝各类事故。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深化电网和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落实遗留问题的整改。继续加强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高危客户的用电检查力度。建立健全高危客户用电安全隐患档案,重大隐患做到“一患一档”,指定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及时反馈整治工作进度。积极开展输电线路保护区域内的树障清理及“线下三违”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牵头部门:市工促局。责任单位:市工促局、市公安局,*电业局。

  四、关口前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双基”工作

  (一)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和乡镇建设工作。市内五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全国安全社区的标准》,认真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一季度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完成对我市已创建试点部级“安全社区”的评估验收和命名挂牌工作。二季度做好创建经验的推广工作。在全市启动第二批部级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年内实现国家安监总局确定的在“十一五”期间省会城市至少要有10个社区达到部级“安全社区”的目标。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镇(街道)安全管理机构,落实执法人员,规范委托执法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争取在今年全部完成委托执法工作。继续巩固加强安监站建设和人员配备工作,确保安全监察装备、防护等业务经费投入。

  (二)抓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利用宣传咨询日、讲座、竞赛、板报、标语等形式,开展好“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和“消防宣传月”等活动,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氛围。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进企业等活动,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文化素质。依法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督促企业强化对一线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及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大对重大隐患治理、重大责任事故查处及相关责任追究的报道力度。

  (三)大力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夯实企业安全基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能力建设,提升企业整体安全水平。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考评办法,积极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继续强力推进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重点加快推进县(市)、区机械制造企业标准化进程。启动纺织企业标准化工作。按省安监局要求,市属企业完成达标挂牌任务。有纺织企业的县(市)、区必须确定1家纺织企业为试点,开展纺织标准化达标活动,力争上半年达标挂牌。推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在上半年完成7家试点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争取年底前全市50%的企业达到标准化要求。推进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制定市、县两级危险化学品单位标准化具体工作计划,完善市级考评机构和考评机制,合理安排认证。

  牵头部门: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五、加大力度,积极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工作

  按照国家、省关于加强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监管的要求,督导企业建立职业危害管理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纠正危害企业员工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强化对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的监管,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各级安监与卫生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商,划清职能,明确分工,责任到位,做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在2008年职业危害申报摸底的基础上,督促用人单位因新建、改建、扩建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所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履行申报义务,使申报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对不认真履行职业危害申报义务的用人单位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管手段。强化职业危害现场监督检查的技术支撑力度。要按有关要求购置现场监督检查、检测检验设备,依靠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水平;三是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把矿山、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轻工、化工等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作为整治重点,对矿山开采、冶炼、水泥制造、箱包加工、玩具制造、皮革加工、制鞋、家具制造、化工、五金电镀、电子制造、装饰材料加工等企业进行专项治理,及时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状况得到根本性的好转。

  六、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日常执法监察的同时,以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等高危行业为重点,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监察,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执法监察力度。抓住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等特殊时期,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经营和仓储,危险化学品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专项执法。根据安全生产形势需要,对全市建筑、电力、矿山领域和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探讨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要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严格执法,加大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接到的各类举报案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查处。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事故的单位,不仅“顺查”追究企业主体责任,还要“倒查”追究监管责任。对因失职、渎职和等行为造成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举报人给予保护,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牵头部门: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电业局。

  七、提升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各级要在提高制定预案质量上下功夫,切实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在督导各类大型企业做好各种预案的基础上,重点督导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编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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