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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技术交底

作者: 爱可网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来源:www.ik35.com

焊接技术交底篇1

  1. 作业现场应划定作业区,并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2. 焊接(切割)作业后必须整理缆线、锁闭闸箱、清理现场、熄灭火种,待焊、割件余热消除后,方可离开现场。

  3. 焊工应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焊接操作证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4. 凡患有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活动性肺结核、肺气肿、精神病或神经官能症者,不宜从事焊接作业。

  5. 焊接(切割)作业中涉及的电气安装引接、拆卸、检查必须由电工操作,严禁非电工作业,并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6. 采用手工氩弧焊等焊接工艺时,弧光区应实行封闭;焊接时应加强通风;对焊机高频回路和高压缆线的电气绝缘应加强检查,确认绝缘符合规定。

  7. 焊接作业必须纳入现场用火管理范畴。现场必须根据工程规模、结构特点、施工季节和环境状况,按消防管理部门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采取防火措施,保持安全,作业前必须履行用火申报手续,经消防管理人员检查,确认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签发用火证。作业人员持用火证后,方可焊接作业。

  8. 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齐全的防护用品,并符合下列要求:

  (1) 焊工作业必须佩戴耐火、状态良好、足够干燥的防护手套。

  (2) 作业人员应根据具体的焊接(切割)操作特点选择穿戴防护服。

  (3) 需要对腿做附加保护时,必须使用耐火的护腿或其他等效的用具。

  (4) 作业人员身体前部需要对火花和辐射做附加保护时,必须使用经久耐火的皮制或其他材质的围裙。

  (5) 当现场噪声无法控制在规定的允许声级范围内时,必须采取保护装置(耳套、耳塞)或其他适用的保护方式。

  (6) 施焊中,利用通风手段无法将作业区域内的空气污染降至允许限值或这类控制手段无法实施时,必须使用呼吸保护装置,如长管面具、防毒面具和防护微粒口罩等。

  (7) 在仰焊、切割等操作中,必要时应佩戴皮制或其他耐火材质的套袖或披肩罩,也可在头罩下佩戴耐火质的防灼伤的斗篷。

  (8) 作业人员观察电弧时必须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面罩,或佩戴安全镜、护目镜,或其他合适的眼镜,登高焊接时应戴头盔式面罩和阻燃安全带,辅助人员应佩戴类似的眼保护装置。

  (9) 焊工防护鞋应具有绝缘、抗热、阻燃、耐磨损和防滑性能。电焊工穿的防护橡胶鞋底应经耐规定电压试验,确认合格,鞋底不得有鞋钉,积水地面作业时,焊工应穿经耐规定电压试验,并确认合格的防水胶鞋。

  (10) 防护用品必须干燥、完好,严禁使用潮湿和破损的防护用品。在潮湿地带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铺有绝缘的垫物上,并穿绝缘胶鞋。

  9. 高处作业必须设作业平台,宽度不得小于80cm,高处作业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且严禁下方有人。作业时,应设专人值守。高处作业搭设作业平台,并符合下列要求:

  (1) 支搭、拆除作业必须由架子操作工负责。

  (2) 在斜面上作业宜架设可移动式的作业平台。

  (3) 脚手架、作业平台不得与模板及其支承系统相连。

  (4) 作业平台、脚手架,各节点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5) 脚手架应根据施工时最大荷载和风力进行施工设计,支搭必须牢固。

  (6) 作业平台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要求,在平台范围内应铺满、铺稳脚手板。

  (7) 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上下作业平台应设安全梯或斜道等设施。

  (8) 脚手架和作业平台,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发现变形、位移应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确认安全。

  10. 焊接作业场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作业场所必须有良好的天然采光或充足的人工照明。

  (2) 作业场地应平整、清洁、干燥,无障碍物,通风良好。

  (3) 现场地面上的井坑、孔洞必须采取加盖或围挡等措施,夜间和阴暗时尚须加设警示灯。

  (4) 焊接设备、焊机、切割机具、气瓶、电缆和其他器具等必须放置稳妥有序,并不得对附近的作业与人员构成妨碍。

  (5) 施焊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放置气瓶、木材等易燃易爆物;不能满足时,应采用阻燃物或耐火屏板(或屏罩)隔离防护,并设安全标志。

  11. 使用电弧焊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露天作业使用的电焊机应设防护设施。

  (2) 焊机的电源开关必须单独设置,并设自动断电装置。

  (3) 多台焊机作业时,应保持间距50cm以上,不得多台焊机串联接地。

  (4) 受潮设备使用前,必须彻底干燥,并经电工检验,确认合格,并记录。

  (5) 作业结束后,电焊设备应经清理,停置在清洁、干燥的地方,并加遮盖。

  (6) 作业中,裸露导电部分必须有防护罩和防护设施,严禁与人员和车辆、起重机、吊钩等金属物体相接触。

  (7) 焊接设备的工作环境应与其说明书的规定相符合,安放在通风、干燥、无碰撞、无剧烈震动、无高温、无易燃品存在的地方。

  (8) 在特殊环境条件下(室外的雨雪中,温度、湿度、气压超出正常范围或具有腐蚀、爆炸危险的环境),必须对设备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9) 作业时,严禁把接地线连接在管道、机械设备、建(构)筑物金属构架和轨道上,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现场应设专人检查,确认安全。

  (10) 长期停用的焊机恢复使用时必须检验,其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使用前,必须经检查,确认合格,并记录。

  12. 焊缝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检测设备周围必须设围挡。

  (2) 仪表设施出现故障时,必须关机、断电后方可处理。

  (3) 使用超声波探伤仪作业时,仪器通电后严禁打开保护盖。

  (4) 长期从事射线探伤的检测人员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检查身体。

  (5) 无损探伤的检测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6) 无损探伤检测现场应划定作业区,设安全标志。作业时,应派人值守,非检测人员严禁入内。

  (7) 检测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应完好、有效。使用前应经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8) 检测设备的电气接线和拆卸必须由电工操作,检测中应保护缆线完好无损,发现缆线破损、漏电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机、断电,由电工处理。

  (9) χ、γ射线探伤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射线劳动保护用品,并应在防射线屏蔽保护下操作;χ、γ射线射源运输、使用过程中,必须按其说明书规定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10) 现场作业使用射线探伤仪时,应设射线屏蔽防护遮挡和醒目的安全标志。射源必须根据探伤仪和防射线要求设有足够的屏蔽保护,确认安全,并应由专人管理、使用;现场放置和作业后必须置于安全、可靠的地方,避离人员;作业后必须及时收回专用库房存放。

  13、构成焊接(切割)回路的焊接电缆必须适合焊接的实际操作条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缆禁止搭在气瓶等易燃物上;禁止与油脂等易燃物质接触。

  (2) 电焊缆线长度不宜大于30m,需要加长时,应相应增加导线的截面。

  (3) 焊接缆线应理顺,严禁搭在电弧和炽热的焊件附近和锋利的物体上。

  (4) 焊机接线完成后,操作前,必须检查每一个接头,确认线路连接正确、良好,接地符合规定要求。

  (5) 作业中,焊接电缆必须经常进行检查;损坏的电缆必须及时更换或修复,并经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6) 能导电的物体(如管道、轨道、金属支架、暖气设备等)不得用作焊接电路;锁链、钢丝绳、起重机、卷扬机或升降机不得用于传输焊接电流。

  (7) 电焊缆线穿越道路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如设防护套管等);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穿过。缆线受损或断股时,必须立即更换,并确认完好。

  (8) 构成焊接回路的焊接电缆外皮必须完整、绝缘良好(绝缘电阻大于1mω),不得将其放在高温物体附近。焊接电缆宜使用整根导线,需接长时,接头处必须连接牢固、绝缘良好。

  14. 使用焊钳、焊枪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焊钳不得在水中浸透冷却。

  (2) 电焊机二次侧引出线、焊把线、电焊钳的接头必须牢固。

  (3) 作业中,严禁焊条或焊钳上带电部件与作业人员身体接触。

  (4) 作业中不得身背、臂夹电焊缆线和焊钳,不得使焊钳受重力撞击受损。

  (5) 作业中不得使用受潮焊条。更换焊条必须戴绝缘手套,手不得与电极接触。

  (6) 焊钳不使用时,必须置于与人员、导电体、易燃物体或压缩空气瓶不接触处;金属焊条和焊极不使用时,必须从焊钳上取下。

  (7) 焊钳握柄必须绝缘良好,握柄与导线连接应牢靠,接触良好,连接处应采用绝缘布包严,不得外露;电焊钳必须具备良好的绝缘和隔热性能,并维护正常。

  15. 电弧焊(切割)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焊接预热件时,应采取防止辐射热的措施。

  (2) 在木模板上施焊时,应在施焊部位下面垫隔热阻燃材料。

  (3) 闭合开关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干燥完好的手套,并不得面向开关。

  (4) 严禁对承压状态下的压力容器和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与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进行焊接和切割。

  (5) 在喷刷涂料的环境内施焊前,必须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专家论证,确认安全并形成文件后,方可进行;严禁在未采取措施的情况下施焊。

  (6) 需施焊受压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时,必须先消除其内压力;消除可燃气体和溶液;并冲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质,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

  (7) 施焊存贮易燃、易爆物的容器、管道前,必须打开盖口,根据存贮的介质性质,按其技术规定进行置换和清洗,经检测,确认合格并记录,方可进行;施焊中尚须采取严格地强制风和监护措施;对存有残余油脂的容器,应先用蒸汽、碱水冲洗,确认干净,并灌满清水后,方可施焊。

  (8) 作业中,如需变换作业地点、移动焊机、更换电极或喷嘴、改变接线方式或焊接中突然停电;电焊机出现故障、响声异常、电缆线破损、漏电征兆、更换或修复电缆等情况停止作业后,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16. 进入容器、管道、管渠(沟)、小室等封闭空间内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照明电压不得大于12v。

  (2) 作业人员应轮换至空间外休息。

  (3) 作业时,作业环境的空气中电焊烟尘的浓度不超过6mg/m3.

  (4) 焊工身体应用干燥的绝缘材料与焊件和可能导电的地面相隔。

  (5) 进入封闭空间前,必须先打开拟进及其相邻近的盖板或井孔,进行通风。

  (6) 施焊用气瓶和焊接电源必须放置在封闭空间的外面,严禁将正在燃烧的焊割具放在其内。

  (7) 现场必须配备氧气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仪器;仪器应由具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按规定校正,确认合格,方可使用。

  (8) 施焊时,出入口处必须设人监护,内外呼应,保持联系,确认安全,严禁单人作业。监护人员必须具有能在紧急状态下迅速救出和保护里面作业人员的救护措施、能力和设备。

  (9) 当作业环境中有毒有害气体超过允许浓度,而必须进入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满足安全要求的供气呼吸器。供给呼吸器或呼吸设备的压缩空气必须满足作业人员正常的呼吸要求。

  17. 氧燃气焊接(切割)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作业中不得使用原材料为电石的乙炔发生器。

  (2) 作业中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3) 气瓶必须专用,并应配置手轮或专用扳手启闭瓶阀。

  (4) 作业中禁止在带压或带电压的容器、管道等上施焊。

  (5) 现场应根据气焊工作量安排相应的气瓶用量计划,随用随供,现场不宜多存。

  (6) 作业中,严禁使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用于氧气的气瓶、管线等严禁用于其他气体。

  (7) 所有与乙炔相接触的部件(仪表、管路附件等)不得由铜、银以及铜或银含量超过70%的合金制成。

  (8) 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穿工作服、佩戴手套、护目镜等安全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具体规定。

  (9) 氧气瓶、气瓶阀、接头、减压器、软管和设备必须与油、润滑脂和其他可燃物、爆炸物相隔离。严禁用沾有油污的手、带有油迹的手套触碰气瓶或氧气设备。

  (10) 现场应设各种气瓶专用库房,各种气瓶不使用时应存放库房,并应建立领发气瓶管理制度,由专人领用和退回。

  (11) 使用焊炬、割炬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焊、割炬点火和调节与熄火的程序操作;点火前,应检查,确认焊、割炬的气路通畅、射吸能力和气密性等符合要求;点火应使用摩擦打火机、固定的点火器或其他适宜的火种;焊、割炬不得指向人、设施和可燃物。

  (12) 气瓶及其附件、软管、气阀与焊(割)炬的连接处应牢固,不得漏气;使用前和作业中应检查、试验,确认严密;检查严密性时应采用肥皂水,严禁使用明火。

  (13) 气瓶使用时必须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车(架)或固定装置上;气瓶不得作为滚动支架,禁止使用各种气瓶作登高支架或支撑重物的衬垫、支架。

  (14) 氧气、乙炔等气瓶必须按规定期限贮存,气瓶必须储放在远离电梯、楼梯或过道等不被其他物碰翻或损坏的指定地点;气瓶储放不得遭受物理损坏,储放地点的温度不得超过40℃;气瓶储放时,必须与可燃物、易燃液体隔离,并远离易引燃的材料(木材、纸张、包装材料、油脂等)至少6m以上,或用至少1.6m高的不可燃隔板隔离。

  (15) 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减压器应完好,使用前应检查,确认合格,并符合使用气体特性及其压力;从气瓶上拆卸减压器前,必须将气瓶阀关闭,并将减压器内的剩余气体释放干净;减压器的连接螺纹和接头必须保证减压器与气瓶阀或软管连接良好、无泄漏;减压器在气瓶上应安装合理、牢固。采用螺纹连接时,应拧足五个螺扣以上;采用专用的夹具压紧时,卡具安装应平整牢固;同时使用两种气体进行焊接或切割时,不同气瓶减压器的出口端,都应各自装设防止气流相互倒灌的单向阀。

  (16) 作业中,应经常检查 用于焊接和气割输送气体的软管,保持软管完好,禁止使用泄漏、烧坏、磨损、老化或有其他缺陷的软管;焊接胶管应妥善固定,禁止将胶管缠绕身上作业;禁止将气体胶管与焊接电缆、钢丝绳绞在一起;作业中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炬爬梯、登高。

  (17) 使用气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禁止用电极敲击气瓶,在气瓶上引弧。

  2) 气瓶不得作为滚动支架和支撑重物的托架。

  3) 气瓶必须远离散热器、管路系统、电路排线等。

  4) 气瓶必须距离实际焊接(切割)作业点5m以上。

  5) 气瓶必须稳固竖立,装在专用车(架)或固定装置上。

  6) 气瓶不得置于受阳光暴晒、热源辐射和可能受到电击的地方。

  7) 严禁用沾有油污的手或带有油迹的手套触碰氧气瓶或氧气设备等。

  8) 气瓶使用后禁止放空,必须留有不小于98kpa~196kpa表压的余气。

  9) 气瓶上安装的压力表必须经检测,确认合格,并在使用中保持完好。

  10) 使用中的气瓶应进行定期检查,使用期满或送检未合格的气瓶禁止继续使用。

  11) 气瓶冻住时,不得在阀门或阀门保护帽下面用撬杠撬动气瓶松动;应使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12) 作业结束后,必须关闭气瓶阀、旋紧安全阀,放置安全处,检查作业场地,确认无燃火隐患,方可离开。

  (18) 氧气、乙炔等气瓶运输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易燃、油脂和油污物品,严禁与氧气瓶同车运输。

  2) 运输车辆在道路、公路上行驶时,应挂有“危险品”标志,严禁在车、行人稠密地区、学校、娱乐和危险性场所停置。

  3) 搬运气瓶时,必须关紧气瓶阀,旋紧瓶帽,不得提拉气瓶上的阀门保护帽;严禁采用肩扛、背负、拖拉、抛滑及其他易造成损伤、碰撞等的搬运方法;轻装、轻卸,避免可能损伤瓶体、瓶阀或安全装置的剧烈碰撞;气瓶不得使用吊钩、钢索或电磁吸盘吊运。

  4) 用车装运气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气瓶宜横向,且头部朝一向放置,不得超过车厢高度,装运气瓶的车厢应固定,且通风良好,车厢内禁止乘人和严禁烟火,并必须按所装气瓶种类备有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防毒器具。

  5) 使用载重汽车运输氧气瓶时,其装载、包装、遮盖必须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装载质量不得超过额定载重量的70%;途中应避开火源、火种、居民区、建筑群等;装运时,车厢底面应置用减轻氧气瓶振动的软垫层;炎热季节应选择阴凉处停放,不得受阳光暴晒;装卸时严禁火种;装运前,车厢板的油污应清除干净,严禁混装有油料或盛油容器或备用燃油。

焊接技术交底篇2

  交底内容:

  1、 焊接专业班组在施工作业前必须召开班组安全会, 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未经安全交底不准上岗。

  2、 焊接专业人员在施工作业前要熟悉施工环境, 根据作业环境情况, 做好施工前各项安全施工准备工作。

  3、 在焊接过程中必须遵守本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 严禁违章作业,并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 在焊接施工中, 必须持有“动火证 ”。电焊, 气焊必须持有“上岗证”, 动火点配备消防灭火器。 氧气, 乙炔气使用必须有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距离动火点有1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乙炔装置使用必须装有防回火安全活门。电焊机、把线要符合安全要求。

  5、二米以上高度及高空、悬空焊接作业,必须有安全保护措施,或建立操作平台,佩挂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二次侧回路线应搭在就近的工件上。

  6、 供电焊机的临时用电必须符合要求。

焊接技术交底篇3

  一、一般规定:

  1、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2、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3、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雨、雪、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5、操作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合格方可作业。

  6、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7、焊接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应根据介质进行多次置换及清洗,并打开所有孔口,经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施焊。

  8、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9、焊接铜、铝、铅、锌合金金属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作业。在有害介质场所进行焊接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

  10、施焊地点潮湿或焊工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带电钢板或工件上,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11、焊接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12、操作时遇下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①、改变电焊机接头时。

  ②、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③、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④、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⑤、更换保险装置时。

  ⑥、工作完毕或临时离操作现场时。

  13、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

  ②、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m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监护。必须清除作业点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

  ③、必须戴盔式面罩。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

  ④、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14、操作时严禁焊钳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15、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焊把线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16、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17、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18、清除焊渣时应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焊条头应集中堆放。

  19、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并确认火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二、电焊设备:

  1、电焊机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介质、远离高温高湿和多粉尘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机应搭设防雨棚,焊机应用绝缘物垫起,垫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电焊机使用前,必须检查绝缘及接线情况,接线部分必须使用绝缘胶布缠严,不得腐蚀、受潮及松动。

  3、电焊机必须设单独的电源开关、自动断电装置。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二次线焊把线长度应不大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必须安装可靠防护罩。

  4、电焊机的外壳必须设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5、电焊机焊接电缆线必须使用多股细铜线电缆,其截面应根据电焊机使用规定选用。电缆外皮应完好、柔软,其绝缘电阻不小于1mω。

  6、电焊机内部应保持清洁。定期吹净尘土。清扫时必须切断电源。

  7、电焊机启动后,必须空载运行一段时间。调节焊接电流及极性开关应在空载下进行。直流焊机空载电压不得超过90v,交流焊机空载电压不得超过80v。

  8、使用交流电焊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多台焊机接线时三相负载应平衡,初级线上必须有开关及熔断保护器。

  ②、电焊机应绝缘良好。焊接变压器的一次线圈绕组与二次线圈绕组之间、绕组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ω。

  ③、电焊机的工作负荷应依照设计规定,不得超载运行。作业中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超过a级60℃、b级80℃时必须停止运转。

  9、使用硅整流电焊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使用硅整流电焊机时,必须开启风扇,运转中应无异响,电压表指示值应正常。

  ②、应经常清洁硅整流器及各部件,清洁工作必须在停机断电后进行。

  10、使用氩弧焊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工作前应检查管路,气管、水管不得受压、泄漏。

  ②、氩气减压阀、管接头不得沾有油脂。安装后应试验,管路应无障碍、不漏气。

  ③、水冷型焊机冷却水应保持清洁,焊接中水流量应正常,严禁断水施焊。

  ④、高频氩弧焊机,必须保证高频防护装置良好,不得发生短路。

  ⑤、更换钨极时,必须切断电源。磨削钨极必须戴手套和口罩。磨削下来的粉尘应及时清除。钍、铈钨极必须放置在密闭的铅盒内保存,不得随身携带。

  ⑥、氩气瓶内氩气不得用完,应保留98~226kpa。氩气瓶应直立、固定放置,不得倒放。

  ⑦、作业后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和气源。焊接人员必须及时脱去工作服,清洗手脸和外露的皮肤。

  11、使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作业前预热15min,开气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瓶嘴的侧面。

  ②、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端的电压不得高于36v。

  ③、二氧化碳气瓶应放在阴凉处,不得靠近热源。最高温度不得超过30℃,并应放置牢靠。

  ④、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焊丝的进给机构、电源的连接部分、二氧化碳气体的供应系统以及冷却水循环系统均应符合要求。

  12、使用埋弧自动、半自动焊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作业前应进行检查,送丝滚轮的沟槽及齿纹应完好,滚轮、导电嘴(块)必须接触良好,减速箱油槽中的润滑油应充量合格。

  ②、软管式送丝机构的软管槽孔应保持清洁,定期吹洗。

  13、焊钳和焊接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焊钳应保证任何斜度都能夹紧焊条,且便于更换焊条。

  ②、焊钳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隔热能力。手柄绝热性能应良好。

  ③、焊钳与电缆的连接应简便可靠,导体不得外露。

  ④、焊钳弹簧失效,应立即更换。钳口处应经常保持清洁。

  ⑤、焊接电缆应具有良好的导电能力和绝缘外层。

  ⑥、焊接电缆的选择应根据焊接电流的大小和电缆长度,按规定选用较大的截面积。

  ⑦、焊接电缆接头应采用铜导体,且接触良好,安装牢固可靠。

焊接技术交底篇4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分项工程名称作业部位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月日 至年月日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交底内容:

  (1)焊钳应保证任何斜度都能夹紧焊条。且便于更换焊条。

  (2)焊钳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隔热能力。手柄绝热性能应良好。

  (3)焊钳与电缆的连接应简便可靠。导体不得外露,

  (4)焊坩弹簧失教。应立即更换。钳口姓应经常保持清洁。

  (5)焊接电缆应具有良好的导电能力和绝缘外层。

  (6)焊接电缆的选择应根据焊接电流的大小和电缆长度,接规定选用较大的截面积。

  (7)焊接电缆接头应采用铜导体,且接触良好。安装牢固可靠。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焊接技术交底篇5

  一、施工准备

  本文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焊接施工。

  (一)作业条件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2.作业现场要有安全防护、防火、通风措施,防止发生触电、火灾、中毒及烧伤等事故。

  3.正式焊接前,各个电焊工应对其在工程中准备进行电弧焊的主要规格的钢筋各焊3个模拟试件,做拉伸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方可参加施工作业。

  (二)材料要求

  1.钢筋:钢筋的级别、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进口钢筋还应做化学试验及可焊性试验,结果符合要求。钢筋表面应清洁无裂纹、老锈和油污。

  2.钢材:预埋件用的钢板不得有裂纹锈蚀、变形。

  3.焊条:焊条的牌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表2—5的要求:

  表1-1

  钢筋级别搭接焊、帮条焊坡口焊ⅰe4303e4303ⅱe4303e5303ⅲe5003e5503ⅰ、ⅱ级钢筋与钢板焊接e4303焊条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焊条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药皮无裂缝、气孔凹凸不平等缺陷。

  b。焊接过程中,电弧应燃烧稳定,药皮熔化均匀,无成块脱落现象。

  c。焊条必须根据要求烘干后再用。

  (三)施工机具

  电焊机、电缆、电焊钳、面罩等。

  二、质量要求

  钢筋手工电弧焊接工程质量要求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表2-1

  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主控项目1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第5.4.1条2机械连接和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第5.4.2条一般项目1接头位置和数量第5.4.3条2机械连接、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第5.4.5条3机械连接、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第5.4.5条4绑扎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和搭接长度第5.4.6条

  附录b5搭接长度范围内的箍筋第5.4.7条三、工艺流程

  检查设备→选定焊接参数→焊定位焊缝→引弧、施焊、收弧→清渣→质量检查

  四、操作工艺

  (一)搭接焊

  1.搭接焊适用于i、ⅱ、ⅲ级钢筋。宜采用双面焊,当不能进行双面焊时,方可采用单面焊。

  2.焊缝长度要符合表4-1.

  表4-1

  钢筋级别焊缝型式焊缝长度ⅰ单面焊≥8d双面焊≥4dⅱ、ⅲ单面焊≥lod双面焊≥5d注:d为主筋直径(mm)3.搭接焊的焊缝度厚不应小于0.3d,焊缝宽度凸不小于0.8d。

  4.搭接焊时,钢筋应预弯,以保证两根钢筋的轴线在同一直线上。弯折角度控制:单面焊1:10,双面焊1:5.

  5.搭接焊时,先在离端部20mm以上部位焊接两个定位焊缝。

  6.搭接焊时,引弧应在搭接钢筋形成焊缝的一端开始,收弧应在搭接钢筋的端头上,弧坑应填满。第一层焊缝应有足够的熔深,主焊缝与定位焊缝应熔合良好,不得烧伤主筋。

  7.预埋件t型接头电弧焊:分为贴角焊和穿孔焊。

  (1)钢板厚度不小于0.6d,并不宜小于5mm。

  (2)钢筋应采用i、ⅱ级。受力锚固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构造锚固筋直径不应小于6mm。锚固钢筋直径在6—25mm以内,可采用贴角焊,锚固钢筋d≥28mm应采用穿孔塞焊。

  (3)采用i级钢筋时,贴角焊缝焊脚k不小于0.5d,采用ⅲ级钢筋时,k不小于0.6d。d为t型件锚固钢筋直径。

  (二)帮条焊

  1.钢筋帮条焊适用于i、ⅱ、ⅲ级钢筋。宜采用双面焊。不能进行双面焊时,也可以采用单面焊。帮条长度同搭接焊焊缝长度。当帮条级别与主筋相同时,帮条直径可与主筋相同或小一个规格;当帮条直径与主筋相同时,帮条级别可与主筋相同或低一个级别。

  2.帮条焊焊缝厚度a不应小于主筋直径的0.3倍,焊缝宽度凸不应小于主筋直径的0.8倍。

  3.两主筋端面的间隙应为2~5mm,帮条与主筋之间应用四点定位焊固定,定位焊缝与帮条端部的距离应不小于20mm。

  4.引弧应在帮条的一端开始,收弧应在帮条钢筋端部,弧坑应填满。主焊缝与定位焊缝应熔合良好,不得烧伤主筋。

  五、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应根据钢筋的级别、直径、接头型式,选择焊条、焊接工艺。焊接参数应采用班前焊确定的参数。

  2.焊接地线与钢筋应接触紧密,休息期间要断开电源,以避免焊条接触钢筋发生电弧,烧伤筋。

  3.焊接过程中应及时清渣,弧坑应填满。

焊接技术交底篇6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南安市丰安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

  (1)材料

  (2)电焊条:所选用焊条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并具有出厂合格证明。如须改动焊条型号,必须征得设计部门同意。严禁使用过期或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的焊条。焊接前应将焊条进行烘焙处理。常用焊条选用依据:

  1)焊接3号钢时:对塑性、韧性、抗裂性较高的重要结构,如重级工作制吊车梁或类似结构时宜采用低氢焊条t426、t427,对其它结构可采用t420~t425.

  2)焊接16锰钢时:对塑性、韧性、抗裂性较高的重要结构,如重级工作制吊车梁或类似结构时宜用低氢焊条t506、t507,对其它结构可采用t502、t503焊条。

  3)托板:当采用本坡口对焊时,如需用托板,材料可用3号钢。

  2、作业条件

  1)审阅施工图纸,拟定焊接工艺。

  2)准备好所需施焊工具,焊接电流。

  3)在空旷地区施焊时,应采取档风档雨措施。

  4)焊工应经过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才可上岗,如停焊超过半年以上时,应重新考核。

  5)施焊前焊工应复查组装质量和焊缝区的处理情况,如不符合要求,应修整合格后方能施焊。

  二、操作工艺要求

  1、焊条使用前,必须按照质量证明书的规定进行烘焙,低氢型焊条经烘焙后,应放在保温箱内随用随取。

  接受交底人

  交底人

  记录人

  日期

  2、首次采用的钢种和焊接材料,必须进行焊接工艺性能和物理性能试验,符合要求后才可采用。

  3、普通碳素结构钢厚度大于34mm和低合金结构钢厚度大于或等于30mm,应进行予热,其焊接予热温度及层间温度宜控制在100~150℃,予热区应在焊接坡口两侧各80~100mm范围内。

  4、多层焊接应连续施焊,其中每一层焊道焊完后应及时清理,如发现有影响焊接质量的缺陷,必须清除后再焊。

  5、要求焊成凹面的贴角焊缝,可采用船位焊接使焊缝金属与母材间平缓过渡。

  6、焊缝出现裂纹时,焊工不得擅自处理,应申报焊接技术负责人查清原因,订出修补措施后才可处理。低合金结构钢在同一处的返修不得超过两次。

  7、严禁在焊缝区以外的母材上打火引弧。在坡口内起弧的局部面积应熔焊一次,不得留下弧坑。

  8、重要焊缝接头,应在焊件两端配置起弧和收弧板,其材质和坡口型式应与焊件相同。焊接完毕用气割切除并修磨平整,不得用锤击落。

  9、要求与强度的对接和丁字接头焊缝,除按设计要求开坡口外,为了确保焊缝质量,焊接前宜采用碳弧气刨焊根,并清理根部氧化物后才进行焊接。

  10、为了减少焊接变形与应力必须采用如下措施:

  (1)焊接时尽量使焊缝能自由变形,大型构件的焊接要从中间向四周对称进行。

  (2)收缩量大的焊缝先焊接。

  (3)对称布置的焊缝应由成双数的焊工同时焊接。

  (4)长焊缝焊接可采用分中逐步退焊法或间跳法焊接。

  (5)采用反变形法,在焊接前,予先将焊件在变形相反的方向加以变弯曲或倾斜 ,以抵消焊后产生的变形,从而获得正常形状的构件。

  (6)采用刚性固定法:用夹具夹紧被焊零件能显著减少焊件的残余变形及翅曲。

  (7)锤击法:锤击焊缝及其周围区域,可以减少收缩应力变形。

  11、焊接结构变形的矫正。

  (1)机械矫正:用机械力的作用去矫正变形,可用锤击焊缝法,也可以用压力机械矫正变形。

  (2)火焰矫正:又叫“人工矫正”。利用金属局部受火焰加热。后的收缩所引起的新的变形去抵消已经产生的焊接变形,常用的气体火焰是氧一乙炔焰,对低碳钢和普通低合金钢的结构加热温度可控制在700~850℃范围内。

  三、质量要求

  1、主控项目

  5.2.1 焊条、焊丝、焊剂,焊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的规定。焊条、焊剂、药芯焊丝、熔嘴等使用前,应按其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5.2.2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5.2.4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深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1345或gb3323的规定。

  5.2.5 t型接头、十字接头、角接接头等要求熔透的对接和角对接组合焊缝,其焊脚尺寸不应小于t/4,设计有疲劳验算要求的吊车梁或类似构件的腹板与上翼缘连接焊缝的焊脚尺寸为t/2,且不应大于10mm。

  5.2.6 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一级、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

  2、一般项目

  5.2.7 对于需要进行焊前予热或焊后热处理的焊缝,其予热温度或后热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或通过工艺的试验确定。

  5.2.8 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a。0.1的规定。三级对接焊缝应按二级焊缝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检验。

  5.2.9 焊缝尺寸允许编差应符合本规定附录a中表a。0.2的规定。

  5.2.10 焊成凹形的角焊缝,焊缝金属与母材间的平缓过渡;加工成凹形的角焊缝,不得在其表面留下切痕。

  5.2.11 焊缝感观应达到;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四、施工注意事项

  1、质量问题

  (1)尺寸超出允许偏差:对焊缝长宽、宽席、整度不足,中心线偏移,弯拆等编差,应严格控制焊接部位的相对位置尺寸,合格后方准焊接,焊接时精心制作。

  (2)焊缝裂纹:为防止裂纹产生,应选择适合的焊接工艺参数和施焊程序,避免用大电流,不要突然熄火,焊缝接头应接接10~15mm。焊接中不允许搬动,敲击焊件。

  (3)表面气孔:焊条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进行烘焙,焊接区域必须清理干净,焊接过程中选择适当的焊接电流,降低焊接速度,使溶池中的气体完全逸出。

  (4)焊缝夹渣:多层施焊应层层将焊渣清除干净,操作中运条正确,弧长适当,注意熔渣的流动方向,采用碱性焊条时,必须使熔渣留在熔渣后面。

  2、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1)防止触电

  1)焊接设备外壳必须有效地接地或接零。

  2)焊接电缆、焊钳及连接部分,应有良好的接触和可靠的绝缘。

  3)装拆焊接设备与电力网连接部分时,必须切断电源。

  4)焊工工作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如工作服、手套、胶鞋、并应保证干燥和完整。

  5)焊机前应设漏电保护开关,即一机一制一漏电开关。

  3、产品保护

  1)堆放场地应平整干燥,并备足够垫木、垫块使构件得以放平、放稳。

  2)侧向刚度较大的构件可水平堆放,当多层叠放时,必须使各层垫木在同一垂线位置。

  3)木行架应立放,紧靠立柱绑扎牢固。

  4)大型构件的小零件,应放在构件的空档内,用铁丝固定在构件上。

  5)同一工程的构件应分类堆放在同一地方以便发运。

焊接技术交底篇7

  1.燃气管道采用手工氩弧焊等焊接工艺时,弧光区应实行封闭;焊接时应加强通风;对焊机高频回路和高压缆线的电气绝缘应加强检查,确认绝缘符合规定。

  2.在沟槽内焊接钢管固定口时,应挖工作坑;工作坑应满足施焊人员安全操作的要求,其尺寸不得小于下表的要求。

  焊接钢管固定口工作坑尺寸

  管径(mm)宽度(cm)长度(cm)深度(cm)焊口前焊口后125~200d+50×2306040250~700d+60×2309050注:1)表中管径当开挖分支管工作坑时,应以分支管管径计;

  2)表中工作坑尺寸应以工人坑底部计;

  3)表中d表示管外径(cm)。

  3.使用无损探伤法险测焊缝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测设备周围必须设围档。

  (2)仪表设施出现故障时,必须关机、断电后方可处理。

  (3)使用超声波探伤仪作业时。仪器通电后严禁打开保护盖。

  (4)无损探伤的检测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5)长期从事射线探伤的检测人员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检查身体。

  (6)现场应划定作业区。设安全标志;作业时。应派人值守,非检测人员严禁入内。

  (7)检测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应完好、有效;使用前应经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8)χ、γ射线射源运输、使用过程中,必须按其说明书规定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χ、γ射线探伤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截防射线劳动保护用品,并应在防射线屏蔽保护下操作。

  (9)检测设备的电气接线和拆卸必须由电工操作,并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检测中应保护缆线完好无损,发现缆线破损、漏电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机、断电,由电工处理。

  (10)现场作业使用射线探伤仪时,应设射线屏蔽防护遮挡和醒目的安全标志;射源必须根据探伤仪和防射线要求设有足够的屏蔽保护。确认安全,并应由专人管理、使用;现场放置和作业后必须置于安全、可靠的地方,避离人员;作业后必须及时收回专用库房存放。

焊接技术交底篇8

  时间: 地点:

  交底人: 接受人:

  交底内容:

  一、 从事钢筋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须持有焊工考试合格证,才能上岗操作。

  二、 凡施焊的各种钢筋均应有质量证明书;焊条、焊剂应有产品合格证。

  三、 电弧搭接焊时,第一层焊缝应从中间引弧,向两端施焊;以后多层控温施焊,层间温度控制在150度至350度之间。多层施焊时,可采用回火焊道施焊。

  四、 当环境温度控制在-20度时,不宜进行各种焊接。

  五、 雨天、雪天不宜在现场进行施焊;必须施焊时,应采取有效遮蔽措施。焊后未冷却接头不得碰到冰雪。

  六、 焊机应经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确保正常使用。

  七、 电弧搭接焊宜采用双面焊,搭接长度大于或等于5d,焊缝厚度s不应小于主筋直径的0.3倍,焊缝宽度b不应小于主筋直径的倍。

  八、 电弧搭接焊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焊接端钢筋应预弯,并应使两钢筋的轴线在同一直线上。

  2、 焊接时,应在搭接焊形成焊缝中引弧,在端头收弧前应填满弧坑,并应使主焊缝与定位焊缝的始端和终端熔合。

  九、 竖焊焊接夹具应具有足够刚度,在最大允许荷载下应移动灵活,操作便利,电压表、时间显示器应配备齐全。

  十、 竖焊工艺过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焊接夹具的上下钳口应夹紧上、下钢筋;钢筋一经夹紧,不得晃动。

  2、 引弧可采用直接引弧法,或铁丝圈(焊条芯)引弧法。

  3、 引燃电弧后,应先进行电弧过程,然后,加快上钢筋下送速度,使钢筋端面与液态渣池接触,转变为电渣过程,最后在断电的同时,迅速下压上钢筋,挤出熔化金属和熔渣。

  4、 接头焊毕,应稍作停歇,方可回收焊剂和卸下焊接夹具,敲去渣壳后,四周焊包凸出钢筋表面的高度不得小于4毫米。

  十一、在焊接生产中焊工应进行自检,当发现偏心、弯折、烧伤等焊接缺陷应查找原因和采取措施,及时消除。

  十二、电弧焊接头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焊缝表面平整,不得有凹陷或焊包。

  2、 焊接接头区域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

  3、 咬边深度、气孔、夹渣等缺陷允许值及接头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十三、竖焊接头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四周焊包凸出钢筋表面的高度不得小于4mm。

  2、 钢筋与电极接触处,应无烧伤缺陷。

  3、 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3度。

  4、 接头处的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0.1倍,且不得大于2mm。

  交底人:(签字)

  接受人:(签字)

焊接技术交底篇9

  全椒县十谭产业园唐庄路桥梁

  技术交底单位

  安徽新建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交底项目

  焊接加工安全作业

  交 底 日 期

  一、电焊

  ­1、电焊机应安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电焊机应有完整的防护外壳。

  ­2、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遇雨雪天,应停止露天作业。­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设施。

  3、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触电的安全措施。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将所有孔口打开,保持空气流通。

  6、在密闭的金属容2s内施焊时,必须开设进、出风口。­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容器壳­体隔离开。施焊过程中每隔半小时至一小时外出休息10~15min,­并应有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7、把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这些物件代替接地线。把线、地线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地线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8、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9、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备有­消防设备。

  10、焊接模板中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11、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前,必须检查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12、焊接过程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如超过a级600c、b级800c时,次序停止运转并降温。施焊现场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易爆物。

  13、作业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消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开。

  14、电焊机安全使用未尽事宜按操作规程执行。

  二、气焊

  1、乙炔瓶的使用。

  1)禁止敲击、碰撞。

  2)要立放,不能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爆炸。气瓶立放15-20min后,才能开启瓶阀使用。拧开

  时,不要超过1.5转,一般情况只拧3/4转。

  3)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夏季要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高处作业时,应是

  与处置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4)瓶阀冻结,严禁用或烘烤,必要时可用400c以下的温水解冻。

  5)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6)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7)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应尽量避免放在一起。

  8)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局部温度不要超过400c(即烫手)。

  9)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动作要轻缓。

  10)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合金含量低于70%。

  2、焊炬的使用。

  1)使用前应首先检查其射吸性能,如不正常,必须进行修理。

  2)射吸性能检查正常后,进行是否漏气检查。

  3)发生回火时,应急速关闭乙炔,随后立即关闭氧气。

  4)焊炬的各连接部位、气体通道及调节阀等处,均不得沾染油脂。

  3、割炬的使用。

  1)气割前应将工件表面的漆皮、锈层和油污清理干净。工作地面是水泥地面时,应将工件垫起,以防锈皮和水泥爆溅后伤人。

  2)气割前应进行点火试验。

  3)停火时,应先关掉切割氧流,接着再关掉预热氧流。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掉乙炔,再关预热氧和切割气。

  4、胶管的使用。

  1)使用和保管时,应防止与酸、碱、油类以及其他有机溶剂接触,以防胶管损坏、变质。

  2)使用中应避免受外界挤压和砸碰等机械损伤,不得将胶管折叠,不得与炽热的工件接触。

  3)氧气和乙炔管不得相互混用,或以不合格的其他类型的胶管代替。

  4)胶管原则上不得有接头。特殊情况需接头时,其接头连接用管不得采用纯铜管,以防爆炸事故的发生。

  5、乙炔表、氧气表的使用。

  1)焊接(或气割)工作中压力表指示值不大于乙炔发生器最高工作压力值0.15mpa。

  2)压力表必须按规定经计量部门检验校正后,方可使用。超过有效期限的压力表,应重新进行检验校正,否则不得使用。

  3)新的氧气表,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已用的氧气表要做定期检验,已超过定期检验的不得继续使用。

  4)开启氧气瓶阀时,应缓慢拧开,以防止因高压氧流作用而引起的静电火花。

  6、氧气瓶的使用

  1)做好防振工作

  (1)在贮运和使用过程中,要采取措施避免剧烈振动和撞击,尤其是在严寒季节,金属材料易发生脆裂而造成气瓶爆炸。

  (2)搬运气瓶时,应用专门的台架或小推车,不得肩背手扛,禁止直接使用钢绳、铁链条、电磁吸盘等吊运氧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从高处滑下或在地面滚动。

  2)要防止气瓶直接受热,应远离高温、明火和熔融金属飞溅物等10m以上。

  3)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不得使用。氧气瓶每3年必须做一次技术检验。

  4)当瓶阀或减压器发生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气进行解冻,禁止用火焰烤或烧红的金属去烫。

  7、其它

  1)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定型产品,必须备有灵敏可靠的­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2)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晶­不得少于l0m。严禁用明火检验是否漏气。氧气、电石应随用随领,­下班后送回专用库房。

  3)瓶、乙炔发生器受热不得超过35℃,防止火花­和锋利物件碰撞胶管。气焊枪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作业。

  4)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的表面,严禁沾污油脂。

  5)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筒上放置物件,­不得用手在浮筒上加压和摇动。添加电石时严禁明火照明。

  6)发生器不得放在电线的正下方,焊接场地距离­明火不得少于l0m­。

  7)瓶应设有防震胶圈,并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剧烈震动和强烈阳光曝晒。

  8)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回火的安全装­置结冻时,应用热水溶化,不得用明火烘烤。

  9)点火时焊枪不得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

  10)放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应将桶上的­小盖打开,轻移、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闪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11)场地应通风良好。施焊完毕,应将氧气阀­门关好,拧紧安全罩。乙炔浮筒提出时,头部应避开浮筒上升方向,­提出后应挂放,不得扣放在地上。

  交底: 复核: 接收:

焊接技术交底篇10

  1.管道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范、规定,熟悉图纸、安全规定。

  2.大锤、手锤的木把应质地坚实、安装牢固。打锤时禁止戴手套。二人打锤严禁相对站立。

  3.多人抬材料和构件时要有专人指挥。精力集中,行动一致,互相照应,轻抬轻放,以免伤人, 并应将道路清理好。

  5.焊工应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6.施焊场地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并应对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覆盖、隔离。氧气瓶、乙 炔瓶与明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10m,氧气、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5m,乙炔瓶使用时不行倾倒。

  9.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来完成,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并设有独立开关箱,室外形状箱 应有防雨措施,并有门锁。

  10.焊钳与电缆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电焊手套,在潮湿地点操作时,应站在绝 缘胶板或木板上。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1.操作者的头部不得靠近机械旋转部位,禁止戴手套进行钻孔操作。

  12.电动砂轮机应有防护罩,使用者应戴防护眼镜。

焊接技术交底篇11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防雷接地焊接安全技术交底

  1、严格按照图纸所示位置利用结构主筋作防雷引下线焊接,图纸所示每一点均用两根不小16的主筋作引下线(若小于16时采用四根柱筋作引下线),引下线在基础部份与桩主筋焊接,利用桩主筋作自然接地体;

  2、在引下线接头处采用不小于12钢筋作跨接线,跨接处双面焊接且焊接长度大于6d(d:跨接筋直径),焊口无夹渣假焊现象;

  3、每根引下线焊接好后在钢筋头上用红油漆作标记,防止焊接时遗漏。

  交底部门

  交底日期

焊接技术交底篇12

焊接技术交底篇13

  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2、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3、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严禁借用架体、轨道和结构钢筋做二次回路。

  4、交流弧焊机应安装二次保护器。

  5、交流弧焊机应有防雨防砸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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