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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大会会议纪要

作者: 爱可网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来源:www.ik35.com

党员大会会议纪要篇1

  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培训讲话

  一、党代表大会组织工作流程

  (一)筹备阶段

  1、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召开党代表大会有关事宜。 2、向县委呈报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应涉及的内容。 党委会作出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定后要向县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一是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大会召开的时间、指导思想和主要议程;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差额比例及选举办法;下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和纪委委员、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等。二是请示的时间,应于2006年3月1日前向县委呈报。三是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县里下发的文件办。各乡镇可在此范围内,在上届代表数额的基础上作适当增减调整,如有新并入村的乡镇,可根据党员数量的具体情况确定代表名额。四是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构成,应从本乡镇的实际出发,既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领导干部,又要有一定数量的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模范人物。五是乡镇党委班子、纪委班子的职数设置,根据省、市委的要求,按县委的规定,乡镇党委职数为5至xxxx,纪委职数为3至xxxx。六是候选人差额,研究、推荐党委、纪委候选人时,要严格执行差额原则。设xxxx党委委员的乡镇,差额为xxxx;设xxxx党委委员的乡镇,差额为xxxx。各乡镇纪委委员的差额均为xxxx。七是请示中需要明确的选举办法: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县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得少于2xxxx。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的选举,通常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先选举委员,再采用等额选举办法,从当选的委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这些都需要在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中予以明确。

  3、成立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

  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县委批准后,即可开始筹备工作。首先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委组织委员、纪委委员、宣传委员、办公室负责人等人员组成,根据需要,可下设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后勤组、安全保卫组,分工负责具体筹备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按期完成。筹备工作就绪后,各组即转为大会的工作机构。

  4、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在选举乡代表之前,党委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一般由党委负责同志及组织、纪检等党员干部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对代表的选举工作情况及时进行了解和指导,审查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写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负责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

  5、发出做好召开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县委批复后,乡镇党委即应向所属党组织发出《关于做好召开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召开大会的时间;大会的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名额分配(附表);代表条件和产生办法;代表选举工作完成时间及需报的材料;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的号召及要求。

  6、搞好宣传教育工作。

  搞好宣传教育工作,是开好党代表大会的重要一环。在党委发出做好召开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后,党组织要通过上党课、过组织生活等形式,在党员中进行召开党代表大会目的、意义的教育,使广大党员明确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自觉认真地搞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代表大会的召开;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激发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进行实行差额选举重要意义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实行差额选举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求党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正确对待党内选举,保证党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圆满完成大会的各项任务。

  7、组织指导选好代表。

  主要内容有:一是指导选举单位按《通知》规定的代表名额、差额比例和代表构成指导性比例,确定好代表候选人构成人数。二是指导选举单位按《通知》的要求,确定好酝酿提名和选举办法,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民主程序办事。三是对选举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审查,严格把好政治关。发现不具备代表条件的人选,应建议选举单位及时进行更换。四是对需要分配到各选举单位选为代表的领导干部,经党委确定后,应及时向有关选举单位发出通知,将其分配到所属选举单位作为代表候选人,并附上领导干部的情况介绍,与所在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一并进行选举。

  8、做好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

  代表选出后,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要进行认真审查。一是看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在酝酿提名和选举中是否充分发扬了民主,是否符合规定的差额比例和应选代表名额;二是看代表是否符合条件、具备资格。如发现代表产生不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然后写出审查报告,经党委讨论同意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人向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经大会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9、组织酝酿提出下届“两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两委”组成人员名额经县委批准后,即可着手进行酝酿提出“两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工作。一是提出“两委”组成方案,向所属党组织发出推荐候选人名单的通知。主要内容是:推荐“两委”成员候选人名额(含差额);推荐候选人应掌握的原则,如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党委成员中党群干部应占多数,纪委成员中专职干部应占多数,“两委”成员除纪委书记外,—般不搞交叉重叠等。推荐方法:可采用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支部(总支)党员会议等形式酝酿提名。二是根据推荐的名单,经党委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再返回所属党组织和代表(党员)中进行讨论。三是经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几次反复,最后集中所属多数党组织和代表(党员)的意见,由党委会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经县委审查同意后,作为建议名单,分别提交大会主席团和新产生的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10、向县委呈报关于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有关材料。

  一般情况下,“两委”委员人选同委员、副书记、书记人选一并请示,由党委呈报。上报的材料包括:《关于xxx党委、xxx纪委换届人事安排问题的请示》;党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名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名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等。

  11、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党委工作报告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人撰写,并由党委领导同志负责。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印发所属党组织进行讨论,认真听取所属党组织和代表(党员)的意见,进行反复修改,最后经党委会讨论定稿。纪委工作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先召开纪委会讨论通过,然后经党委会讨论定稿。

  12、提出有关名单,编制代表名册。

  主要包括: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编制代表名册;划分代表团(组),提出代表编组名单。

  13、做好党代表大会材料准备工作。

  主要包括:一是起草大会开幕词、闭幕词和关于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二是起草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三是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和总监票人关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的说明,选举工作的主持词;四是提供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及候选人情况介绍;五是提供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及选举办法(草案);六是起草上届党委负责人在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上的讲话稿;七是起草预备会议、正式会议、主席团会议和党委、纪委一次全会等主持人的主持词;八是提供选票式样和计票统计表、计票结果报告单、清点人数报告单、领发选票报告单、收回选票报告单等样表;九是起草大会须知。

  14、召开党委会,审议党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筹备工作基本结束后,即应召开党委全委会,听取筹备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建议名单;列席人员名单;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选举办法(草案),以及大会会务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15、做好临开会前的准备工作。

  主要有:一是打印大会各种文件材料,并将有关材料装袋;二是制作代表证、列席证、工作人员证和总监票人佩条;三是准备票箱等选举用具;四是布置大会会场;五是向代表发出报到时间、地点的通知;六是联系邀请上级领导;七是落实代表食宿、医疗等安排;八是组织接待代表报到。

  (二)预备会议阶段

  1、召开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

  代表报到后,应及时召开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会议由上届党委主持。主要内容是:一是简要介绍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二是对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及其他有关确认事项进行说明;三是布置各代表团(组)推选正副团(组)长;四是向代表提出开好大会的有关要求。会前,提供会议主持人讲话稿。同时,将代表名册、代表团(组)名单、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发给上届党委委员和各代表团(组),并发给各代表团(组)记录本。

  2、召开各代表团(组)会议。

  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结束后,各代表团(组)分别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一是传达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的内容;二是推选代表团(组)正副团(组)长;三是审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四是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和大会议程。

  各代表团(组)会议结束后,由大会秘书处负责收集各代表团(组)讨论情况并向党委汇报。如代表提出不同意见,及时进行调整修改,然后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对选出的代表团(组)正副团(组)长经确认后,由大会秘书处组织组将名单印发各代表团(组)和有关人员。

  3、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大会预备会议由上届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报告大会筹备工作情况;二是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三是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四是通过大会议程;五是宣布有关事项。预备会议结束后,要将通过的报告、名单去掉“建议”二字、议程去掉“草案”二字,在其标题下加上“(xxxx年x月x日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字样,及时印发各代表团(组)。

  4、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产生后,即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要议程包括:一是明确大会主席团的任务;二是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三是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四是通过大会日程;五是通过其他需要确定的事项(如大会秘书处各组负责人名单等)。

  (三)正式会议阶段

  1、举行党代表大会开幕式。经选举产生并经代表资格审查获得正式资格的党员代表,应参加这次大会。同时,安排不是代表的有关部门党员负责人和邀请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列席大会。

  党代表大会开幕式的主要程序:一是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后,大会执行主席报告代表出席情况并作出说明(应到会代表数,实到会代表数,大会是否符合法定人数,能否开会等),公布这次大会执行主席名单,对上级领导和参加大会的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表示热烈欢迎;二是宣布党代表大会开幕;三是全体起立,奏(唱)《国歌》;四是上届党的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纪委负责同志作纪委工作报告;五是宣布休会。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组织代表审议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二是按照大会日程安排,各代表团(组)对“两委”工作报告审议一定时间后,要根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的布置,讨论大会选举办法。三是酝酿新届“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四是推选监票人。五是审议关于上届“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3、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在各代表团(组)开始审议上届“两委”工作报告后,根据大会进程,适时召开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会议的主要议程:一是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二是讨论通过上届党委提出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三是布置推选监票人;四是听取各代表团(组)审议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情况汇报;五是审议通过关于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前,要将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主持词提供给主持人;将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情况介绍、关于“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发给主席团成员。主席团会议通过后,及时印发各代表团(组)讨论,然后提交大会通过。

  4、组织“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与代表见面。,全国文秘工作者的!

  为了使代表对“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有更多、更直接的了解,除向代表印发“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情况介绍外,可召开全体代表会议,组织“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与代表直接见面。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可向代表作简要发言,自我介绍姓名、简历,表明自己的态度和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见面会结束后,继续分团(组)讨论选举办法(草案)、酝酿讨论“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审议关于“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5、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各代表团(组)会议结束后,应即召开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主要议程有:一是听取各代表团(组)讨论选举办法(草案)、酝酿“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情况汇报,确定“两委”委员正式候选人;二是审议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确定计票人名单;三是听取各代表团(组)审议关于“两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的情况汇报。

  会后,要抓紧下列工作:一是印制选票,并清点、包装好;二是准备好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总计票人)的标志佩条;三是培训监票人、计票人;四是准备好票箱、封条、剪刀;五是准备好计票统计表、计票结果报告单和清点人数、领发选票、收回选票报告单等表格。

  6、大会选举。

  党代表大会选举的程序一般是:一是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代表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代表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后,方可实施选举;二是通过大会选举办法;三是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宣布大会计票人名单;四是宣布下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五是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执行主席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也可由大会工作人员宣读);六是选举人填写选票,并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行投票;七是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八是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九是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进行正式选举时,由总监票人向主席团和大会报告,并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7、召开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计票结束后,应立即召开主席团第四次会议。这是主席团最后一次会议。主要议程:一是听取总监票人报告大会选举计票结果,确认“两委”委员名单;二是确定“两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人。

  8、举行党代表大会闭幕式。

  主要议程包括:一是通过关于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二是通过关于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三是全体起立,奏(唱)《国际歌》;四是宣布党代表大会闭幕。

  二、党委会(纪律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工作流程

  党代表大会闭幕后,新一届党委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和副书记;纪委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选举产生的纪委书记还要在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主要工作流程是:

  1、召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选举纪委书记。会前,将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主持词、选举办法、候选人建议名单送交会议主持人,准备好选票。选举结束后,要立即写出选举结果的报告,提交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会议的程序一般是:

  一是清点到会委员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委员人数和实到会委员人数,确认是否可以进行选举;二是讨论并通过选举办法;三是党委会负责人作关于新一届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说明;四是酝酿讨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五是推选监票人,指定计票人;六是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七是填写选票,投票;八是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九是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十是监票人向会议报告选举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数半数为当选),并提交党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十一是通过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十二是新当选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讲话。

党员大会会议纪要篇2

  一、局党组职权和议事范围

  1.研究对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和指示的贯彻执行;

  2.研究对劳动部、省劳动厅关于劳动行政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指示的贯彻执行;

  3.研究并确定本系统或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事宜;

  4.审议本局系统和全市整体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报告;

  5.讨论决定本系统有关党务工作以及思想、作风、组织、人事、党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宜;

  6.讨论决定全市劳动保障系统或本局受表彰的个人、集体以及奖励办法;

  7.审议系统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其它重要工作管理制度;

  8.讨论研究党组自身建设问题;

  9.指导并听取纪检组、党总支的工作报告;

  10.讨论研究由党组决定的其他问题。

  二、党组会议的组织实施

  1.党组会议的各项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主任承办。负责会议通知、记录、承担会议纪要起草及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2.党组会一般不定期召开,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3.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也可由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其他成员确定。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事项,由办公室或有关单位科室准备。

  4.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其他成员召集并主持。

  5.党组成员为会议必参加人员,除讨论研究干部人事问题外,办公室主任一般应列席会议,需要与议题有关的其他科室负责人列席时,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6.党组会议必须有党组成员半数以上到会方可举行。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须向党组书记说明原因并请假。会后,党组书记可向未到会的成员说明议定的事项并征求其意见。

  7.党组会议的日期和议题,除特殊情况临时召集会议外,一般应提前通知党组成员,以便做好准备。必要时也可提前通知拟列席会议的有关科室负责人。

  8.党组会议须做会议纪录,并视情况编印会议纪要,以便贯彻执行。

  9.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分管的党组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并检查落实情况,也可责成有关职能科室进行检查督促,负责执行的科室应及时向党组报告执行情况。

  三、党组工作纪律

  1.党组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组成员个人无权决定应由党组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也无权改变党组已做出的决定。

  2.党组会议在决定问题时,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经充分讨论后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少数人的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但在党组会或上级党组织未改变原决定之前,党组成员必须执行党组会议已做出的决定。若参加会议的党组成员对需要决定的重大问题持有不同意见难以统一时,可暂缓做出决定,在进一步酝酿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后再做决定。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与党组决议不相符的情况,或需改变党组决议,要及时提交党组讨论,在党组未重新做出决定前,不得有与党组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3.党组成员确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会议时,必须请假,会议秘书要严格考勤;党组开会时,与会成员应集中精力,发言要围绕议题,简明扼要,阐明观点。

  4.党组会议的内容,除党组决定可以在党内或党外传达或公开的以外,与会人员(包括列席人员)均须严守秘密,不得泄漏,违者要追究其责任。

  四、党组文件的处理

  1.党组会议形成的纪要和以党组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一般须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或者经党组成员传阅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起草、审核、党组书记签发;凡办公室主任未列席会议或不知晓情况的,其纪要等文件直接由党组书记审核签发,也可由党组书记委托其他成员审核签发;

  2.党组会议纪要和其他党组文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编发,文秘人员整理归档。

  五、党组民主生活

  1.党组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就个人思想、学习、作风纪律和班子内部的团结、协调、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统一认识,改进作风,加强纪律,增进团结,提高工作水平;

党员大会会议纪要篇3

  三会一课,即俗称的“一课三会”制度,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范文,希望对你有用!

  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范文1__日党委委员会

  内容:1、强调冬季社会平安稳定工作。2、传达镇党委工作会议精神。3、讨论优化村内环境。3、走访困难群众,座谈了解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__日 党委委员会

  内容:1、讨论如何进一步优化村内环境。2、传达镇党委政府春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调社会平安稳定工作。3、初步制定2011年工作计划,定于党员大会进行讨论。

  __日 党员大会

  内容:一、刘雪龙书记传达镇党委近期工作会议精神。

  二、介绍我村今年重点工作,由村文书宣读2011年工作安排。

  三、党员对2011年工作计划提出意见建议。

  四、党委书记总结发言。

  __日 党课

  一、刘雪龙书记主持会议

  今天上党课的内容主要是新时期如何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

  一、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首先,党性坚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是我们党得到人民群众真心拥护和支持的关键。其次,党性坚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党员干部队伍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再次,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内容。

  二、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迫切需要。首先,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内容。其次,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根本保证。再次,以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创造一流工作业绩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集中体现。

  三、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第一,通过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真正把科学发展观作为统一全党意志、凝聚全党力量的思想武器。

  第二,通过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真正把科学发展观作为谋划建设、第三,通过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真正把科学发展观作为衡量政策利弊、检验工作得失的价值尺度。

  第四,通过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真正把科学发展观作为修身立德、建功立业的行为准则。

  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范文2__月1日 党课

  党课内容:新时期如何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

  三、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

  1、通过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真正把科学发展观作为统一全党意志、凝聚全党力量的思想武器。

  2、通过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真正把科学发展观作为谋划建设、

  3、通过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真正把科学发展观作为衡量政策利弊、检验工作得失的价值尺度。

  4、通过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真正把科学发展观作为修身立德、建功立业的行为准则。

  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范文37月10日 支部委员会

  内容:1、强调春季平安稳定工作。2、传达中心工作会议精神。3、讨论优化中心环境。3、走访困难员工,座谈了解员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8月10日 支部委员会

  内容:1、讨论如何进一步优化学校内环境。2、传达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调平安稳定工作。3、初步制定2014年工作计划,定于党员大会进行讨论。

  9月20日 党员大会

  内容:一、李秀好书记传达办事处党委近期工作会议精神。

  二、介绍今年重点工作,由王秀兴宣读2014年工作安排。

  三、党员对20__年工作计划提出意见建议。

  四、支部书记总结发言。

  __月__日 党课

  一、李秀好书记主持会议

  三、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是贯彻落实的迫切需要。第一,通过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真正把科学发展观作为统一全党意志、凝聚全党力量的思想武器。

党员大会会议纪要篇4

  1、在党委任期届满之前(一般提前3一5个月),召开党委常委会议(不设常委会的基层党委可召开党委会,下同)或召开书记办公会研究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包括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提出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的初步意见等。(可责成组织部门根据这次会议精神提出具体意见)

  2、召开党委常委会听取组织部门汇报,并对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产生办法,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名额、常委和书记、副书记职数等提出原则性意见并向上级党组织沟通;研究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有关事宜(一般可成立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具体事宜。领导小组下可设代表选举工作小组、人事安排工作小组、文件起草工作小组、会务组、宣传组等工作机构);责成组织部门根据这次会议精神起草《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及其说明。

  3、召开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及其说明;研究召开党委全委会的有关事宜。(可责成组织部门起草向上级党组织的《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xxx第xx次党代表大会的请示》。

  4、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中国共产党xxx第x届委员会第x次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xxx第xx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及其说明,并表决通过《决议》。以党委名义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xxx第xx次党代表大会的请示》。

  5、《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xxx第xx次党代表大会的请示》获得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召开代表选举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确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布置代表选举工作并提出要求,讨论关于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草案)。会后,应及时下发关于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党的基层委员会应建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

  6、指导选举单位做好选举代表的工作。主要是:指导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和规定的提名程序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听取选举单位汇报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和考察确定情况;审批选举单位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指导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代表。

  7、党的委员会或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代表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选举单位对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有关代表选举工作和代表资格问题的查实情况。

  代表资格经初步审查基本符合要求后,对选举单位的代表选举结果作出批复。

  8、党委常委会组织推荐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参与推荐人员的范围由党委常委会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党委常委会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并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

  党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党委常委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后,应及时报请上级党委派人考察。

  9、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有关材料。

  10、起草党代表大会有关文件。主要是:起草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及有关决议(草案);起草关于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的报告;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编制代表名册,提出代表编团(组)的意见;起草关于人事安排意见的说明;编制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名单和登记表;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起草大会及主席团会议的主持词和领导讲话;编制党代表大会日程(草案),等等。

  1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内容是:制定召开党代表大会宣传提纲;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工具和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包括召开党代表大会重要意义的教育、形势和任务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教育等。

  12、党代表大会前夕,做好各项会务准备工作:提出大会会务实施方案;编制大会经费预算;安排代表食宿;制作各种证件、佩条;布置大会会场;准备票箱,购置大会用品、选举用具;确定代表团讨论地点;草拟大会文件保管、发放、收回的规定,制作有关表册;安排文娱活动和医务、保卫等工作。

  13、党代表大会各项筹备工作基本就绪,收到上级党组织《关于xxx委、x纪委换届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后,即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内容是:听取各筹备工作小组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召开最后一次党委全委会工作有关事宜;研究以党委名义提交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的有关文件,包括:大会主席团、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大会秘书处机构和主要负责人等建议名单;研究列席人员、来宾提名原则及建议名单以及大会工作机构、任务、职责、工作人员名单等。

  14、召开本届党委最后一次全委会。主要内容是:审议通过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党委负责同志作下届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酝酿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预备名单。

  会后,即可以党委名义下发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通知。

  (二)预备会议阶段的工作及其程序

  15、召开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会议由党的委员会负责人主持。主要内容是:简要介绍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布置各代表团(组)推选代表团(组)的正副团(组)长、讨论大会议程、酝酿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

  16、召开各代表团(组)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的内容;推选代表团(组)正副团(组)长;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和大会议程。

  17、召开大会预备会议。主要内容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介绍大会筹备情况,说明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提出开好大会的要求;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通过大会议程和其它确认事项。党的基层代表大会在预备会议上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在预备会议上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也可以在预备会议上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18、召开大会主席团会议(第一次)。主要议题是:审议通过大会日程,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副秘书长、列席人员、来宾名单及其它需要确定的事项。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在预备会议上没有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要在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需要设立主席团常务委员会的,要在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酝酿产生主席团常务委员会。

  (三)正式会议阶段的工作及其程序

  19、举行党代表大会开幕式。主要议程是:宣布大会开幕;奏《国际歌》;作党委工作报告。如时间允许,还可以作纪委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

  20、召开代表团(组)会议。会议内容是:审议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1、召开大会主席团会议(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的,在每次主席团会议之前是否召开主席团常务委员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下同)。会议议题是:听取各代表团(组)审议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等情况汇报,研究修改意见;听取党的委员会关于下届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的说明并讨论通过此名单;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布置推选监票人及其它有关事项。

  22、召开代表团(组)会议。会议内容是:酝酿讨论下届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讨论主席团布置的其它有关事项。

  23、召开大会主席团会议。主要议题是: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也可以提交大会通过);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研究确定下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或预选名单;确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拟提交大会通过的可提出建议名单);审议大会的决议(草案)。

  24、选举或者预选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选举或者预选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一般是分两次进行,先选举或者预选委员,再选举或者预选候补委员。委员候选人落选后,可以作候补委员候选人,参加候补委员的选举或预选。

  25、采用预选办法的,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大会主席团根据预选结果和有关规定,讨论确定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26、宣布当选人名单。正式选举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首先向大会主席团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大会主席团根据选举办法确定当选人名单和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主持人。主席团会议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选举人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会议主持人向选举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27、举行大会闭幕式。主要议程是:通过大会各项决议;奏《国际歌》;宣布党代表大会闭幕。

  (四)党代表大会闭幕后的工作及其程序

  28、召开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主要议题是:先选举纪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再选举纪委书记、副书记。将选举产生的纪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报同级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29、召开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主要议题是:上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人事安排问题说明(此说明一般安排在纪委一次全会前,纪委委员列席党委一次全会);先选举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再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通过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领导讲话。

党员大会会议纪要篇5

  通报党员处分代表大会会议记录范文一

  时间:20xx年3月1日

  地点:x x中学会议室

  出席:(实到党员姓名)

  请假:(具体党员姓名,请假的原因)

  列席:(具体姓名)

  主持:钟x x(党支部书记)

  内容:讨论罗x x违纪的处理问题

  记录:李x x

  一、支部书记钟x x说明开会议题(讨论对罗x x党纪处分问题),通报支部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请假人数。其中正式党员x人、预备党员x人。

  二、区纪委x同志介绍罗x x所犯错误简要案情(街道、中心镇、局、公司自办案件由发案单位纪委或纪工委介绍案情)(内容略)。

  三、支部书记钟x x组织学习有关党章、党纪条规(内容略)。

  四、罗x x向大会作检查或申辩(内容略)。

  五、与会党员对罗x x开展批评(内容略)。

  六、支部书记钟x x:经支委会研究,对罗x x所犯错误

  提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意见,请本支部有表决权的党员举手表决。

  同意给予罗x x开除党籍处分的请举手(清点人数,并记录),弃权的请举手(清点人数,并记录),有其他意见的请举手(清点人数,并记录)。

  七、支部书记钟x x宣布表决结果及讲话(内容略)。

  八、党委(或党工委)领导讲话(内容略)。

  九、区纪委x同志讲话(街道、中心镇、局、公司自办案件可不需此程序)。(内容略)。

  说明:

  一、记录人应详细记录会议情况,特别是每个党员的发言内容。

  二、会议记录用钢笔书写,不要打印。

  三、如犯错误的党员本人未能到会,会议记录应如实记录,并说明不能到会的原因。

  通报党员处分代表大会会议记录范文二

  时间:20xx。7.15 地点:XX村党员活动室 主持人:XXX 记录人:XXX

  出席人:党员等62位

  列席人:镇工作人员

  会议内容:

  主持人:今天召开党员大会主要是讨论对XXX、XXX两位党员违反计生处分。下面由支委XXX宣读中共XX村支部委员会关于XXX、XXX两位违反计生党纪处分的报告

  XXX: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村人,高中文化,XXXX年XX月XX日加入中国共产党。XXX与X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XXXX年XX月XX日生育第一胎男,XXXX年XX月XX日政策外生育第二胎女。属于多生育一个子女,违反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造成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事实。

  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村人,大学专科文化,XXXX年XX月XX日加入中国共产党,XX党支部党员。XXX与X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XXXX年XX月XX日生育第一胎男,XXXX年XX月XX日政策外生育第二胎男。属于多生育一个子女,违反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造成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事实。

  XXX、XXX两人身为党员,违反计生政策,其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妨碍了社会管理秩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六条和中共X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党员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等有关规定。经镇党委会研究,并报XXX纪委批复,决定给予XXX、XXX

  开除党籍处分。

  被处理人姓名及自我检查:我叫XXX,上面所说情况属实,身为党员违反计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本人愿意接受党纪处分。

  我叫XXX,上面所说情况属实,身为党员违反计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本人愿意接受党纪处分。

  党员意见摘要:主持人:现在请参会党员发表意见

  XXX:XXX、XXX两人违反计生事实清楚,建议按照文件规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XXX:XXX、XXX两位身为党员,没有起模范作用,自己违反计生政策,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XXX:XXX、XXX两人作为党员没有以身作则,违反计生,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建议开除党籍处分。

  主持人:现在不一一表决,如建议XXX、XXX开除党籍处分的,请举手。

  经表决:参会党员一致建议XXX、XXX开除党籍处分。

  支部正式党员 人,出席正式党员 人,同意给予XXX处分 人,不同意 人,弃权 人。同意给予XXX处分 人,不同意 人,弃权 人。

  支部决议: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经党员举手表决,一致同意给予XXX、XXX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党员处分代表大会会议记录范文三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按照有关规定报党委、纪委批准。

  (1)召开支委会研究提出处分意见,草拟处分决定。支委会要认真研究党委、纪委移交的违纪党员的案件材料,如有必要可请调查组成员进一步介绍有关情况。在熟悉案情、学习相关党纪处分条规的基础上,支委会提出处分意见,并草拟好处分决定。处分决定文稿应写明违纪党员的个人情况,所犯错误的事实、情节、后果、本人责任、错误性质和处分意见等内容。处分决定文稿应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处分决定前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意见。作出处分决定时,应认真考虑党委、纪委的意见。

  (2)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处分决定。支部党员大会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预备党员和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没有表决权)。支部大会基本程序是:会议主持人说明大会内容;违纪党员做检查,汇报思想认识;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党员发言,对违纪党员进行帮助,明确改正错误的方向,同时对支委会提出的处理意见发表赞成或反对的意见;违纪党员有权说明情况或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辩护;到会正式党员对处分决定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支部应到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方可通过。违纪党员也可以对处分决定投赞成票或反对票。会后,违纪党员应在支部大会通过的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

  (3)党支部将支部大会表决情况写成请示报告,并附材料上报党委或纪委审批。报告要写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时间,应到会和实际到会的正式党员人数,支部大会表决情况,通过处分决定的赞成票数、反对意见及票数、弃权票数、支部大会通过的表决意见。支部书记应在请示报告上签名。上报材料还包括:支部大会通过的处分决定,违纪党员的检查及对处分的意见。

  (4)宣布执行处分决定。给予党员的纪律处分从党委或纪委批准之日起生效。党支部应在接到党委或纪委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决定或批复后的一个月内,在党支部的范围内予以宣布执行。处分决定及批复要给当事人一份。如本人不服,可以申诉,党支部必须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要给以批评教育。处分决定宣布后,党支部应立即向党委或纪委报告。

  党员纪律处分程序

  (1)召开支委会研究提出处分意见,草拟处分决定。支委会要认真研究党委、纪委移交的违纪党员的案件材料,如有必要可请调查组成员进

  一步介绍有关情况。在熟悉案情、学习相关党纪处分条规的基础上,支委会提出处分意见,并草拟好处分决定。处分决定文稿应写明违纪党员的个人情况,所犯错误的事实、情节、后果、本人责任、错误性质和处分意见等内容。处分决定文稿应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处分决定前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意见。作出处分决定时,应认真考虑党委、纪委的意见。

党员大会会议纪要篇6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历次代表大会;述评

  [中图分类号] D221/2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2)05-0005

  今年5月,我们将迎来上海市第十次党代会的召开。迄今为止,上海已召开了九次党代会,梳理和研究这九次党代会的相关情况,对于我们学习上海地方党史,发挥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 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中共上海市第一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6年7月11日至26日举行,会期13天(其间休会三天);第一届党代会第二次会议于1957年12月20日至1958年1月10日举行,会期19天(其间休会三天);第二届党代会于1958年12月28日至1959年1月16日举行,会期20天;第三届党代会于1963年12月16日至25日举行,会期10天;第四次党代会于1971年1月4日至10日举行,会期7天;第五次党代会于1986年3月3日至6日召开,会期4天;第六次党代会于1992年12月15日至20日召开,会期6天;第七、八、九次党代会分别于1997年12月21日至25日、2002年5月24日至28日、2007年5月24日至28日召开,会期5天。

  这九次党代会就大会的会期看,最长的是第二届共20天,最短的是第五次共4天。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召开的四次党代会,会期最长是第二届20天,最短的是第四次7天;改革开放新时期召开的五次党代会,会期最长的是第六次6天,最短的是第五次4天。

  就大会的任期看,第一届党代会的任期不足三年,第二届任期近五年,之后由于“”影响,第三、四次间隔八年,第四、五次间隔达15年。从第六次开始,党代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除第三届党代会在当时的福州路人民委员会大礼堂举行外,其余各次党代会都在上海展览中心召开。

  此外,1987年6月、1992年6月和1997年6月分别举行中共上海市代表会议,选出上海市出席党的十三、十四和十五大代表。从第八次开始,为与全国党代会相对应,市党代会改在5月召开,会上选举产生上海市出席全国党代会的代表。

  二、 会议的议程和议题

  第一届党代会第一次会议在召开前,举行了10天的预备会议。正式大会的主要议程和议题是:听取和审查柯庆施代表中共上海市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出席党的的代表;选举中共上海市第一届委员会。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副总理、上海市市长先后到会讲话。大会通过《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决议》。柯庆施在闭幕式上作总结发言。

  第一届党代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了40天的预备会议,柯庆施在会上作报告,分析本市整风运动情况,着重谈了整改问题。会议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市委及有关领导干部提出批评意见。大会的正式议程和议题是:贯彻党的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前一阶段整风和反斗争,讨论和确定上海党组织如何继续整顿作风、改进工作的问题。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到会讲话。柯庆施作报告,陈丕显、曹荻秋、魏文伯、马天水、许建国分别作专题报告。大会通过《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一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和《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一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提前选举第二届代表大会代表的决议》。

  第二届党代会的主要议程和议题是:柯庆施作关于党的八届六中全会决议的传达报告;根据八届六中全会决议,讨论上海市1959年度经济计划、整顿和巩固、工业生产的群众路线和工人生活、教育工作等问题;选举中共上海市第二届委员会。大会通过《关于上海市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的决议》、《关于整顿和巩固农村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在工业企业中执行群众路线的若干问题的决议》和《关于教育工作几个问题的决议》。

  第三届党代会召开了一天的预备会,曹荻秋作关于国际形势问题的传达报告。正式大会的主要议程和议题是:听取和审查陈丕显代表中共上海市第二届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加强党的工作,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选举中共上海市第三届委员会。柯庆施作政治报告。大会通过《中共上海市第三届代表大会决议》。

  第四次党代会是在“”期间,许多党员尚未恢复组织生活,特别是大批党员领导干部处在被打倒、关押、剥夺了党员权利,党内政治生活极不正常的情况下召开的。大会的议程和议题是:学习贯彻党的九大指导方针;选举中共上海市第四届委员会。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主任作政治报告。大会通过《在党的“九大”路线指引下奋勇前进》的决议。

  第五次党代会召开了4天的预备会议,明确开好这次大会的指导思想是团结一致向前看,全面开创上海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对市委工作报告(讨论稿)、关于制定上海市“七五”计划的建议(草案)、市纪委工作报告(讨论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酝酿讨论市委委员和候补委员、市顾委委员、市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通过大会主席团、大会秘书长名单(草案),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以及大会议程(草案)。主席团召开会议,通过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名单(草案)、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和大会副秘书长,审议并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大会的正式议程和议题是:致开幕词;听取和审议芮杏文代表中共上海市委作的报告;审议《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制定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草案)》;听取和审议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中共上海市第五届委员会、中共上海市顾问委员会和中共上海纪律检查委员会。大会通过关于上述两个报告和一个建议的决议。最后杨堤致闭幕词。

  第六次党代会召开了半天的预备会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大会主席团名单和大会秘书长,通过大会秘书处的机构设置和工作任务,以及大会议程。主席团召开会议,通过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大会副秘书长;听取并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通过大会列席、来宾事项和大会日程。大会的正式的议程和议题是:听取和审查吴邦国代表中共上海市第五届委员会作的报告;审查中共上海市顾问委员会工作报告;审查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中共上海市第六届委员会;选举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大会通过了上述三个报告的决议。大会决定,按照党的十四大精神,不再设立市顾问委员会。吴邦国主持大会闭幕式并讲话。

  第七次党代会召开了半天的预备会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大会主席团名单和大会秘书长,通过大会秘书处的机构设置和工作任务,以及大会议程。主席团召开会议,通过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大会副秘书长;听取并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通过大会列席、来宾事项和大会日程。大会的正式议程和议题是:听取和审查黄菊代表中共上海市第六届委员会作的报告;审查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中共上海市第七届委员会;选举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大会通过了关于两个报告的决议。黄菊主持大会闭幕式并讲话。

  第八次、第九次党代会都召开了半天的预备会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大会主席团名单和大会秘书长,通过大会秘书处的机构设置和工作任务。主席团召开会议,通过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大会副秘书长;听取并通过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通过大会列席、来宾事项和大会日程。第八次、第九次党代会的正式议程和议题基本是相同的:听取和审查黄菊代表中共上海市第七届委员会作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代表中共上海市第八届委员会作的报告;审查两届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上海市出席党的十六大、十七大代表;选举中共上海市第八届、第九届委员会和两届新的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大会通过关于中共上海市第七届、第八届委员会报告的决议,两次大会关于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黄菊主持第八次党代会闭幕式并讲话,主持第九次党代会闭幕式并讲话。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召开的党代会报告比较多,第一届党代会两次会议都有中央领导人到会讲话;第一届党代会第一次会议、第八、九次党代会都设置了选举上海市出席全国党代会代表的议程。

  三、 会议的代表和代表的党员

  第一届党代会一次会议召开时,上海有党员15万名。出席党代会的正式代表755名,候补代表80名。第一届党代会选举产生由40名委员、15名候补委员组成的第一届委员会。市委一届一次全会选举产生由14名常务委员组成的常务委员会、由六名书记组成的书记处;选举柯庆施为市委第一书记;选出市监察委员会;选出刘少奇等37人为上海市出席党的的正式代表,4名候补代表。

  第二届党代会召开时,上海有党员23.1万名,出席党代会的正式代表498名,候补代表50名。第二届党代会选举产生由45名委员、21名候补委员组成的第二届委员会。市委二届一次全会选举产生由19名常务委员组成的常务委员会、由7名书记组成的书记处;选举柯庆施为市委第一书记;选出市监察委员会。

  第三届党代会召开时,上海有党员32.2万名,出席党代会的正式代表589名,候补代表59名。第三届党代会选举产生由45名委员、21名候补委员组成的第三届委员会。市委三届一次全会选举产生由16名常务委员组成的常务委员会、由8名书记组成的书记处;选举柯庆施为市委第一书记;选出市监察委员会。

  第四次党代会召开时,有1000名代表出席,选举产生由59名委员、17名候补委员组成的第四届委员会,并经市委全体会议选出常务委员16名,第一、第二书记共7名;选举为市委第一书记,为市委第二书记。

  第五次党代会召开时,上海有党员86.9万名,出席党代会的正式代表981名,候补代表81名。五次党代会选举产生由63名委员、14名候补委员组成的第五届委员会,由33名委员组成的顾问委员会,以及由50名委员组成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市委五届一次全会选出由13名常务委员组成的市委常务委员会,书记一名和副书记4名;选举芮杏文为市委书记,批准陈国栋为市顾委主任,张定鸿为市纪委书记。

  第六次党代会召开时,上海有党员107万名,出席党代会的正式代表787名,特邀代表33名,选举产生由50名委员、10名候补委员组成的第六届委员会,由35名委员组成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市委六届一次全会选出由13名常务委员组成的市委常务委员会,书记一名和副书记4名;选举吴邦国为市委书记,批准张惠新为市纪委书记。大会决定不再设立市顾问委员会。

  第七次党代会召开时,上海有党员120.7万名,出席党代会的正式代表798名,特邀代表28名,选举产生由51名委员、9名候补委员组成的第七届委员会,由39名委员组成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市委七届一次全会选出由13名常务委员组成的市委常务委员会,书记一名和副书记5名;选举黄菊为市委书记,批准张惠新为市纪委书记。

  第八次党代会召开时,上海有党员135.7万名,出席党代会的正式代表800名,特邀代表17名,选举产生由55名委员、10名候补委员组成的第八届委员会,由40名委员组成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上海市出席党的十六大代表71名。市委八届一次全会选出由14名常务委员组成的市委常务委员会,书记一名和副书记5名;选举黄菊为市委书记,批准罗世谦为市纪委书记。

  第九次党代会召开时,上海约有党员158.7万名,出席党代会的正式代表810名,特邀代表8名,选举产生由83名委员、15名候补委员组成的第九届委员会,由53名委员组成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上海市出席党的十七大代表73名。市委九届一次全会选出由13名常务委员组成的市委常务委员会,书记一名和副书记2名;选举为市委书记,批准沈德咏为市纪委书记。

  综上,新中国成立以来,上海党员数量在不断增长,党代表名额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在不同时期有不同设定。改革开放新时期,除第五次党代会外,其他四次的代表名额为800至900人。除正式代表外,第一、二、三、五次党代会设候补代表制,第六至九次党代会设特邀代表制。

  四、 会议的开会方式和宣传报道

  上海历次党代会的开会类型,有预备会和正式会;有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和分组讨论会。在历次党代会中,只有第一届党代会先后开了两次会议。

  这九次党代会的讲话基本均采用报告形式,有政治报告、工作报告、专题报告和报告。政治报告和专题报告主要出现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这一时期的党代会还有大会发言和书面发言;除第二届和第四次外,其余各次党代会上中共上海市委员会都向大会作报告;从第五次党代会开始,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都向大会作工作报告;第五次党代会上致开闭幕辞。

  对于邀请对象和列席人员,一、二、三届党代会的列席人员,除各部门党员负责干部外,第一届第二次会议还有老工人和下放劳动锻炼的党员。改革开放以后,第五次党代会邀请在沪的中共中央委员、中顾委委员、中纪委委员,各派上海市委或分部的负责人参加大会,此后历次党代会都根据上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建议,邀请党内有关负责同志和老同志列会,并邀请部分党外人士作为来宾参加大会的开幕式和闭幕式。

  这九次党代会所奏唱的乐曲和歌曲,有《国际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第五、六次党代会在开闭幕时都奏唱《国际歌》,从第七次党代会开始,开幕时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闭幕结束时奏唱《国际歌》,这和全国党代会的相关安排是一致的。

  这九次党代会选举的方法,有等额,有差额,有无记名投票,有举手表决,有人工记票,有电子计票。改革开放以后,对于出席市党代会代表的选举,对于市委委员、市纪委委员和市委候补委员候选人的预选,以及出席全国党的代表大会候选人的预选,主要都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从第五次党代会开始,电子计算机开始为大会代表、记者和工作人员服务。

  这九次党代会的宣传报道,基本都通过各种媒体作了公开宣传,只是宣传的程度和范围稍有不同,对于第二届、第三届党代会,媒体(主要是报纸)的报道相对比较简略;随着技术的发展,宣传的载体从报纸到广播、电视,再到网络和手机;第一届党代会二次会议、第五次至第九次党代会都公开了预备会议的消息;第六至九次党代会由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和上海电视台,对开幕式进行现场直播。从第八次党代会开始,人民网、新浪网、东方网等互联网站开始进行实时报道和专题报道。

  五、会议的历史作用和影响

  上海历次党代会,都有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国际国内形势,总体上,对上海的建设和改革发展起到了指明方向、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重要作用。

  第一届党代会根据《论十大关系》的精神,提出“充分利用,合理发展”的工业方针,要求充分利用上海原有设备和技术力量,进行积极改造和合理发展,重点发展重工业,对上海从以轻工业为主转向以重工业为中心的综合性工业基地,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届党代会传达贯彻党的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出上海工业应进一步向高级、精密、大型方向发展,郊区农业应进一步提高亩产量,积极发展多种经营。这次党代会的方针政策有发展生产、服务群众的积极一面,但在“运动”影响下,也产生了一定消极作用。

  第三届党代会提出了把上海建设成为我国一个先进的工业和科学技术基地的目标,要求上海工业生产和科研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向高精尖方向发展,对上海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和产品质量、积极赶上国际先进水平、在全国发挥样板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次党代会召开于“”期间,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贯彻了党的九大的错误指导方针。

  第五次党代会提出上海“七五”时期的主要任务、奋斗目标和重点措施,要求全面实施国务院批准的《关于上海经济发展战略的汇报提纲》。这是改革开放以后,上海进入改造振兴新阶段、在已有成就的基础上召开的一次团结进取的大会,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

  第六次党代会根据党的十四大对上海“一个龙头,三个中心”的战略定位,围绕率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要求,提出20世纪90年代上海改革与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对上海产业结构调整、城市面貌“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具有重要意义。

  第七次党代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回顾过去五年工作,提出今后三年主要工作,为世纪之交的上海继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特大城市特点的发展新路,交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份满意答卷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八次党代会根据中央精神,回顾第七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提出上海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为上海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九次党代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回顾过去五年工作,明确上海今后五年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为上海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办好世博会,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挥了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上海市档案馆。上海市党代会、人代会文件选编(上册)[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9.

  [2]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中共上海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上海市档案馆。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组织史资料(1920.8-1987.10)[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3]中共上海党志编纂委员会。中共上海党志[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

  [4]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中共上海历史实录(1949-2004)[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

  [5]解放日报。1956.7.12,1957.12.21,1986.3.3-7,1992.12.15-18,1992.12.20-21,1997.12.20-27.

党员大会会议纪要篇7

  当前,有少数党员和干部政治纪律意识不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有的甚至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的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这些行为会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党员有义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如果党员“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下乱说”,就难以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有的党员和干部还专门挑那些党已经明确规定的政治原则来说事,口无遮拦、毫无顾忌,以显示自己所谓的“能耐”,这会影响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是党的生命线,全体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和执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影响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的部署执行,是违纪的。

  党员必须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果党员不守纪律,制造、宣扬、传播违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决定的错误观点,甚至违反法律,制造、传播政治谣言,不仅会误导社会,还会损害党的形象、党的公信力和凝聚力。

  有的党员和干部对禁止“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存有顾虑

  有些党员和干部思想上有顾虑,担心禁止“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会影响思想自由,认为中央要求党员必须做到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比较好把握,但如何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在思想上也保持高度一致,则不好辨别。因为思想毕竟不是行为,属于意识形态范畴,需要正确教育、引导,而不宜强制。

  有的担心禁止“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会影响学术自由、文艺创作和理论创新;有的认为对学术探讨与政治纪律的界限难以把握,担心抓意识形态,会影响创新创造、学术自由,不敢动真格;有的怕担责、担心被人说“思想不解放”“观念不更新” “固步自封”“墨守成规”;有的地方和部门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重视不够,个别的甚至对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对本单位出现的问题大事化小,不教育、不处理甚至包庇纵容;有些党员和干部对发扬党内民主与遵守党的纪律的关系,在理解上有偏差;还有一些带有情绪的声音在互联网上出现,认为禁止妄议中央会影响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限制党员权利。

  正确认识学术探讨与政治纪律的界限

  党员也是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但党员不是普通公民,我们对党员有更高的要求。正确解读“妄议中央”,首先要明确,不允许“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主要是对全体中国共产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传达中央文件精神,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要明确党员不仅在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思想上也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得有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言论。

  二是要注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中,妄议的客体主要是“中央大政方针”,主要危害是“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要防止对“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作过度解读。不能因为一个人批评一两句政府机关就说是“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也不能因为禁止“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就不让人说话,甚至不分场合把讨论问题、批评社会都当成是“妄议中央”,更不能把批评公权力主体说成违反治安管理秩序。“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批评不是“妄议”,允许人批评甚至批判,其实也是某种程度上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的体现。

  三是正确认识学术探讨与政治纪律的界限,坚持科学研究无,讲坛论坛有纪律。党员知识分子发表个人见解,批评社会,监督政府,针砭时弊,提出完善政策、健全制度、改进工作的对策、意见和建议,依法依规披露、揭发、举报党员领导干部、党组织的问题,不仅是和宪法范围内允许的,而且值得鼓励和支持。但是,作为党员,秉持独立思想、人文精神、自由人格,崇尚问题意识和社会责任,不能随意对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以及党的决定已经明确的政治原则和改革举措说三道四,甚至借“学术自由”之名,行反对“中央大政方针”之实,这就不是行使公民表达自由的权利和党员的权利,很可能就是违反政治纪律了。学术探讨与政治纪律的界限其实是清晰的,不可混淆。

  四是处理好发扬党内民主、党内监督与遵守党纪的关系。党员依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有权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但党员不得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或通过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

党员大会会议纪要篇8

  1、局长岗位

  (1)主持局党组、局行政全面工作。

  (2)负责传达和贯彻落实各项劳动保障发展战略和管理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决策,完成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3)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和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并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4)分管组织人事、财务工作。

  2、副局长岗位

  (1)协助局长管理全局各项工作,对局长负责。

  (2)根据分工完成对分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3、纪检组长岗位

  (1)协助局长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2)负责本局纪检工作,对全局工作人员的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违纪人员、对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敢于同违纪行为作斗争的科室和个人,提出表彰和奖励意见。

  二、廉政风险的辨识和评估

  各领导岗位的廉政风险内容和风险来源:

  三、廉政风险的预防措施

  针对局领导在工作中存在的以上风险点,廉政风险的防范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落实:1、党风廉政责任制;2、党组会议议事规则;3、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4、党组成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5、局领导班子“十个不准”。

  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一步提高局党组议事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共*市委的决议、决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实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4、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局党组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

  5、严格执行《》及党内的各项规定,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二、议事内容

  1、研究决定本部门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决策、工作部署和实施方案,以及相关的重大事项。

  2、讨论决定局机关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制度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

  3、讨论决定加强劳动保障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包括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等事项。

  4、讨论决定本部门经费使用管理等重大事项。

  5、讨论局工、青、妇提出的重点工作,并作出相应决定。

  6、讨论市委交办的有关事项的落实。

  7、讨论决定应由局党组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议事制度

  1、党组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两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组成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履行请假手续。

  2、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书记因事不能出席会议时,可由党组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根据工作或会议内容的需要,党组书记可指定有关人员列席党组会议。

  3、党组会议议题由局党组会议确定。需要提交讨论的问题,经局办公室汇总,由局办公室主任提出安排建议方案,报局党组会议审定。每次召开会议的具体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并附上有关文件材料(除临时召集外)。讨论干部人事事项,由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承办。

  4、党组会议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必要时应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及市民群众的意见。

  5、党组会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议题时,党组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讨论后,由会议主持人加以综合,提出决策意见,提请会议表决。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的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分别采取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举手、口头等方式进行。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和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如对重大问题有不同意见,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作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表决。对形成的决议,党组成员个人无权改变,必须无条件执行,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言论和行动上不能有任何反对的表示。党组成员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因事缺席,由党组书记或委托有关人员事先征求意见,会后通报情况。

  6、党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凡研究讨论具有保密性的内容和未经批准公布的事项,所有与会人员要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会议酝酿讨论情况。

  7、党组会议应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完整准确地做好记录。经局党组讨论通过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党组书记签发。

  8、特殊情况下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的,党组书记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会议报告。

  四、决策执行

  1、党组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由党组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2、党组成员在执行党组决议、决定中,如发现新的情况需要复议,经党组书记同意后,可在党组会议上复议。但在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决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3、党组会通过的决议和文件,应当传达的,经批准后及时传达到规定的范围;应当公布的,经批准后及时公布。

  五、议事监督

  1、党组书记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科学决策,自觉接受党组成员的监督。

  2、党组成员要积极支持党组书记的工作,自觉接受党组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

  3、党组成员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自觉维护党组的团结,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4、党组成员要自觉执行本规则,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及局纪检组织的监督,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增强劳动保障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局长办公会议是局长领导研究处理劳动保障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的主要形式之一。

  第三条局长办公会议实行局长负责制,会议由局长主持,局长因事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召开。

  第四条局长办公会议组成人员为正副局长、纪检组长,根据工作或会议内容的需要,局长可指定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参加。

  第五条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一般在每周五上午),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六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要提前将开会的议题及有关事项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须做必要的调查研究等准备工作。

  第七条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

  1、学习或传达上级机关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局党组的有关决议、决定,研究贯彻意见或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讨论决定劳动保障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目标及实施方案。

  3、研究讨论一个时期的劳动保障工作任务和阶段性工作安排。

  4、讨论决定有关考评、奖惩事宜。

  5、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工作。

  第八条局长办公会议议题的提出:

  1、属于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的议题可由局长直接提出或由正副局长、纪检组长商讨后提出。

  2、有关科室需要提请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该科室报经分管局长同意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第九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工作,应充分讨论后作出决定。由分管局长、纪检组长组织实施,有关职能部门具体落实或抓好督办。

  第十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和未经批准公布的事项,与会人员要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一条局党组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其他局领导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局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局纪检组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与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条局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要职责

  局党组对本机关的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结合本局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并组织实施。

  (二)定期分析研究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三)组织党员、干部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纪律、制度的宣传、教育和学习,切实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

  (四)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

  (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选拔任用干部。

  (六)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在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时为其有效地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三条局党组书记、局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要领导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其他党组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负责召集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二)抓好党组中心组的学习,从思想政治作风上带好班子,发挥党组班子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表率作用。

  (三)定期召开党组成员专题民主生活会,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集中制和廉洁从政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查自纠和督促整改。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干部。不搞临时动议和个人说了算。

  (五)加强责任追究的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一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及时组织调查研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六)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自觉遵守反腐倡廉的各项规章制度,管好班子成员,做廉政勤政的表率。

  第四条党组成员、副局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要职责:

  党组成员、副局长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在局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职责:

  (一)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分工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强化公仆意识,树立良好形象。

  (三)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狠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规范管理。准确掌握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动态,抓苗头,抓隐患。

  (四)及时解决分管科室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纠正科室存在的不正之风,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查处,并及时向局长报告。

  (五)积极参加分管科室工作会议,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六)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条局纪检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局党组抓好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部署和落实。

  (二)协助局党组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

  (三)在上级纪委和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查处本局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行为。

  第六条科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对本科室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一)协助分管局长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督促并指导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廉政规定,增强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保证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真正得到落实。

  (三)及时解决本科室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纠正“吃、卡、拿、要”现象,坚决做到“请吃不到、送礼不要”,带头遵守廉政规定。

  (四)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党组成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了强化党组成员廉政建设、监督机制,增强党组成员自我约束意识,根据本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对象

  局党组成员。

  二、报告内容

  1、本人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和持股情况;

  2、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房屋和参加集资建房情况;

  3、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和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礼金、礼物情况;

  4、本人结婚或离婚的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出国(境)、留学、定居情况,子女与国(境)外人通婚的情况;

  5、本人及其配偶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情况;

  6、配偶、子女及配偶受到执纪执法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7、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根据规定需要报告的有关从业及其变更情况;

  8、按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其他重大事项;

  9、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事项。

  三、报告要求

  1、党组成员需要向组织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一般应在事发后或知悉十五天内由本人经书面形式报告。

  2、党组书记应向市委领导报告,党组成员应向党组书记报告。

  3、报告的内容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接受报告的人对报告的内容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不宜公开的事项应予保密。

  局领导班子“十个不准”

  1、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有价证券;

  2、不准到下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3、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优惠条件;

  4、不准利用职权为自己、亲友购买住房提供优惠条件;

  5、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商业性歌厅、舞厅及其他娱乐活动;

  6、不准借因公出差之机游山玩水;

  7、不准参与、活动;

  8、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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