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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写作

作者: 爱可网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来源:www.ik35.com

法律文书写作篇1

  第一部分 选择题(共3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法律文书的主旨和材料在文书制作中的关系是()

  A。辩证统一 B。相对独立

  C。相互包容 D。相互补充

  2.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因不服已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裁决而向司法机关递送的,要求按审判监督程序引起再审的书状是()

  A。刑事上诉状 B。刑事自诉状

  C。刑事申诉书 D。刑事答辩状

  3.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合议庭组成人员有助理审判员的应写明()

  A。审判员 B。代理审判员

  C。助理审判员 D。人民陪审员

  4.补充侦查报告书正文部分的重点是()

  A。案由 B。补充侦查经过

  C。附项 D。补充侦查结果

  5.记载新入监罪犯基本情况的表格类文书是()

  A。罪犯评审鉴定表 B。罪犯入监登记表

  C。狱内案件立案报告表 D。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

  6.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是()

  A。民事判决书 B。民事调解书

  C。民事裁定书 D。民事决定书

  7.法律文书在交代事实的因果关系中,除须叙述清楚某一行为的目的、行为本身外,还应写清()

  A。行动的动机 B。产生的后果

  C。行为的原因 D。造成的影响

  8.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在办理诉讼案件过程中,为查明案情和核实证据,依法向了解情况的人进行调查时所作的文字记载是()

  A。评议笔录 B。讯问笔录

  C。勘查笔录 D。调查笔录

  9.监狱起诉意见书是对服刑罪犯重新犯罪(包括重大的漏判罪行)提出起诉意见的法律文书,送达的司法机关是()

  A。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

  C。司法行政机关 D。公安机关

  10.仲裁申请书当事人的称谓写作()

  A。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B。申诉人与被申诉人

  C。原告人与被告人 D。上诉人与被上诉人

  11.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提审的民事案件,在判决书的主文之后,不写()

  A。诉讼费用的负担 B。书记员姓名

  C。日期 D。合议庭成员姓名

  12.公安机关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

  A。拘留证 B。逮捕决定书

  C。批准逮捕决定书 D。提请批准逮捕书

  13.在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各类诉讼案件时,由书记员当庭记载全部法庭审理活动的文字材料是()

  A。询问笔录 B。法庭审理笔录

  C。调查笔录 D。评议笔录

  14.仲裁调解书的效力相同于()

  A。仲裁协议书 B。仲裁申请书

  C。仲裁裁决书 D。仲裁答辩书

  15.代理词的主要论证方法有:据实论证,据法论证和()

  A。依据证据论证 B。依据政策论证

  C。据情说理 D。依据诉讼请求论证

  第二部分 非选择题(共70分)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6.法律文书中有关刑事案件的事实要素,应包括哪些内容?

  17.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中犯罪事实部分常用的叙述方法有哪几种?

  18.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有哪几种情况?

  19.第一审民事判决书阐述判决的理由应当把握哪几点?

  20.监狱起诉意见书与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三、写作主题(本大题35分)

  2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起诉书。

  被告人郑×龙,男,30岁,初中文化,汉族,××省××县人,是××县××乡××村运输专业户。2000年10月13日晚7时,郑×龙驾驶×牌汽车由本县到×县拉沙子。晚上11时40分,当郑×龙驾车行驶至××市郊区时,迎面开来一辆东风牌汽车,此车没有按规定发出会车信号,由于灯光太刺眼,致使郑×龙看不清路面,而郑×龙驾车继续行驶,将一名步行上夜班的女工陈×娟撞倒在地,立即昏迷。陈×娟,女,31

法律文书写作篇2

  法律文书写作格式

  一)呈请拘留报告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文书上方有一“ 领导批示 ” 栏,是供领导人签署意见用的):

  1.首部。写明标题(呈请拘留报告书)、编号(ⅹ 公刑拘字〈 ⅹⅹⅹⅹ 〉第 ⅹⅹ 号)和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被拘留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户口所在地、现住址)及其简历。

  2.正文。写明拘留的理由(被拘留人涉嫌犯罪的事实及触犯的《刑法》条款)、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及结束语(当否,请批示)。

  3.尾部。写明承办单位和承办人,注明年月日。

  (二)起诉意见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写明标题、编号(ⅹ 公刑诉字〈 ⅹⅹⅹⅹ 〉 ⅹⅹ 号)、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单位及职业、住址等)和违法犯罪经历以及因本次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过渡性文字(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 ⅹⅹⅹ 有下列犯罪事实:)。

  2.正文。写明:

  (1)犯罪事实。即经侦查终结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行。

  (2)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 ⅹⅹⅹ 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ⅹⅹ 条第 ⅹ 款,涉嫌 ⅹⅹ 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3.尾部。写明送达用语(“ 此致 ”“ ⅹⅹⅹⅹ 人民检察院”)、盖公安局长印章,并在年月日上加盖公安局公章。文末写明附注事项:(1)犯罪嫌疑人 ⅹⅹⅹ 现押在(或住在)何处;(2)附本案预审卷宗共 ⅹⅹ 卷 ⅹⅹ 页;(3)附送赃、证物情况。

  (三)立案决定书为两联填空式文书。正本联应写明: 

  1.首部。写明制作机关的名称、文书名称及文号(× 检 ×× 立〔 ×××× 〕 ×× 号)。

  2.正文。写明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和决定事项(本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 ××× 涉嫌 ×× 一案立案侦查)。

  3.尾部为 “ 检察长 ” 及其签名或盖章,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加盖人民检察院院章。

  (四)起诉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

  1.首部。写明:

  (1)制作机关名称。被告人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的,检察院名称前面应当冠以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字样。

  (2)文书名称。

  (3)编号。由院名(代字)、部门(代字)、文书性质(代字)、及顺序号组成,即 “× 检刑诉〔 ×××× 〕 ×× 号 ”。

  (4)被告人(被告单位)基本情况。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涉及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几个责任年龄界限的,应注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以及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被告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的姓名与职务,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基本情况(按被告人基本情况内容叙写)。

  (5)被害人(被害单位)情况。被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被害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职务等。为保护被害人而不宜列明的,应当单独移送被害人名单。

  (6)案由和案件审查过程。写明 “ 被告人 ×××(姓名)××(案情提要)一案由 ××××(侦查机关)

  侦查终结,以被告人 ××× 涉嫌 ××× 罪,于 × 年 × 月 × 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 × 年 × 月 × 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于 × 年 × 月 × 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 和被告人的辩护人 ××× 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或者 “ 被告人 ×××(姓名)××(案情提要)一案由本院(或具体办案检察院)依法侦查终结。本院受理后,……” 等等。

  2.正文。写明: 

  (1)案件事实。叙述事实必须客观、准确,要素完整,层次分明,并说明证据情况。(2)起诉的理由和根据。首先,概括阐明被告人行为的犯罪性质;其次,指出被告人行为触犯的刑法条款和构成的罪名;第三,说明被告人是否具有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和法律依据,依法提出量刑的倾向性意见;最后,写明起诉的法律依据与起诉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3.尾部。写明起诉书主送的人民法院全称、起诉案件的检察人员的法律职务和姓名、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并加盖检察院院章。文末写明 “ 附项 ” 内容:被告人羁押处所(现在处所)、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名称及数量;或者被害人附带民事诉状 × 份。

  (五)不起诉决定书是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

  1.首部。写明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文号(× 检刑不诉〔 ×××× 〕 ×× 号)、被不起诉人及其辩护人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等。

  2.正文。写明案件事实(即符合不起诉三种法定情形的事实和证据),不起诉理由、法律根据、决定事项,以及告知事项(被不起诉人和被害人的申诉权利)。

  3.尾部。写明承办案件的检察员职务及姓名、文书制作日期,并加盖院印。

  (六)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种类较多,其中以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最为典型。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1.首部。写明: 

  (1)法院名称(基层人民法院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涉外案件,各级法院应冠以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的全称)和文书名称(刑事判决书),应分行居中书写。

  (2)案号。依次由立案、制作法院、案件性质、审判程序代字、顺序号组成,即 “(××××)× 刑初字第 × 号 ”。

  (3)公诉机关 ××× 人民检察院。

  (4)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在何处)。

  (5)辩护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与被告人的关系)。

  (6)案件的由来和审判经过 :“××× 人民检察院以 × 检 × 诉〔 ×××× 〕 ××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 ××× 犯 ×× 罪,于 ××× 年 ×× 月 ×× 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 ××× 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 ××× 及其法定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 ×××,被告人 ××× 法定代理人 ×××、辩护人 ×××,证人 ×××,鉴定人 ×××,翻译人员 ××× 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1)事实和证据。依次写明:① 控辩主张:“××× 人民检察院指控 ……” ; “ 被告人 ××× 辩称 ……”。

  ②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经审理查明,……”。

  (2)判决理由:以 “ 本院认为,……” 开头,依次写明:① 行为的性质及其危害性; ② 触犯的《刑法》条款及构成的罪名;③ 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的表态;④ 对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的表态; ⑤ 判决的法律依据:“ 依照 ……(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

  (3)判决主文: “ 被告人 ××× 犯 ×× 罪,判处 ××(刑罚种类、期限等)。(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或者 “ 被告人 ××× 犯 ×× 罪,判处 ××(刑罚种类、期限等);犯 ×× 罪,判处 ××(刑罚种类、期限等)。决定执行 ××(刑罚种类、期限等)” ;或者 “ 被告人 ××× 犯 ×× 罪,免予刑事处罚 ” ;或者 “ 被告人 ××× 无罪 ”。

  3.尾部。写明上诉事项: “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 2 日起 10 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 ××× 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 × 份。” 并由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署名,注明当庭宣判或签发判决书的日期。

  (七)第二审维持原判用的刑事裁定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1.首部。写法与第二审刑事判决书基本相同。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1)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文号(〔 ×××× 〕 × 法刑终字第 ×× 号)。

  (2)诉辩双方的基本情况 : 被告人上诉的,写明原公诉机关、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情况;检察机关抗诉的,写明抗诉机关、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情况;既有被告人上诉、又有检察机关抗诉的,写明抗诉机关、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情况。

  (3)案件由来和审判经过: “××× 人民法院审理 ××× 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 ××× 犯 × 罪一案,于 ×××× 年 ×× 月 ×× 日作出(××××)× 刑初字第 × 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 ××× 不服,提出上诉(如因检察院提出抗诉而引起二审的写为 “××× 检察院不同意原判,向本院提出抗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 ××× 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原审被告人)××× 及其辩护人 ××× 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2.正文。写明事实和证据、裁定理由、裁定主文: “ 依照 ……(法律依据)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3.尾部。写明 “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并由审判长、审判员署名,注明裁定时间等。

  (八)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为文字叙述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 首部。应依次写明:(1)标题。由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应居中分两行书写。(2)案号。由、制作法院、案件性质、一审程序代字、案件序号构成,即(××××)× 民初字第 ×× 号。(3)诉讼双方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或者当事人单位或字号的全称和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和职务。诉讼代理人及其基本情况。(4)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 :“ 原告 ××× 与被告 ×××(案由)一案,本院于 ×××× 年 × 月 × 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正文。写明:(1)事实。首先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的事实与理由,然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 原告 ××× 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被告 ××× 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 第三人 ××× 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经审理查明 ……。”(2)理由。写明: “ 本院认为,……(判决的理由)。依照 ……(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3)判决结果。3 。尾部。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当事人的上诉事项(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 人民法院),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签署,注明判决日期,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九)公证申请书参考课本

  (十)刑事自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依次写明: (1)标题。居中写明 “ 刑事自诉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自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

  2.正文。依次写明: (1)案由和诉讼请求。控告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请求。

  (2)事实与理由。(3)证人姓名和住址,证据的名称与来源。

  3.尾部。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由自诉人签名后,注明年月日。附项应写明所附刑事自诉状副本的份数和其他证据情况

法律文书写作篇3

  第一章 律师业务文书

  第一节 诉状类

  一、起诉状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

  被告人:

  案由和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此致

  ×××人民法院

  自诉人:×××

  年月日

  附:

  一、本诉状副本 份

  二、证据材料 份 【 范 文 】

  自诉人:苏××,女,32岁,汉族,天津市××县××乡××村农民。

  被告人:刘××,男,35岁,汉族,天津市××县××厂工人,住本厂宿舍。

  案由:虐待家庭成员。

  诉讼请求:被告人犯虐待罪,请依法惩处。

  事实和理由:

  自诉人和被告人于××年结婚,感情尚好,生有子女各一名。19××年被告人与女徒工×××通奸。自诉人知道后,曾多次向被告人单位反映,要求领导 制止被告人的不道德行为,由于种种原因,问题未能解决,使自诉人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刺 激,患了精神分裂症(有医院证明)。被告人为了得到与自诉人离婚而与女徒工×××结婚的 目的,便对自诉人在精神、肉体上加以虐待。××年被告人假借为自诉人治病,在夜间使 用暴力,强行往自诉人嘴里灌砒霜,妄想置自诉人于死地。由于自诉人紧咬牙关,被告人的 阴谋才未得逞,却造成了自诉人舌尖糜烂、嘴唇脓肿等严重后果(李××可证明)。

  ×× 年春节期间的一天夜里,被告人又对自诉人下毒手,用剪刀狠扎自诉人。因自诉人大声喊叫,并用右手将剪刀尖攥住,邻居戴××进屋帮助夺下剪刀,自诉人才幸免于难。但自诉人右 手被被告人扎伤四处,缝合六针,到今还留有伤疤(邻居戴××、王××均可证明)。××年3月被告人即不负担子女生活费。7月某日突然进家把我捆住送××精神病疗养院,期间将家中三口人的口粮拉走,我出院后,无奈地带着孩子回到娘家。被告人刘××为了达到与自诉人离婚的目的,从××年开始,对自诉人在精神上进行折磨,在肉体上进行摧残,在经济上克扣开支,情节恶劣,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条第×款规定,已构成虐待罪,请人民法院 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市××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苏××

  代书人:××市第×律师事务所律师××

  ××年×月×日

  1、证人戴××,女,本村农民

  李××,男,本村赤脚医生。

  王××,女,本村农民。

  2、天津市××××医院病情证明书一份。

  (二)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 范 文 】

  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自诉人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陈正球,男,49岁,汉族,住皖固镇县刘集镇左新西组17号。被告人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彭迎春,男,1967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住皖灵壁县黄湾镇彭刘村彭庄二组。

  刘永远,男,1963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住皖灵壁县黄湾镇彭刘村小刘庄。

  刘彬,男,1983年9月25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刘永 远长子)

  石岩,男,1966年10月13出生,汉族,住皖固镇县宋店乡沱西村沱河集20号

  案由和请求事项:

  一、要求依法追究被告人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二、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支付各项伤害赔偿费合计411120元。

  事实和理由: 2004年12月5日14时许,原告人陈西言陈正球等人正在蚌埠路桥公司承建的省道201固镇段沱河桥工程工地干活,这时被告一伙四人到工地闹事。原告人陈西言上前劝解,被告一伙不容分说,上去就打。陈西言被打倒,陈正球上前劝阻,也被打倒,昏迷过去。幸亏群众报警并送往沱河医院急救,才脱离危险。陈正球被打成重伤,住院61天,花去医疗费89195元,误工费11375元,护理费11277.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10元,交通费975元,住宿费2440元,营养费2640元;鉴定四级伤残后,增加残疾赔偿金34990.2元,被抚养人生活费39988.8元,后期护理费253620元,合计:411120元。四被告人为共同侵权,应互付连带责任。为维护原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有关规定,特此起诉,请法院依法判决。证人姓名和住址,及其他证据名称、来源 医疗费单据5张 医疗病例5份

  目击证人 的证人证言1份 目击证人 的证人证言1份

  此致 固镇县人民法院

  自诉人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正球

  二00六年元月四日

  (三)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格式: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来源

  人民法院

  附:本起诉状副本 份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年 月 日 范文: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x生,男,19x x年xx月x日,汉族,xx市人,高中文化,xx市xx单位工人,住xx市xx区x马路xx号。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李x友,男,39岁,汉族,xx市人,-大学文化,xx市师范学校教员,住xx市xx郊区xx里x x。栋xxx号。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李x起,男,29岁,汉族,xx市人,初中文化,xx市第五皮鞋厂工人,住x x市x x区x x马路x x村x x号。

  诉讼请求

  请判令二被告人支付原告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16767.22元。

  事实与理由

  2002年12月2日下午2时许,我去姑母家,路经被告人李x友的临时住处时,满嘴酒气的被告人李x友突然戏弄我,大呼我的绰号。我请他别再叫。他却破口大骂,继而手持两大块砖,砸我前额未中,又重击我背部,我疼痛难忍。后由我姑母出面制止,此事方才平息。当晚9时许,我与邻居李庆x外出,给孩子购药 返回又经过被告人临时住处时,被告人李x友又唤我乳名,让我到跟前,乘我不备,向我面部猛击一拳,我顿时血流满面。此时李x起窜至我身后狠掐我颈部,兄弟二人前后夹击。李x友乘机抄起铁锨猛砍我头部,我晕倒在地。xx公安局110巡警赶到,当场抓获了二被告,并将我送到xx医学院附属医院抢救。经该院检查:我左前额部软组织裂伤,伤口约5厘米,深达骨膜;颅骨凹陷性骨折,深达1厘米(手术缝合7针)。治疗了1个月,我仍然头晕目眩,呕吐失眠。为治伤,我已经支付了医疗费用13467.22元,医嘱尚需继续治疗。

  二被告寻衅滋事的行为,侵犯了我的健康权,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应当赔偿我的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因此,在xx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之时,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的规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来源

  目击二被告打骂我的邻居李庆x出具了证言,李庆x住xx市xx区x马路x号。对于伤情鉴定,xx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生文xx,在住院和出院时分别开了2份诊断证明书。另有xx医学院医院医药费单据共12张,证明我已经支付了医疗费用13467.22元。误工费清单1份,证明误工60日的费用3000元。交通费清单1份,证明交通费用共计300元。

  依据上述事实和理由,请法院支持我的诉讼请求。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附:

  (1)本起诉状副本1份;(2)邻居李庆x证言1份;

  (3)医生文xx开的诊断证明书2份;(4)医药费、误工费和交通费清单各1份。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x生 2003年3月2日

  第二节 论辩类

  一、辩护词

  辩护词(律师用)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受被告人xxx(或其家属)的委托和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被告人xxx的辩护律师,参与本案诉讼活动。

  开庭前,我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并进行了调查取证工作,刚才又听了法庭调查。我认为被告人„„,现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综上所述,请求/建议法庭„„

  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 xxxx年xx月x日

  辩护词(非律师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我接受被告人xxx的委托,担任被告人xxx的辩护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

  开庭前,我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并进行了调查取证工作,刚才又听了法庭调查。我认为被告人„„,现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辩护人xxx xxxx年xx月x日

  二、代理词

  代理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x诉讼法》第xx的规定,受 的委托和x 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 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

  开庭前,我听取了被代理人的陈述,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调查取证工作,刚才又听了法庭调查。我认为„„,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综上所述,„„建议法庭„„

  代理人xx律师事务所律师X XX x x xx年xX月X日 格式(非律师用)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 X诉讼法》第X X的规定,我接受的委托,担任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

  委托代理人

  第三节 申请类

  一、申请执行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事实与依据:

  申请人:

  年 月 日

  1、判决书一份。

  【 范 文 】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依玛士(上海)标码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6号天建大厦1015-1016室。

  负责人:屈晶 职务:经理 电话:XXXXXXXX 被执行人:北京绿顿乳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北小营镇宏大工业区内。

  法定代表人:陶友谊 职务:董事长 请求事项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北京市顺义人民法院二OO七年九月三日作出的(2007)顺民初字第6797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二OO七年七月一日至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事实与依据(理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2007)顺民初字第6797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二OO七年七月一日至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依玛士(上海)标码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年 月 日 附:(2007)顺民初字第6797号生效判决书壹份

  二、先予执行申请书

  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上列当事人间,因纠纷,于年月日向你院起诉在案,现因,为此申请裁定先予执行,责令被申请人先行给付一部分款项(或某项物品),现将事实和理由分述如下:

  事实和理由

  请求目的 此致 人民法院

  附: 1.书证件; 2.物证件; 3.证人,住

  三、缓(或减、免)交诉讼费申请书

  缓(或减、免)交诉讼费申请书

  申请人 案由和要求: 申请理由:

  人民法院 附:

  1.书证X件; 2.物证x件; 3.证人xxx,住址

  四、回避申请书

  使用)

  X号

  申请人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

  人民法院 附: 1.书证 件;

  申请人 年月日 X X X人民法院回避申请书

  (在人民法院

  (X X X X)X X字第X 此致

  2.物证 件; 3.证人,住

  申请人 年月日

  【 范 文 】

  回避申请书

  申请人周xx,女,34岁,x族,xx省xx市xx公司职员,住本市xx路xx号。

  被申请人杨xx,男,xx市xx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在审理申请人诉被告人赵xx故意伤害一案中担任审判长。

  请求事项:被申请人杨xx回避。

  事实与理由:据悉,杨xx未经批准,在xx酒店私下会见本案被告人赵xx及其辩护人孙xx,证人xxx看见杨xx和被告人赵xx及其辩护人孙xx在一起喝酒。为避免本案的处理结果不公正,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之规定,申请杨xx回避,望批准。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1.证人xxx的证言1份;

  2.证人xxx住本市xx路x号。

  申请人周xx

  xx年xx月x日

  五、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

  被申请人:

  上列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因

  纠纷,于 年 月 日向你院起诉在案(或申请人即将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有“损毁(或隐匿)诉讼争执标的物”的可能(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为此,申请给予实施财产保全。申请的事实根据和理由如下:

  请求目的:

  附: 1.书证件; 2.物证件; 3,证人,住

  六、证据保全申请书

  证据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人与

  因

  一案,已于年月日向你院提起诉讼。现因该案即将灭失(或者是以后难以取得),为此,申请给予保全证据。现将案情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目的分述如下:

  此致 人民法院

  附: 1.书证件; 2.物证件; 3.证人

  日

  七、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年月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现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

  申请人 年月 此致

  (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附:

  1.本申请书副本份。2.原处理决定书份。3.其他证明文件份。

  八、支付令申请书

  支付令申请书

  请求事项:

  被申请人截至年月日尚欠申请人(见证据1),自到期后,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有偿还能力(见证据2)而拒不履行偿还义务。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督促其立即偿还。

  此致 xxx人民法院 附: 证据1:;

  证据2:

  九、仲裁申请书

  仲裁委员会

  1.申请书副本份; 2.书证件; 3.证人,住

  十、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 仲裁请求 事实和理由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19

  此致 申请人年月

  申请撤销事项 事实和理由 证据

  中级人民法院 附:

  1.本申请书副本份; 2.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份; 3.证据 件。

  第四节 律师笔录写作

  一、律师会见笔录 格式:

  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笔录(第×次)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会见人(律师):

  被会见人:

  案由:

  记录人:

  年月日申请人

  笔录内容:

  年 月 日 【 范 文 】

  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笔录(第一次)时间:19××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 地点:××市郊看守所第×会见室 会见人:A,B(××律师事务所)被会见人:犯罪嫌疑人C 涉嫌罪名:盗窃 记录人:B 笔录内容: 问:你叫C? 答:是。

  问:我们是××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受你父亲××的委托,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们为你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我们将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对于你父亲的委托,你同意我们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们为你提供法律服务吗? 答:同意。

  问:你是哪年出生的,籍贯何处,因何到××市?

  答:我于19××年×月×日出生,籍贯××,在来××市前在××中专学××专业,到××市是为了给自己找个工作。

  问:××市公安机关认为你涉嫌犯有盗窃罪,并且是盗窃团伙主 犯,你有何看法?

  答:盗窃行为我确实有,但从未参加盗窃团伙,我只是个人偷过几次东西。

  问:你把参与盗窃的情况如实陈述一下。

  答:好的。19××年我在中专学校毕业,为了找个好一点,工资收入高一点的工作,我来到××市,并于同年×月受聘于××酒店做××工作。由于刚从农村来到城里,看到别人很有钱,心里很忌妒。我的工资并不是很高,除了做××之外我没有其他专长,所以一直也没有赚多少钱。在酒店工作过程中,我看到来酒店的客人大多数都有手机,很眼馋,一直想自己有一部,因价格太高,一直没有买。19××年×月的一天,我在大堂值班,恰巧店内保存了一个客人遗忘的公文包,是加有密码锁的,我心存好奇,就随便拔弄了几个数字,没想到竟让我给打开了,包内有一部诺基亚手机和一些杂物。我看四处无人,又是客人遗忘的东西,就偷走了那部手机,并一直藏在床下,等以后入网自己使用。这就是那部被公安局查出来的赃物。

  问:公安机关认为你是××省人王××、蒋××、于××盗窃团伙的成员,你认可吗? 答:冤枉啊!我只是和他们认识,聊过几次,我可从来没和他们一起偷过东西啊!问:你把同王××、蒋××、于××认识交往的经过谈一下。答:我是××省人,孤身一人来到××市,没有朋友,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参加了一个老乡会,会上喝酒时认识了王××、蒋××、于××。开始他们说是在××市做××生意的,在随后的几次交往中,我才知道他们都是长期流窜作案的盗窃犯。由于臭味相投,我就把自己曾偷拿手机的事告诉了他们,并让于××为我代为办理手机入网,王××、蒋××、于××也将他们参与盗窃的经历告诉我,并邀我入伙,但我当时说考虑考虑,并没有答应他们。

  问:王××、蒋××、于××在被公安机关逮捕后,供认你参与了他们在本市××区××街×号的偷窃××一事,你参与了吗? 答:没有,绝对没有。

  问:王××、蒋××、于××偷××那天你在干什么,在什么地方? 答:那天是×月×日,是星期六,我休班,去了一个老乡家里,他可以给我作证。

  问:王××、蒋××、于××给你说起过他们要去偷××吗? 答:说起过。在一次聚会上,我们四个人一起喝酒,郭××说××最近卖得挺火,如果能搞到一些,他负责销货,可以卖上大价钱,我当时只听说,开没有在意。

  问:你共与王××、蒋××、于××见过几次面,最后一次在什么时间? 答:一共好像见过四、五次面,最后一次是在今年初,大概是1月份左右。

  问: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答:没有了。问:你看看笔录,看记得对不对,如果没错,你看后签字。答:好的。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讲的一样。

  (签名捺印)19××年××月××日

  二、律师调查笔录实录

  律 师 调 查 笔 录

  时间:2008年X月XX日XX时至XX时

  地点:北京市XXX区XXX号XXXXXXXX公司人力资源部会议室

  调查人:XXX,北京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调查人:XX,女,汉族,工作单位:XXXXXXXX公司,职务:档案专员。

  记录人:XXX,北京世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XXX(?):我们是北京世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叫XXX(出示《律师执业证》),他叫XXX,是实习律师(出示实习律师证)。今天向你了解XXXXXXXX公司各销售部的营业范围,请如实作答陈述,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没有? XX(:): 听清楚了,我一定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归还律师证件)。

  ?XXXXXXXX公司各销售部是否按区域划分了各自的经营管理范围? :是的。

  ?位于XXXX的XXXXXX公司第X店是否属于XX销售部的管理范围?

  :我们公司没有设立“XX销售部”,XX区的业务由XX销售部负责,但在XX区安排了负责XX区业务的人员,但不是正式的销售部。XX地区的商店分别由负责XX区业务的销售部以及按客户系统划分的部门管理。

  ?请看一下笔录。以上内容我看过,都对。

  被调查人(签字,捺印)

  调查人:

  二〇〇八年XX月XX日

  三、律师阅卷笔录实录

  律师阅卷笔录

  时间:19××年××月××日××时至××时 地点:××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案由:故意伤害

  被告人:A,男,××岁,××市××县人,×族,××市××中学学生,住××县×路×号×楼××号。因故意伤害于19××年×月×日被拘留,×月×日被取保候审。19××年×月×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月××日提起公诉。

  一、案件事实及被告人陈述 1.起诉认定的事实

  (应祥述,此略。)(卷宗第×页)2.被告人A×陈述

  (应祥述,此略)(卷宗第×页)

  二、有关证据(应祥述,此略。)法医:王×× 医生:胡××

  三、案件性质及认定根据 本案定性为:故意伤害罪 认定根据:

  1.《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章第6条第11款: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2.《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敌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四、案件情节及有关法律规定

  1.法定从轻情节:《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酌情从轻情节: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

  3.其他肯况:被告人正在××中学读书,系中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遵纪守法,学习成绩较好。同学、教师反映均好。

  阅卷人:蔡××

  ****年**月**日

  第五节

  其他类

  一、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

  甲方:乙方:

  当事人双方愿意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如下争议: 甲方:x x x x x x x年x x月x x日 乙方:x x x x x x x年x x月x x日 【 范 文 】

  甲方(买方):xx省xx有限公司,地址:xx省xx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赵xx,职务:经理。

  乙方(卖方):xx省xx县xx经贸公司,地址:xx省xx县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李xx,职务:经理

  当事人双方愿意提请xx市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如下争议:

  双方于xxxx年xx月签订羊绒衫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因买方对卖方提供的羊绒衫质量等级提出异议,导致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故双方一致同意选择xx市仲裁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该会仲裁规则,对双方合同中所涉质量等级和双方如何继续履行合同作出裁决。甲方:xx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xx(签字)乙方:xx县xx经贸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xx(签字)xxxx年xx月xx日

  二、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申诉人 被诉人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

  1.本申诉书副本份; 2.物证件; 3.书证件。

  申诉人 年月日

  申诉人潘xx,女,1979年12月4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失业,现住北京市xx路9号。

  委托代理人:曾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诉人xxx企业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所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公寓B座xx号。

  法定代表人:瞿xx,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xx,被诉人法务部部长。委托代理人:计xx,被诉人人力资源管理部部长。

  仲裁请求

  1.责令被申诉人补发申诉人工资38083.88元,并支付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1904.19元;

  2.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3950元。

  3.为申诉人补缴自2001年6月到2003年10月期间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具体数额由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算。

  事实和理由(包括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情况)

  我于2001年6月与被诉人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在完成当月的任务额度之后,有资格领取基本工资2000元、工龄补助400元、学历补助100元、绩效工资600元。每月10日之前发放上个月的工资,如果到期未发,员工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2003年8月份的绩效工资、2003年9月份的所有工资、2003年10月份的基本工资均没有发放。我于2003年10月10日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递交了辞职书。

  辞职之后按照劳动合同我应该享有上面所提及的三部分工资。其具体计算是:

  (1)2003年8月份的绩效工资600(已经完成当月的任务额度);(2)2003年9月份的基本工资2000 7G ,工龄补助400元、学历补助100绩效工资600元;

  (3)2003年10月份的工资2000元、工龄补助400元、学历补 助100元。

  这三部分的全款总计为:6200元。

  在劳动合同中有关于提成的规定,我负责2002年的DBA培训项目,应当获得该项目的提成作为奖金。但该公司却一直没有跟我结算,应当按以下方式结算:

  (1)二期DBA项目的利润为:249914 7元。其中,二期DBA学员学费(可作为总收入)为389600元整。总支出共计139686元,主要包括:上课场租费(三次课)共计15273元;师资课酬(三次课)共计88917元;广告费22480元;书费(每个学员按600元计算,共12个学员)7200元;开课期间的杂费开支(三次课程以最大限度计算)5816元。

  (2)三期DBA项目的利润为86156 t o其中,学员学费(可作为总收入)为162000元整。支出共计75844元。

  根据被诉人xx字(2002)第001号文件规定的提成方式计算:二期DBA学员学费应得奖金249914 x 10 % = 24991.4元,三期DBA学员学费应得奖金86156 x 8 % = 6892.48元。本部分共计31883.88元。

  我的辞职符合《中华人民专和国劳动法》第32条之规定,即当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时,劳动者依法享有随时解约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

  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据此,我有权要求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按照劳动部《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的规定,即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数额为每满1年工龄给1个月的工资,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否则应付50%额外经济补偿金。

  以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计算,我应得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加上额外经济补偿金共计13950元(37200元令12 x 3 = 9300元,9300+(9300 x 50%)=13950元)。

  此外,被申诉人从我进入该公司起就没有给我上“三险”,依法应当补齐。

  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特提出申诉,请仲裁委员会支持我的仲裁请求。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1.本申诉书副本1份; 2.劳动合同书1份;

  3.工资条12个。

  申诉人潘xx 2003年11月20日

  三、控告状

  控告状 控告人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

  案由和控告目的 事实与理由

  此致 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控告人

  四、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

  工作单位:

  住址:电话:

  现委托 在我与 一案中,作为我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委托人

  委托人北京市xx劳务服务公司,地址:北京市xx大街xx楼xx单元第xx号。

  法定代表人:钱xx,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受委托人温xx,男,工作单位:xxxx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xx大街xx楼A座第xx号,电话:x X x x x x x x。

  现委托温xx在我公司与xxx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我公司的一审诉讼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特别委托代理。特别授权被代理人代为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代为撤诉或者接受和解,代为提出反诉或者上诉。

  委托人北京市xx劳务服务公司

  (公章)2005年8月18日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在我 任 职务,是我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住址: 电话:

  (公章)

  杨xx在北京市xxx快递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是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南里xx楼xx单元xx号。电话: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六、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xx支行:

  作为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xx支行委托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法律事务承办机构,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xx、仇xx对贷款申请人方xx提供的借款资料(见附件一)进行了审查,依据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见附件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方xx具备还款能力

  方x x购买x x花园x x号房屋,房屋面积x x平方来,总价款为人民币x x万元,购房合同编号为xx,方xx申请20年xx万元个人住房贷款,约占购房价款的70%,其余30%的购房款xx万元已支付给发展商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方xx大学毕业,自19x x年xx月起在xx公司工作,任经理职务。其xxxx年税后月平均收入为xxx元人民币;xxxx年xx月至xx月税后月平均收入为xxxx人民币。借款申请人现持有xx公司xx股份。该公司于19x x年注册成立,注册资金xxxxx万元人民币。

  二、方xx的住房贷款担保有效

  方xx自愿选择“开发商保证”的担保方式申请贷款,并愿以其所购买的xx花园xx号房屋作为抵押物,于xxxx年xx月xx日在我们面前分别签署了《承诺书》、预售房屋登记《授权委托书》、办理抵押登记《授权委托书》,《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中的担保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印鉴属实。此外,抵押物的保险符合《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个人住房担保细则》的规定。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认为借款申请人方xx提供的资料真实、齐备,符合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且初步申贷手续已履行完毕,具备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的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借款申请人方xx向贵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并由贵行办理申请抵押贷款事宜。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共3页,其后之附件均为本法律意见书不可分

  割之组成部分,相关法律文件的复印件与原件无异。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3份,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xx支行、申请人方xx和本所各留存一份,在加盖xx律师事务所公章和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附件一:贷款资信文件4份;

  附件二:法律依据

  北京市xx律师李务所

  (公章)经办律师王xx 经办律师仇xx xxxx年xx月xx

  七、律师见证书

  关于xx的律师见证书 xx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就事项进行见证。

  本律师事务所审查了委托人提供的文件,委派律师和承办,在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核实的基础上,出具见证意见如下: 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签字)

  关于xx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书

  湖南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xxx和xxx出席了公司于2005年11月24日在湖南省岳阳市xxx路xx大厦召开的第二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进行律师见证。

  本律师的见证基于公司已对本律师作出如下承诺:所有提供给本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

  为出具见证意见,我们依法审核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1)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第二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资格、身份证明文件等。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第7条的有关规定,出具见证意见如下: 1.公司第二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公司第二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均

  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第二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本律师见证书仅用于为公司第二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

  本律师同意将本律师见证书作为公司第二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必备公告文件随 同其他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律师见证书一式两份,公司和本所各留存一份。

  湖南xx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x x x 经办律师x x x 2005年11月24

  八、遗嘱

  遗嘱

  立遗嘱人:

  为了,特请 和 作为见证人,并委托

  律师事务所_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代

  书遗嘱如下:

  一、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及特征:„„

  二、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

  三、其他:„„

  本遗嘱一式份,由、、保存。

  立遗嘱地点:xxxxxx 立遗嘱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立遗嘱人(签字)xxx 见证人(签字)xxx 代书人xx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xxx xxxx年xx月xx日

  立遗嘱人X X X,X X X X年X X月X日生,X X市人,身份证号X X X,住X X市X X区X X路X X号。

  为了避免子女们为遗产发生争执,特请X X X和X X X作为见证人,并委托X X律师事务所X X X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

  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不动产部分

  1.坐落于X X市X X区X X楼X X号的别墅,由配偶X X X单独全部继承。

  2.坐落于X X市X X区X X路X X号的平房5间,由长子X X X单独全部继承。

  二、动产部分

  1.本人所有股票及名下汽车由长女X X X单独全部继承。2.银行存款及其他一切财产,由全体继承人平均继承。

  本人指定配偶xxx为遗嘱执行人。希望子女们不要为身外之物起争执,要善尽孝道做一个有用的人。

  本遗嘱一式三份,由立遗嘱人、见证人和xx律师事务所保存。

  立遗嘱地点:xx律师事务所。

  立遗嘱时间:xxxx年xx月x日。

  立遗嘱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代书人xx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

  九、章程

  X X公司章程

  为了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出资,设立_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一式X份,股东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X X X 股东(签字)X X X X X X X年X X月X X日

  北京xx模具配件有限公司章程

  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周xx和李xx二人共同出资,设立北京修特堡模具配件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北京xx模具配件有限公司。

  第二条住所:北京市朝阳区xx公寓xx号。邮政编码:100101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销售模具配件、刀具、五金交电、仓储设备、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42 百货、工艺美术品、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化学危险品)、针织等。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六条股东周xx出资货币42万元人民币;股东李xx出资货币8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全体股东已完成缴付出资义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四)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以其所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回投资。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

  第十一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二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李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四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劝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一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公司设执行董事1人,由股东会选举。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监事2人,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二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巧2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公司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3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及劳动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经审查验证后于第二年3月10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七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九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3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六)宣告破产。

  第三十一条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小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送交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三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四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一式四份,股东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周x X(签字)

  股东李x x(签字)2004年7月 6日

  十、合同

  xx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代表:代表: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

  北京x x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xx顾字(2006年)第1号

  甲方: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大厦A座xx号。

  邮政编码:100102 电话。xxxxxxxx 传真。xxxxxxxx

法律文书写作篇4

  第二章 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文书

  一、名词解释题

  1.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刑事判决书

  2.第一审自诉案件的刑事判决书

  3.第一审刑事裁定书

  4.第二审改判用刑事判决书

  5.死刑复核刑事判决书

  6.再审予以改判的刑事判决书

  二、不定项选择题

  1.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2年立案第93号刑事案件,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编号可以表述为()。

  A。〔2002〕海刑初字第93号B。海刑初字〔2002〕第93号

  C。〔2002〕京刑初字第93号D。京刑初字〔2002〕第93号

  2.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宣告无罪的,均应表述为()。

  A。宣告被告人×××无罪B。被告人×××无罪

  C。宣告被告人×××无罪释放D。判决被告人×××无罪

  3.未成年人犯罪,且其行为使被害人遭受了经济损失,刑事被告人应当列为()。

  A。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B。未成年人

  C。未成年人的父母D。未成年人所在学校

  4.一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包括()。

  A。公安机关指控的事实

  B。检察院指控的事实

  C。被告人的辩解、辩护人的辩护要点

  D。法院认定的事实

  5.刑事裁判文书在记叙犯罪事实时,要将下列关键情节叙述清楚:()。

  A。有关定性的情节B。有关量刑的情节

  C。有无法律责任的情节D。所有查证属实的情节

  6.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记叙犯罪事实的方法有()。

  A。突出主犯法B。文字描绘法

  C。突出主罪法D。自然顺序法

  7.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犯罪事实部分应写清哪些要素?()

  A。犯罪时间、地点B。犯罪的目的、动机

  C。犯罪手段、情节D。犯罪的后果

  8.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案件()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A。实体问题B。程序问题

  C。实体或程序问题D。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

  9.第一审被告人认罪案件刑事判决书的特点有()。

  A。不再表述“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证据”

  B。必须写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证据

  C。可以简要写明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D。必须写明构成犯罪的理由

  10.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适用刑事裁定书的情形有()。

  A。驳回自诉B。准许撤诉

  C。中止审理D。减刑、假释

  三、判断并改错题

  1.被告人翟×犯渎职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深夜凌晨一时许,王×翻墙入院,被当场抓获。()

  3.判处姚×死缓。()

  4.制作刑事判决书,不仅要列举证据,而且要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本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是正确无误的。()

  5.因公诉机关抗诉和被告人同时上诉而引起的二审刑事判决书的诉讼参加人应依次写明:抗诉机关、原审被告人、辩护人。()

  6.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写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7.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写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另行续写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与被告人的关系、工作单位和职务以及地址。()

  8.一审刑事判决书尾部交待上诉权、上诉期限和上诉审法院,表述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内,直接向本院提出上诉。”()

  9.一审刑事判决书对刑期表述为:“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10.因书记员属于法庭的组成人员,因此刑事判决书最后的签署,书记员的姓名应写在审判员姓名的后面。()

  四、简答题

  1.在叙写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证据部分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2.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理由部分包括哪几个层次?叙述时应遵循哪些要求?

  3.刑事法律文书记叙犯罪事实的方法有哪些?分别适用于哪些类型的案件?

  4.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作用有哪些?

  5.再审刑事判决书的正文部分包含哪些内容?

  6.法人犯罪的案件,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如何写被告人的身份情况?

  7.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特点有哪些?

  8.第一审刑事裁定书有哪几种?

  9.第一审被告人认罪的刑事判决书的特点有哪些?

  10.第二审发回重审的刑事裁定书在写法上的特点有哪些?

  五、文书制作题

  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制作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

  江苏省南京市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3月3日23时许,被告人韩××与被害人

  鲁××搭乘出租车到南京市××路边时,被告人发觉被害人为骗取钱财而假扮其女友,为此恼恨被害人,遂持事先准备的作案工具弹簧刀捅刺被害人的颈部,之后逃离现场。被害人被刺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故意非法剥夺公民生命权利,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出示了以下证据: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和照片、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作案工具弹簧刀及被告人韩××作案时所穿着衣服照片、被告人供述、被告人身份材料、被害人身份材料、查询卡内账户清单及银联银行存根、扣押物品清单等证据。

  辩护律师陈××提出辩护意见如下:(1)指控被告人故意杀人定性不准,其行为应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首先,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杀害被害人的动机;其次,被告人带刀是为吓唬被害人,其行为是伤害被害人而非杀害被害人;再次,被告人是在被害人欺骗、辱骂的刺激下一时冲动刺了被害人一刀,如果被告人意图杀害被害人,完全可以刺更多刀。(2)被告人事后非常后悔,通过发短信给被害人表示内疚,在准备去医院时被抓获。(3)被告人有悔罪表现,主动交代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是初犯,有酌情减轻处罚的情节。

  经审理查明,被害人已婚并育有一子,但其以征婚为名假意与被告人恋爱,借此骗取钱财。2005年3月3日晚,被告人约被害人见面后为其购买皮鞋、衣物,后被害人提出回家,并拒绝被告人同行,两人一同搭乘出租车到南京市××路边,此时被告人认为受到被害人欺骗,心生忿恨,遂持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刺中被害人颈部一刀后逃离现场。被害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伤颈部,造成颈内静脉破裂,导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2.下面是根据上题所述案情材料作的一审判决,请据此制作一份二审刑事判决书。一审法院以被告人故意非法剥夺公民生命权利,致一人死亡,认定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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