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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站营销方案

作者: 爱可网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来源:www.ik35.com

光伏电站营销方案篇1

  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印度是全球最受瞩目的光伏市场。得益于政府宏大的太阳能发展计划,印度的光伏装机规模正呈现指数级增长。

  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数据显示,2015年印度新增光伏装机1.905GW,同比增长141%,在全球各国新增光伏装机中排名第五,次于中国、日本、美国、英国。

  印度光照资源丰富,同时又能源短缺,2014年印度新总理莫迪当选后,将太阳能视为印度能源供给的“终极解决方案”,提出了到2024年实现100GW光伏装机的远景目标。政府有形之手的刺激下,印度的光伏市场正在急剧扩大。第三方咨询公司Bridge to India预测,2016年印度新增光伏装机将达到4.8GW。

  业内公认,印度是一个潜力巨大的光伏市场,而作为一个区域市场,印度对中国光伏产业也越来越重要。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太阳能光伏产品分会秘书长张森预测,到今年底,印度很可能超越日本,成为中国光伏电池、组件出口的第一市场。 转战印度

  中国光伏企业进入印度,与印度光伏市场的成长相匹配。另一方面,原来中国主要的出口市场如欧盟、美国相继对中国光伏企业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后,中国光伏企业加大了开拓印度市场的力度。

  南京中升电子科技公司国际营销经理汪小娟回忆,她在印度做第一个光伏项目,是为一个离网抽水项目提供电力,这与中国早期光伏市场类似。

  2009年,印度政府开始鼓励发展光伏产业。首先是位于印度最西部的古吉拉特邦推行地区太阳能激励政策。到了当年的11月,印度光伏业迎来了第一个转折点,印度政府颁布《国家太阳能计划》,目标到2024年实现光伏装机22GW。

  这对印度光伏业的发展是一个巨大的刺激。2000年,印度光伏装机仅为0.001GW,到2010年末,印度光伏装机也不过0.189GW。要实现印度的国家太阳能计划,意味着要在未来的12年里,每年新增超过1GW的光伏装机。

  随着印度市场的增长,一些具有国际眼光的中国光伏企业开始在印度开展业务。典型的如天合光能(TSL。N)。今年6月,天合光能对外宣称,其在印度累计光伏组件销售已达到1GW,2015年在印度市场份额约为20%。天合光能在2010年底进入印度市场,是最早进入印度光伏市场的中国光伏企业之一。

  中国光伏企业海外市场布局普遍转向印度是在2013年,导火索是2013年欧盟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反倾销、反补贴终裁。欧盟对中国光伏双反最后以达成“价格承诺”的形式终结,即中国企业不得在欧盟以低于承诺的最低价格销售,同时也设定了中国光伏企业在欧盟市场份额的上限。

  另外,由于欧盟各国削减光伏补贴,欧盟光伏新增装机逐年减少。2011年欧盟新增光伏装机达22.4GW,2015年则降到了8GW。中国光伏组件厂商选择开拓海外新兴市场。日本、印度成为中国光伏企业布局的重要区域市场。

  类似中升电子科技这样的二三线的光伏电池、组件生产商多数选择放弃了欧盟市场。汪小娟解释,一是加入价格承诺需要经历相应程序,成本不菲;另一方面,在履行最低价格承诺的前提下,一线光伏厂商可能还有竞争力,二三线小厂更难再有市场空间。

  2014年5月,印度人民党候选人莫迪当选为印度的新一任总理。人民党在竞选中就承诺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莫迪推动修改了印度的国家太阳能发展计划,将装机目标扩大5倍,到2024年实现装机目标100GW。印度飞速增长的光伏市场,吸引了中国新兴的光伏组件厂商加大在印度的布局。

  比如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公司(300118.SZ),2015年才进入印度市场,屡屡斩获组件大单。东方日升总裁王洪介绍,东方日升在印度主要做了两件事,第一是招募当地人成立本土化的销售团队,来推动东方日升在印度的业绩;第二是与印度的各大金融机构沟通,获得它们的认可。

  “去年底今年初,我们陆续获得了印度几大银行的认可。”王洪说,现在东方日升在这些银行那里,待遇与知名的一线组件大厂如天合光能、阿特斯等相当。

  王洪解释,获得银行的认可对在印度开展组件销售非常关键。光伏电站建设依赖银行融资,如果银行不认可组件商,那么会影响到电站融资,所以也很难最终中标。他预计到今年底,东方日升在印度市场的销售量,将占到东方日升海外市场销售总量的七成以上。 印度生意经

  印度光伏市场对中国光伏企业是一个市场机遇,但多数企业面对这个机遇,普遍选择了更为谨慎的态度。

  首先是印度客户的信用风险。天合光能首席运营官朱治国透露,五年前,印度一家本土组件制造商向天合购买组件,货款长期不到账,天合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直到今年,货款才全部结清。

  “和印度人做生意,千万不要等到后面再要钱。”朱治国说,一开始大家不清楚,现在行业里已经悟出了这个经验。

  如今天合光能与印度客户做生意,除先期预付款外,一旦正式发货,就要求对方先结清货款,或提供银行信用证。

  这一点在中小光伏企业上体现得尤为明显。

  汪小娟告诉《财经》记者,大的光伏企业,抗风险能力强,可能还会给印度客户账期,对中升电子来说,“可能1MW的生意(成为坏账),就会把公司拖死”,所以中升电子在印度销售电池、组件都不给账期。

  海润光伏(600401.SH)副董事长徐湘华介绍说,海润在印度开展业务的经验是,第一,海润建立了一套评价体系,会选择与规模较大、信用记录好的客户打交道;第二,合同内容要细致考虑,避免留下漏洞,给对方可乘之机;第三,即使是银行的信用证,也要尽可能选择那些较大规模的银行。

  印度提高国家太阳能计划的装机目标后,多家中国光伏企业均宣布了在印度的投资计划,但印度薄弱的产业基础限制了中国光伏企业在印度的投资。

  比如,去年5月,在印度总理莫迪的见证下,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同印度Welspun公司首席执行官Vineet Mittal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合作拟在印度建设1GW电池、1GW组件制造基地。

  朱治国告诉《财经》记者,这只是代表了天合的意愿,目前在印度投资建设生产基地还没有时间表。这是因为光伏组件整条产业链,从上游多晶硅到硅片、电池再到最后的组件,以及配套的辅材,印度本土生产能力薄弱,中国光伏企业在印度设立工厂,所需要的原料,还是需要从中国运过去。

  “在目前的市场价格下,在印度设厂肯定会亏损。”朱治国说,在印度设厂,比从中国出口光伏电池、组件,成本至少要高5%-10%。朱治国表示,天合看好印度的前景,在合适的时机下,会在印度投资设厂,“但目前还没有看到”。

  徐湘华表示,印度光伏市场很大,本地化是一个趋势。海润正在考虑把在印度设厂和国内产线升级结合起来,将国内相对落后的产线搬迁到印度去。

  印度光伏市场跃进带来的另一个投资机遇,是印度光伏电站的投资机会。相比组件销售,光伏电站需要长期持有,相应也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徐湘华透露,海润在印度投资电站的策略是,与当地的电站开发商合作,只占据小股份,做一个财务投资者,同时也是为了能和客户绑定在一起,“促进组件的销售”。

  多家光伏企业都在印度寻找光伏电站的投资机会,但进展都不大。

  王洪介绍说,东方日升也在寻找相应的机会,但目前还没有找到。印度光伏市场发展迅速,光伏电站的竞争也很激烈,“真正好的项目并不好找”。 贸易保护风险

  随着中国光伏产品出口印度市场的规模激增,中国光伏企业遭遇贸易保护的风险也越来越大。

  早在2012年,印度就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到印度的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2014年5月22日,印度商工部就该案最终裁决,并建议征收0.11美元-0.81美元每瓦的反倾销税。

  根据印度法律规定,财政部若对本案决议征税,应当自印度商工部终裁之日起三个月内,即2014年8月22日之前,在其官方公告上相应反倾销税令。

  印度财政部最终选择不执行印度商工部的裁决,印度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最终以无税结案。

  张森认为,印度双反得以无税结案,与印度新政府宏伟的太阳能发展计划相关,印度本土光伏产业弱小,印度的太阳能装机计划,需要借助国际尤其是中国的光伏产能。

  莫迪的太阳能发展计划需要中国的光伏企业,但另一方面,发展本国制造业,也是莫迪力推的执政理念。

  印度政府一直在努力扶持印度本国的光伏制造企业。印度国家太阳能计划将光伏电站分为两类,一类将受到本地生产配额要求限制,只能采购本土厂商的光伏产品;第二类则没有此类限制。

  张森认为,印度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无税结案后,二次“双反”的风险始终存在。一是中国对印度出口光伏产品的规模正在激增;二是光伏企业在印度市场价格竞争激烈,印度是世界光伏产品平均市场价格最低的国家之一。

  2014年底,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得到情报,印度可能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二次“双反”,商会对中国光伏企业了预警,好在事后只是虚惊一场。

光伏电站营销方案篇2

  国内市场潜力巨大

  据了解,截至2011年11月,国内累计光伏发电装机量仅约1.5GW,按照规划,2012年至2015年期间,国内年平均光伏装机量将超过3.5GW。2012年有望成为国内光伏发电大规模启动的元年,年新增装机量有望接近3GW,较2011年增长约300%。

  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于2011年8月1日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有专家认为,这项政策将从整体上理顺太阳能发展的价格体系,同时各省可能还会推出进一步的补贴措施,这对光伏行业大有裨益。

  另外,2012年国家推出了《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对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按光伏发电系统及其配套输配电工程总投资的50%给予补助;其中偏远无电地区的独立光伏发电系统按总投资的70%给予补助;对于光伏发电关键技术产业化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主要通过贴息和补助的方式给予支持,2012年用户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为7元/瓦。

  再者,我国幅员辽阔,地理环境复杂,尤其、新疆、内蒙古、云南、贵州和四川等地处偏远和荒漠地带,太阳能资源丰富,利用太阳能光伏产品解决当地的用电难问题应是最佳选择之一。

  在这样的大环境和相关政策的出台下,中国光伏企业的发展前景看起来似乎很光明。国内光伏企业未来向国内市场转变也应在情理之中,目前,就有不少企业开始了国内市场的开拓。

  山东力诺光伏集团总经理李秉霖就表示:“从2012年开始,力诺产品营销将逐渐从国外转向国内,逐渐以国内市场为重点,将海外营销比例压制到50%左右,力求将好的产品留在国内使用,让老百姓都用上太阳能电力。”

  在中国市场占有率高居第一的英利集团,一直以来对中国市场抱有信心,也是最早开发这片市场的。英利集团总裁助理、法务总监陈卓告诉《经济》记者,早在大家都不看好中国市场、在往欧盟销售比往中国销售能赚更多钱的时候,“我们都是压欧洲的量往中国卖,因为我们看好中国市场的前景”。而且,不考虑美国和欧盟贸易纠纷的影响,“英利中国的国内市场也会继续高速的成长”。

  天河光能董事长高纪凡同样认为,未来国内市场将成为推动光伏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阿特斯相关发言人也对《经济》记者表示,尽管最近几年才开始做国内市场,但是一旦欧盟和美国市场起变化,他们也会加大力度转向国内市场的部署,“包括增设若干新厂区”。

  但是,在多数企业看好中国市场非常好的成长性的同时,他们也指出,中国市场没有办法在短时间内取代欧盟市场的地位。前景固然广阔,但是一旦欧盟立案成功,欧盟市场丧失的份额,中国市场不能马上给予援助。这就是欧盟立案对中国光伏企业带来的致命打击。

  开拓市场困难重重

  中国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并非像其他产业一样以需求为引导,当外需疲软、国内有效需求不足时,国内光伏企业很难短时间内通过国内市场转移过剩产能。“发展模式一开始就存在问题,”一位业内人士指出,“不是以需求为发展导向,而是以投资为发展动力,各地政府都在强调招商引资和投资规模,对产品是否有相应市场需求则欠考虑,这导致整个行业出现产能过剩的局面,光伏企业就不得不依靠外需发展。一旦外需萎缩,无法通过国内市场来度过寒冬。”

  中国光伏产业起步的前期,大量企业粗放式地进入这个行业谋求发展,中国的一批民营企业适应国际化的游戏规则,迅速打开国际市场壮大自己的实力。但是布局不合理,以及产能的迅速盲目扩张,造成当下产能过剩。正如中国银河证券首席总裁顾问、经济学家左小蕾指出的,中国光伏产业最大的问题是发展思路违反了产业发展规律。因此造成“没有开拓消费使用市场,就一味扩大产能,‘战略’新兴产业还未开始,就加入了产能过剩的行业。”

  当国外市场受挫时,过剩的产能应如何消化?商务部研究院院长霍建国认为,一个产业的发展不能完全定位在国际市场,国内的消化潜能也十分关键。高纪凡则认为,制约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正是国内市场需求不足,他指出,目前我国新能源发展还处在需要政府扶植的阶段,尽管中国的光伏产业规模已经达到了全球的50%以上,但国内市场需求却只占到全球的5%。悬殊的比例差距,映衬出我国光伏产业供需相对失衡的现状,只有打开市场应用的大门,才能找到解决我国光伏产业产能相对过剩的钥匙。

  然而国内市场又应怎样开拓,其瓶颈何在?从中国掌控着70%的光伏产能和50%的全球市场,以及拥有7家TOP10组件制造商的实力来看,国内光伏市场的瓶颈并不是成本和技术,有专家直言“是并网难”。众所周知,无论是光伏,还是风电,任何新能源项目最终的投资收益都是依靠发电来收回成本。而国内发电使用只有两种途径:自发自用和出售给电网,就是并网上传。目前,对于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电网要求必须自发自用,不许上传。光伏多余的电上传电网之路却被电网封死了,只有经过特许权招标的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才可发电上传,进行售电。并网的受限极大地限制了光伏市场的发展。《经济》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光伏如果并网,必须依托中国大电网,但是,目前的电网配置和规划远远落后于新能源的发展速度。在这种情况下,新能源很难实现并网。

  客观难题存在已久,国家的补贴有没有适时跟上?我们知道,政府的光伏补贴是光伏企业赖以生存的关键支撑力量。包括德国在内的多个国家光伏产业之所以能够获得高速发展,均与政府的光伏补贴政策密不可分。但是,随着我国政府出于“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成本下降幅度较大”的考虑而逐步削减对光伏产业的补贴,用户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从9元/瓦降为7元/瓦,光伏企业的盈利能力由此将会下降,这显然不利于光伏产业的发展。

  光伏发电还须政策支持

  针对欧美的斗争,国内企业不放弃据理力争,争取外部环境的稳定,但是国内市场的开拓和强化必须进入政府和企业的规划议事日程中。霍建国认为,需要建立国内配套的普及和需求的支撑,来承接产业的发展,否则就有发展风险。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指出,如果中国光伏企业想继续发展,就要改变策略和方法。原来国内光伏企业是靠廉价劳动力和资源优势在国际市场打拼,这条路现在已经走到尽头。“光伏企业必须摆伏原料和产品‘两头在外’的尴尬境地,创新技术降低多晶硅的生产成本,同时大力挖掘国内市场以吸收消化快速增长的产能”。

  同时,今年3月,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其中两次提及“输配电”,一是提出“稳步开展输配分开试点”,二是要求“开展竞价上网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电改进入打破电网垄断的核心攻坚阶段让人看到了改革的曙光。有专家建议,政策上可以推出中国的《强制光伏上网电价法》。德国是“上网电价法”首先对光伏发电开放的国家,政府规定电网公司必须无条件地高价优先收购光伏发电,再由财政对全国电网进行分摊补贴,即强制光伏上网电价。这一法案彻底解决了困扰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入网问题,为光伏用户提供了有保障的投资回报,极大地推动德国光伏市场的扩大,使德国迅速成长为世界第一大光伏市场。

光伏电站营销方案篇3

  一、现状分析

  该项目是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可通过低压电网上网。为了确保计量装置的可靠性,?~县供电公司夏李乡供电所共产党员服务队队员马国伟一行会定期去村里对计量装置进行检查。从项目建设之初,叶县供电公司就积极开展服务工作,项目竣工检验后,与当地村民签订了《光伏发电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村民不仅用上了清洁的电能,每年还能省下一部分电费。为做好新能源并网服务工作,公司加强规划设计、营销服务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积极开展项目前期调研,走访政府机关和有建设意向的客户,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和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情况,进一步规范、优化并网流程,简化并网手续,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确保分布式发电项目投运万无一失。

  二、主要措施和实施对策

  (一)积极履行职责,抓好光伏项目政策落地。积极履行职责,抓好光伏项目政策落地。公司高度重视和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发展,成立领导小组,不断梳理协调管理流程,随时调度并网工作,全面实现发展、营销、经研、运检、调控等各部门工作的紧密衔接和高效运作。在做好光伏发电并网服务的同时,始终牢牢把握电网安全运行这条生命线。为此,公司对重点线路加强运行监控,在调度、运行、检修等环节制定相应的管理举措,加强负荷需求侧管理,加强潮流计算和分析,为电网吸纳光伏发电能源做好技术支撑。同时,按照“支持、欢迎、服务”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工作要求,统一管理模式、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服务规范的工作标准和便捷高效、一口对外的原则,简化工作流程,切实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光伏并网提供便利条件。

  (二)提高业务水平,实现高效优质快捷服务。提高业务水平,实现高效优质快捷服务。为了能够更准确、细致、便捷地为客户提供信息咨询,叶县公司在多家营业厅专门设立服务专柜,对受理业务人员定期培训,实现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同时,为保证并网的新能源发电设备安全,叶县公司将扎实做好光伏并网的后续服务,专门组建技术服务队,主动提供上门服务,了解客户并网需求,为客户提供政策指导、技术咨询等服务,跟进光伏企业并网后的运行情况,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消除用户后顾之忧。积极服务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下阶段,叶县供电公司将全程对接主动跟踪光伏项目实施进度,全程“一站式”跟踪服务,及时组织人员上门服务,了解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情况,为项目建设提供政策宣传、技术咨询等的指导、支持。

  (三)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光伏发电并网流程。公司指派转入主动对接,追踪服务,简化并网手续,加强与客户的沟通联系,确实提升服务效率。同时,结合公司定点扶贫乡镇辛店镇刘文祥村,指定专人受理光伏发电项目,大力宣传相关政策,为项目发电并网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报装流程,主动协调解决电站建设和并网运行存在的各类难题,让新型产业惠及广大百姓,让广大百姓脱贫致富。公司结合扶贫村精准选择扶贫对象,按照贫困户申请、村级评议公示、乡镇核查、县组织抽查等程序,科学合理确定项目贫困户,并优先保证最急需扶持的贫困户。针对山区地形复杂、农户较为分散的现状,叶县公司在光伏发电站建设中,充分考虑地形、光照、地质灾害等复杂因素,积极引导农户在本户屋顶上、户前屋后空闲地进行安装建设;对农户相对集中的,采取联户集中建设的方式建设,确保装得上、能发电、收入有保证。同时,根据山区电网特点,农户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采取220伏就近上网。上网收益模式由最初的“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变为“发用分离、全额上网”。

光伏电站营销方案篇4

  关键词:光伏电站资产 会计核算 美国公认会计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

  一、光伏电站资产在项目公司单体层面的会计核算

  光伏电站,是指一种利用太阳光能、采用特殊材料诸如晶硅板、逆变器等电子元件组成的发电体系,与电网相连并向电网输送电力的光伏发电系统。光伏电站分为独立(离网)光伏发电系统和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又分为集中式大型并网光伏发电系统(简称“系统电站”)和分布式小型并网光伏发电系统(简称“分布式电站”)。系统电站主要特点是将所发电能直接输送到电网,由电网统一调配向用户供电,但这种电站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占地面积大;而分布式电站,特别是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由于投资小、建设快、占地面积小、政策支持力度大等优点,是国家鼓励的未来并网光伏发电的主流。本文所指光伏电站主要指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包括系统电站和分布式电站。

  光伏电站资产的开发、投资、建设与运营一般依托于具体的项目公司来进行。光伏电站的投资开发过程中,项目公司需要准备项目开发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申请获取能源主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土地使用许可、农林主管部门的林地(耕地)占用许可、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等等;在光伏电站的建设之前,需要申请电力建设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光伏电站建设完工之后转入运营阶段,需要获取项目上网电价批复文件,项目并网许可文件及发电许可证等。根据光伏电站规模大小,建设工期有所不同,光伏电站相对其他火电、水电及核电项目建设相对而言较为简单,工期一般不会超过一年。

  项目公司单体层面的会计核算与一般的电力生产企业如水电、火电、风电等发电企业没有差别。项目公司开发建设阶段所发生的开发费用、可行性研究费用、勘探设计费用、设备采购成本、建筑安装费以及其他待摊费用计入“在建工程”,为项目所贷的银行借款利息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亦可以进行资本化处理;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可以正常发电并网之后,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并开始按一定的年限(一般按20年)使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项目公司进入运营阶段之后,发电业务的营业收入一般包括脱硫电费收入和补贴收入,对应的发电业务营业成本主要是光伏电站资产的折旧费用、运营及维护成本。

  二、光伏电站资产在投资方合并层面的会计核算

  从投资的角度出发,根据管理层对光伏电站资产持有意图的不同,一般可将光伏电站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电站以及持有运营电站。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360-物业、厂房和设备”的相关规定,持有运营资产和持有销售资产在投资方合并层面的确认与计量有所不同,在合并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亦不同。

  (一)持有待售电站

  1、持有待售电站项目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360-10-45-9的规定,在满足以下六个条件的基础上,可将一项资产归类为持有待售资产:

  (1)管理层有出售项目资产的意愿,并承诺出售的决定;

  (2)该项资产已达到可销售状态,可在短期内出售;

  (3)与该项目相关的收购行为已经发生,并已经开始积极买家;

  (4)该项资产的销售可能性很大,预计可在一年内完成整个资产的销售;

  (5)该项资产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公允地计量;

  (6)不存在重大变更计划或者撤销条款。

  如果公司管理层的意愿是对特定的光伏电站进行开发、投资、建设,在建设完工并网之后将其销售,并将光伏电站整体的销售收入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将光伏电站整体的建设成本作为主营业务成本。那么,光伏电站作为一项整体资产用于出售,可适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上述规定,并在全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电站,确认为一项有形的流动资产,一项类似于存货的项目资产。项目资产的初始计量采用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包括所有与电站开发、投资、建设相关的支出都应当计入项目资产的初始成本,亦包括为该电站所发生的借款利息的资本化。

  实践过程中,由于光伏电站均需要注册相应的项目公司进行动作,这类资产仍可能通过全资控股的项目子公司的方式持有,在实际销售时,一般通过转让项目子公司股权的方式完成持有待售电站的销售。会计处理上,在单体层面,母公司作为一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并确认投资收益;在合并层面,则应该视为项目资产的销售,减少项目资产余额,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销售成本。

  2、持有待售电站销售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360-20-15-3指定了适用房地产会计原则的交易类型,具体包括:

  (1)所有房地产的销售,包括性能改进或整体设备的房地产的销售,术语‘性能改进或整体设备’在这里具体指在不发生显著成本的情况下,房地产任何的物理结构或设备或者其他零件不能被单独拿去使用。实例包括办公楼,制造工厂,发电厂和炼油厂;

  (2)销售性能改进或整体设备的房地产若取决于房地产所占用土地的现有租赁协议,应按照ASC360-20-40-56至ASC360-20-40-59来进行相应的解释;

  (3)以金融资产的形式出售或者转移一项实质是房地产的投资;

  (4)林地或农场的出售(陆地与连接到它的树木或作物);

  (5)房地产分时交易(见ASC978)。

  光伏电站本质上亦属于发电厂,符合上述原则的实例说明,因此,持有待售电站适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房地产会计原则,可将其整体视为一项存货类的流动资产。

  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360-20房地产会计原则的规定,持有待售电站的销售收入按照全额计提法(Fully Accrual Method)进行确认。ASC360-20-40-3提到房地产销售利润可以全部确认的前提是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利润是可确定的,即,销售价格的可回收得到合理保证或者无法收回的金额可以估计;

  (2)盈利过程已基本完成,也就是说,卖方没有义务出售后继续执行重大活动以赚取利润。

  在销售的时间点或在晚些时候,当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完成全部利润的确认被称为全额计提法。

  ASC 360-20-40-4指出,在房地产销售的会计核算上,销售价格的可回收性通过买方承诺支付来证明,而这又是通过给予买方在物业的股权足够大的初始和持续投资以促使买方履行义务,从而降低卖方的损失风险。

  ASC 360-20-40-5进一步明确指出,房地产销售交易的利润,满足下列四个标准条件方可适用全额计提法:

  (1)销售已经完成;

  (2)买方初始和后续的投资足以证明支付物业的承诺;

  (3)由此产生的卖方的收款不受从属影响;

  (4)卖方在一个实质性的物业销售交易中已向买方转让通常的风险和所有权的报酬,且没有实质性的持续参与物业的经营。

  ASC 360-20还提供了上述四个标准条件详细的指导解释,特别地针对标准d,要求卖方不应该继续参与经营物业,而不转移风险和回报。

  ASC 360-20-40-38至ASC 360-20-40-64描述了一些常见的持续参与的形式,如果这些形式的参与都存在,则指定了适当的会计处理。相关的例子包括:

  (1)卖方选择或有义务回购该物业;

  (2)如果卖方在收购中出售的物业权益的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或有需要类似的义务扩展,不可取消的管理合同),并持有买方应收销售价格的显著部分,该交易应当分别核算作为融资,租赁,或利润分享安排。

  (3)如果卖方保证买方的投资回报,或者卖方保证在较长时间内投资的回报,则该交易将作为一种融资、租赁或利润分享安排。

  (4)如果卖方的支持以其自身的风险经营该物业,即要求或推定为一段较长的时间内,该交易应被视为一种融资、租赁或利润分享安排。

  如果持有待售电站的卖方以其他一些其他形式继续参与电站运营中,应当分别根据参与的性质分别核算不同的交易,例如:卖方通过会被买方要求在一定期限内保证一定的发电收入,如果无法保证,则买方有权从一个封顶的保证金共管账户中扣除相应额度的金额,直到扣完为止,在这种附件条件要求卖方继续参与运营的方式下,卖方在销售电站时,将电站销售总额扣除保证金之后的余额确认为收入,将保证金确认为一项递延收益,直到期限满了以后将实际结算的保证金余额确认收入。

  公司管理层应该根据上述会计原则要求,分析每一个持有待售电站的销售收入确认条件,并根据分析结果,决定销售收入是否可以按照全额计提法进行确认。

  由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没有具体的房地产会计准则,持有待售电站及其销售收入的确认与计量具体可分别对应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运用。

  3、持有待售电站持有期间电费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下,持有待售电站销售前,针对持有待售电站在持有期间的附带电费收入,实务当中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记入“其他经营收入”(other operating income),作为期间费用的抵减项目;一种是直接冲减持有待售电站的成本,后者较为谨慎。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对于持有待售电站在持有期间产生的电费收入,没有明确的准则运用指南,实务中,可以参照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持有待售物业持有期间租金收入的会计处理,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并适当对持有待售物业进行合理的摊销作为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或者可以参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会计处理方法,将其确认为一项期间费用的抵减项目,或者直接冲减持有待售电站的成本。

  (二)持有运营电站

  1、持有运营电站的确认与计量

  如果公司管理层的意图是对特定的光伏电站进行开发、投资、建设与运营,并通过发电、售电作为光伏电站项目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那么该光伏电站通常划分为持有运营电站,并确认一项有形的长期资产。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获取的长期资产应以历史成本计价,历史成本包括使长期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所有必需的支出。因此,长期资产的历史成本应包括资产的采购价格、税费、运费、安装成本以及企业自行建造长期资产所发生的其他直接及间接费用(包括利息),通常不包括那些不能改善资产使用性能的日常修理费用及维护成本。”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亦有类似的表述。“第七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第八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光伏电站的初始计量根据来源方式不同亦有所不同。如果是直接收购的光伏电站,历史成本包括获取该电站所需支付的收购对价、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继续发生的资本性支出以及预计可以资本化的利息费用; 如果是自行建设的光伏电站,历史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支出:前期开发支出,包括地面电站的土地或屋顶电站的基础方面的支出,可行性研究费用支出,勘探设计支出等;材料及设备采购支出,包括组件、逆变器、支架、汇流箱、高低压开关柜、线缆等;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支出,包括支架基础、设备基础以及电站的升压站、变电站、行政办公楼、道路、围墙等;光伏电站一般采购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较多,EPC工程总承包费用构成历史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光伏电站建设完工之后,经历并网调试、消除缺陷、竣工验收等环节,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并开始按照平均年限法在一定的年限里(一般是20年)计提折旧。在光伏电站的生产运营中,发电收入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应该确认为营业收入,光伏电站日常的运营及维护成本与固定资产折旧一起计入发电成本。电站运行到一定年限之后,若发生重大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或改良支出,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六条的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运营电站的处置

  持有运营电站在运营过程中如果需要处置,则视同为一项固定资产的处置,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将持有运营电站重的净值重分类至流动资产作为一项持有待售资产(assets held-for-sell),但有别于上文持有待售电站的项目资产,持有运营电站的处置收入减去固定资产净值的净收益计入“其他经营收入”或者“其他经营支出”,分别作为期间费用的一项抵减项或者增加项。

  三、光伏电站资产的列报与披露

  (一)持有待售电站的列报和披露:

  在资产负债表里,持有销售电站通常被确认为“流动资产”;在利润表里,持有销售电站持有期间不计提折旧,持有期间的电费及补贴收入计入“其他经营收入”,冲减期间费用,持有销售电站的销售收入总额计入“营业收入”,持有销售电站的开发建设成本计入“营业成本”;在现金流量表里,持有销售电站开发建设过程中支付和销售收到的现金均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

  (二)持有运营电站的列报与披露:

  在资产负债表里,持有运营电站通常被确认为“长期资产”;在利润表里,持有运营电站运营期间计提折旧,运营期间的电费及补贴收入计入“营业收入”,持有运营电站的销售应被视同为长期资产处置,处置收入减去电站剩余成本的净额计入“其他经营收入”,冲减期间费用;在现金流量表里,持有运营电站开发建设过程中支付和处置收到的现金均计入投资活动现金流。

  参考文献:

  [1]唐琳。浅议光伏发电企业的会计核算[J]。中国总会计师,2015,03:88-89

  [2]林溪。关于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的几点思考[J]。数位时尚,2014,01:37-38

  [3]张颂。促进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4

光伏电站营销方案篇5

  一、当前全球光伏产业发展态势与特征

  在经历了2003-2010年的爆发式发展之后,近两年,全球光伏产业发展呈现出一些新的态势和特征。

  传统市场国家大幅削减光伏补贴。光伏产业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的政策扶持和补贴。随着欧洲债务危机的持续发酵,2011年2月,世界领先的光伏产业领导国德国率先下调了光伏上网电价,意大利、西班牙、英国、法国等其它欧洲各国纷纷跟进。2010年,光伏装机增速最快之一的捷克,更是提出了包括征收26%的“太阳能税”在内的一系列针对光伏电站投资的惩罚方案。刚进入2012年,在中国宣布降低太阳工程补贴标准几乎同一时间,欧洲多国也宣布光伏补贴削减计划。德国政府从2012年3月9日起将补贴降低29%之多,从5月起开始每月都降低一定百分比,从7月1日起10MW以上的工厂得不到任何补贴。英国宣布,将向光伏安装户回购电力的补贴由每千瓦时43便士调降至每千瓦时21便士。欧洲是最大的光伏应用市场,占据了全球四分之三的份额。欧美各国大幅削减光伏补贴,给太阳能产业发展蒙上一层阴影。

  市场呈现多元化趋势。受欧洲各国下调光伏补贴的影响,其所占全球市场比例不断下降,但欧洲市场在全球市场中的龙头地位不会有根本变化。与传统市场发展趋缓相反,其他新兴市场却在快速崛起,全球市场越来越呈现多元化趋势。首先,我国自2011年以来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光伏系统应用的政策措施,极大地鼓励了国内光伏系统项目安装的积极性。2012年,全国新增装机量约为4.5GW,同比增长66%,约占全球市场份额的14%。其次,日本自福岛危机之后加大了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力度,《光伏补贴法案》自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光伏项目投资积极性很高。最后,2012年,美国装机量增加至3.2GW,发展速度惊人。专家预测,2012年,亚太地区光伏装机量占全球市场的比重将提高到26%,欧洲市场占据全球市场的份额将下滑至48.5%,未来美、中、日将会取代传统的欧洲国家,成为全球光伏装机量最多的国家。此外,东南亚、非洲、拉丁美洲等地区的安装市场也积极启动,发展潜力较大。

  成本下降带动了系统安装量的提升。近年来,光伏产品价格一路下跌。2010年9月,125毫米的硅片价格为2美元/片,如今跌至0.6美元/片;多晶硅也由两年前的55美元/千克跌到现在不足18美元/千克;2010年5月,组件价格是1.3美元/瓦,现在下降到0.7美元/瓦。制成品价格的大幅下跌使系统安装成本明显下降,以前光伏组件(含硅片等原材料)占整个电站成本的60%以上,现在则只有40%左右了。以美国为例,2011年,光伏系统的平均安装成本比2010年下降了11%到14%;2012年上半年,加州地区又比2011年下降了3%到7%。成本下降带动了光伏安装量大幅攀升,2011年,全球总装机容量达到24GW,增长了24%。2012年,各主要市场国家的安装量继续攀升,如德国在2012年初预计当年新增装机量目标是2.5-3.5GW,但结果却出人意料地达到了破纪录的8GW。

  贸易争端此起彼伏。由于我国光伏产业具有竞争优势,在全球可再生能源市场中占据主要地位,近年来,不少国家和地区开始对本国、本地区的光伏产品采取贸易保护措施,对我国光伏产品开展反补贴、反倾销调查。2011年10月,美国率先对我国发动“双反”调查。2012年10月1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了终裁结果,反倾销税率为18.32%-249.96%,反补贴税率为14.78%-15.97%。2012年9月,欧盟委员会公告,跟风对中国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这是迄今对我国最大规模的贸易诉讼,涉案金额超过20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近1300亿元。虽然目前欧盟尚未作出裁决,但对我国光伏产业发展影响巨大。前不久,印度也宣布将对原产于马来西亚、中国、中国台北和美国的太阳能电池组件进行反倾销调查。虽然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新兴市场发展迅速,但是却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壁垒,市场开拓难度加大。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光伏产业仍将受到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挑战,生存条件会持续艰难。

  二、江苏光伏产业发展面临空前困难

  光伏产业是江苏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从多晶硅原料到电池组件生产,再到终端的光伏电站建设,我省的企业都有涉足。2011年,江苏太阳能光伏产业实现销售收入2689.9亿元,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二。但2012年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产业发展遭遇空前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价格大幅跳水。光伏组件从2011年的平均每瓦1.5美元降至目前的0.7-0.8美元。2012年1-10月,光伏产业产品价格持续下跌了48.9%。虽然企业的出货量增加,但产品价格的急剧下跌造成企业营业收入锐减。根据我省四家主要光伏企业(阿特斯、天合、韩华、中电电气)的财报,四家企业共计出货量为3.5GW,与2011年同期基本持平,但实现营业收入32.5亿美元,同比下降了34.4%。

  企业经营困难。一方面,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偏高。省内几家主要光伏上市企业总负债超过600亿元,平均负债率在70%以上,其中,天合光能为67.57%,阿特斯为79.47%,尚德接近85%。过重的债务负担给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严重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企业融资更加困难。在当前整个产业“不景气”的情况下,金融系统已将光伏产业列为“高危”行业,纷纷收缩贷款规模,从严放贷,造成企业融资困难、融资成本加大。

  生产出现停滞。江苏近千家光伏制造企业,有近半处于停产状态,大型企业也严重开工不足,员工下岗或待工。徐州中能硅业受到国外多晶硅生产企业倾销挤压,目前,库存7000吨,生产已处于停滞。尚德目前已进入破产程序。

  三、多管齐下,促进江苏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2012年12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这对于困难重重的光伏产业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中国光伏产业联盟预计,2013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容量达35GW以上,其中,欧美市场约占全球的40%-50%;中、美、日将贡献近45%的新增市场装机量,其中,中国新增装机量将达到8-10GW,同比增长122%。如何把握政策利好的契机,促进江苏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是我省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

  科学制定光伏发电规划并严格落实。最近,国家扶持光伏产业的政策陆续推出。2012年12月,财政部拨付70亿元资金,支持启动光伏发电应用示范3157兆瓦,示范项目原则上要在2013年6月底前建成。据悉,“十二五”规划关于光伏发电的总装机容量或将从21GW再次上调至40GW。江苏省作为光伏大省,要抓住有利契机,抓紧制定完善光伏发电规划,并积极争取在国家总体规划中占据较大份额。由于统筹规划滞后,我省光伏产业要素配置效率不高,重复建设现象比较严重,13个地级市均建有光伏产业园,大型光伏企业只有20多家,其余数以百计的均是中小企业。此外,由于缺少太阳能资源基础数据,光伏发电企业仅根据气象站观测资料进行估算,造成一些电站建成后实际发电量远远低于计划的局面。建议我省对太阳能资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在此基础上制定光伏发电中长期发展规划,以中长期规划指导年度计划,以年度计划指导项目核准,避免一哄而上,培育持续稳定的光伏发电市场。另外,要注重光伏发电规划与配套电网规划的协调,建立简捷高效的并网服务体系,为未来大规模的光伏应用奠定基础。

  集成政策帮助企业摆脱困境。虽然当前的发展遭遇困境,但光伏产业是关系国家能源安全的战略性产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政府应集成政策帮助企业摆脱困境。一是简化各种行政审批手续。目前,涉及到光伏电站项目的有发改、住建、财政、工信、市容、电网等多个部门,企业要办理各种审批手续,疲于应付,无所适从。建议光伏系统项目由发改部门负责立项审批(小于一定规模的采用备案制),由住建部门负责工程建设监管,由财政部门负责补贴发放。同时,将光伏发电项目审批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二是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建议政府加大与银行的协调力度,研究光伏项目的金融支持方案,对于有订单、有市场、效益较好的企业,可以采取封闭式贷款、专款专用的方式,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三是改进电价补贴方式。目前,江苏光伏发电上网电价高于标杆电价部分暂在省出台的电价附加每千瓦时一厘钱中解决,但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审核、拨付严重滞后。建议简化补贴发放流程,改进补贴方式,省里留成部分可先行发放,国家返还部分省里也可先行垫付、年终结算,以缓解企业资金困难。

  加快建立健全光伏产业的技术标准体系。完善的产业技术标准可以有效防范出现劣质产品、原材料资源浪费、过度竞争甚至产能过剩等问题。我国在产业技术标准体系方面长期滞后,与光伏大国地位不相称。为了保证光伏组件的质量和安全性,美国和欧洲均制定了一系列标准进行规范,如美国的UL标准、欧洲的TUV标准等,不但保证了产品质量,更为国外产品设立了隐性市场门槛。国务院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兄弟省份已着手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如浙江成立了太阳能光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积极跟踪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江苏作为光伏大省,有能力也有责任率先实践。对一些江苏急需、又有江苏产业特色的相关技术要求积极申报各级标准,同时,鼓励和帮助企业将水平领先、有市场前景的新产品新技术申报国家、行业标准。通过提高技术标准门槛,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和低劣产品,从根本上解决产能过剩问题,为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加大对基础性、前瞻性技术创新的支持。技术进步是降低光伏发电成本,提高光能利用效率,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核心因素。要积极引导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大以终端市场为重点的光伏产业技术研发,特别是电池转化率、发电储能技术、智能电网、家庭能源系统技术等基础性研究,降低成本,提升能效,增强稳定性,加快光伏发电走向平价电力的进程。适时设立专项研发基金,支持产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让。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坚决打击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法制保障。

  利用市场“倒逼机制”整合产业链资源。我省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光伏产业链,在硅料硅片、电池组件和系统集成三大板块中都拥有实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在当前不景气的市场环境下,要遵循市场规律,下决心淘汰落后产能,剥离不良资产,推动兼并整合,进一步做强做大龙头企业。一是鼓励“走出去”,转化一批。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有效规避贸易摩擦。对于企业境外投资电池及组件生产、光伏电站等项目,积极给予支持和服务,以带动我省光伏产品出口。二是推动重组改造,调整一批。坚持利用市场机制,鼓励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如债权人重组负债企业,优势企业重组劣势企业,骨干企业重组中小企业),通过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三是坚决关停落后,淘汰一批。借助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对关键设备实行强制检测认证、光伏产品指导目录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逐步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多晶硅、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

  加大对分布式发电的扶持力度。自给式太阳能产品进入公共设施和家庭是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方向。江苏应顺应趋势,加大对分布式光伏应用市场的培育,使我省的产能及应用与在全国所占的比例相匹配。一是开展分布式电站的试点工作。积极鼓励体育馆、文博馆等综合性建筑体、大型厂矿企业、成片的保障性住房建筑小区等带头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单位、社区和家庭应用太阳能发电。深入开展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太阳能示范村评选。通过典型引路和示范作用,由点带面,促进光伏发电市场发展。二是加强对分布式发电的建设管理。比如,住建部门应牵头对建筑物进行统计、归类、分析,解决分布式光伏项目屋顶资源难以获取的矛盾。又如,加紧对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人员进行系统的光伏发电知识培训,提高管理能力。三是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合同管理。明确各项收费标准和结算方式,探讨由投资补贴转变为电价补贴的具体实施细则,做到开发商、电网企业和用电单位多赢,真正实现“用户侧并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电网调剂余缺”。

  及早研究制定欧盟“双反”应对预案。近期,我国光伏产品在国际上频频遭遇贸易战,美国的“双反”仅针对电池环节,企业还能通过将这一环节海外代工的方式进行规避。欧洲这次反倾销调查包括中国的硅片、电池、晶硅组件,几乎是全产业链的“双反”。而且,欧洲是目前全球光伏产品的最大应用市场,也是中国光伏产品出口的主要地区,2011年,中国光伏电池对欧出口金额204亿美元,约占同期出口总额的73%。因此,如果应对不力,欧盟的“双反”对我国的光伏产业很可能造成灭顶之灾。国家非常重视欧盟的“双反”立案,正在积极斡旋。但是我们不能将希望寄托在欧盟放弃“双反”的基础上,而应主动筹划,加快研究制定应对预案,支持帮助企业开展“双反”应诉,妥善解决分歧和摩擦。

光伏电站营销方案篇6

  从2014年11月隆基股份(601012.SH)收购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开始,隆基就进入了扩张期,至今仍在加速前行。

  隆基向两个方向扩张。一是纵向向产业链纵深延伸。隆基此前专攻硅片的生产,收购乐叶后将业务扩张到组件环节,随后又发展了电池板块,由此,隆基形成了从上游单晶硅棒、硅片到单晶电池、组件的近乎全产业链的业务模式。

  隆基横向还在加速扩张产能。2013年隆基硅片产能1.6GW,已经是世界最大的单晶硅片生产商。截至2015年底,隆基单晶硅片产能已经膨胀到5GW,两年近乎翻了两番,占2015年全球单晶硅片总产能逾三分之一。

  这还不是隆基宏图的全部。隆基将业务向下游拓展后,各环节的产能都在加速放大。隆基股份在2015年度报告中公布了未来两年的产能布局,到2024年底,隆基硅片产能将达到12GW,组件产能6.5GW。

  《财经》记者从隆基了解到,隆基内部还有一份五年期的产能规划(2015年-2019年),到2019年,硅片产能将达到20GW,电池产能4.5GW,组件产能10GW(2015年全球最大光伏组件生产商天合光能出货量5.74GW)。

  2015年10月,隆基股份出售旗下西安隆基晶益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宁夏隆基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隆基的半导体业务始于创立初期,隆基股份创立于2000年,一开始是为半导体行业提供上游原材料,隆基2006年才进入光伏产业,半导体业务一直存在。

  “光伏行业面临着一个巨大的机遇,我们要全力以赴抓住它。”隆基股份董事长钟宝申告诉《财经》记者,隆基的扩张正缘于此,放弃半导体业务也是为了集中精力,专注于行业的变革之机。

  钟宝申所言的机遇,就是隆基多位高管多次公开表达的,单晶将取代多晶,成为光伏产业的主流。

  在中国乃至全球市场,单晶太阳能电池、组件均处于非主流地位。在中国市场,单晶太阳能电池份额一直远低于多晶太阳能电池。2015年之前,单晶太阳能电池占中国市场比例约为5%。

  多晶太阳能电池在全球市场也是主角。第三方研究机构IHS数据显示,2015年全球单晶太阳能电池占比为26%,多晶比例为74%。

  钟宝申认为,单晶多晶的权重对比将在2019年发生转折,届时,中国市场单晶太阳能电池市场份额将超过多晶,隆基的布局正是基于这一预判。

  单晶太阳能电池在中国市场占比正迅速提高。市场调研公司EnergyTrend的统计显示,2015年中国市场单晶太阳能电池占比约为15%。EnergyTrend预测,2016年中国市场单晶比例可提升至25%。

  多晶太阳能电池厂商也开始布局单晶产能。比如去年5月,全球最大的多晶硅片生产商协鑫集团宣布,在宁夏中卫投资开建总规模达10GW的单晶硅项目。

  因为单晶市场的增长,以及隆基在单晶电池、组件的提前布局,2016年上半年,隆基交出了一份靓丽的半年报。

  2016年1月-6月,隆基股份营业收入64.24亿元,同比增长282.51%,净利润8.61亿元,同比增长634.17%。

  但是,单晶增长能否持续,乃至突破临界点,超越多晶,业内各执一端,并无定论。隆基押下的重注能否赌赢,还需要时间的检验。

  隆基面临的竞争压力正在加大,多晶阵营已经开始规模应用降低成本的新技术,单晶的竞争力面临挑战;此外,单晶市场的增长,带来了许多新的单晶对手。从硅片到电池、组件,在一整条战线上,隆基都必须进一步技术创新,来降低成本、提升转换率,从而为规划中的庞大产能维持竞争力。 发力下游

  隆基股份的战略转变始于2014年11月收购乐叶光伏。乐叶光伏是一家组件生产商,收购乐叶后,隆基将业务从上游单晶硅片拓展到下游组件环节。

  这对隆基来说是一次巨大的转变。隆基一直将自己定位为专业的单晶硅片生产商,到2013年底,隆基单晶硅片产能达1.6GW,成为全球最大的单晶硅片供应商。

  “我们开始思考隆基下一步怎么走?”乐叶光伏总经理李文学告诉《财经》记者,隆基一开始的目标是将单晶硅片发展到具备全球竞争力,到2013年已经实现了目标,隆基到了选择关口。

  2014年初,隆基决定深耕光伏行业,向产业链下游发展,建立起自己的电池、组件业务。

  李文学透露,隆基认识到,单晶硅片市场的瓶颈在下游,在全球光伏组件市场中,单晶太阳能组件只占一小部分。因此,隆基要继续发展自己的单晶硅片业务,必须要促进下游单晶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市场发展。

  隆基内部测算,认为在单晶太阳能电池、组件上的确存在市场机遇,单晶太阳能电池、组件存在价格虚高的状况,隆基如果将价格拉低,市场必定会增长。

  “2013年的时候,我们测算单晶硅片成本比多晶硅片实际每瓦只贵一毛钱。”李文学说,多晶组件和单晶组件的成本差异主要在硅片,但到了组件环节,单晶组件每瓦市场价格要比多晶高七八毛钱。

  这与国内光伏产业格局相关。国内并没有专门的单晶组件生产商,单晶组件都由多晶组件生产商兼营,这些生产商重点推广多晶组件,单晶组件销量少,采取的是高价策略,获得高利润率。

  隆基一开始希望专攻硅片环节,由下游组件生产商来扩大单晶电池、组件的生产。2014年上半年,带着对单晶电池、组件市场潜力的判断,钟宝申和隆基股份总裁李振国陆续拜访了国内的几大组件生产商,游说他们扩大单晶电池、组件产能。

  “应该说,并没有得到积极的回应。”钟宝申说,隆基最后下定了决心,发展自己的电池、组件业务。

  2013年底,工信部公布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第一批企业名单。考虑到自己投资建设电池、组件产线还需要走程序申请进入名单,隆基决定通过收购来发展自己的电池、组件业务。

  乐叶光伏就在工信部公布的这第一批企业名单中。李文学透露,隆基考察了几十家潜在的收购对象,最终才确定收购乐叶光伏。

  2014年11月,隆基股份以现金4609.55万元收购乐叶光伏85%股权,乐叶光伏成了隆基的控股子公司。

  收购乐叶后,隆基开始迅速扩张自己的硅片、电池、组件产能。先将乐叶原先的200MW的组件产线扩建为2GW,又在江苏泰州投资新建2GW高效单晶电池产线及2GW配套组件产线。

  去年5月,隆基股份还和通威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租赁对方约500MW的单晶电池产线,租期为十年。

  李文学介绍,隆基布局产能原则是,硅片产能是组件产能的两倍,组件产能是电池产能的两倍。硅片部分是因为需要兼顾重点客户,对外销售,电池部分投资较大,所以一半通过委托外部加工或与外部合作生产方式来获得,一半自己生产。

  比如,今年3月,乐叶光伏宣布与平煤股份成立合资公司,在河南平顶山市建设2GW高效单晶电池生产项目,其中乐叶光伏出资1.188亿元,占19.8%。乐叶光伏承诺每年以战略客户价采购其产品的数量不低于公司当年产量的50%。

  钟宝申表示,到2019年,中国市场上单晶市场份额将超越多晶,基于这一判断,隆基在2015年制定了五年发展规划,来扩充产能。

  截至2015年底,隆基硅片产能达到5GW,组件产能达到1.5GW,隆基计划到2019年,硅片产能达到20GW,组件产能10GW,电池产能4.5GW。 单晶回潮

  从2015年开始,中国市场的单晶比例开始显著增长。EnergyTrend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市场单晶太阳能电池比例从此前的5%上升至15%。

  业内普遍认为,单晶电池、组件市占率快速提升,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单晶价格逼近多晶;二是“领跑者”计划的促进。

  为快速打开市场,隆基为乐叶制定了低价策略。

  2015年4月,第九届国际太阳能光伏展会在上海召开。隆基股份在这一行业盛会上隆重推出乐叶光伏品牌,隆基公开承诺:单晶与主流多晶硅片价差最高不超过0.6元/片,这意味着折算到每瓦价格,单晶硅片甚至比多晶硅片价格还低。

  李文学透露,在组件销售端,乐叶单晶组件销售执行“一毛钱”策略,即单晶组件价格比多晶高一毛钱。“组件高一毛钱,但单晶有转换效率高的优势,系统成本相比多晶有优势。”

  乐叶光伏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发力。2015年销售单晶组件721MW、电池237MW,到年底,组件产能扩张到1.5GW,硅片产能达到5GW。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隆基的库存增长迅速。2015年隆基单晶组件库存46MW,同比增长了约94%;硅片库存约1.5亿片,同比增长约78.6%。

  钟宝申解释,组件库存是因为2014年基本没有组件业务,增长比例显得很大;硅片则是由于来自2016年一二季度的组件订单很多,硅片库存是用作储备。

  到2016年上半年,隆基组件销售就达873.14MW,硅片销售也大幅增长,对外销售5.75亿片,硅片和组件产销率都超过了100%。

  “领跑者”计划始于2015年1月,能源局、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国家部分用电项目将优先使用符合“领跑者”指标的产品。

  2015年“领跑者”给单、多晶组件设定的转换效率指标分别为17%、16.5%以上。

  业内公认,这一指标对单晶有利。绝大多数多晶组件达不到这一转换效率标准,反之,绝大多数的单晶组件则在这一标准之上。这导致在“领跑者”光伏发电示范项目上,单晶有天然的优势。

  2015年7月,山西大同1GW光伏示范基地获批,成为首个“领跑者”示范项目。EnergyTrend统计,大同项目中单晶组件装机占比达到了47%。

  “领跑者”在光伏电站市场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今年6月,能源局正式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全年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8.1GW,其中光伏领跑技术基地规模达5.5GW,占近三分之一。 单晶增长能否持续

  单晶的增长是公认的趋势,但未来与多晶格局如何,究竟能否取代多晶,仍是未知之数。

  多名电站开发商人士告诉《财经》记者,他们并不在意使用的是单晶还是多晶,他们看重的是产品的性价比,这直接关系到光伏电站的度电成本。

  从技术角度看,单晶降价缘于近年来成本的快速降低。隆基多年来专攻单晶硅片的生产。IHS分析师金凤告诉《财经》记者,隆基在产业链上的扩张不可复制,因为隆基在成本控制上有独特的竞争力。

  《财经》记者从隆基了解到,早年隆基的硅片生产设备是从外部购买的标准设备,后来结合自己的技术经验,生产设备都是定制采购,和其他单晶硅片厂商并不一样。

  单晶硅片的生产分为拉晶、切片两大环节。每年隆基硅片的非硅成本都在降低。隆基历年的年报显示,2013年,隆基拉晶非硅成本同比下降18%,切片同比下降6.9%;2014年整体非硅成本下降了12.79%。

  隆基围绕硅片的生产形成了独特的技术能力。比如,2013年隆基研发成功全自动单晶生长系统平台,改变了单晶生长依赖成熟工人经验的局面,使硅片扩张产能不必受人工的限制。

  阿特斯(CSIQ。N)副总裁刑国强告诉《财经》记者,单晶成本直逼多晶,与隆基多年来在拉晶环节降低成本的努力密不可分;另一方面,相比多晶,单晶提前在切片环节应用了金刚线切割工艺。

  金刚线切割工艺是近年来光伏业界关注的重点,因为它能较大地提高切片环节的生产效率并降低物耗。

  隆基2015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隆基硅片非硅成本下降了20.78%,是近年来下降幅度最大的一年。《财经》记者了解到,这主要得益于切片环节金刚线切割工艺的全面应用。

  金刚线切割工艺在多晶硅片应用上相比单晶有额外的技术难度,目前国内尚没有多晶硅片厂商实现金刚线工艺的规模应用。

  保利协鑫(03800.HK)一位高管 告诉《财经》记者,2015年以来,单晶通过全面应用金刚线切割,缩小了与多晶的价格差距,但是多晶也可以通过应用金刚线切割大幅度降低成本。该高管透露,多晶硅片切片应用金刚线切割已经没有技术瓶颈,保利协鑫已经有应用,下一步是扩大应用比例。

  近日,光伏大会在北京举办,《财经》记者在协鑫展台看到,协鑫已经展出了采用金刚线切割的多晶硅片产品。

  现场协鑫工作人员介绍,由于电池厂商使用这类硅片,还需要改造电池产线,现在协鑫是根据订单需求来安排金刚线切割硅片的产能。

  刑国强告诉《财经》记者,到今年底,阿特斯将有1GW的组件产能采用金刚线切割的多晶硅片。

  李振国此前公开表示,多晶硅片导入金刚线切割是大势所趋,隆基有能力牺牲一些毛利率,让单晶硅片与多晶硅片维持0.1美元的价差,只要多晶硅片降价,隆基就会跟进。

  他有信心,即使多晶应用系列的新工艺,单晶仍有能力保持成本竞争力和效率上的优势。

  《财经》记者询问多家多晶厂商,他们一致认为,金刚线切割工艺之外,多晶还有多项储备技术可以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新竞争格局

  隆基靓丽的半年报的另一个背景,是今年上半年的光伏电站抢装风潮。

  2015年底,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2016年一、二、三类资源区的地面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分别降低0.1元、0.07元、0.02元。

  因为《通知》明确,2016年以前备案并纳入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但于2016年6月30日以前仍未全部投运的,要执行2016年新电价,光伏电站开发商纷纷抢在6月30日之前建设完工,以赶上原先的高电价。

  中国光伏产业协会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国内光伏电站装机量超过了20GW,作为对比,去年全年光伏电站装机约15GW。

  上半年狂飙突进的电站建设浪潮,光伏组件厂商享受了一段需求和价格同时上升的美好时光。但热潮过后,是清冷的下半年,需求削减,光伏组件开始进入到残酷的价格竞争中。

  今年7月,中广核2016年500MW光伏组件领跑者项目战略集中采购项目开标,这是“6・30”之后的首个大型集中采购项目,组件最低报价降到了3.19元/瓦,其他报价在3.4元/瓦左右。

  就在数月之前,光伏组件主流报价还在4元/瓦左右。业内普遍认为,“6・30”过后,组件会降价,但降得如此之快,还是令业界吃惊。

  没有最低只有更低。8月国电投2016年度第二批光伏组件设备招标中,晶科能源(JKS。N)报出了3.05元/瓦的最低价,再次拉低了业界的心理底线。

  钟宝申告诉《财经》记者,隆基对此有充分的预见,在价格上将保持跟随策略。

  东旭蓝天新能源(000040.SZ)正在大规模推进光伏电站建设。该公司一名高管称,乐叶给他们的大客户采购价已经与多晶持平。“现在我们对单、多晶一视同仁。”

  价格竞争之外,隆基还面临着新的单晶竞争对手。其中最令人瞩目的是多晶硅片龙头保利协鑫在单晶上的布局。

  上述保利协鑫高管解释,协鑫看好多晶,但并不排斥单晶,单晶也有一定的市场,预计今年产能将达到1GW。

  光伏电站系统经销商葡萄太阳能创始人袁海洋表示,他看好单晶的未来前景,但隆基不一定是胜出者。

  袁海洋拿协鑫举例,他认为协鑫消化了SunEdison的单晶技术后,会对隆基形成挑战。

  今年8月,保利协鑫宣布以1.5亿美元收购美国光伏产业巨头SunEdison的部分资产。这部分资产中,包括单晶领域的技术,其中较知名的,是SunEdison拥有专利的连续投料拉晶技术及生产线,可以一边投料一边拉晶,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袁海洋表示,隆基所拥有的电池、组件技术,别人也拥有,隆基要脱颖而出,需要尽快实现技术突破及创新。

  钟宝申告诉《财经》记者,隆基了解到未来电池、组件的竞争是技术的竞争,因此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来保持技术的领先。

光伏电站营销方案篇7

  除了温州企业家身份,南存辉是浙江省工商联主席,以及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这是他首次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参加全国“两会”。两天后,南存辉的名字出现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选出的299名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名单中。

  从温州城内辛苦操劳的小小修鞋匠,奋斗成为亿元美金级的富豪,将一间开关作坊,发展为全国工业电气和新能源领军企业的故事,完全符合人们脑海里对温商最典型的印象。

  1984年,邓小平首次南巡,提出商品经济的概念,著名财经作者吴晓波称这是“骚动而热烈”的一年,催生了像万科、联想、华为、海尔这样一大批龙头企业,王石、柳传志、任正非这样教父级的商业领袖也是在这个时候走上历史舞台的。

  民营企业,自主品牌,实体经济,是南存辉津津乐道的事,也是正泰给自己的标签。这次,他提议在浙江设立民间投资创新示范区,降低行业准入门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快金融体制改革,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减轻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的税收负担。

  “我也看到很多民营企业的诉求,就觉得这36条怎么落不了地,老是被弹出来。这里头不光是政策问题,也不光是央企垄断问题,还有经济问题。所以我们提出来不能和央企单纯合资。

  比如央企想走出去,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国家对它是有防备的,觉得会带来不公平竞争,但是对我们民企的审批就放松多了。所以央企和我们合作,他们在后头,我们在前头,这也是一种突 破。

  再比如在我国西部建电站,地方政府比较喜欢央企,资金雄厚,也会给他们带来更多经济上发展的后劲。所以这种合作,央企拿资源,我们做工程做建设,然后交给央企去运营。

  和央企的互动方式蛮值得探索的。他欢迎我们去做什么呢?像新能源这类的。因为采油、炼油很耗能的,除了自己的创新之外,他还迫切需要新能源作为补充。一方面降低成本,一方面能够把他的社会责任更高地树起来。所以我们给他提供了很多,比如新能源的电站,大型的电力电站,包括分布式的电网,能效管理,数字化控制的技术,我们有很多的创新产品,他原来还不太清楚。

  这样的互动、合作多了,我们就探索起一种新的经济模式:把国有和民营连接起来的混合经济。”

  五年前,正泰以二代薄膜太阳能技术进入了光伏产业。不巧,从2011下半年开始,光伏产业进入寒冬,诸多明星企业陨落,南存辉所带领的正泰也经历了一轮痛苦的转型,从向下游发展建电站找到了突破口。子公司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2012年实现销售收入36亿元,利润总额1.3亿元。新能源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3亿元,利润3千万。

  在他参加本次政协会议所提交的厚厚一沓的11份提案中,其中四则和促进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相关,包括修改《电力法》,允许分布式发电自用或直接向终端用户售电等一系列保障光伏项目开发商利益的建 议。

光伏电站营销方案篇8

  关键词:光伏产业;“双反”调查;可再生能源

  在国内外利好政策的推动下,我国的光伏产业经历了2002年至2010年近十年的快速发展期,带动了一大批光伏企业的发展,特别是2010年,各企业加大投资争夺国际市场,各地纷纷打造“太阳能光伏中心”,但是,2011年国际市场情况却急转直下,2011年10月美国对我国多晶硅光伏电池产品发起的“双反”调查,更使我国的光伏产业遭到了毁灭性打击。大批中小企业破产退出了光伏市场。大企业也面临着市场萎缩,被迫转型升级的窘境。

  一、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光伏产业一体化程度低,对国际市场依存度较高。我国光伏产业存在“中间大,两头小”的畸形产业结构,原料靠进口和成品靠出口这种两头在外的生产格局过分依赖国际市场。一旦国际市场有变,我国企业就会受到较大冲击,缺乏应对危机的主动性。在多晶硅的供应方面,2005年我国多晶硅国内供应占总需求比率5%左右,绝大部分的多晶硅需求要依靠进口,2010年,多晶硅进口需求比率降低到60%左右,进口需求仍占总需求的大部分。在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供需方面,由于我国光伏系统安装量小,绝大部分的光伏组件都出口国外,2011年我国光伏组件出口量占产量的92.42%,严重依赖国际市场。在光伏系统安装方面,光伏发电市场主要集中在欧洲,其光伏系统装机量占全球比例接近80%。从产业链上的企业分布来看,我国光伏企业主要集中在产业链的中下游环节,多晶硅生产、硅锭铸造和光伏系统安装环节企业较少。越往下游竞争越激烈,这主要是由于下游产品生产投资少、建设周期短、技术和资金门槛低、最接近市场,因此吸引了大批企业的进入。但是这种缺乏核心技术的竞争,并不能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产能规划过剩,产业发展不平衡。虽然我国太阳电池生产的年增长率远远超过世界水平,然而我国光伏市场却大大落后于世界光伏市场的发展。例如,2007年我国光伏电池产量占世界的27.2%,而光伏系统安装量仅占世界的0.71%,光伏市场和产业之间的发展极不平衡。以光伏产业的上游产业多晶硅环节为例,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统计,在A股上市的7家多晶硅企业中已有3家停产。全国目前已投产的43家多晶硅企业中,仅剩下七八家企业尚在开工生产,停产率超过80%。直接原因是多晶硅价格及其下游的电池组件价格已经接近甚至低于生产成本。

  (三)产业发展受国际市场波动影响严重。受欧债危机的影响,欧洲各国纷纷削减光伏补贴,原本占据世界光伏装机70%以上的欧洲市场需求大幅下降。2011年,世界光伏市场安装量预计同比增长仅20%,需求大幅萎缩导致了光伏产品价格的急速下滑。多晶硅产品从2011年最高90美元/公斤,跌到34.5美元/公斤;硅棒价格变化为800元/公斤跌到近400元/公斤。2012年3月德国大幅削减光伏补贴,使得欧洲光伏市场大幅萎缩。由于此前2010年的爆发式增长再加上对国际市场的严重依赖,我国光伏产业在2011年以及2012年初面临了极大的困境,多晶硅产业中80%以上的企业亏损,一大批中小光伏企业倒闭,迫切需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对光伏产业进行引导和扶持,促进我国光伏产业健康平稳发展。

  (四)技术应用创新不足。光伏产业目前正在经历产能相对过剩阶段,随着业内努力提高技术水平、突破技术壁垒,合理发展,光伏产业的未来发展空间极其广阔。技术的创新和进步是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源泉。中国的光伏制造企业必须掌握核心技术,增强竞争力。以太阳能光伏技术为代表的新能源,已经从传统的晶硅电池发展到第二代薄膜电池。薄膜电池具有成本低,生产能耗低,能源回收期短,无环境污染等优点。目前国内已有高度专业化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和技术并购等方式达到该领域的最高技术水平。一个产业要想在世界范围内有真正强大的竞争力,就必须解决技术创新问题。如果没有核心技术,产业就会面临巨大风险。遭遇“双反”调查后,有的光伏企业通过出售资产渡过难关的方式是不可取的,关键还是提高自身实力,练好内功。

  二、政府对光伏产业的扶植政策

  (一)五项举措促进光伏产业发展。2012年12月,国务院出台了五项举措扶持太阳能光伏产业:(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

  技术进步。善加利用市场“倒逼机制”,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提高技术和装备水平。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多晶硅、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2)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加强光伏发电规划与配套电网规划的协调,建立简捷高效的并网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对关键设备实行强制检测认证制度。(3)积极开拓国内光伏应用市场。着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鼓励单位、社区和家庭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建设。加强国际合作,巩固和拓展国际市场。(4)完善支持政策。根据资源条件制定光伏电站分区域上网标杆电价,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根据成本变化合理调减上网电价和补贴标准。完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光伏发展的机制,光伏电站项目执行与风电相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5)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减少政府干预,禁止地方保护。完善电价定价机制和补贴效果考核机制,提高政策效应。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光伏企业应充分利用国务院出台的新举措,找到促进自身发展的新举措。

  (二)地方政府推动太阳能发电进入普通家庭。2013年6

  月,中国光伏产业大省江西宣布实施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计划在三年内让一万户普通家庭实现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在宜春、赣州等地市陆续启动,江西省将按照每户最大不超过5千瓦、平均3千瓦的装机水平建设户用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工程采取居民自建、合同能源管理和政府统一组织建设三种建设模式,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探索其他有效率建设运营模式。

  近年来,分布式电源是世界各国能源战略的重要内容。以分布式光伏项目为例,其倡导就近发电、就近并网、就近使用的原则,可降低电力传输过程中的损耗,可应用在工业厂房、公共建筑以及居民屋顶。根据中国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中国分布式太阳能发电达到1000万千瓦,将建成100个以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应用为主的新能源示范城市。

  (三)扶植骨干企业,发展农村光伏并网发电工程。“十二五”期间,政府将集中支持骨干光伏企业,最终形成1―2家5万吨级多晶硅企业,2―4家万吨级多晶硅企业;1―2家5GW级太阳能电池企业,8―10家GW级太阳能电池企业;3―4家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光伏专用设备企业。光伏发电的暴利时代已经结束,未来发展将基于合理利润,行业逐渐走向成熟,优胜劣汰决定光伏厂商命运。节能、清洁是未来发展的方向。2012年11月初开始,浙江省富阳市郊的洞桥村和三桥村已有17户村民家的楼顶上安装了光伏陶瓷瓦,并开始并网试运行,预计年发电量达11637度。“中国首例成片农村民居屋顶分布光伏并网发电系统”示范工程投入试运行。

  光伏陶瓷瓦系统设计寿命为25年,每片光伏陶瓷瓦的发电功率约为每小时16瓦。以浙江的平均日照计算,50个平方的屋顶光伏陶瓷瓦一年可以产生4200多度电,足够普通家庭一年的用电量。屋顶光伏的应用正是新型城镇化绿色环保的实践,它使得建筑告别了高污染、高消耗、低效率的旧式城镇化的发展模式,极大地解决了城镇居民对绿色能源的需求,符合新型城镇化发展方向。

  三、推动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应对措施

  (一)排除制度障碍。我国光伏产业发展中面临的一个问题是部分地方上此类项目的时候,投资一哄而上、重复引进和重复建设问题,没有考虑到地区的环境容量和资源供给。今后多晶硅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严格控制在能源短缺、电价较高的地区新建多晶硅项目,对缺乏综合配套、安全卫生和环保不达标的多晶硅项目不予核准或备案。健全现有法律法规,规范准入制度,规范生产。2012年2月,我国了《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这是新能源领域第一个出台的细分规划,《规划》对项目审核、产能产量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提高了多晶硅生产的准入门槛,有利于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推进屋顶光伏系统建设。我国是一个光伏产品制造业大国,却是光伏发电市场小国。我国太阳电池产量在2009年已占全球产量的40%,但光伏系统安装容量仅占全球总量的2.4%。屋顶光伏电站利用形式目前约占全球并网光伏发电系统的90%。很多发达国家制定了“太阳能屋顶计划“,如英国“绿色住宅”建筑计划、美国“百万太阳能屋顶计划”、德国“十万太阳能屋顶计划”等。我国现有房屋建筑中,可利用的光伏发电系统面积约186亿平方米。继财政部2009年推出“太阳能屋顶计划”与“金太阳示范工程”,很多地方也制定了配套的太阳能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和屋顶计划。江苏淮安楚州开发区1.5MW太阳能光伏屋顶项目、天津滨海新区北塘社区服务中心25.1MW光伏发电建筑示范项目、北京市“阳光校园”光伏屋顶项目相继开始实施。但是,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在国内的推广仍显不足。

  屋顶太阳能发电的发展将带来晶硅和薄膜等光伏电池技术的市场调整。光伏产业存在不确定性主要有以下三点原因:国内光伏制造业竞争格局已经形成。一大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进入光伏制造业领域,在海外市场萎缩的情况下,对光伏制造商是不小的考验。在国内市场启动后,很可能对光伏行业带来比较大的变化。充分估计电网的输配成本,是避免光伏出现类似风电的上网难问题的重要保证。随着光伏发电的规模发展,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影响将不断加大。未来光伏产业市场还存在不确定性,不能将目光完全放在扩容产量上。

  (三)借鉴其他行业经验,成功应对“双反”调查。2010年10月,美国对中国出口的多层木地板启动反补贴反倾销调查,中国169家企业涉案,一旦败诉,中国相关企业将被迫缴纳高达242.2%的惩罚性反倾销税。浙江裕华木业针对美国的“双反”调查积极应对,提供了详细的数据,应答了美方4000多页的问卷,配合美国商务部进行实地核查,并聘请了中美双方两个律师团队十余人进行应诉。浙江裕华木业最终凭借企业完善的产业链、产品的高附加值、新工艺和新技术的应用和21项的专利技术,最终获得“双反”的完胜。2011年10月,美国商务部做出最终裁决,浙江裕华木业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均为零,这是我国民营企业成功应对海外“双反”调查的经典案例,值得我国光伏企业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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