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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教范例

作者: 爱可网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来源:www.ik35.com

依法治教范例篇1

  【关键词】依法治教 问题 思考

  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依法治教工作对于推进教育领域法治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03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学校根据法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制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学生权益;建立校内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学生申诉的法定权利。2010年颁布实施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从教育改革和发展全局的高度,对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做出了全面部署。笔者在阐述依法治教内涵的基础上,剖析了依法治教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并结合学生管理实践,从三个方面论述了推进依法治教的举措。

  依法治教的内涵

  依法治教的“依”,即依据、依照的意思。依法治教不能理解成“以”法治教,即把法作为治理工具,这样就与法治的初衷背道而驰。依法治教的“法”应作广义理解:它既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教育类法律,也包括国务院制定的教育类行政法规、省级人大及政府制定的地方法规和规章,还包括涉及教育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广义上的“法”尤以规范性文件居多,其中就包含了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制定的教育教学管理规范。依法治教的“治”意为治理、管理。依法治教的“教”从抽象角度理解就是教育事业,包括各级各类教育;具体而言既包括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行政管理行为,也包括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依法定职权实施的管理行为。

  综上,依法治教应理解为依法规范教育管理,把法作为规范教育管理的唯一标准和最高权威,必须依法而不是依据其他标准来实施教育管理行为。

  依法治教存在的现实问题

  近年来,随着广大教职工、学生及社会公众维权意识的增强,因教育教学管理行为而引发的维权案件逐年增加。在所有类型的案件中,尤以学生及家属对学校的处理处分行为不服而引发的案件最令人关注。学生参与的行为往往被人利用形成恶性缠访闹访事件,最终行为触犯了法律,影响了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工作秩序,在社会上也造成不良影响;在现代便捷的网络传播手段的助推下,教育系统案件更容易诱发不明真相的社会公众对政府的偏见、仇视心态,成为和谐社会构建中的重大隐患。

  教育领域过度维权案件频发,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依法治教工作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教育管理行为违法、权益救济渠道不畅通等。因此,树立依法治教的理念,规范教育教学管理行为势在必行。否则,看似不起眼的小事情都有可能引发大的,从而对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乃至对社会的和谐构成极大的威胁。

  教育立法需要“良法”之治

  亚里士多德曾言:“法治包含着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①这意味着,法治并非法律、法规的简单累积,其有着特定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追求。法治首先是“良法之治”,只有规制社会的规则本身制定的合理,才能从根本上保障法律的至上权威,实现法律对社会的全面治理。

  “根据法的合理性来制约管理的随意性是各国法治理论与实践的共同点”。②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管理领域的具体化与现实化,依法治教必须依“良法”而治,否则不足以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惟有“良法”方能充分体现教育管理的人文精神,并成功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以校规校纪的制定为例,从内容上要体现“限制‘公权’保障‘私权’”的主旨,亦即限制职权部门权力运行的范围,充分保障学生依法享有的各项权益;从效力上来讲,校规校纪必须遵循上位法的规定,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严格规范学校的自主管理权,“法无授权即禁止”,不能超越权限剥夺或限制学生应当享有的自由和权利;从制定程序上要体现科学民主的精神,要遵循公开和透明、参与和监督、专业和专家相结合的原则。

  教育执法需要“规范”之治

  依法治教既需要“良法”之治,亦需要“规范”之治,即在有良法的基础上还要教育管理者在实践中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既不能越权管理,也不能违反法定的程序进行管理。

  管理行为违法首先表现为越权管理,无授权或者超越授权实施管理行为。西方有句法谚,对于公权力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凡是未经法律授权的均不得为之。因为公权力有任意扩张与侵略私权的天性,因此必须要有法治的“笼子”加以禁锢与管束。其次,管理行为违法还表现为违反管理的程序性规定。程序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程序违法造成的危害甚至大于实体违法,实体上的不公正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获得救济,而程序上的不公正则将使当事人丧失获得救济的机会。在教育管理过程中,办案人员不履行法定的告知、听取陈述、申辩、送达等程序规定的现象仍大量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盛行,结果很可能因程序上的瑕疵而使管理处分行为归于无效。

  构建和完善教育法律救济机制

  权利与救济唇齿相依,没有救济,权利就只是一纸空文。学生是教育教学管理的重点对象,因管理行为而引发的教育维权案件也最为典型。实践中,学生受到不公正的处分,只能通过校内申诉,对校内申诉不服再通过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诉或者对特定处分提出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同时,各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于成立时间较短,在人员组成、受案范围、职权行使等方面还存在诸多缺陷,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之间具有剪不断的亲情关系;行政诉讼途径又存在学校是不是适格的诉讼主体、学校的处分行为哪些是内部管理行为、哪些视为具有可诉性的教育行政行为等争议,实际的结果是学生如果不是被逼到悬崖边上,面临“生存还是毁灭”的单项选择时,他更习惯于默默忍受。试想,谁又情愿把自己的母校推上被告席呢?

  因此,构建和完善教育法律救济机制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依法治教具有重要意义。结合学生管理实践,笔者认为,应从三方面着手构建和完善教育法律救济机制。

  要扩大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可以提出申诉的事项范围。根据学校或教师的侵权行为和由此产生的争议的性质,可以将争议分为教育行政争议和与教育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争议。教育行政争议是由学校单方面行使管理职权从而侵害当事人权益而产生的争议,这一争议理应纳入学校申诉机构的受案范围;而与教育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争议,比如学校侵犯学生的财产权或其他人身权利等等,也应该纳入到申诉机构的处理范围中。根据这一原则,当事人对学校行使教育教学管理职权或是有其他不当行为而损及其权益的情形,都可以向学校的申诉部门提出申诉,请求得到合理的解决。

  申诉委员会的组成要体现合法性和中立性,各委员履职要遵循法治的原则和精神。以学生申诉为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由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实践中,学校学申委的教师和学生代表或者不存在或者只是成为民主的点缀。校内申诉委员会的成员结构既要符合上位法的规定,体现合法性原则,又要彰显其中立性,适当减少职能部门代表,扩充教师和学生代表,同时还可以借鉴台湾地区申诉规定的做法,引入教育、法律、心理专家,甚至规定委员的男女比例,以充分体现申诉委员会在处理申诉案件上的中立性。在申诉委员会受理的案件中,总会出现处理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委员的情况。在这里就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回避制,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相关处理部门负责人可以就该起案件处理过程进行说明,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否则有失公平。

  建立申诉与诉讼相衔接的教育法律救济机制。当事人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校内申诉、教育行政申诉以及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途径寻求救济。对于申诉与诉讼的衔接,本文认为:当事人对学校的内部管理行为不服时,应当先向校内申诉委员会提起申诉,对申诉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主管教育行政机关申请教育行政申诉,教育行政申诉具有终极性;如果当事人受到的处理影响到其作为学校教师或学生这一特定身份,如开除学籍、开除公职等,由于严重影响到当事人的法定权益,当事人有权在申诉后或不经申诉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其次,对学校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可以提出校内申诉或不经申诉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综上,依法治教从教育立法角度需要“良法”之治,从教育执法角度需要“规范”之治,从教育法律救济角度需要构建和完善申诉和诉讼相衔接的权益救济机制。

  (作者单位:河北联合大学)

  注释

依法治教范例篇2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坚持依法治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建设法治、平安、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适应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适应新形势下广大公民对法律知识的新需求,紧密结合全国、全省和我市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成就、新进展,通过开展扎实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努力使公民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全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重大理论,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进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大力提倡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公民合法权利意识。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开展与城镇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四)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要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整顿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信息网络市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培养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现代公民意识,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积极开展基层民主自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犯罪。加强依法维权、依法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加大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认识。

  (六)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理。要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鼓励和引导公民依法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培育民主意识,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坚持实施依法治市,全面开展依法治县(市、区)、依法治乡(镇、街道)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依法治理规划,确定阶段性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探索和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加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保证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正确执行;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健全依法行政制度,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行政执法,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进一步完善和推广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围绕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以及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全市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切实提高政法干警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

  (七)大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针对不同群体、不同行业的需要,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热潮。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习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

  核工作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同时,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社会全过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

  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是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使法律真正融入农村、农业、农民的日常生产生活中。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长期、规范开展。

  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要建立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建立社区法制宣传橱窗、拥有法律书籍的图书室,建设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活动和公益性宣传活动。

  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要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落实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和师资。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积极开辟第二课堂,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完善和落实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深入开展依法治企,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法治化管理。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利用单位培训场所,开展对所属人员的法律培训。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做到学法用法与政治、业务学习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结合各自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有条件的单位要向公众开放宣传教育场所、设施,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

  围绕“法律六进”工作的开展,要重点开展以下具体活动:一是在全市公务员队伍中开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教育活动,提高公务员法律素质。二是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村民自治机制。三是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四是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理活动,在全市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五是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要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形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治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我市民主法制建设新成就、新进展,大力宣传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先进典型,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打造“法治”良好形象。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要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模范带头作用,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普法合格证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学校)和干部院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及时总结推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经验和典型,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二)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行为。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录用的重要考核内容,继续加强公务员年度法制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切实维护社会正义和司法权威。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治观念。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教育、法律常识教育、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加强大中专学生法制教育,认真落实和教育部有关法律课的规定,进一步提高法律基础理论课的教学质量,促使大中专学生牢固树立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意识,基本具备现代社会必需的法律素质。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切实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充分发挥各种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的作用,增强工作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业管理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培养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

  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绩效的重要依据。加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在全市各类企业开展“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教育活动。

  (五)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法律素质。要做好农村党员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活动,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依法管理的能力。培养和提高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它社会管理的能力,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措施,着力在农民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和用工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在管理活动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增强法制观念,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表达诉求。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XX年开始实施,到**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XX年1月至9月。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地方、部门和行业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相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及年度实施意见,报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9月至**上半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地方、部门和行业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督促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下半年。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具体组织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

  五、组织领导

  (一)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体系,纳入各行各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投入,提供保障。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督促,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充分发挥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和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加强办事机构各项建设,明确人员编制及岗位职责,为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组织基础。

依法治教范例篇3

  学校要发展、要改革、要创新,只有走“抓教学、促管理、出成效”的道路,才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真正实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与“教书育人、文明育人、法律育人”的有机统一。我校以依法治校申报为突破口,以不断提高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及增强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以争取一流教学质量,育有用人才为目标;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加强依法治校工作,近年来取得一定成效。

  (一)以法为纲,维护师生权益。

  为贯彻依法治国精神,落实依法治校方案,全面维护师生权益,学校组织师生学习相关法律,形成了学法、知法、用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氛围,学校依法管理的水平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1、以教师为中心,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必须依靠全体教师,因为制度的落实、法律意识的渗透离不开每个教师的工作,学校只有始终以教师为中心,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才能充分发挥群体优势。我校制定了《前进小学教职工岗位聘任制》,按照教学和工作岗位需要,根据对象的任职资格和德才表现,依法进行聘任。依据《教师法》规定,学校与受聘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学校依法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创造条件,促进教师发展,投资数万元,更新办公设备,配置电脑,联结互联网,实现办公手段的现代化,投资数十万元,充实教师图书资料室和改善阅读环境;保证时间,鼓励支持中青年教师参加本科及以上学历函授自考;鼓励教师参加县内外的教研活动、新课程培训;重视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培养,制定了《前进小学校本培训方案》,积极开展了普通话培训、现代教育技术与技能培训、班主任教育理论及心理健康辅导培训、学科教学展示与研讨、教学基本功竞赛、教坛新秀评比等。这些依法提供的工作条件,使一部分青年教师迅速成长,促进教师向研究型方向发展。

  建立民主管理机制,制定了《前进小学校务公开制度》、《前进小学财务公开制度》,公开财务收支、重大投资项目、制度调整、教职工福利等。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相关的福利待遇。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

  2、以学生为主体,依法尊重和维护学生权益。

  “少年强,则国强”。 我们认为,学校教育的主体是学生,每一位学生都有不断发展的动机和潜能,每一个学生都有自我实现的价值追求,都有获得尊重、选择学习、自主发展的权利,只有尊重和维护学生的权益,才能说我们的依法治校工作真正落实到位了。

  为了确保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我校开展了争做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成立了“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领导小组和机构,由校长亲自挂帅,党支部书记分管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由各部门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地讨论并制订工作计划和标准,落实争做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内容。开展了“三个一”工程,即一张维权卡、一条青少年维权热线,一个青少年维权工作接待室,构建起受理、咨询、援助、服务、解决的一条龙青少年维权服务体系。这些为学生维权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使我校的学生维权工作走上了正轨。同时在年度考核上对教师实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设研究性学习、选修课程,给每一个学生自主选择学习的权利;健全完善师德师风考评制度、学籍管理制度、质量评价制度、学生申诉制度,依法加强管理。这些措施,充分尊重了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障了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

  3、关注留守儿童

  随着市场经济的冲击和外出人员增多,部分孩子从小就失去了健全的关爱,因此学校存在着一批为数不少的带有种种心理困惑和适应不良的群体,即留守儿童。我们通过村居委座谈会、家访,充分了解每个适应不良学生的家庭情况、行为表现、性格特征。通过教师、班主任、大队部、村居委会四个层次,建立各类学生信息档案,实行全员管理,商讨教育对策。通过写心理日记、“悄悄话信箱”、行政人员的一对一结对,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工作。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已初步走上了轨道。

  4、严格收费管理

  坚持规范收费,切实减轻学生负担,按照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和专用收据收取学费,所有代收费项目按规定向学生结算、多退少补。对家庭有困难的学生,还想方设法给予资助,解除学生学习的后顾之忧。

  5、强化安全卫生教育

  制定安全教育的制度和计划,组建了班主任、教师、校医、保卫人员为主,社区消防、交通、公安、禁毒等部门的专家为辅的安全教育队伍,利用课堂教育、体验教育、亲子双向教育、主题活动教育等多种教育形式,通过举办模拟法庭、以案说法、消防演练、自护训练营、抗挫体验、主题团队会、讲座、演讲等活动,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同时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建立了防火、伤害事故、非典防治、预防流感和禽流感等方面的应急处理预案和报告制度,制定了安全检查的制度,设计了工作程序,落实了责任人,把学生安全的防范工作落实到平时的管理过程中。

  6、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前进小学校内学生申诉制度》。规定了学生合法权益的内容、学生申诉委员会构成要求、申诉的程序、申诉的受理和处理。在校学生凡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学校工作人员和教师侵犯的,均可以向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对待违纪学生的处分,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合法、符合规定程序,既坚持维护制度管理的严肃性,又要关心爱护学生,不轻言处分学生,近几年来,没有开除一名学生。

  7、以法制教育为手段,提高依法治校意识。

  学校把法制教育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重点列入教师继续培训活动中,不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公民法律常识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此外,学校还经常邀请法律专业人士、校行政领导、政治教师在教师例会、普法专题会议、升旗仪式等场合开展普法教育,掀起全校教职员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在普法教育中,不断总结实施的途径和方法,形成了普法的新机制和特色。新机制是:在管理体制上,校长亲自挂帅,大队部、工会、学生会负责宣传工作,形成校级、中层、班级三级管理网络。在运行机制上,普法工作办公室下设年级普法宣传小组,年级主任、班主任组长,各班配备法制宣传员、护校队员,协组学校开展宣传工作。在普法制度上,实施会办制、例会制和通报制三项制度,即校级领导经常召开会办会,完善普法规划,充实普法内容,研讨普法实施;普法办公室召开例会,分析普法得失,布置普法活动;普法宣传小组之间要经常通报信息,把普法工作做细、做实、做活。

  按照规定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计划合理、科学,有教学目标、教学内容、课时计划、考试安排。课时有保障,一是思想政治学科渗透,二是活动课教学,三是班会、专题录象观摩,四是周一国旗下讲话教育时间。教材落实,教师学习,使用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全国“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学生学习,使用《小学生普法教育读本》、《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小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小学生国防教育读本》等教材。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党总支建立每月学法日制度,充分利用学法日向广大师生员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团(队)、学生会、社团的作用,结合学校法制课程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特色、卓有实效的主题活动:对学生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法律普及和教育活动;定期组织法制宣传墙报、黑板报的比赛;《春苗半月刊》、红领巾广播站开辟栏目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活动;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消防、交通等专职辅导员举行“法制专题报告会”;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和演讲活动;组织法制图片展等。

  经过几年来的法制教育,师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学校形成了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校领导依法管理的水平也明显提高,全面推进了学校的依法治校的工作。

  (二)以人为本,规范学校管理

  学校管理,是对人、财、物的管理,其中对人的管理是关键一环。要完成学校既定的工作目标,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实行规范管理,依靠全体教职员工,发扬团结协作,发挥群体优势。我校近三年来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逐步形成“以育人为根本,以民主为前提,以激励为核心,以法制为保证”的氛围,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总结我校管理体系的构建,可以概括为“四抓”:

  1、抓制度建设,确保工作落实处。

  为了实现学校依法治校的总目标,我们根据本校实际,制定了一套科学、有序,易于操作的规章制度,并在学校工作过程中严格实施。学校依据有关的教育政策法规,先后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十多项岗位职责,力求构建系列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学校管理制度。为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使之发挥激励功能,我们加强了“月常规考核”工作,明确考核要求,规范操作方法,还将每次考核结果及时公布,以求公众检查、民主监督,尽可能地将考核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合情合理。这样的考核,大大地提高了全校教师工作的自觉性,促进了制度切实有效的执行,形成了人人忠于职责、敬岗乐业、克己奉公的好风气。

  2、抓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效益。

  为切实抓好依法治校工作,我校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逐步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健全和完善了“一组抓五线,校长负总责”的管理新格局。

  “一组”就是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书记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中层干部、年级组长为成员,由办公室、大队部组成依法治校办公室,主抓依法治校日常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第一条线是党支部、校长室、大队部、年段组、班主任、责任教师、值周教师,通过建立行政挂靠年段组、科任教师联系班级制度,开展结对帮教活动,负责对全校学生进行系统的、全面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日常行规管理和心理辅导;第二条线是校长室、教务处、教研组、科任教师,负责在课堂内外活动中,通过教学这一主渠道,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品德的教育和心理的引航,做到教书育人;第三条线是工会、总务、教务两处职员,负责服务育人;第四条线是党支部、大队部的少先队员和学生会,以“全国先进大队部”、“做文明志愿者活动”“青少年维权岗”为载体,开展自主管理、自我教育;第五条线是家庭、村居委和所在地派出所等社会有关部门,通过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召开社区座谈会、聘请法制副校长,配合学校搞好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以“一组”宏观调控,“五线”齐头并进,协调工作,形成依法治校的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网络。

  3、抓办学行为,形成良好校风。

  为全面贯彻依法治校的精神,我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办学行为依法规范。

  全面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宜宾市教育局、南溪县教育局的招生政策,在招生工作中落实划片招生的规定,实行义务教育免费教育。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新义务教育法》,按学科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选修课程,开足开齐了课程,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各课程严格按标准设置,按课程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教学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建立了自身特色的课程体系。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让学生全面发展,我们深感自己肩上的重大责任。我们制订了《前进小学素质教育实施方案》。力求实施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思想正确,措施到位,效果明显。

  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注重师德建设,因为良好的师德预示着教师对事业、学生具有强烈的爱,意味着对国家、人民的高度责任感,责任心是教师搞好工作的强大内动力。我校坚持抓师德建设,努力铸造师魂。引导教师加强修养,提高素质,塑造良好师表形象。开展以“三讲(讲正气、讲学习、讲奉献)、三爱(爱事业、爱学校、爱学生)、三德(职业道德、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四业(敬业、勤业、精业、乐业)”为内容的师德建设,形成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合力。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引导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改进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益。学校没有无故使学生中途停学或退学,没有擅自停课、放假现象。同时,我校坚持每周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组织好每年暑期的教师政治学习,引导教师以身边的典范为榜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广大教师能勤奋自律,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由于我校十分重视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并做到抓紧、抓实、抓好,使我校的教学质量继续保持良好态势。

  良好的教学成绩的取得还需依托平安校园的创建,我校重视校园环境的管理,不断的健全各种安全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利用各种集会反复强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使得安全意识深入每位学生的脑海里。加强与社区的联系,与治安、交通、消防建立了互动机制,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杜绝校园暴力事件,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学校教育教学的良好秩序,加强了校风、学风建设。

  4、抓民主管理,完备监督机制。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组织教职工办好学校,实行政治民主、教学民主,经济民主和生活民主的权力机构。2007年教代会修订通过了《前进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试行条例》,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代表的权利、组织制度和工作机构等作了具体的规定。学校教代会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坚持定期召开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学校工作报告、办学的重大决定,监督学校和干部工作。凡是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都必须在教代会上讨论通过,在执行中接受教职工的民主监督,切实保证教代会决定的依法实施。2007年更是建立了完全由教师直选产生的工会组织,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代表大会的职权、处理日常事务、开展工会活动,维护教职工利益。

  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和公开栏,完备校内监督机制。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相关事项,都及时向教职工公布,特别是在四川省义务教育示范县创建过程中,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目标、发展规划、硬件建设、硬件投入、福利待遇,以及课程改革、教育科研等,及时通过各种途径公开,增强了学校事务的透明度,凝聚了人心。同时自觉配合上级部门和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为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教育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条款,制定了《前进小学教师申诉制度》。制度规定了在职教师合法权益内容、教师申诉委员会构成、申诉的程序、申诉的受理和处理。但至今我校还没有老师申述。

  建立了学校与社区、家长互动的机制。充分利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网络,将相关教育政策、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做到政策明晰,落实有力。建立了与社区、家长联系的制度,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教育、管理的意见,学校还充分利用网络优势,通过校园网络平台,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家校配合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三)以机制为保证,落实依法治校。

  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是建立强有力组织机构的保证,而落实工作机制,则能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工作。

  为切实抓好依法治校工作,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中层干部、年级组长为成员的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大队部组成依法治校办公室,主抓依法治校日常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形成了以校长办公会为决策机构,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大队部、年级组、学生会、班主任、学生为一体,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充分参与的学法教育队伍。

依法治教范例篇4

  2012年,全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推进“法治”建设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按照区依法治理和普法教育年度规划,大力实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创新工作思路,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全镇公民法治理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促进我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全民学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放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和统一意识以及民主法治观念;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民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强反“”等常识学习,通过文艺反邪、体育反邪、科普反邪等有效途径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有关防范处理问题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推动反社会宣传和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全体公民反邪防邪的意识和能力。

  2、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经常性教育。要在全镇广大干部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内涵和基本特征,进一步提高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治建设也是生产力、以法治促和谐、以人为本、权力制约等“五种理念”,正确处理好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和权力制约、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等“四个关系”。

  3、深入学习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我镇“十二五”规划的各项战略任务,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加强宏观调控、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服务和改善民生,大力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开展社会管理、打击违法犯罪、公民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依法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矛盾多发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及时有效地进行正面引导,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4、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行政强制法》的宣传和贯彻实施为重点,积极开展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不断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努力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等为重点,加强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对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寓管理与服务之中,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5、突出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以培养人们对法律的信仰为立足点,发挥法治文化的引导性、倡导性和内塑性作用,用人性化、艺术化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学法用法守法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在全镇逐步实施“一镇一地工程”,结合特色,因地制宜,大力推进镇区“法制宣传一条街”、“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公园等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逐步建立一个法制宣传基地、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努力实现“五个有”(即有一个法制宣传栏、有一所法制学校、有一名农村法律顾问、有一套普法制度和有一支普法队伍)的工作目标。围绕《中共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决定》要求,积极开展文化产业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积极引导公民和组织依法从事文化生产、经营和管理。要突出宣传《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以及相关文化产业投资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文化市场管理法治化水平,维护文化产品的传播以及文化产品的生产积极性,为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6、加强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普法学法氛围;积极利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以及各类专项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展示法治建设新成果,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

  二、广泛深入推进“法律五进”主题活动,促进公民整体法律素质新提升

  1、深入推进“法律五进”,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总结推广“法律五进”的好做法,优化“法律五进”的内容和形式,完善“法律五进”工作制度和机制,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促进各类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因人制宜,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载体,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带动全民普法深入开展。

  2、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

  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专题法制讲座等学法制度,深化镇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保证每年不少于1次,参学率达到100﹪,组织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定期组织公务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党政机关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有关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法,防范职务犯罪;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组织各村(居)主要领导参加国土国情、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活动。鼓励公务员在管理和服务中开展法制宣传家培育,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水平;

  3、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建立内容完善、特色鲜明、富有教育警示作用的校外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活动;认真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选聘、评优工作,切实发挥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适应青少年特点,组织开展假期青少年法制社会实践活动,增强青少年学法用法的参与性和趣味性;结合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注重社会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

  4、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切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重点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金融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深化“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行动,深化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5、加强农民群众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农村党员、“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的法律培训,增强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化解基层各种矛盾的能力;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农村法律顾问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行大学生村官担任法制宣传员,带动农民学法用法;借助农村远程教育网、“送法下乡”、法律进农家“百村千户工程”以及法律援助点等载体和平台,融法制宣传教育于各项惠民活动,努力扩大农村普法的覆盖面,深化普法惠农服务。

  6、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完善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各个环节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营造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对建筑业、餐饮业、服务业等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指导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学校、法律援助工作站;推广建立外来务工人员“乡音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需求,帮助他们解决涉法问题。

  7、加强其他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借助农村法律援助站、人民调解室、警务室等阵地,积极开展对留守人员、老年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社会闲散人员及归正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活动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监所活动,努力降低重新犯罪率。

  三、着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推进社会法治化管理新进程

  1、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行政程序、行政审批、行政监督、政务公开等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推动公正廉洁执法;建立完善镇、村二级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等依法决策机制,优化政务环境,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标准和水平。

  2、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和谐企业”创建,继续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学校依法治理。

依法治教范例篇5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三增强三提高”的工作目标,大力加强公民法制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扎实推进依法治理,规范和促进依法行政,巩固和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为建设“法治*”、“平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安排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按照十七大对普法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深入学习宪法和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有关国家宏观调控、节能减排、资源环保、突发事件、知识产权和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十七大精神落实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各方面。下半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部门在去年底市人大调研督查普法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五五”普法以来的成绩和经验,做好“五五”普法的自查和互查,认真迎接上级的中期检查。

  (二)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推动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农村“两委”干部和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加强农民和外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落实市长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等制度,推进新任市管领导任前法律考试和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等制度;加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队伍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开展优秀法制副校长评选活动,参与省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评选活动;认真抓好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服务工作。

  (三)创新方式方法,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丰富和改进传统宣传手段,创新现代宣传形式,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实用性和群众的参与性,使法制宣传教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服务和谐宜居城市建设活动,认真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各项法制宣传活动,结合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节日等,开展知识产权、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妇女儿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统计法制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开展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奥运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乡镇(街道)法制辅导站等学法阵地的建设,实施农村法制宣传阵地“五个一”(有一个固定法制宣传栏、一所法律学校、一个法律图书阅览室、一个法律服务室、一支法律宣传志愿者队伍)和社区法制阵地“六个一”(有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所法制学校、一个法律图书阅览室、一个法律服务室、一支法制宣传工作队伍,每户居民有一本法律知识读本)活动,年底实现农村法制宣传栏拥有率达90%。继续向农村、社区赠送实用法律资料,充实法律图书角,做好开设法制学校等工作,促进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与公益性法律服务的有机结合。

  (四)继续深化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新领域。在巩固以往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农村(社区)实际,组织开展新一轮(20*-2015年)“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调整完善创建内容和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实现由注重覆盖面到注重创建质量的转变,不断推进和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扎实推进依法治市、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认真抓好“法治乡镇”等创建活动,积极开展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和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活动。(五)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提高普法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发挥各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普法领导机构的专职领导作用,进一步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的职能作用,为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开办法制讲座,参与重大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积极倡导和推进法制宣传志愿者活动,指导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面向基层社区、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开展多渠道的法制培训,提高志愿者宣传水平。充分发挥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组织法制新闻工作者围绕当前中心工作开展法制新闻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正确认识在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普法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组织、指导和督查,形成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领导体系,保证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完善运作机制,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和《*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要求,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制定《*市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试行》书,使依法治市普法教育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行。落实领导责任制,要把依法治市普法教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内容之一,增强领导干部抓好依法治市工作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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