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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书笔记

作者: 爱可网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来源:www.ik35.com

大学读书笔记篇1

  我看过很多名著,其中《红楼梦》最吸引我,让我百看不厌。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小说艺术的顶峰。作者曹雪芹积十年心血精心撰著,前后增删五次,还没完成全书,现仅存八十回,后四十回由后人续写。

  《红楼梦》以宝黛的爱情为一条主线,中间穿插着贾府兴衰这第二条重要线索。全书以贾府为中心,描写了府内的日常生活,又叙述了一系列重要事件,情节波澜起伏;其间又糅合了朝廷、官场、市井乃至乡间的人情世故和风俗习惯,称得上是一本百科全书。

  尤其是全书塑造了大批的人物形象,诸如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贾母、贾政、刘姥姥等一个个跃然纸上。说来奇怪,在这些人物中,我竟然最喜欢王熙凤。看看黛玉初进贾府的那段,众人都“低声屏气,恭敬小心”,唯独王熙凤人未出面,笑声先至,她泼辣、开朗、外向的性格一下子就凸现在读者眼前。随着故事的进行,王熙凤在贾府中的地位愈发突出,个性也愈来愈张扬,从秦可卿亡故开始揽大权,“凤姐忙得茶饭无心,只是因为平时好强,怕别人褒贬,所以费劲精神,筹划得十分整齐。”别人都说王熙凤逞能,而我觉得她作为古代的女子,敢于在关键的时候挺身而出,勇挑重担,又能把事情办得非常漂亮,真是难能可贵!

  当然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王熙凤也不例外。她那种善于玩弄权术,谋害他人的坏心肠我们应该抛弃,要不然就会“机关算尽,反害了卿卿性命”。

  《红楼梦》中我最喜欢的章节是第十四回“共读《西厢》”和第十七回“刘姥姥进大观园”。共读《西厢》写了宝玉和黛玉住进大观园后,小厮茗烟给宝玉买了本《西厢记》,宝玉拿书到了沁芳闸桥边桃花底下,坐在石头上从头细看,忽然春分吹来,桃花纷飞而下,如下一场桃花雨。真是如诗如画一般的意境,让我恨不得变成书中人物,和宝玉一起去享受那种人间仙境。

  接下来就是宝玉和黛玉并肩促膝,共读西厢了。共同的爱好,相同的兴趣,让她们深深地被西厢记吸引,读得恍如入无人之地,真是一对情投意合的痴人,一幅神仙美眷的画面……

  刘姥姥进大观园则利用刘姥姥的眼光,描写了贾府极其奢侈繁华的盛世场面,然而好景不长,这样的人家也会在顷刻间大厦就塌了,众兄弟姊妹则有的死了,有的远嫁,有的出家,好一个悲凉凄楚的故事。

  假期里正好电视里又在播放最新的《红楼梦》电视剧,看了电视剧,又勾起我再看《红楼梦》书的兴趣。可是再读它,依然如梦。

大学读书笔记篇2

  读文学著作又是这个话题。从刚上初中到现在语文老师都免不了提上几句要多读文学著作。一听到这我就满头包了。缘由在我的字典里文学著作免不了都是哲学所谓的满腹经纶既枯燥又烦闷。可以为了应付老师也要硬着头皮上于是挑了本巴金的《家》。 激流者何许人也 人物者激游之魂也

  《家》最突出的艺术特色是塑造了一系列生动鲜明的人物形象。这些人物包含着丰富的生活内容渗透着作家的爱憎感情寄托着作家的美好理想。觉新、觉慧、鸣凤、高老太爷堪称现代文学史上有口皆碑的艺术典型。其中“觉新性格”已成为失去自我具有双重性格的现代知识分子的代名词。在对比中刻画人物性格在《家》中是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不同性格的反比:觉新的懦弱和觉慧的勇敢克明的庄重和克定的轻薄琴的乐观和梅的哀怨。相近性格的类比:觉慧的激烈与觉民的稳重琴的游移和许倩如的坚定。同一人物在不同境况的自比:觉新在晚香楼上的哀痛和下楼后又同淑英嬉戏觉慧在周报社的充实和回家后的寂寞。突出人物性格的主要特征和复杂性以及人物性格的对立和差别。这种对比常常通过在同一事件或场面中各人的不同表现得到展现这就使不同的性格或同一人物性格在不同侧面的映衬中更加鲜明。比如第 36 章定三兄弟都不相信“血光之灾”的鬼话但觉新“担不起那不孝的罪名”只好含泪依从;觉民要觉新去讲道理对长辈还有所期待觉慧态度坚决主张不能屈服“应该反抗”。又如第 23 章写土娼出身的连长太太到高家借住克明维护家庭的和自己的尊严大胆卫道护法;克安明哲保身溜之大吉;克定却想入非非意欲引狼入室。 情节者激流之形也

  《家》是描写的情节曲折奇异既描写了鸣凤投湖兵乱之惊梅之死觉民抗婚克定挨骂捉鬼闹房祖父病故瑞珏身亡觉慧出走等激烈的矛盾冲突也定了划船观景炮烧龙灯年节团聚敬神守灵谈心聚会等等。高家内部以觉新三兄弟的遭遇、命运特别是婚姻爱情为主要线索又交织着其他人物、事件、习俗构成一幅谨严而又丰赡的生活画面生动地展示出封建家庭的丑恶和腐朽倾轧和迫害反抗和斗争。前六章中主要人物或直接出场或着重提到主要情节线索或初见端倪或埋下伏笔。此后各章波涌浪叠不断掀起浪峰直到瑞珏之死形成高潮最后以觉新初步觉醒觉慧出逃终篇显示出大家庭的没落和新一代力量的生长。

  巴金不愧为现代语言艺术大师之一他为青年而写作他的语言散发着青春的气息。《家》能赢得无数青年读者的心也得力于它那充满抒情气质的语言。巴金小说的语言清丽、流畅、明朗、自然。其代表作之一《家》值得大家去读一读。

大学读书笔记篇3

  在我上大学之前基本没上过大学的意义是什么?只知道一个劲儿地发狠读书,心里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考上大学。似乎考上大学之后就什么都有了,也没有什么压力了,对大学的印象仅停留在青春电影里的样子,穿着白衬衫的少年,绿茵茵的植被,晚风吹拂着少男少女们爽朗的笑声,还有夏夜里的啤酒和烧烤……

  但是我进入大学之后,发现这与我预想中的很不一样,许多地方同高中一样,甚至有些人过得比高中还累,每一个人的生活方式,三观都不同,刚进入大学的我也很迷茫,不知道如何和周围的人相处,更为可怕的是,我也不清楚我的大学目标是什么?高中的时候就在想,我要上大学,然后呢,接下来想干嘛?我决定从古人的智慧中汲取精华,去思考大学的意义是什么?又该如何去做?我觉得从这篇《大学礼记》里能找到自己心中的答案。

  其一,何为大学之道?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大学是一个教人礼仪,传授知识的地方,大学最重要的目标之一就是把人培养成一个真正的君子,三观正、有涵养、宠辱不惊、不卑不亢、有理想、知“慎独”,如此才能称上真正的君子,才能称上民族复兴的接班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不文明、甚至犯罪的例子数不胜数,可见这个目标任重而道远。无论我们的外界环境怎样,都一定要坚守自己的初心,初心未改,砥砺前行,方可有大作为。我们生在这么好的一个时代,就是要给我们一番作为的好时代,可不能白白浪费这么好的光景。

  其二,要懂得循序渐进,切不可眼高手低。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我们很多人对未来都是抱着很大的期望的,都想成为这个时代的风云人物,我认为这并不是年少轻狂,应该值得鼓励,哪一个少年心中没有一腔热血和满腹豪行呢?可是事实是,很多人空有一腔热血,却不去实施、为自己的理想付出行动,只知道异想天开,每天把时间浪费在不必要的东西上,如此,蹉跎了岁月,泯灭了初心,所以从我们一进入大学的大门开始,就要确立好自己的目标,明白什么是自己真正想要的,再一步步去实施、去完成,哪有什么成功是一蹴而就的,你只是看不到别人成功背后的艰辛而已,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我们切不可轻视任何一个小细节,棋局再大,也离不开一步步稳扎稳打。

  等风来,不如追风去。少年的征途是星辰大海,是宇宙。愿每一个意气风发,年少轻狂的你都能找到大学,目标人生的意义,在最好的时光,做着最有意义的事情,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很多事情迈出了第一步,后面的也就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了。

大学读书笔记篇4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阅读好书可以增长你的知识,改变你的学习习惯;学习习惯变了,你的成绩也会有所改变。有学习力才能实现自己的伟大理想!

  暑假里,我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讲述的是一个名人:海伦·凯勒,海伦·凯勒是美国的女作家、教育家、慈善家、社会活动家。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美国十大偶像,并获“总统自由勋章”奖项。

  这样一位伟人,却有着丰富、真实、伟大,而不一样的寻常人生!

  海伦在婴儿时期就表现出了不服输的个性,对任何事物都充满了好奇心,个性非常倔,常常模仿大人的一举一动。所以,6个月的她就已经能够发出“茶!茶!茶!”和“你好!”。吸引了每个人的注意。1岁之前就学会了写水这个字,然而好景不长,幸福的时光总是早早地结束,一个可怕的2月,一场突如其来的高烧夺走了她视觉与听力,同时她也丧失了说话的能力。渐渐地,海伦可以用手去摸索各种东西,并分辨它们的用途。或揣摩别人的动作和表情。表达自己想说的、想做的,她渴望与人交流,便做起了一些简单的动作,摇头表示“不”,点头表示“是”,拉着别人到我这里,表示“来”,推表示“去”……

  六岁前后,海伦的坏脾气日益见长。每当别人不懂她的意思,或让她不高兴,她就会大发雷霆。她就像一个小太阳,谁也碰不得,动不动就要发疯似的踢、闹、砸。亲人们可怜她是个残疾人,处处纵容者她,一切都听她的。这一切说明了海伦只是一个毫无用处的“小暴君”。

  但是安妮·莎莉文老师的到来,改变了海伦命运。莎莉文老师先从纠正她的坏脾气着手,教海伦文明和礼法,再教她手语,教她语言和表达。在她的帮助下,海伦学会了盲文拼写。莎莉文老师先把一个物品放在海伦的手上,再在她的右手上慢慢地、一遍又一遍地拼写这个物品的名子。每天她都反复练习、复习拼写单词。有一次,海伦想不起来一个单词怎么写了,就用手使劲敲打自己的脑袋,而老师则把她的手放下来,轻轻地在她的手心写这个单词。无论海伦一次次地为难她、捉弄她、暗算她,莎莉文老师都无私地为海伦付出,辅助她在哈佛大学学习,带她四处旅游、拜访名人、演讲等。

  她不仅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命运的勇气,还把自己经历的事记录下来,给后人勉励。她——就是我的榜样,我也要像她一样,坚持不懈,以顽强的毅力克服一切困难!

大学读书笔记篇5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在初中时已经接触过了。只是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情绪,让人沉浸在其中,几年之后,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班纳特家有5个女儿均未出嫁,而班纳特太太是一个神经质虚荣心十足的女生,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唯一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班纳特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么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么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唯一目的。有一天他们家附近的搬来了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彬格莱·查尔斯,他是一个个性温和、做人真诚不拘泥小节的富家青年,在一个宴会彬格莱却恋上了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与简·班纳特相互爱慕;而彬格莱的好朋友达西·费茨威廉个性拘谨严肃,不善言词常给人自大傲慢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喜爱上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莉沙白,但是正因班纳特一家本身并不是得体的家族令这两段恋情受到障碍,伊莉沙白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存有偏见,主要就是描述他们这段关联的转变过程。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感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感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刻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感情不好勉强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务必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完美、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因此从此刻开始,我们就就应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

  未来打拚吧!

大学读书笔记篇6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又能将我们摆渡到灵魂的对岸?

  倘若你还没有头绪,不妨选择一本好书,静静品读。今天我们就谈一谈,《简·爱》。

  书的内容很丰富,书里的每个字就像一颗小草,每一段话就像耕种的锄头,唤起了我内心的春天,让我焕发出春天一样的勃勃生机。

  此书是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对自己生活的真实写照,简?这本书所诉说的故事就是这样一个问引发的。主人公是简·爱和罗切斯特先生一家。简出生贫穷,在罗先生家做保姆,她的生活并不是没有方向,她一直抱有一颗希望的心,一直向这颗心奋斗。

  简长的很好看,所以经常受到这家女儿出于嫉妒的欺负,可简的心里从来没怕过,由于她过人的美貌,罗切斯特先生很快喜欢上她,并在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跳舞,许多名门望族的女士出于嫉妒,想方设法让她十分狼狈的离开这里,后来,简用自己的汗水换来了一份又一份辛苦的工作,是啊,简的心终于感动了上帝,上帝也来帮助她。在一次工作中,一个好心人看出了简的优秀品质和生活的艰苦,决心帮助她。后来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以及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努力下,她贫穷的生活变得慢慢稳定下来,并有了富余。之后她决定去找罗切斯特先生,却发现原来那栋雄伟的城堡已变成废墟一片,原来罗先生那个发疯的前妻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放火烧了这栋房子,罗先生也在大火中失明了。

  简并没有嫌弃他,而是像一对恋人一样在一起幸福的生活。简并带着他四处寻医,而且医好了一只眼睛,他们在一起共度余生。这样的结果不正印证了简的一句话“我不能决定如何生与死,但我可以决定如何爱与活!”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爱情最伟大的地方正在于它可以跨越世间种。种差异,种族,年纪,地位,甚至生死,在爱情面前不过都是云淡风轻。只要彼此真心相对,心灵的喜悦的宁静便是主旋律,无法向外人道。好的爱情总是有超乎想象的魔力,让人眼睛里放出光来,让人因此热爱整个世界,让人重获新生。

  这部作品是翻译过来的,我认为翻译尤其是文学翻译是一种艺术。虽然可以不必像作家那样妙笔生花,但是用一种语言演绎着另一种语言所表达的思想和风格,而且要做到恰到好处,这离不开艺术创造。一种在原文束缚下的创造,似乎可以在圈定的范围内施展出更大的空间。

  读外国文学我时常感到有些吃力,可我也能感到自己就像文中所描述的人物一样,在困难中破浪前行,也有不少收获。

  从前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一生只够爱一个人。这本书给予了我执着的精神,未来他将摆渡着我,到达灵魂的彼岸。

大学读书笔记篇7

  故事发生在120多年前,美丽的乡间女子扶桑被人贩子拐卖,跟随大批海外谋生的劳工来到美国旧金山,她与大批被漂洋过海带到旧金山来的女孩一样没有其他谋生技巧,只能倚门卖笑,做供美国男孩和中国劳工们享用的皮肉生意。成了妓女的扶桑,从不反抗,一心一意地等着见丈夫,这之前,她得活着,并美丽着,她决定不了自己活下来的方式,但她可以选择微笑。扶桑是个不同于其他妓女的女子,她健壮而美丽,她温厚而善良,她迟钝而从容,她似乎不生活在那个充满杀戮,肮脏,压榨和渴望的世界里,她任人欺辱,任人称赞,任人因为任何原因想要索取她的性命,索取她的尊严,而她的脸上始终带着真诚而让人信赖的笑容。她像个美丽的傻瓜一样是旧金山唐人街上的一个传奇,男人们为她争斗,为她丢掉性命,而她依旧温厚真心地笑着,似乎她没办法左右生活和自己的命运,只能超然地生活在世界之外,笑看这世界上的一切美好和丑陋。

  美国男孩克里斯从12岁起便沉迷在扶桑的大红缎外衣和丰润身体和宽厚笑容里而不能自拔,扶桑阳光一样的东方之美混沌着克里斯的少年和青年时代,并最终影响着他的一生。那段隔越了种族,隔越了年龄,隔越了阶层的绝望而又偶尔升起希望的恋情始终像一朵幼小的花蕾,始终在恶劣的环境里煎熬而得不到成长和开放。那是一段纯洁而惨烈的恋爱。一直处于悠深的黑暗里。

  很多作家的笔下,都有妓女的身影。扶桑,就是严歌苓笔下的一个妓女——第一代女移民——用肉体款待天下的妓女。

  严歌苓借扶桑的身体,让她负载一段沉重而悲惨的过去,一段真实的移民血泪史,其实包括美国历史书上称为“最奇特的社会现象”:白种男童,用午餐的糖果费向中国的妓女定期造访……

  这本书读起来心里有一种怪怪的沉重,故事里充满中国劳工的苦难和愚昧,充满种族歧视和践踏生命的仇杀,那个世界里男人们尔虞我诈地赚钱和享乐,女人们出卖肉体养活自己可怜的灵魂。一直在为生活在那个混乱年代里的扶桑担心和浅浅的心痛。她就像被上天派来承受苦难的一个菩萨,但她又如此真诚地从不反抗和对一切宽容的接受,我常常迷惑扶桑是一个有着什么样内心的女子,她的愚钝实际上是不是她无奈而聪明的一种生活态度。

  还好,那是个已然过去的年代;但悲哀,那依然是一些中国人曾经有过的生活。我们那些苦难的同胞,曾经在一个大洋彼岸的尊崇自由和平等的国度里,受了那么多的苦难。

  据说,扶桑有一个真正的故事原形,严歌苓翻阅了海量的资料才把扶桑这个人物刻画得饱满和完整,那么,曾经的扶桑,你真的受苦了。

大学读书笔记篇8

  婚姻,按书里的一句话讲,就是——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内的人想逃出来。这就是围城,禁锢了方鸿渐,禁锢了孙柔嘉,禁锢了苏文纨。

  围绕在方鸿渐身边的有4个女人。

  一开始的鲍小姐只是个过客,一次艳遇而已,玩弄了方鸿渐的感情,挥一挥衣袖不留痕迹地便甩开了他,而于方鸿渐来说,这个女人大概也只是他旅途中打发寂寞的调味品罢了,两个人互相玩弄,但还是方鸿渐占了下风。

  苏文纨,我觉得这是一个做作、自负的女子,也可以说是假清高。她在背地里鄙夷鲍小姐的不知廉耻、有伤风化,却又暗自羡慕她与方鸿渐的亲昵,她自负地以为如方鸿渐般的男子理应为自己倾倒,故而欲擒故纵,周旋于方鸿渐、赵辛楣等男人之间。她的嫉妒之心还拆散了唐晓芙和方鸿渐,或许并不全是她的原因,但她无异于是两人感情发展中的拦路虎。当她被方鸿渐无情的拒绝之后,迅速地便为自己找好了退路,当机立断地嫁给了曹元朗,她的自尊心只允许自己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中。

  唐晓芙,一个聚集了所有美好事物的女孩子,纯真,美丽,善良。她很单纯,完全相信着方鸿渐的一切,毫无心机。也正因为她的单纯,当她得知方鸿渐的过去之后,她崩溃了。她所追求的爱情是纯洁无瑕的——“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着我”。唐晓芙的爱情观大概也是每个小女生内心的梦想吧。在说分手的时候,她也许有过犹豫,但是方鸿渐的懦弱,让他们终归有缘无分。

  孙柔嘉,方鸿渐的妻子。结婚前,都以为这只是个没长大的小女生,单纯而没有主见。但是,实际上,她才是最富于心计的人,方鸿渐又怎是她的对手。抱怨婚礼的仓促,抱怨方鸿渐的无能,嫉妒苏文纨唐晓芙曾经得到过方鸿渐的爱,再后来,是婆媳之间的矛盾,两亲家之间的矛盾,生活小事上的矛盾……最终,矛盾爆发了。

  书从方鸿渐留学回国讲起,这是一个靠着死去的未婚妻的父亲资助去欧洲留学的男人,留学四年玩世不恭,到头来连个文凭也拿不出,为了向岳父父亲交差而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博士学位,实在是令人鄙夷。这个人生污点伴随了他的一生,让他胆颤心虚、抬不起头,假的就是假的,永远也不能成真。相反的,另一个造假学历的韩学愈却凭着厚颜无耻,一跃而上成为了历史系系主任。如此对比反倒显得方鸿渐更诚实了?但是,实际上这两人确实半斤八两。

  其实,方鸿渐只是众多平庸的人的一个代表,是当时中国社会众多知识分子的一个缩影,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像赵辛楣一般,既有真才实学,又仕途顺利,做了官。方鸿渐无疑是失败的,爱情的失败,婚姻的失败,但这一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若他能勇敢,诚实,直面自己的缺陷,一切也不至于此。

大学读书笔记篇9

  甜河的这首《晚宴》,总体上令人感觉有一股黛玉式多愁善感的气息,全诗氤氲着诗人对因一次爱情的失意而感到锥心之痛,进而对人生失去了些许的淡定与自信而彷徨踟蹰、裹足难前。

  标题“晚宴”二字匠心独运,一词道破这是“黄昏”时刻的宴会,表面庄严隆重,热闹非凡,可“预感失败”之失意落寞。虽然“我用一次奉献一生”竭尽全力、倾吾所有,心灵中的惆怅、皱褶犹如这把“扇子的细褶”在无休止地加添,何时能寻见希望与曙光?于是诗人诘问苍天:“告诉我,弓箭的足尖在哪着落?”暗示“我”的意中人非他又会是谁呢?“我”便忐忑不安起来,在痛苦中挣扎着,煎熬着……

  第二小节诗人进一步坦言自己孑然一身,无所依傍:爱情的失意抑或说失恋使她的灵魂挫伤,哀怨自己虽“衣冠楚楚”活脱脱一个冷美人,却仿佛一只可怜高挑的酒杯,只能对之伤感,借酒消愁愁更愁。梅花虽好,她傲雪、高洁、坚贞,可她还不是要缭绕于人,东旋旋西转转,等候那意中人用“迷人的舌头”来接纳自己而共度人生嘛!这也许是梅花作为花所共有的宿命与归宿吧?难怪诗人把自己比作“这纤细的梅花”隐忍着“饱含远景之泪”之酸痛呢!

  故此,诗人慨叹了对人生的无奈。她说,人“活着”就如同一把“扇子的醉态”:别人在你耳边高谈阔论、美言恭维、甜言蜜语几句,为什么就能使你觉得他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而使你飘飘然神魂颠倒,不知所措,甚至高兴得“发颤”而乱了阵脚?为什么要任凭微醺的自己虚度光阴、渐渐磨蚀自己的清醒与意志?

  最后一节是诗人在感情受创之后的呻吟与呐喊。别看那一群群一对对男男女女,来来往往,眼花缭乱,其中能有几对是找到了真爱并持守了真爱?因为,外表的`假象,凑合的爱情,闪婚试婚的追捧、泛滥,只能是“美会衰竭”的可悲结局,岂会是真让人感受到幸福的光芒?那只能是在“耳中嗡鸣”的一种幸福幻觉罢了,这样的“爱情”只能给人带来飘飘然的“轻微失重”,使人坠入不知不觉的伤痛之中,难以自拔。然而,末尾“我们都在渴望着受伤。”是诗人在揭示人性的晦暗之处:即使像自己对待爱情有些理智和醒悟那样,人们也不愿再去纠结于情感与理智的漩涡之中,明知这场爱很可能会给双方带来“受伤”的后果,却仍然‘毫无来由地’身不由己、情不自禁地去“渴望”占有对方的肉体与感情。这是人性中善与恶、美与丑、光与暗的较量,看谁能自重,看谁能得胜。遗憾的是,诗人也许太年轻,涉世较浅,没能给出果敢而正确的抉择来。

  总之,本诗描摹情感丰富,用词细腻温婉含蓄,物象意象选取得当贴切,乍看有些晦涩难懂,细细咀嚼有味,总体格调略显忧郁哀伤,但瑕不掩瑜。

大学读书笔记篇10

  “生活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生活不是没有感动,而是缺少能够感动的心灵。很多的感动,或许缘于瞬间的小事,而正是那么多的小事,让我们的心中充满感动。”是啊,如果说我们的生活是一片毫无波澜的湖水,那么《读者》便是这片湖水里泛起的点点涟漪,它用真挚的情感串起我们的心,亲情,友情,爱情,都在这一刻化成一叶叶小舟,驶向那片名叫“感动”的彼岸。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从未有过的读书经历。曾经,为那一篇篇美丽而真实的爱情童话深深震撼;曾经,为那一股股感动人心的亲情力量止不住地流泪;曾经,为那一段段感性哲学的小故事思考人生……

  情感的交织,智慧的碰撞,人性的对比,就像一个个满满的包裹,充实着我的人生。在《飓风中的两个瞬间》文章中,我看到了一位伟大而又平凡的人在面对飓风时,选择牺牲自己换取其他8个人的生命,正如小说人物福尔摩斯所说:“为了公众的利益,我会毫不犹豫的接受死亡。”而作者最后的点睛之笔更是全文的亮点,每场灾难都是对人类的严峻考验,就在这些考验中,我们往往会看到最光芒四射、最铿锵峻拔的魅力人性。

  在《一杯温开水》中,我感受到了,一杯白开水都会蕴含着一份感动,蕴含着一份爱,它启示了我,其实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细小的事物,也许它看上去普普通通,其貌不扬,但是在某一个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里,它会成为一份盛满感动的小礼盒,让打开它的你流下幸福的眼泪。在《爱情的出口》中,我以一个特殊的视角见证了一段平凡却感人至深的凄美爱情,还记得那句话“因为有爱情,这世上,就不会再有一个人的出口。”久久徘徊在我的耳畔,也许我没有经历过轰轰烈烈的爱情,但我明白了爱情并不是想象中的甜美可人,一段真正的感情需要悉心的呵护,更需要能够承担那份责任的决心。

  在这本书里,我读到的不仅仅是一个个感人小故事,最大的收获便是懂得了许多待人处事的态度与情感,明白了感动是需要去寻找,需要自己去感触的,它一直都在你我的身边。去留心身边的那些人,那些事,也许我们就不会再抱怨命运的不公,取而待之的将会是会心而又灿烂的微笑,每当阴霾笼罩之时,不要低头埋怨,抬起头仔细寻找,也许你就能找到那缕照亮心灵的希望之光。

  也许,这本书并没有世界名著那么出名,那么深沉,那么伟大,但是它用朴实的文字和真挚的情感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微观的感动世界。如果说世界名著是正餐,每日必须,那么这本书就是甜点,它会在我们酒足饭饱之时再送上一份来自内心深处的甜。

大学读书笔记篇11

  我从未觉得简·爱是作者介绍的丑女孩。无论作者用怎样生动的语言去描绘简·爱的其貌不扬,在我心中的简·爱,依然是那么完美。像偶像剧里完美的女主角,也想童话故事中的公主一样善良、有着执着的追求、不慕名利。真的,简·爱的坚强勇敢,自强不息,对男女平等的执着追求,为了爱抛弃了富贵的内在美,打动了读者,将她的其貌不扬几乎完全掩盖,让读者认识到了一种真正的美丽。

  而且《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有163年的历史了,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简·爱》的问世曾经轰动了十九世纪的文坛,在英国文学史上,被称为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驱使人拿起这本书,随之深深感动,心灵也为之震颤。

  但是,简·爱的那种倔强并没有一直延续到最后。也许是源于那个唯一一个在那个必究马季更可怕、更恐怖、更黑暗的学校里对她友好的海伦,那个生有一头令简·爱羡慕的卷发的女孩,源于她的去世,让她知道:她要离开,离开这种黑暗的地方;她要变强。因此她开始逆来顺受,可她渴望自由的心依旧如前。

  最值得读者记忆的是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简·爱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她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切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切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罗切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并且小说通过描写罗切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暗暗地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并以此表现出简·爱的与众不同以及她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形象。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全书构思精巧新颖,情节波澜起伏,衬托出当时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深受读者喜爱,而且使简·爱的形象深入人心。

大学读书笔记篇12

  金庸先生名满天下,凡是读过一点书的人无人不知晓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哪怕书没读到这个份上,看过几部武侠电视剧的人应该也是知晓先生的几部作品,还能唤得出其中的人物、武功、神兵等等。

  凡是男儿,大都有一点英雄梦,大都想着自己能有那么一点儿武功或者是超凡脱俗,劫富济贫,锄强扶弱,匡扶正义。我虽然不一定算得上这样的好男儿,但是我确实有着那么一点武侠的情思,加之最近疯狂想要给自己补上之前看书方面的营养不足,于是顺理成章地读上了金庸先生的全集。好家伙,“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再加一本《越女剑》,先生的著作满满当当装了一大箱。36本,从何下手?我最喜欢的可能是《笑傲江湖》了,可是这一次却剑走偏锋,选择了一位武功最差,人品最差的主人公——韦小宝。于是,《鹿鼎记》前两册便一下子成了我的囊中之物。

  说起这本书,我一直不明白它的名字,为何起名《鹿鼎记》?直到看了原著才明白其中的原由。鹿,一种身形庞然,性格温和的野兽,只吃青草树叶,不伤害其他野兽。凶猛的野兽要伤它,吃它,它只有逃跑,倘若不逃跑,那只有给人家吃了。古人常常拿鹿来比喻天下。世上百姓都温顺善良,只有给人欺压残害的份儿。《汉书》上说:“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逐鹿中原,问鼎中原就是想要争夺天下的意思。那么《鹿鼎记》呢,也就是天下争夺之记事了。

  再来说说本书的主人公——韦小宝,这个人感觉是一个颇有争议的人物。从小目不识丁,武功什么一窍不通,油嘴滑舌,好赌好色,贪财嘴贱,市井人物中的末流之辈,但就是这样的人竟然在朝廷后宫,武林群雄中立足脚跟,翻来覆去,好不快活。不仅如此,韦小宝老婆众多,妻妾成群,家产无数,挥金如土。这一切的一切,似乎和我们所想象到主人公完全不一样!历数金庸先生笔下的众多主人公中,韦小宝可谓是奇葩中的奇葩,可是就是这样一个人物,却成了经典中的经典。

  我是这样考虑的,武侠武侠,武也,侠也。身有武功而不为侠者,非奸即盗也。身有侠义之心而不尚武者,民也。身患绝世武功,心有侠者仁义,武侠也。这些都可谓是我们心中正常的武侠观念,正亦是正,邪亦是邪,自古正邪不两立。然而,也许是金庸先生累了,想换换口味,不再写那些又红又专,正气十足的大侠了,写一写像韦小宝的这样奇葩的风格也许算是小憩一笔了呢。如果,想得稍微深一点,愚以为,那些命中注定的大侠,也许真的是人们羡慕敬佩,敬仰的对象。然而,真正不是大侠的大侠,不是英雄的英雄,才更加与我们接近吧。

  或许说,武侠梦做够了,该做点平凡人的事。或许说,本来就是平凡人,做一点武侠梦,也好吧。

大学读书笔记篇13

  我喜欢《读者》是因为它似乎包罗万象,展现了许多“别人的生活”。而我坚信人交往的意义就是一个世界与另一个世界的碰撞,当两个世界碰撞融合交汇就会产生新的物质与思想。

  最近这几期很多都是关于环保与科技的,毕竟是热点话题,大家都很敢兴趣我也不例外。在很多篇文章里,我都感受到这样一个词“变化”。就拿乡村来说,十年前的乡村是那样的欣欣向荣、诗情画意,而十年后的乡村,有的作者把它比作“吞噬人心的地方”“充满迷雾的世界”。我仿佛能感受到作者内心的悲哀。是怎样的深情与愤怒才能写下“祖国大好河山岂敢欺”这样的激昂之语?我不禁想问,十年有多长,有多——可怕?那湛蓝的天空竟然变成了阴沉的雾霾!那天真无知的少年竟然成了勾心斗角的奸商!那野百合竟然变成了拔地而起的工厂!虽然科技进步带给我们便利,但这是人类的进步还是退步?如果100年后机器代替了人类的劳作,那么还需要人类干什么?是不是所有人都不用努力没有目标等待死亡?

  也许有人说我偏激愤青,但当你看见作者笔下那千疮百孔的“家”与“乡”,你会作何感想?会不会有他的那种“扑面而来的空寂感”?也许还会有人说我不知好歹,拿着手机发着短信还在吐槽手机多不好!ladies and gentleman,我和作者一样,我们并没有否定科技,我们是想说,当人类在为科技凯旋高歌的时候不要忽视了那些被某些阴谋家所淡化的负能量。《读者》上说“发展是一个永远不会停止的机器,那么操作它的人就是试试呆呆的人类”所以我想说,人类也是发展的一个牺牲品,为未来而牺牲,为后代而牺牲,伟人总是带有悲剧色彩的不是么?

  我觉得我一个17岁的中学生在这里大谈科技,大谈人类的意义也是很靠谱,我们的状态是正在缓冲,缓冲的动力就是听说读写,最重要的是思考,毕竟纸上谈兵人人都会,听你吹的天花乱坠,图片仅供参考,生活需要大脑。很喜欢《读者》上的一句话“是人就要活出自己,让你的名字不要只是一个代号而成为一种标志”。

  而我想说的是“亲爱的,不管你是秋香还是如花你就是你,你是一个单独的完整的个体,也许你不能改变世界,但凭着自己的力量你一定可以改变自己!

  读者是很好的阅读伴侣,你值得拥有。

  最后的最后我想发自肺腑的说一段话:“你能言善辩不能沉默寡言,你心向往之不能望而却步,你能说能读能写,就不要给青春留下空白与残缺,翻开书页读一读写一写,今天你们听我说,明天我想听你说。”

大学读书笔记篇14

  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你和端木结婚,明明在《弃儿》里,你和萧军那么开心,仿佛他就是你的全世界。 初次见你,是在许鞍华的《黄金时代》。个人觉得这部电影是成功的,至少它让我动了想要了解你的念头,了解你是如何叛逆地走在时代的前沿,如何那么狠心地舍弃自己成为母亲的权利,如何昧着爱意委身端木? 至今,我还没看完你,我还没懂你,我还不敢断言你。可是我想就自己目前为止所了解的,谈谈你的儿。

  你的第一个孩子是你的未婚夫的,明明你当初并不想嫁给他,却有了他的孩子。我以为你告诉萧军你的孩子送人了是因为你不爱他,可是看了你的《弃儿》我才知道你有多爱你的孩子。 我从未见你这般开心,你和萧军一起时最是像个孩子。你们不顾穷富荡在街头,他为你心疼为你奔波,你为他感动为他快乐。这些在你的呼兰河里,在你的生死场里从未见过。你说:“这是两个雏鸽,两个被折了巢窠的雏鸽。只有这两个鸽子才会互相了解,真的帮助,因为饥寒迫在他们身上是同样的份量。”我知道,你们生死相依,灵魂和身体都在一起。只有在这里,我才觉得你不是孤独、寂寞的。

  我多希望你一直都是这样的,简单幸福。可是你不是这样的,我才读着你却一直揪心,一直不肯前进继续了解你。 我一直以为,你就如度娘告诉我的那般,创作上的天才,感情上的蠢材,是一个不称职的母亲。可是,我真的不该把你的《弃儿》放在第三个被读的位置,这样我才能更早地了解你:你是真的爱你的孩子的。你在月光洒满墙的夜里,可怜隔着一面墙的你的孩子的哭声,你想要抱起你的孩子,却不容忍自己的自私……”成千成万的小孩在哭怎么就听不见呢?成千成万的小孩饿死了,怎么看不见呢?比小孩有用的大人也都饿死了,自己也快饿死了,这都看不见……“最后你只能任由那一面墙永远隔住你和孩子的母子之情。 你狠心说出”请抱去吧“之后,悄悄躲在被子里,任眼泪横流。这一章节的结尾,难过化为嘈杂在你耳里扩散,无处不在,无处不达,深入骨髓。 现在的我只能简单地以为,你把孩子送人是为着孩子好好活下来,也许也是为着你和萧军的以后。你在《弃儿》的结尾说”他们这一双影子,一双刚强的影子,又开始像人林里迈去。“你看,你在他身边始终那么快乐坚定,我不得不以为你把孩子送人的原因之一是为着和萧军更好地生活下去。其实这样也好,对你,对萧军,对孩子都公平。所以才说想了解你是怎样叛逆地走在时代的前沿:为着自己的爱,你可以舍弃自己的另一份骨肉之爱。你当是如此忠诚开明的那个时代的女人。 至少在《弃儿》里,我知道了你的爱,爱得决绝惨烈,爱得不被理解。爱你唯一的希望,也爱你带到这世界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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