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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作者: 爱可网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来源:www.ik35.com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篇1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杜绝秸秆焚烧现象,确保“零火点”,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年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今年,环保部将全年实行“火点”监控,垃圾焚烧等火点将不再核销。对此,将禁止焚烧垃圾、枯枝等列入全县禁烧工作范围,各镇、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年秸秆禁烧工作的艰巨性,强化责任意识。各镇要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长效禁烧机制,各单位要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秸秆禁烧领导小组,负责所辖地的秸秆禁烧工作。认真总结借鉴秸秆禁烧工作经验,充分听取和吸收基层干部群众好的想法和建议,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召开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今年秸秆禁烧工作,确保今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力度不减、成效更大。

  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长效机制,负责开发区范围内的秸秆、垃圾、废弃物等禁烧工作。

  (二)优化种植结构。各镇要加快农业产业布局和区域种植结构调整,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政策扶持,科学发展。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大力推进建设蔬菜基地、瓜果基地、苗木花卉生产基地、特色园区生产基地等重点农业项目,建立和完善特色农业产业园区,在保证农民增产增收的同时,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减少农作物秸秆的产生量。

  (三)推进综合利用。各镇要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促禁”的原则,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引导和扶持力量,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机制。深入推进秸秆还田、秸秆堆肥、秸秆饲料化等多种形式的利用,继续将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作为当前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先行措施,在农作物收割期间,充分利用现有农机装备,积极组织做好农作物秸秆还田工作,培育秸秆还田专业服务组织,不断扩大秸秆还田作业规模。要因地制宜,鼓励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等综合利用,不断拓展利用领域,提高利用效益,形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三赢局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种粮大户要全面实行秸秆还田或综合利用,严禁焚烧秸秆。

  (四)建设秸秆收储体系。各镇要以村为单位,建立秸秆集中收储场,专门用于农作物秸秆的堆放和周转。大力培育秸秆经纪人队伍,鼓励有条件的秸秆发电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的秸秆收储运公司,建设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政府补贴、市场化推进的收储体系,逐步实现秸秆收储运专业化和市场化。

  (五)强化巡查监管。各镇要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县督导、镇负责、村为主、组管户、户联防”的禁烧工作机制,强化镇、村、组三级管理网格主体责任,明确各网格责任人和监管人。农作物收割期间,各镇要组织力量,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巡查监管和驻守值班,通过组建应急小分队、设置监控点、组织流动哨、党员包户等方式,及时发现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六)实施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秸秆禁烧分工协作机制,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农作物收割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分片包干,督查指导各镇秸秆禁烧工作,帮助解决当地存在的困难,对苗头性、倾向性焚烧行为及时劝阻,一旦发现秸秆焚烧现象,立即联系镇政府处理处置,对问题严重的地区要及时提请县政府予以通报。

  (七)开展联防联控。各镇要建立秸秆禁烧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实现禁烧工作信息共享,及时通报区域秸秆焚烧情况,提高突发火情应急响应能力,相邻地区要适时组织开展跨区域秸秆禁烧联合巡查执法行动,扩大宣传,形成声势。同时,探索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建立区域性秸秆收储网络,优化农机资源配置,推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八)落实政府帮扶。各镇政府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转化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了解基层、了解农村的契机,与“双联系”工作、扶贫帮困、农村环境治理、生态县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想法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针对农忙时期,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调度农作物收割播种情况,调整工作重点,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组织旋耕播种,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的矛盾。加强对秸秆堆放的管理,防止集中焚烧、水体污染及火灾隐患。充分估计天气、农作物倒伏等原因等带来的影响,研究做好应对措施,帮助农民做好农作物收割播种、秸秆粉碎还田、离田清运等工作。

  (九)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把宣传引导作为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手段,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楼宇广告、短信等各类媒介进行宣传,同时采取印发《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和《关于禁止秸秆露天焚烧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政策明白纸、启动巡回宣传车、悬挂标语条幅、编发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深入报道先进典型,公开曝光反面现象,引导全社会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同时,面向社会,多形式、多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争取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强化培训指导,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普及,组织农技骨干深入田间地头,狠抓秸秆综合利用,通过大户示范、重点推广、开现场会、办田间课堂等措施,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选择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建设一批示范工程,扶植一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三、落实奖补政策

  (一)明确奖补对象和标准。根据省、市秸秆禁烧奖补政策,实施以奖代补,对种植水稻、小麦、油菜、玉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每亩奖补20元。奖补资金由县级以上财政承担。

  (二)规范奖补资金使用。奖补资金专项用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支出,重点用于农作物秸秆发电财政奖补、秸秆还田财政奖补、秸秆还田机具补贴、秸秆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秸秆沼气利用、秸秆成型燃料利用、秸秆归集收储体系建设等方面。具体奖补办法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农委、县环保局另行制定。

  (三)加强资金监管。县财政要加强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确保奖补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县财政部门会同环保、农业等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年度绩效自评,并将结果于2024年2月底前分别报送市财政、环保、农业部门备案。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镇、开发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认真开展秸秆禁烧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宣传教育、资金奖补、困难帮扶、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方面职责,确保各项秸秆禁烧措施落到实处。

  (三)安排专项资金。县政府安排秸秆禁烧专项资金150万元,用作秸秆禁烧考核、表彰、奖励、办公等经费。

  (四)实行保证金制度。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禁烧保证金各缴纳5000元,镇其他班子成员每人缴纳禁烧保证金1000元;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环保局、县农委班子成员,按每人1000元标准缴纳个人保证金。上述保证金由各单位统一收取并上缴县财政指定帐户,年底考核后个人保证金余额部分由县财政等额配比奖励。各镇可制定保证金制度,金额不得高于上述标准。

  (五)明确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做好秸秆禁烧日常督查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秸秆禁烧日常工作,抓好组织督查和调度,做好卫星火点认定取证、案件移交、通报、信息等工作。

  县农委:负责牵头做好秸秆在农业领域的综合利用,指导秸秆还田、秸秆离田、秸秆收储、秸秆堆肥、秸秆饲料化开发、秸秆基料化、秸秆气化等工作的实施,加强农业领域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县发改委:负责牵头做好秸秆在工业领域的综合利用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资金,负责指导秸秆发电、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秸秆工业原料开发等工作的实施,拓展工业领域秸秆综合利用渠道,提高综合利用效益。

  县财政局:牵头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政策的制定,负责筹措并及时拨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县公安局:负责打击蓄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对雾霾气候下的交通安全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及时消除秸秆焚烧造成的火灾隐患,及时道路交通安全信息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露天焚烧生活垃圾的查处。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秸秆禁烧巡查和宣传工作,及时道路交通安全信息。

  县安监局:负责督促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和安全事故取证、处置、报告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对教师、学生保护环境和禁烧秸秆工作的宣传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教师、学生及家长禁烧秸秆。

  县气象局:负责雾霾等不利天气情况下的预报预警工作,及时气象信息。

  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面的舆论宣传引导,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并刊播公益广告,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严格督查考核及报告制度。县环保局牵头,相关单位参与,成立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小组,分片包干、现场督查指导(见附件2)。对各镇、开发区贯彻落实县政府各项禁烧措施情况及履职尽职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火点、焚烧痕迹等及时通报各镇、开发区管委会,同时报县禁烧办。县督查室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篇2

  为切实做好我镇秸秆离田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禁烧区秸秆离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绿色生态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标本兼治”的工作要求,以改善我镇环境质量为目标,切实做好全镇秸秆离田工作。

  二、工作目标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县《县秸秆禁烧监管工作方案》要求,突出重点,严格措施,狠抓秸秆禁烧,从根本上解决露天焚烧秸秆问题,提升空气质量。

  三、工作责任

  (一)成立秸秆离田组织机构

  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其他包村领导及村书记为成员的秸秆离田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的秸秆离田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各村组织成立以本村书记为组长,村干部及村民组长为成员的村级工作组,负责本村秸秆集中堆放点的规划、布点和管理,确保本地秸秆离田。

  (二)强化监督指导

  成立督查组,负责对本辖区各村秸秆离田工作进行监督。秸秆禁烧期间,镇及村干部,务必要坚守岗位,没经上级批准不得外出,24小时必须有负责人在岗,对擅离职守、失职渎职者进行通报批评等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筹备阶段(2020年9月-10月)

  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包村领导及共同组成禁烧区秸秆离田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镇内秸秆离田工作。

  (二)广泛宣传引导(2020年10月-11月)

  镇秸秆离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宣传离田工作,提高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秸秆离田工作。各村工作组负责本村秸秆禁烧法规政策及利用、节能环保知识的宣传,做好秸秆离田、禁烧行政告知的落实工作。

  (三)任务工作实施(2020年11月-2024年3月)

  各村要按照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细化离田措施,积极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确保2024年3月底前完成全镇秸秆离田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行属地负责制,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全力以赴,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环境。组织专门力量,统筹规划,完善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对秸秆综合利用地块进行网格化管理。

  (二)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互联网、微信平台等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宣传,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生活的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活动,扩大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影响力,提高公众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的认识水平和参与意识,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县为目标,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多管齐下,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秸秆禁烧工作。达到全县“不着一起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的目标,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维护城乡居民身体健康和交通安全。

  二、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至6月14日,各乡镇办通过出动宣传车、散发传单、村级喇叭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重大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秸秆禁烧实施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各乡镇办要组织专门队伍,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无缝隙、全覆盖。县环保局要开展现场执法监察,实行分片管理,开展巡查和督察。现场监察人员要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三)总结考核阶段。夏季禁烧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办及时对禁烧工作进行总结,工作总结书面报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将对各乡镇、办事处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并作为乡镇环保考核和生态县建设责任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对全县各乡镇办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乡镇办也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把秸秆禁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切实落实各项禁烧措施,确保完成禁烧任务。

  (二)科学引导,综合利用。各级各单位要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搞好实地指导,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沤肥、气化和食用菌种植等技术,提高广大群众综合利用秸秆的积极性,让群众在秸秆综合利用中见到效益、得到实惠。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篇4

  以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积极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提高综合利用率,树立全年都是禁烧期、全县都是禁烧区的工作指导思想,加强监督,协调联动,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秸秆禁烧工作。

  二、总体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禁烧农作物秸秆、树叶、杂草、垃圾等物质,促进秸秆综合利用。

  三、保证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总结去年秸秆禁烧工作的成功经验,切实把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当作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强有力的秸秆禁烧工作队伍,加大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力度,严防死守,层层抓落实,确保实现禁烧目标。

  (一)明确职责。各乡镇长是本级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要制定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克服麻痹、懈怠思想,把责任落实到乡、村、户、人,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二)加大处罚力度。对于出现的秸秆焚烧事件,要坚决依规处罚。对于不按期足额上交罚款的,经县政府批准由财政从相关乡镇财政强行划拨,并对相关乡镇进行通报批评,新闻媒予以曝光,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严惩第一把火。对全县发现的第一把火罚款5000元。凡是被国家卫星监控通报的,一律按信息上的火点个数(像素数)进行处罚,每个火点(像素数)罚款5000元;被县督导(检查)组发现焚烧秸秆的,一处着火点罚款2000元;被省、市禁烧检查组发现、或烧毁电力设施和未收割小麦,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从重处罚。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境内着火点在20处以上或秸秆焚烧面积较大,造成恶劣影响的,建议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乡镇及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密切配合。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农业部门要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创新工作,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和新型收割播种机械的应用推广力度,努力解决秸秆出路问题,消除焚烧隐患。大力推广切抛机和硬茬播种,特别注意农作物收割期间要严格控制留茬高度。财政部门要鼓励、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保障此项工作的资金投入。监察、公安部门要积极参与秸秆禁烧执法监督检查,为秸秆禁烧环境执法提供有力支持。城管部门对城区内的落叶、垃圾等物质要做好清扫,交通部门要做好道路两侧秸秆、树叶、垃圾等物质的禁烧管理,并为秸秆禁烧工作提供道路通行便利条件。

  (五)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板报、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广大群众秸秆禁烧的自觉性、积极性。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编发禁烧简报,通报秸秆禁烧动态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

  四、组织领导

  今年夏季麦收期间,县政府成立以县政府主管县长郝登宝同志为组长,政府督查室、监察、环保、财政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1个秸秆禁烧督查领导组、3个现场检查组。自年6月4日起,分片包干对全县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督查领导组负责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督导各乡镇及禁烧检查组的秸秆禁烧工作。检查组具体负责检查、指导所分包乡镇的夏季秸秆禁烧,检查组要严格执法,加大对夏季秸秆焚烧现象的处罚力度,对所分包乡镇范围出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监察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具体要求

  (一)实行“全天候”巡查。各检查组在夏季秸秆禁烧期间要进行二十四小时巡逻,发现情况及时处理,要求责任追究到位,处罚到位,对分包乡镇发现的第一把火要严肃处理,并上报县委、县政府。

  (二)严格落实乡镇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夏季秸秆禁烧期间要认真执行乡镇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夏季秸秆禁烧期间不分节假日,所有禁烧工作人员都要坚守岗位,乡镇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巡视检查。县、乡、村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三)实行秸秆禁烧工作情况日报告制度。夏季秸秆禁烧期间,各乡镇当天秸秆禁烧工作情况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于次日以文字形式报县政府办公室。

  (四)切实加大对秸秆禁烧的督导、检查力度。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加强巡逻,严防死守,对公路、国道、省道等重点区域、敏感区域要安排专人值守,加大巡视检查频次,确保本辖区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五)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对因在秸秆禁烧工作中领导不力、责任不清、推诿扯皮,出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造成大气严重污染的乡镇,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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