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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篮安全操作规程

作者: 爱可网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来源:www.ik35.com

吊篮安全操作规程篇1

  建筑吊篮是一种悬空提升载人机具,在使用吊篮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1.严禁吊篮超载作业

  2.建筑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是经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技能操作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资质方可上岗操作;吊篮必须指定专人操作,严禁未经培训人员或未经主管人员同意擅自操作。

  3.操作人员作业时应佩带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上的自锁扣应扣在单独牢固固定在建(构)物上方的悬挂生命绳上。

  4.操作人员酒后、过度疲劳或情绪异常时不得上岗作业。

  5.双机提升的吊篮必须有二名以上操作人员进行作业,严禁单人升空作业。

  6.操作人员不得穿着硬底鞋、塑料底鞋、拖鞋或其他易滑的鞋子进行作业,作业时严禁在悬吊平台内使用梯、凳、搁板等攀高工具和在悬吊平台外另设吊具进行作业。

  7.操作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吊篮,不得在空中攀缘窗户进出吊篮,严禁在悬空状态下从一悬吊平台攀入另一悬吊平台。

  8.正常施工时,建筑吊篮内载荷应尽量保持均匀;悬吊平台两侧应防止倾斜,最大倾斜角≤8°;严禁用作起重机具运输进行频繁升降。

  9.吊篮升空作业范围内应清除各种突出物或障碍物,固定突出物或转角处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施工期间严禁开启外开窗户。

  10.悬吊平台在升降运行中,应保持钢丝绳垂直状态,钢丝绳不得有折弯,笼起和沾附沙浆杂物。严禁在升降中使用安全锁制动或进行施工作业。

吊篮安全操作规程篇2

  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2.安装后进行下列各项检查试验,确认正常后,方可交付使用。

  1)检查屋面机构的安装,应配合良好,锚固可靠;悬臂长度及连接方式均正确;

  2)钢丝绳无扭结、挤伤、松散;磨损、断丝不超限,悬挂、绕绳方式及悬重均正确;

  3)防坠落及外旋转机构的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4)电机无异响、过热,启动正常、制动可靠;

  5)吊篮应做额定起重量125%的静超载试验和110%的动超载试验,要求升降正常,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3.作业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屋面机构、悬重及钢丝绳符合要求;

  2)电源电压应正常,接地(接零)保护良好;

  3)机械设备正常,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4)吊篮内无杂物,严禁超载。

  4.启动后,进行升降吊篮运转试验,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作业中,发现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未经专业人员检验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吊篮安全操作规程篇3

  1 吊篮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等疾病,经过培训和实习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严禁在吊篮中嬉戏、打闹。

  2 挑梁必须按设计规定与建筑结构固定牢固,挑梁挑出长度应保证悬挂吊篮的钢丝绳垂直地面,挑梁之间应用纵向水平杆连接成整体,挑梁与吊篮连接端应有防止钢丝绳滑脱的保护装置。

  3 安装屋面支承系统时必须仔细检查各处连接件及紧固件是否牢固,检查悬挑梁的悬挑长度是否符合要求,检查配重码放位置以及配重是否符合出厂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

  4 屋面支承系统安装完毕后,方可安装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在外侧,工作钢丝绳在里侧,两绳相距150mm,钢丝绳应固定、卡紧,安全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13mm。

  5 吊篮组装完毕,经过检查后运入指定位置,肉后接通电源试车,同时,由上部将工作钢丝绳分别插入提升机构及安全锁中,安全锁必须可靠固定在吊篮架体上,同时套在保险钢丝绳上。工作钢丝绳要在提升运行中插入。接通电源时要注意相位,使用吊篮按正确方向升降。

  6 新购电动吊篮总装完毕后,应进行空载试运行6~8h,待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负荷运行。

  7 吊篮内侧距建筑物间隙为0.1~0.2m,两个吊篮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0.2m,吊篮的最大长度不宜超过8.0m,宽度为0.8~1.0m,高度不宜超过两层。吊篮外侧端部防护栏杆高1.5m,每边栏杆间距不大于0.5m,挡脚板不低于0.18m;吊篮内侧必须于0.6m和1.2m处各设防护栏杆一道,挡脚板不低于0.18m。吊篮顶部必须设防护棚,外侧与两端用密目网封严。

  8 吊篮内侧两端应装可伸缩的护墙轮等装置,使吊篮与建筑物在工作状态时能靠紧,吊篮较长时间停置一处时,应使用锚固器与建筑物拉结,需要移动时拆除。超过一层架高的吊篮要设爬梯,每层架的上下人孔要有盖板。

  9 吊篮脚手板必须与横向水平杆绑牢或卡牢固,不得有松动或探头板。

  10 吊篮上携带的材料和施工机具应安置妥当,不得使吊篮倾斜和超载。如遇有雷雨天气或风力超过五级时,不得登吊篮操作。

  11 当吊篮停置与空中时,应将安全锁锁紧,需要移动时,再将安全锁放松,安全锁累计使用1000h必须进行定期检验和重新校定。

  12 电动吊篮在运行中如有发生异常响声和故障,必须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经彻底排除,不得继续使用。

  13 如必须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应对吊篮钢丝绳进行全面防护,不得利用钢丝绳作为导电体。

  14 在吊篮下降着地前,应在地面垫好方木,以免损坏吊篮底脚轮。

  15 每班作业前应做以下例行检查:

  1 检查屋面支承系统、钢结构、配重、工作钢丝绳及安全钢丝绳的技术状况,有不符合规定者,应立即纠正。

  2 检查吊篮的机械设备及电气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并有可靠的接地设施。

  3 开动吊篮反复进行升降,检查起升机构、安全锁、限位器、制动器及电机工作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运行。

  4 清扫吊篮中的尘土、垃圾、积雪和冰渣。

  7.10.16 每办作业后,应做好以下收尾工作:

  1 将吊篮内的垃圾杂物清扫干净,将吊篮悬挂于离地面3m处,撤去上下梯。

  2 使吊篮与建筑物拉紧,以防止大风骤起时刮坏吊篮和墙面。

  3 切断电源,将多余的电缆及钢丝绳存放在吊篮内。

吊篮安全操作规程篇4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工人安全操作程序,消除和控制吊篮使用工程中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1.2 本规程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电动吊篮使用说明书,结合保信四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1.3 本规程适用于保信四公司所有在施项目部外檐装修使用电动吊篮施工作业。

  2 操作人员

  2.1 操作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无不适应高处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酒后、过度疲劳、情绪异常者,严禁从事吊篮高空作业。

  2.2 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扣、穿防滑鞋。进入吊篮前必须先将安全带扣在单独悬挂于建筑物顶部牢固部位的保险绳(亦称“生命绳”)安全扣上,下吊篮必须人先下吊篮后摘安全带。未系安全带的人员严禁上吊篮作业。

  2.3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吊篮理论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凡未经培训和考核的人员严禁从事吊篮作业。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佩带附本人照片的操作证。

  2.4 操作人员上吊篮操作前,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相关内容。使用前,必须按照日常检验项目逐项检验合格后方可操作吊篮,使用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5 上吊篮操作人员严禁超过2人。(每条安全保险绳最多供二人使用)

  2.6 作业人员必须在地面或首层水平网上进出吊篮,不得在空中攀缘窗户出入吊篮,严禁吊篮在悬空状态下从一悬吊平台攀入另一悬吊平台。

  2.7 作业时,吊篮下方严禁站人,严禁交叉作业。

  2.8 操作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必须停止使用吊篮。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3 操作环境

  3.1 吊篮内的载荷必须均匀分布,严禁超过额定载荷。正常施工时,工作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载荷的80%,严禁长期满载使用或用作起重运输进行频繁升降。

  3.2 现场使用吊篮于高压线及高压装置之间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安全距离小于10米禁止使用吊篮。

  3.3 出现雷雨、大雪、大雾、五级以上大风禁止使用吊篮。

  3.4 吊篮不宜接触易腐蚀气体及液体,必要时应采取防腐蚀隔离措施。

  3.5 正常工作环境温度为(-20至+40)℃,电动机外壳温度超过65℃时,应停止使用电动吊篮。

  3.6 正常工作电压为380±10%范围内,超出标准范围时应停止使用。

  3.7 高处作业电动吊篮夜间禁止使用。

  3.8 电动吊篮严禁作垂直运输工具使用。

  4 悬挂机构

  4.1 操作前,应全面检查屋面悬挂机构焊缝是否脱焊和漏焊,销轴、螺栓、绳扣是否齐全、松动。悬挂机构连接梁是否牢靠。

  4.2 配重数量足够、放置妥当,并有固定措施,防止配重滑落。

  4.3 屋面保险绳(亦称:“生命绳” )是否与建筑物结构栓系牢固。

  4.4 悬挂机构两点间距与悬挂平台两点间距必须相等,其误差应≤5cm。

  4.5 悬挂机构的前梁应上翘3-5cm,使前梁产生预应力,提高前梁的刚度。

  4.6 悬挂机构前支架支放与结构阳台、飘窗等部位时,必须对阳台、飘窗进行卸荷处理。

  5 悬吊平台和提升机

  5.1 悬吊平台按使用所需长度拼装成一体,最大长度不得超过6米,篮框各部件连接螺栓应紧固可靠。各焊接的焊缝不脱焊和漏焊,不出现裂纹、严重锈蚀。

  5.2 禁止在悬吊平台内使用梯子、板凳、搁板等攀高工具和在悬吊平台外另设吊具进行作业。

  5.3 吊篮悬吊平台内要严格控制堆放物料的重量和高度,零散物料必须使用容器盛放。严禁堆放物料超过吊篮的额定荷载和物料超过吊篮篮框的高度。

  5.4 吊篮悬吊工作平台四周必须有不低于15cm的挡脚板,挡脚板应完整、无缺。

  5.5 吊篮工作平台倾斜角度不得超过8%,倾斜度超过标准时应及时调平,否则将严重影响安全锁的使用,甚至损坏零部件。严禁对悬吊平台猛烈晃动、“荡秋千”等。

  5.6 悬吊平台在上下运行时,操作人员必须密切注意上下有无障碍物,以免引起碰撞或其他事故。吊篮向上运行时,要注意上限位。

  5.7 必须经常检查电机、提升机运行是否有异常噪音、过热和产生异味等异常现象,如有上述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

  5.8 吊篮在使用、检查中发现故障、变形、磨损、腐蚀、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由专职人员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损坏零、部件,经检查测定正常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吊篮带“病”运行。

  5.9 每班结束后,必须将悬吊平台降至地面或首层水平安全网合理位置,并可靠固定。如悬吊平台降至地面时,应放松工作钢丝绳,使钢丝绳处于松弛状态。

  5.10 悬吊平台悬挂在高处时,严禁随意拆卸提升机、安全锁、钢丝绳等。由于故障需要修理的,应由专业人员在落实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6 安全锁

  6.1 安全锁、提升机与结构件应可靠连接。

  6.2 安全锁在工作时应是开启的,处于自动工作状态,无需人工操作。安全锁应无损坏、卡死,动作灵活,锁绳可靠。

  6.3 使用中,当吊篮平台倾斜引起防倾斜式安全锁锁死时,应首先点动提升低侧吊篮平台使安全锁打开。在安全绳受力时,严禁蛮力扳动,强行开锁。

  6.4 禁止安全锁锁闭后开动提升机下降。禁止操作人员自行拆卸修理。

  6.5 吊篮安全锁,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或规范的规定,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或生产厂家校验,校验合格期限不得大于1年。

  6.6 吊篮的安全锁应灵敏可靠,当吊篮下滑速度大于25m/min时,安全锁应在不超过10cm距离内自动锁住悬吊平台钢丝绳,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检定期内。

  6.7 安全绳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加设重锤,防止悬吊平台提升时将钢丝绳随同拉起而影响悬吊平台正常运行。

  6.8 使用中,严禁在升降过程中使用安全锁制动或进行施工作业。

  7 限位装置

  7.1 上限位装置应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7.2 当上行程开关碰撞到限位块时,应及时降低平台,使行程开关脱离限位块。

  8 电气系统

  8.1 操作前,应检查电缆线及各连接插头有无破损、漏电等现象,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按动各开关按钮应无异常。各电气元件必须灵敏可靠。

  8.2 电缆线、保险绳(亦称:“生命绳”)在建筑物结构棱角处必须采取抗磨、防剪保护措施。吊篮在升降作业过程中必须密切注意电缆是否被墙面或其他物件挂住,如若电缆被挂住切不可硬拉,应上下活动吊篮使电缆放松,解脱后方可运行。

  8.3 当吊篮下行距离地面50cm时,应停止运行,并进行检查,排除电缆线、钢丝绳被篮框砸压引起漏电等隐患后再降落。

  8.4 吊篮必须设置专用开关控制箱,做到“一机、一闸、一漏”控制,严禁一闸多机控制。

  8.5 吊篮的电源电缆必须架空敷设,严禁电缆拖地明敷设。

  8.6 在使用吊篮时,要随时观察吊篮的电源电缆线外皮有无破损,发现电缆有破损必须及时对电缆进行绝缘处理。

  8.7 每日下班时,必须清理干净吊篮悬吊平台内的杂物、零散物件。关闭吊篮控制箱电源,锁好电器控制箱,切断电源总闸,使电缆线不带电,并做好防雨措施。

  9 钢丝绳

  9.1 吊篮所使用的钢丝绳必须符合《gb8902》要求,严禁用其他规格的钢丝绳或伪劣产品代用。

  9.2 吊篮的工作钢丝绳、保险钢丝绳穿绳必须正确,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9.

  9.3 吊篮挑梁张紧加强钢丝绳、工作钢丝绳、保险钢丝绳在做回弯时,必须使用鸡心环保护使其圆滑过渡。钢丝绳卡数量最少不少于3个,绳卡的规格必须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绳卡间距应不小于8cm,绳头并留安全弯。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型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严禁绳卡正反交错卡压。

  9.4 钢丝绳的检查和报废必须严格执行《gb5972-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查和报废使用规范》。钢丝绳断骨股或在一个节距内断丝达到5根、松股、压扁、起鼓、死弯、磨损、锈蚀严重、钢丝绳直径大于10mm或小于8.3mm的钢丝绳必须报废。

  9.5 工作钢丝绳、安全钢丝绳的长度必须大于建筑物总高度。钢丝绳加设重锤后地面多余的钢丝绳应盘好扎紧,不得任意散放地面。

  9.6 操作过程中,必须注意防止异物卷入提升机和安全锁内。特别注意钢丝绳不得有砂浆、玻璃胶、废纸、油污、焊渣烧蚀等杂物。

  10 电、气焊作业

  10.1 进行电焊作业时,严禁将电焊机放置于吊篮上以及在吊篮控制箱内接电源。

  10.2 电焊机的二次回路线严禁与吊篮任何部件连接,构成回路,损坏钢丝绳。

  10.3 电焊钳不得搭放在吊篮上,必须放在绝缘板上,以防打火。

  10.4 电、气焊作业时,必须使用接火斗承接焊渣,严防电焊渣溅到钢丝绳、电缆、安全锁上。

  10.5 利用吊篮进行气焊作业时,严禁在悬吊平台内放置氧气、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

  11 安装、移位及拆除

  11.1 从事吊篮安装、拆卸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做业。作业前必须对安装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1.2 吊篮在施工现场进行移位二次安装时,必须由产权单位负责,严禁使用人员私自安装、拆卸、移位。

  11.3 吊篮二次移位,必须严格按照安装工艺流程进行。吊篮在拆除时要严格遵循“先安装、后拆除;后安装、先拆除”的原则。

  11.4 二次移位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5 吊篮在安装、拆卸作业时,必须设置警戒区,指派专人负责指挥和监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12 应急措施

  12.1 施工中突然断电时,必须立即关闭电控箱的电源总开关。判别断电原因必要时可操作专用手柄,使平台缓慢降至地面。

  12.2 当发生松开按钮但不能够停止上、下运行时,必须立即按下电气箱上的红色急停按钮,或者立即关闭电源总开关,切断电源使悬吊平台紧急停止运行。由专业维修人员排除故障后,再进行作业。

  12.3 吊篮在升降过程中,若悬吊平台倾斜角度过大会引起安全锁自动锁绳,此时应及时扳动转换开关,点动平台一侧提升机,使平台接近水平状态,安全锁恢复开启状态后再正常运行。

  12.4 使用中工作钢丝绳突然卡在提升机时,必须立即停机。严禁用反复升、降操作来强行排除险情。操作人员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撤离悬吊平台,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入悬吊平台进行排险。发生故障的提升机必须全面检修后方可投入使用。

  12.5 一端工作钢丝绳破断、安全锁锁住安全绳时,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排险。在排险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动作要轻、平稳,避免安全锁遭受过大冲击,发生事故。

  12.6 维修和拆卸吊篮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维修禁用”和“拆除禁用”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吊篮安全操作规程篇5

  吊篮脚手架安全管理

  吊篮主要用于高层建筑施工的装修作业,用型钢预制成吊监架子,通过钢丝绳悬挂在建筑物顶部的悬挑梁(架)上,吊篮可随作业要求进行升降,其动力有手动与电动葫芦两种。吊篮脚手架简易实用,大多根据工程特点自行设计。

  (一)施工方案

  1、使用吊篮脚手架应结合工程情况编制施工方案:

  (1)吊篮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应符合jg/t5032-93《高处作业吊篮》及《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2)当使用厂家生产的产品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有关资料。

  2、吊篮平台的宽度0.8-1m,长度不宜超过6m。

  3、吊篮脚手架的设计计算:

  (1)吊篮及挑染应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验算,抗倾覆系数比值≥2.

  (2)吊篮平台及挑梁结构按概率极状态法计算,其分项系数:永久荷载γg取1.2,可变荷载γq取1.4,荷载变化系数γ2(升降工况)取2.

  (3)提升机构按容许应力法计算,其安全系数:钢丝绳k=10,手板葫芦k≥2(按材料屈服强度值)。

  4、施工方案中必须对阳台及建筑物转角处等特殊部位的挑染、吊篮设置予以详细说明,并绘制施工祥图。

  (二)制作组装

  1、悬挑梁挑出长度应使吊篮丝绳垂直地面,并在挑梁两端分别用纵向水平杆将挑梁连接成整体。挑梁必须与建筑结构连接牢靠;当采用压重时,应确认配重的质量,并在固定措施,防止配重产生位移。

  2、吊篮平台可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允许使用钢管扣件连接方法组装。吊篮平台组装后,应经2倍的均布额定荷载试压(不少于4h)确认,并标明允许载重量。

  3、吊篮揽或机应符合jg/t5033-93《高处作业吊篮用提升机》的规定。当采用老型手板葫芦时,按照《hss钢丝绳手板葫芦》的规定,应将承载能力降为额定荷载的1/3.提升机应有产品合格证及说明书,在投入使用前应逐台进行动作检验,并按批量做荷协试验。

  (三)安全装置

  1、保险卡(闭锁装置)

  手板葫芦应装设保险卡,防止吊篮平台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发生自动下滑事故。

  2、安全锁

  (1)吊篮必须装有安全锁,并在各吊篮平台悬挂处增设一根与提升钢丝绳相同型号的保险绳(直径≥12.。5mm),每根保险绳上安装安全锁。

  (2)安全锁应能使吊篮平台在下滑速度大于25m/min时动作,并在下滑距离100mm以内停住。

  (3)安全锁的设计、制作、试验应符合jg5043-93《高处作业吊篮用安全锁》的规定。并按规定时间(一年)内对安全锁进行标定,当超过标定期限时,应重新标定。

  3、行程限位器。

  当使用电动提升机时,应在吊篮平台上下两个方向装设行程限位器,对其上下运行位置、距离进行限定。

  4、制动器

  电动提升机构一般应配两套独立的制动器,每套均可使带有额定荷载125%的吊篮平台停住。

  5、保险措施

  (1)钢丝绳与悬挑梁连接应有防止钢丝绳受剪措施。

  (2)钢丝绳与吊篮平台连接应使用卡环。当使用吊钩时,应有防止钢丝绳脱出的保险装置。

  (3)在吊篮内作业人员应配安全带,不应将安全带系挂在提升钢丝绳上,防止提升绳断开。

  (四)脚手板

  1、吊篮属于定型工具式脚手架,脚手板也应按照吊篮的规格尺寸采用定型板,严密平整与架子固定牢靠。

  2、脚手板材质应按一般脚手架要求检验,木板厚度不小于5cm;采用钢板时,应有防滑措施。

  3、不能出现探头板,当双层吊篮需设孔洞时,应增加固定措施。

  (五)升降操作

  1、吊篮升降作业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专门负责,并相对固定,如有人员变动必须重新培训熟悉作业环境。

  2、吊篮升降作业时,非升降操作人员不得停留在吊篮内;在吊篮升降到位固定之前,其他作业人员不准进入吊篮内。

  3、单片吊篮升降(不多于两个吊点)时,可采用手动葫芦,两人协调动作控制防止倾斜;当多片吊篮同时升降(吊点在两个以上)时,必须采用电动葫芦,并有控制同步升降的位置,使吊篮同步升降不发生过大变形(同步平差不应超过5cm)。

  4、吊篮在建筑物滑动时,应设护墙轮。升降过程中不得碰撞建筑物,临近阳台、洞口等部位,可设专人推动吊篮,升降到位后吊篮必须与建筑物拉牢固定。

  (六)交底与验收

  1、吊篮脚手架安装拆除和使用之前,由施工负责人按照施工方案要求,针对队伍情况进行详细交底、分工并确定指挥人员。

  2、吊篮在现场安装后,应进行空载安全运行试验,并对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性进行检验。

  3、每次吊篮提升或下降到固定后,应进行验收确认符合要求时,方可上人作业。

  (七)防护

  1、吊篮脚手架外侧应按临边防护的规定,设高度1.2m以上的两道防护栏杆及挡脚板。靠建筑物的里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80cm的防护栏杆。

  2、吊篮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密目网或钢板网封闭,建筑物如有门窗等洞口时,也应进行防护。

  3、当单片吊篮提升时,吊篮的两端也应加设防护栏杆并用密目网封严。

  (八)防护顶板

  1、当有多层吊篮同时作业,或建筑物各层作业有落物危险时,吊篮顶部应设置防护顶板,其材料应采用5cm厚木板或相当于5cm木板强度的其它材料。

  2、防护顶板是吊篮脚手架的一部分,应按照施工方案中的要求同时组装同时验收。

  (九)架体稳定

  1、吊篮升降到位必须确认与建筑物固定拉牢后方可上人操作,吊篮与建筑物水平距离(缝隙)不应大于20cm,当吊篮晃动时,应及时采取固定措施,人员不得在晃动中继续工作。

  2、无论在升降过程中还是在吊篮定位状态下,提升钢丝绳必须与地面保持垂直,不准斜拉。若吊篮需横向移动时,应将吊篮下放到地面,放松提升钢丝绳,改变屋顶悬挑梁位置固定后,再起升吊篮。

  (十)荷载

  1、吊篮脚手架属工具式脚手架,其施工荷载为1kn/m,吊篮内堆料及人员不应超过规定。

  2、堆料及设备不得过于集中,防止超载。

吊篮安全操作规程篇6

  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2、安装后进行下列各项检查试验,确认正常后,方可交付使用。

  1)检查屋面机构的安装,应配合良好,锚固可靠;悬臂长度及连接方式均正确;

  2)钢丝绳无扭结、挤伤、松散;磨损、断丝不超限,悬挂、绕绳方式及悬重均正确;

  3)防附落及外旋转机构的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4)电机无异响、过热,启动正常制动可靠;

  5)吊篮应做额定起重量125%的静超载试验和110%的动超载试验,要求升降正常,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3、作业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屋面机构、悬重及钢丝绳符合要求;

  2)电源电压应正常,接地(接零)保护良好;

  3)机械设备正常,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4)吊篮内无杂物,严禁超载。

  4、启动后,进行升降吊篮运转试验,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作业中,发现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未经专业人员检验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6、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对吊篮、钢丝绳进行全面防护,不得用基作为接线回路。

  7、作业后,吊篮应清扫干净,悬挂离地面3m处,切断电源,撤去梯子。

吊篮安全操作规程篇7

吊篮安全操作规程篇8

  2)吊篮应做额定起重量125%的静超载试验和110%的动超载试验,要求升降正常,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3)钢丝绳无扭结、挤伤、松散;磨损、断丝不超限,悬挂、绕绳方式及悬重均正确;

  5)防坠落及外旋转机构的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1)电源电压应正常,接地(接零)保护良好;

  2)吊篮内无杂物,严禁超载。

  3)屋面机构、悬重及钢丝绳符合要求;

  4)机械设备正常,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6.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对吊篮、钢丝绳进行全面防护,不得用其作为接线回路。

  7.作业后,吊篮应清扫干净,悬挂离地面3m处,切断电源,撤去梯子。

吊篮安全操作规程篇9

  1.执行标准:gb5083 – 8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行业标准:jg5027 – 92《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划》

  上海市地方标准: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规程db31/95 – 1998

  gb 5972 –86 纲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6095 – 85 安全带

  jg 5027 – 92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t 5032 – 93 高处作业吊篮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吊篮

  从建筑物上部,用钢丝绳通过悬挂机构,沿立面悬挂着的悬吊平台进行上下运行的一种作业设备。包括永久设置在建筑物上的吊篮和临时架设在建筑物上的吊篮。

  2.2 额定载荷

  悬吊平台上允许承受作业人员及其所用工具等质量总和的最大值。

  2.3 升降装置

  能使悬吊平台上下运行的传动装置。

  2.4 工作绳

  单独悬挂,用于承载悬吊平台或吊板的绳索。

  2.5 安全钢丝绳

  当工作绳断裂时,能防止悬吊平台坠落的绳索。

  2.6 安全锁

  装在安全钢丝绳和悬吊平台之间,当悬吊平台运行时速度达到锁绳速度或倾斜达到安全锁锁绳角度时,能自动锁住安全钢丝绳,使悬吊平台立即停止运行的装置。

  3.基本要求

  3.1 。生命绳的破坏负荷应大于23534.4n。当建筑物高度大于70 m时,生命绳的负荷应考虑它自身的重量,且承载后其安全系数应大于10.

  3.2 安装吊篮、座式登高板的建筑物应符合gb j9的规定。

  3.3 本市制造、安装、维修悬挂装置的单位,应经市劳动行政部门的资质认可。

  3.4 外省市在本市从事安装悬挂装置的单位,应持有所在地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的资质认可证明,向市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4.作业环境要求

  4.1 环境温度—10℃~+40℃。

  4.2 空气相对湿度不超过90%。

  4.2.1 作业人员工作处,风速小于10.8m/s(相当于阵风6级)。

  4.2.2 无大雾、暴雨、大雪等恶劣气候。

  4.2.3 距离高压线大于10m。

  5.安全要求

  5.1 吊篮的安装、维修和操作人员应取得由市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可止岗作业。

  5.2 作业人员要求

  5.2.1 无不适应高处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5.2.2 作业时应佩带附本人照片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5.2.3 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上的自锁钩应扣在单独悬挂于建筑物顶部牢固部位的生命绳上。

  5.2.4 不允许作业人员从一悬吊平台跨入另一悬吊平台。

  5.2.5 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有权要求使用单位采取相应劳动保护措施。对使用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5.3 使用要求

  5.3.1 每台悬挂设备应建立产品使用、检验、维修、保养档案。

  5.3.2 悬挂作业区域下方应设置警戒线,并在醒目处设置“禁止入内”牌。

  5.3.3 吊篮不得作为电绨使用,且不允许在悬吊平台上擅自另设吊具。

  5.3.4 不允许在悬吊平台里使用梯子、凳子、垫脚物等进行作业。

  5.3.5 置于悬吊平台里的载荷应分布均匀,且不得超过额定载荷。

  5.3.6 悬吊平台在运行时,作业人员不得施工操作,并应密切注意周围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切断电源。

  5.3.7 常设吊篮水平移位时,应先将其提升至屋面位置;非常设吊篮水平移位时,应先将其放置底面位置。

  5.3.8 作业完毕后,常设吊篮应停放在屋面规定位置;非常设吊篮应停放在最底层位置,并固定。

  5.3.9 不允许绳索连接后使用。

  5.3.10 在悬吊平台里进行电焊作业时,应做好绝缘保护,不得用钢丝绳作为电焊接地线。

  5.3.11 安全锁手柄、自锁钩不得人为用物体撑起,使之失效。

  5.3.12 电气控制箱应由一人操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

  5.3.13 作业时,应妥善保管好施工工具,防止高空坠物。

  5.3.14 紧急时措施:

  a)作业时断电,应立即切断电源,防止突然来电时发生意外;

  b)作业时发生断绳,作业人员应及时安全撤离现场,并由专业人员处理。

  5.3.15 受建筑物结构限制,不能使用吊篮作业时,应落实有关安全措施,经本企业领导批准,方可使用座式登高板或自制悬挂装置作业。

  6.吊篮安全检查

  6.1 新安装的、大修后及闲置一年以上的吊篮,启用前按以下要求执行。

  6.1.1 对下列零、部件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a)限位装置、制动装置;

  b)安全锁;

  c)升降装置(含手动升降装置);

  d)钢丝绳防松装置;

  e)电气安全装置;

  f)紧固件有否松动;

  g)运动的零部件有否卡阴现象;

  h)减速箱及传动装置有否足够的油量。

  6.1.2 负载试验应按额定载荷的125%进行(载荷应均布)。

  6.2 每天作业开始前应按时附录a的规定进行检查,并作出评价和处理。

  6.3 吊篮应经法定认可的检测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6.4 定期检查

  6.4.1 常设的吊篮每六个月,应进行下列内容的安全性能检查并做好记录和归档保存。

  a)按本标准7.1的规定检查;

  b)各零、部件的锈蚀情况;

  c)提升机受载的零、部件变形、损伤,制动片的磨损润滑情况;

  d)电缆线破损情况。

  6.5 常设的吊篮每二年应进行下列内容的安全性能检查,并做好记录,归档保存。

  a)解体各部件,检查其锈蚀及受载零、部件的磨损、变形、损伤情况;

  b)电气装置、各元器件的可靠性。

  6.6 非常设的吊篮每六个月应按本标准6.5规定进行检查。

  7.维修保养

  7.1 作业时,吊篮发生故障或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由专职人员进行检修。

  7.2 不允许在空中检修吊篮。特别情况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检修。

  7.3 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做好悬吊平台、钢丝绳的清洁工作。

  7.4 应按说明书规定牌号的润滑油对运动和磨擦零部件进行定期加油。

  7.5 吊篮拆除后,应将各种绳索、电缆线盘整好,并妥善存放。

  7.6 钢丝绳报废应按gb 5972中2.5规定执行。

吊篮安全操作规程篇10

  1、高处作业吊篮应有经技术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维护、保养,并持证上岗。这些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无不适应高处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进入吊篮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并将安全锁扣在另外可靠固定在建筑物上部的安全绳。酒后、过度疲劳、情绪异常者不得上岗。(安全绳用户自备)

  3、操作人员上机前,必须认真阅读和掌握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本《操作人员必读》的内容。

  4、工作前,必须按检验项目对吊篮逐项进行检验,各项全部合格并由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吊篮严禁带病操作。使用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使用后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5、吊篮严禁超载(吊篮的载重量包括人员的重量在内),且栽荷在平台全长上应基本均匀。当施工高度较高及前梁伸出长度超过规定的范围时,平台的重量必须减少,风力较大时,还必须考虑风压的影响(相当于增加平台的载重量)。具体的规定是必须保证悬挂机构的抗倾覆稳定力距(参照使用说明书)。

  6、在正常工作中,严禁触动滑降装置及用安全锁(离心触发式安全锁)刹车。悬吊平台两端倾斜超过15cm时应及时调平,否则将严重影响安全锁的使用。操作人员应随时注意吊篮的运行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操作人员在悬吊平台内使用电器设备时,低于500w的电器设备可接在电器箱内的备用电源界线端子上,但高于500w的电器设备严禁接在电器箱内,必须用独立电源供电。

  8.在高压线附近作业时,吊篮与高压线及高压装置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遵守当地电器规程,报有关部门批准,采取防范监督措施后,方能使用吊篮。

  9.悬吊平台悬挂在空中时,严禁随意拆卸提升机,安全锁,钢丝绳等。由于故障确要修理的,应有经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在落实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10.吊篮不宜在粉尘,腐蚀性物质或雷电,五级以上大风等环境中使用。

  11悬吊平台的拼装长度不得超过说明书所规定的长度。双吊篮作业人员必须两人,不许单独一人进行作业。

  12.不允许在悬吊平台内使用梯子,板凳,垫脚物等进行垫高作业。作业人员必须在地面进行悬吊平台,不得在空中攀缘窗口出入,更不允许从一个悬吊平台跨入另一悬吊平台。

  13.吊篮不允许作为载人和载物电梯使用,不允许在吊篮上另设吊具。

  14.若在工作中发生工作纲丝绳断裂,提升机异常声响等紧急情况,操作应当沉着冷静,立即停机并撤离悬吊平台,严禁继续下行。设备故障由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15.吊篮下方地面为行人禁入区域,需要好隔离措施并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

  16.悬吊平台栏杆四周严禁用布或其他不透风的材料围住,以免增加风阻系数,和安全隐患。

  17.必须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规定的结构形式和力学性能的钢丝绳。钢丝绳不得弯曲,不得沾有油污,杂物,不得有焊渍和烧蚀现象,严禁将工作钢丝绳和安全绳作为电焊的低压通电回路。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必须报废。

  18.插。拔电源线的航空插头之前,必须先切断电源线的电源。吊篮若要就近整体移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将钢丝绳从提升机和安全锁内退出。

  19使用过程中,提升机,安全锁内严禁进入沙浆,胶水,废纸,油漆等异物。霉天使用结束后,应将悬吊平台降至地面,放松工作钢丝绳,使摆臂式防顷斜式安全锁的摆臂处于松弛状态。关闭电源开关,锁好电器箱。露天存放要注意做好防雨措施,避免雨水进入提升机,安全锁,电器箱。

  20.在您购买吊篮时,随机安全锁已在出厂前进行了标定。标定日期从购买本机之日起算。当第一次标定生效后,每六个月为一个标定周期,标定期满必须由生产厂家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保养和维修,并重新标定。

  21吊篮日常检测项目应当书面纪录并存档备查。专职检修人员应定期对整机个主要部件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并做好记录,发现故障应以书面形式呈报有关部门。

  22.其他有关施工安全技术,现场操作安全措施,劳动保护,安全用电及消防等要求,请严格按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吊篮安全操作规程篇11

  凡在建筑工地使用zlp630型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除遵守建筑工地安全规定外,还应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一、 使用吊篮人员均应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培训与考核,执有操作证方可上岗;非指定人员不得动用吊篮。

  二、 吊篮屋面悬挂装置安装齐全、可靠、稳定;配重压铁40块,前臂挑出长度必须遵循《吊篮安装高度、前梁伸出长度与允许载重的关系表》

  三、 吊篮严禁超载使用,按照吊篮安装额定的重量使用。

  四、 工作前必须检查:

  1、 前列第二项、第三项。

  2、 所有联接件齐全、牢固、可靠;无丢失损坏。

  3、 提升机钢丝绳入口处严禁砂石、螺钉、螺帽、钢丝等杂物入内,以免提升机构咬死切断钢丝绳造成危险。

  4、 检查悬挂机构,各紧固件是否连接牢靠,配重块与工作钢丝绳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检查安全锁是否灵敏可靠。

  5、 检查电缆线有无损坏,插头是否拧紧,保护零线是否连接可靠,并试验吊篮配电箱及用户配电箱的漏电,保护开关是否灵敏可靠,并检查两侧提升电机制动性能是否可靠。

  五、 吊篮应下放到最下层或固定在比较安全的平板(架子)上,方可上下,严禁把吊篮随意放置在窗洞处或其它不安全的地方跳下爬上,下班时固定好电缆线,并切断电源锁好控制箱。

  六、 每次吊篮运行只能由一个人控制,在运行前提醒篮内其他人员并确定上、下无障碍物方可运行。

  七、 每次使用前均应在2米高度下空载运行2~3次,确认无故障方可使用。

  八、 上吊篮工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吊篮作业。

  九、 吊篮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专业技术人员维修,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

  十、 雷、雨、大风(阵风5级以上)天气不得使用吊篮,应停置地面

  十一、 施工单位应按建筑施工安全规模划出安全区,架设安全网。

吊篮安全操作规程篇12

  1、非专职或指定人员不准动用电梯(升降吊篮)。

  2、电梯运行时除拉料人员,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乘坐。

  3、料车进出轿厢做到勿碰门壁。

  4、电梯载重量不准超过额定标准。

  5、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6、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7、上班前做好检查或试行,发现轿厢晃动或有声响要停车检查。轿厢上下停层安全保险装置必须良好。

  8、运行时,井道/轿厢必须关闭。

  9、应急开关供检查或修理时使用,平时不准动用。

  10、有事离开,必须关好井道门。

  11、井道/轿厢门轨道随时疏通,防止轧塞。

  12、工作完毕随手关闭电源开关。

  13、机器间严禁堆放杂物,地面清洁,防止雨雪飞入,平时应关门上销,进道底坑内不准积水。

  14、轿厢保持清洁卫生。

  15、升降吊篮除运送生产物料外,不准载人,防止事故发生。

吊篮安全操作规程篇13

  第一节 材料规格

  第1条 组合吊篮所用的钢管,应用外径48mm,壁厚3~3.5mm的为宜。组合扣件应用经劳动部门批准的单位所制做的合格产品,承重部位必须用玛钢扣件。

  第2条 吊篮上铺设的脚手板应用2.5~5cm厚的木板或轻质金属板,排木应用5cm~10cm的木方或外径48mm的钢管为准。

  第3条 吊篮上所挂的立式安全网应用网眼小于10cm的尼龙网或金属网。

  第4条 挑梁应用不小于14#的工字钢或承载能力大于14#工字钢的其他材料。

  第5条 升降吊篮的手扳葫芦应用3t以上的专用配套的钢丝绳。倒链应用2t以上的。承重的钢丝绳直径应不小于12.5mm,吊篮所用的安全绳应用直径不小于12.5mm的钢丝绳。

  第二节 使用吊篮的安全技术规定

  第6条 吊篮适用于高层建筑外装修和外檐修理作业,吊篮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准超过1200n(包括人体重)。吊篮上的人员和材料要对称分布,不得集中在一头,保证吊篮两端负载平衡。

  第7条 在没有护头棚的吊篮上或在两个吊点的吊篮上,以及在建筑物拐角处、悬挑处操作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而篮内人员均必须戴好安全带。

  第8条 严禁在吊篮的防护以外和护头棚上作业,任何人不准擅自拆改吊篮,因工作需要必须改动时,要将改动方案报技术、安全部门和施工负责人批准后,由架子工拆改,架子拆改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准使用。

  第9条 使用吊篮的人员,在工作中要随时注意工具材料,不准向吊篮外抛扔任何物件,保持吊篮的整洁。

  第三节 组装和升降吊篮的安全技术规定

  第10条 组装吊篮之前架子工对所必用的料具要进行检查,按标准选料。使用焊件组合吊篮时,应由技术部门和有关人员鉴定焊件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11条 组装或拆除吊篮时,至少三人配合操作,严格按照支搭脚手架的工艺程序作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吊篮组装方案。

  第12条 升降吊篮时,必须同时摇动所有的手扳葫芦或同时拉动倒链,各吊点应同步升降,保持吊篮平衡。吊篮升降时不要碰撞建筑物,特别是在阳台、窗口等部位应有专人负责推动吊篮,防止吊篮挂碰建筑物。

  第13条 吊篮里皮距建筑物以10cm为宜,两吊篮之间间距不得大于20cm。不准将两个或几个吊篮连在一起同时升降,两个吊篮的接头处应与窗口、阳台施工面错开。

  第14条 以手扳葫芦为吊具的吊篮,钢丝绳插好后,必须将保险扳把拆掉,系牢保险绳。用安全卡子代替保险绳时,保险卡子的拉把不准与主绳捆绑在一起。要将吊篮与建筑物拉牢,在无处拉接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

  第15条 吊篮的位置和挑梁的设备都应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而定。拟定施工方案时,应注意挑梁挑出的长度和位置应与吊篮的吊点保持垂直,安装挑梁时,应使挑梁挑出的长度和位置应与吊篮的吊点保持垂直。安装挑梁时,应使挑梁探出建筑物的一端稍高于另一端。挑梁在建筑物内外的两端应用杉槁、钢管连接牢固,成为整体,阳台部位的挑梁在挑出部分的顶端要加斜撑的抱桩,斜撑下脚要加垫板,并且将受力的阳台板和以下的两层阳台板设立柱加固。

  第16条 承受挑梁拉力的预埋吊环,应用直径不小于12mm以上的圆钢,吊环藏入砼内的长度应大于36咖,并与墙体主筋焊接牢固,如果几个吊点共用一个预藏吊环时,要另外采取加固措施,并经上一级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准使用。预埋环距支点的距离不得小于3m,挑梁与吊环连接时应用直径大于10mm的钢丝绳或00型、03号以上的花篮螺栓连接。

  第17条 承重钢丝绳与挑梁连接必须牢靠并应有预防钢丝绳受剪的保护措施,采用卡接方法时,不得少于3个卡子,绳头要做安全弯,凡是承重钢丝绳,严禁接头使用。

  第18条 吊篮用的吊索(即逮子绳)要从吊篮主横管底下穿过,吊钩下的吊索与吊篮内外主横管连接夹角要保持45°,同时用卡子将吊钩与吊索卡死。并必须设有防止脱钩的保险措施。

  第19条 安装吊篮的操作程序是:先将挑梁固定绑牢,挂好吊篮承重绳,将在地面组装好的吊篮,穿上承重绳,装好安全卡子或保险绳,然后摇动各吊点的手扳葫芦或倒链,使吊篮平稳地升到使用高度,最后将吊篮与建筑物拉结稳固后即可使用。安全保险绳每次放绳不得超过1m,并卡牢所有卡子。

  第四节 吊篮的组装规格

  第20条 吊篮可根据工程的装修情况和工程特点组装成单层或双层吊篮。双层吊篮要设爬梯,留出活动盖板,以便人员上下。

  第21条 吊篮长度一般不得超过8m,因工程特殊必需使用8m以上的吊篮时,要经上级技术部门批准。吊篮宽度以0.8~1m为宜。单层吊篮高度以2.0m,双层吊篮高度以3.8m为宜。以钢管为立杆的吊篮,立杆间距不准大于2.0.m,采用焊接边框的吊篮,立杆间距不准超过2.5m。单层吊篮至少设3道横杆,双层吊篮至少设5道横杆。

  第22条 以钢管组装的吊篮,大、小面均须打戗,以焊接预制框架组合的吊篮,长度超过3m的大面要打戗。

  第23条 单层或双层吊篮的每层脚手板都必须铺平铺严,并与排木固定牢,排木的间距可根据脚手板厚度而定,一般以0.5~1m为宜。吊篮作业层外皮和两端小面均应绑两道护身栏,设一道挡脚板,并用安全网全部封严、索死下角。里皮要绑防护栏。里皮不能绑防护栏的吊篮,必须与建筑物拉牢固定,吊篮里皮与建筑物的间隙不得大于20cm。

  第24条 吊篮顶的防护层,距作业层脚手板不得小于2m,防护层要用金属网、尼龙网或轻型坚固材料搭设。如遇挑檐板不能设防护层时,操作人员应挂安全带,做完挑檐后,再设防护层。

  第25条 长度在8m以下的吊篮,要设3个吊点,超过8m的吊篮,每增加3m加一个吊点,吊点要分布均匀。长度在3m以下的小吊篮如设3个吊点操作不便,可设两个吊点,但篮内人员要挂好安全带。

  第五节 吊篮安全管理规定

  第26条 吊篮组装前,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根据工程情况编制吊篮组装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组织验收。

  第27条 组装吊篮所用的料具,要认真验收,用焊件组合的吊篮。焊件要经技术部门检验合格,方准使用。

  第28条 吊篮使用期间,施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经常检查吊篮的防护、保险措施、挑梁、手扳葫芦和倒链、吊索、钢丝绳,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严禁工人在有隐患的吊篮内作业。

  第29条 在吊篮使用中应设专人或责成有关部门,监视挑梁荷载的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部门反映。

  第30条 在大风、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过后,施工人员要全面检查吊篮,保证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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