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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汇报范例

作者: 爱可网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来源:www.ik35.com

固定资产投资汇报范例篇1

  一、投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国家出台新规。自2014年2月起,只允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的单纯基础设施等非房地产项目申请进入投资项目库,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设的住宅、商务楼、保障房、酒店、购物中心、旅游中心、工业园区等各类项目均为房地产项目,一律由本地在库房产公司申请进入房地产开发项目库,由投资司审批。

  2、项目入库难。新开工项目入库管理制度实行后,上级对新开工项目申报入库审查越来越严格,申请入库证明材料内容要求更全面、规范,致使对收集的500万元以上项目符合申报标准的难度加大,有的单位由于相关资料提供得不全面或不规范,尤其是备案文件缺失或造假使新开工项目得不到及时申报入库,导致统计资料滞后于工程形象进度。

  3、投资额较大项目开工极少。在我县已开工项目中上亿元以上的项目历历可数,而且其中部分项目都已入库。这也是导致入库慢的原因之一。

  4、投资备案的项目偏少。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县开工的项目不少,但是基本都是相关材料缺失没能在发改局或者经信局备案,导致项目不能及时入库。

  5、房地产项目投资愈来愈少。我县在库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截止今年5月底计划投资总额还剩余1.7亿元,如果没有新的房地产企业入库会直接影响投资进度。

  二、下步工作建议

  (一)、抓投入,强化投资结构优化。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工业投资力度。一是抓好已供地重大工业项目的开工建设和在建重点项目的竣工投产,加快工业大项目的引进与落地,努力提高工业投资在全社会投资中的比重,推动结构调整。二是鼓励和引导工业企业实行技术改造,把企业工艺改造、设备更新作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抓手,作为缓解土地制约的主要措施。三是积极谋划筹备一批重大工业项目,搞好论证评价加快前期工作,为今后工业创新发展提供后备项目资源。

  (二)继续加大项目招商引资力度,扩大项目储备。各部门要正确把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利用自身的资源、区位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大项目,特别是要引进生产性项目,增加项目储备,形成新的投资增长点,改变工业投资连续下降的局面。

  (三)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项目实现开工建设。要把项目的前期工作当成项目建设工作的一大重点,加大部门之间的协作,认真做好项目的审批、设计、拆迁和环评等前期工作,使项目能早日动工,尽快形成投资实物量。

固定资产投资汇报范例篇2

  论文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资本流动格局呈现自由化发展,相当规模的国际资本也流入我国境内,在我国的经济金融体系运行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而其中最为值得关注的是国际短期资本的流入。本文主要从自21世纪以来国际短期资本流入我国的原因、途径、影响过程等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国际短期资本流动进行管理的政策建议。

  0 引言

  短期资本一般是指具有较强流动性的金融资产,例如短期外债、贸易融资(如预收货款、延期付汇)和其他一些带有投机性质的资金等,都可以算作短期资本。由于短期资本流动具有投机性和不稳定性,将对一国宏观经济造成冲击。2002年以来,一些短期资本通过各种形式涌入我国,给我国货币政策以及人民币汇率稳定带来较大压力。

  1 短期资本流入我国的原因

  短期资本的频繁流入与我国目前的宏观经济发展环境是紧密联系的,究其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1 政策条件良好。由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飞速发展,国内市场对资本的需求不断扩大,我国的外汇管制和利用外资的相关审批逐步放松,这些在制度层面上为资本的流入创造了良好条件。随着资本项目的持续开放,外资通过经常项目、直接投资、qfii、地下兑换等各种形式流入国内。

  1.2 人民币升值预期。2002年以来,由于国际收支的顺差和高额的外汇储备,人民币一直面临着很大的升值压力,2005年汇率制度改革前,短期资本已经开始大量涌入境内。2005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兑人民币交易价格由1美元兑8.27元人民币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人民币汇率改为“盯住一揽子货币”。汇率制度改革后的初期,人民币小幅升值反而被看成持续升值的前奏,给投机资本以无风险套利的较大遐想空间。此后人民币开始了升值过程。三年来,人民币对美元升值了16%。持续的人民币升值预期为大量的短期资本进入中国进行套利提供了条件。

  1.3 a股市场的发展。2000年以后中国gdp年均增长超过10%,带动了证券市场的繁荣。在对人民币升值预期背景下,投资者发现只要持有人民币资产,在获取股价上涨的资本利得的同时,还能获取锁定汇率风险的人民币升值收益。这种无风险套利的环境,进一步鼓励各种渠道的境外非贸易资本向资本市场流入。

  1.4 房地产市场的高回报。2003年以来, 房地产价格不断上涨,国内房地产投资回报率相当可观,保守估计投资回报率有30%左右,而在发达国家房地产市场的投资回报率仅为7%。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刚性发展,将促使国际资本可以通过投机国内房地产和汇率,赚取双重利润,并且会进一步导致人民币的升值预期。

  2 短期资本流入我国的途径

  短期资本以趋利目的千方百计地进入我国,其主要渠道目前有以下几种:

  2.1 虚假贸易。国际资本利用我国经常项目可自由兑换流入境内,其形式有,例如一些企业通过增大预收款、加快出口而放慢进口、高报出口价格以及低报进口价格等操作方式形成了一部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国际短期资金。

  2.2 混入个人外汇汇款。国际资本通过个人外汇汇款将资本项下的资金混入经常项目下的“服务”、“收益”等项目流入境内,例如境内居民将在外投资本金以非贸易外汇形式汇入境内结汇、外商投资企业国外投资总公司以个人捐赠款等名义将资金汇入国内外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董事会成员,并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结汇作为企业的流动资金等操作。

  2.3 外商直接投资。国际资本通过外商直接投资等资本和金融项入境,而这部分境外资金入境后并未直接进入实业投资领域。例如2002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共527.43亿美元,约合4367 亿元人民币,当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额达4.3202万亿元人民币,但当年fdi流入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却不到10%,这说明外商直接投资中有一部分资金暂时闲置在外资企业的账户上,并且以现金管理等名义进入中国市场[1]。而在外资企业内部,我们也可以看到:外商投资企业以股东贷款方式进行对外短期借款并结汇或境内外资企业与境外关联企业相互配合,以暂收应付款、预收货款及延迟出口等方式,为境外资金入境提供便利。

  2.4 地下钱庄。当国际短期资本找不到合适渠道进入我国时,则可将美元打入地下钱庄的境外账户,地下钱庄再将等值人民币打入境外投资者的中国境内账户,这样国际资本就以地下钱庄为中介进入我国。

  2.5 外汇贷款并结汇。境内企业利用中资外汇指定银行的离岸贷款业务,由中资外汇指定银行离岸部门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后,外方再转借给境内企业,办理结汇,从而绕开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外汇贷款不能结汇的管制。

  3 国际短期资本对输入国的影响

  由于国际短期资本流动规模大、停留时间短、脆弱性高和破坏性强,更容易对一国有限弹性的盯住汇率制度或固定汇率制发起冲击,甚至从而引发货币危机,对一国经济金融产生的冲击会更大。

  3.1 对资本输入国的正面影响

  3.1.1 有利于满足对短期资金的需求。国际短期资本流动使国内经济部门能够以更低的融资成本和交易费用获取外部资金,融资条件得到改善,便于获得发展经济所急需的境外资金支持,尤其是可以弥补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外汇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加速资本形成,改善国际收支状况,促进经济的高速增长。

  3.1.2 有利于金融深化。银行体系自身引进大量的外国资本,对外总负债增加,银行体系资产规模也将扩大。同时伴随外汇储备的积累,各国中央银行外汇资产上升,在国内金融市场投放大量本币资产,导致国内金融资产的进一步扩张。而大量证券资本的进入以及外国投资者对市场交易活动的参与,也迫使资本流入国的金融管理当局不断完善交易制度、加强市场监督和调控,改善信息可获得性,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

  3.2 对资本输入国的负面影响

  3.2.1 削弱宏观经济政策有效性。在固定汇率制下,资本流入会造成一国国际收支出现不平衡的变化,一国会采用法定贬值或法定升值的手段调整汇率。若采用法定贬值,外汇储备的增加就意味着中央银行要向流通领域注入更多的本国货币,从而对货币供应量造成很大影响。在浮动汇率制下,资本流入往往导致本币升值,作为有干预的浮动汇率制,中央银行为维持汇率在一定水平必会在外汇市场上买进外汇,投放基础货币,进而也导致货币供给的扩张,使国内利率下降、投资膨胀,从而导致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

  3.2.2 影响国内汇率水平进而影响经济增长。在浮动汇率制下,资本净流入表现为外汇供给增加,在外汇需求不变的情况下,本币名义汇率会上升。本币汇率的上升,将损害本国出口品的国际竞争力,导致经常项目赤字,gdp 增长率会下降。在固定汇率制度下,虽然名义汇率保持稳定,但外汇供给增加最终转化为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导致国内货币供应量的扩张,使本币汇率高估,也不利于经济的长期增长。

  3.2.3 加大金融体系风险。在固定汇率制度下,为维持汇率水平,本币高估,这将造成固定汇率制难以维持,货币危机可能会发生。在浮动汇率制度下,资本大量流入和流出,汇率波动幅度过大也可能发生货币危机。货币危机会动摇外商的投资信心,引发投资逆转,进而危及到金融体系的稳定。同时金融体系风险的扩大也将加大汇率管理和各方面金融监管的难度。

  4 对策与建议

  基于上述的利弊分析,我们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尽量避免和缓解短期资本流入的负面效应,对短期资本流动进行有效的控制,对于稳定我国经济金融市场是很必要的。

  4.1 推进汇率市场化进程。可适度扩大人民币汇率浮动范围,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增强人民币汇率对资本流动和外汇供求的弹性,允许更多企业进入外汇市场,这样可以使外汇供给过剩大大改观,使一级市场的价格比以前更能准确反映真实的外汇供求状况,从而逐步形成市场化汇率。同时,进一步扩大外汇远期市场的规模、品种和交易范围,大力发展汇率

  避险工具,缓解人民币升值预期对汇率稳定目标的压力,降低国际套利资本的获利空间。

  4.2 完善外汇管理政策。建立健全立法和执法体系,加强执法检查,加大对违规资本流动打击力度,打击“地下钱庄”、外汇黑市交易、现钞非法携带出入境等破坏外汇金融秩序的违法行为,全面梳理现行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同时建立系统全面的外汇资金跨境监测预警体系,实现对异常资金流动的全方位监控。

  4.3 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随着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国外利率水平对我国货币市场利率的影响力会加大,我国的利率政策应考虑本国经济的实际需要和企业资金供求状况,同时又要兼顾国际利率关系。利率市场化的实现,将使利率工具与汇率工具更加协调配合,使它们成为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的有力手段,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对国际短期资本流动的影响力。

  参考文献:

  [1]邹新。进入中国市场的境外资金研究[j]。金融论坛。2005.(12)。

  [2]左小蕾。资本市场须防过度投机[j]。金融纵横。2007.(8)。

  [3]兰振华,陈玲。中国短期资本流动规模测算及其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金融经济。2007.(4)。

  [4]曲凤杰。人民币汇率改革对资本流动的影响[j]。国际金融研究。2005.(9)。

  [5]冯菊平。国际游资与汇率风险[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2)。

  [6]曹诗画。对中国短期资本流动的分析及其风险防范[j]。世界经济情况。2006.(9)。

  [7]左小蕾。警惕全球流动性过剩的输入[j]。经济界。2006.(4)。

固定资产投资汇报范例篇3

  摘 要 从1997年起,开始了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在2007年对外企又开始了网上申报联合年检,年检形式的改变使得公司证照的年检工作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证照年检与其内资企业的最大不同之处就在于外汇收支情况表的编制与审核。本文旨在对外汇收支情况表的编制方法进行浅述。

  关键词 外汇收支情况表 外汇收支情况表编制

  一、外汇收支情况表总体说明

  众所周知,我国是资本管制国家,资本管制要求系统监测宏观外汇风险,并适时采取调控和管制措施减少外汇风险。我国已加入WTO,外汇收支流量和规模将进一步加大,面临的涉外经济风险也将相应增加。但由于我国现行的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表体系不能充分披露企业面临企业的个体外汇风险,不仅企业管理者、投资者无法正确评估企业价值,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整体外汇风险也无从测算。为防范涉外经济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我国利用外资质量的整体提高,有必要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审核工作,准确合理的编制外汇收支情况表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外汇收支情况表反映的是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企业、机构和个人进行的经济交易以及与境内企业、机构、个人进行的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外币计价、结算交易。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一样同为权责发生制。该表以资产负债表的样式来揭示外币资金的流动,其本质为外汇的现金流量表。它所披露了外商投资企业从设立到年检年度为止所有外汇交易的余额数。外汇收支情况表它的借方表示:货物或服务的进口,金融资产的增加,金融负债的减少,外方权益的减少;贷方表示:货物和服务的出口,金融负债的增加,金融资产的减少,外方权益的增加。

  二、我们如何利用现有的财务数据来编制外汇收支情况表?

  其实外汇收支表的每一项内容可以看作为一个会计科目使用,采用复式记账的方法来记录。现在我们简述一下各科目的使用与会计处理的异同之处。

  1.收到境外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会计分录涉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银行存款科目,而在外汇表中涉及资产外汇货币资本金―资本金账户存款和实收境外资本―外国直接投资,对于资本溢价部分也计入实收境外资本――外国直接投资项下。

  2.销售商品收到货款或享有应收债权时:会计分录涉及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相应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外汇表中计入外汇货币资金-经常项目账户存款(应收外汇账款)和经常项目差额。外汇表中的只用经常项目差额。

  3.收到银行存款利息会计科目:银行存款和财务费用,外汇报表涉及科目为外汇货币资金和经常项目差额。

  4.用外币支付境外差旅费;会计科目:管理费用和银行存款―外币账户,外汇报表中涉及经常项目差额和外汇货币资金。

  5.购买物资已支付价款:会计科目:物资采购和银行存款,外汇表中涉及科目经常项目差额和外汇货币资金。

  6.支付外籍人员工资:会计科目:应付职工薪酬和银行存款,外汇表中涉及科目如果是用外币资金支付所用科目为应付外籍人员工资和外汇货币资金;若是用人民币支付涉及科目为应付外籍人员工资和非外汇形式资产――人民币。

  7.购买固定资产或其他物资已付款:会计科目: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和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外汇表中涉及科目:经常性项目差额,外币货币资金(应付外汇账款)。

  8.外方投资中成本核算会计科目涉及长期股权投资和银行存款(或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外汇表中分为境外投资与境内外汇投资两类针对境外投资则涉及表中境外投资与外汇货币资金(非外汇形式资产)如是境内外汇投资则需用到境内外汇投资项。

  9.实际支付给外方投资现金股利:会计科目:应付股利和银行存款,外汇表中涉及科目应付外汇股利和外汇货币资金。

  10.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境内)外汇借款会计科目:银行存款和长期借款,外汇表中科目为外汇货币资金――外债账户存款和境外借款(境内外汇借款)。

  11.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东以其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分配利润、清算、等所得的人民币资金增加本企业外方投资会计科目:银行存款和实收资本而外汇表科目非外汇形式资产――人民币和实收境外资本。

  12.外商投资企业接受境外股东以境外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等投资会计科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实收资本,外汇表涉及科目:非外汇形式资产――固定资产或是无形资产和实收境外资本――外国直接投资。

  13.外商投资企业以机械设备、无形资产收回境外投资会计科目为: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股利或投资收益)外汇表中涉及项目:非外汇形式资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和境外投资(境内外汇投资或是应收外汇股利)。

  14.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外方股东会计科目实收资本――中方和实收资本――外方,外汇表中项目非外汇形式资产――资本对价转移和实收境外资本。

  以上14笔比较分录涉及企业大部分的业务往来,对在日常的工作中能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但是本论文只是浅论了一下外汇收支情况表的编制问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还需各界同仁把握好各科目的准确定义及原则,灵活掌握,以便顺利通过每年的联合年检工作。

  参考文献:

固定资产投资汇报范例篇4

  一、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389.2万元(其中招商引资3825万元,完成全年任务(县里下达任务3131万元)的122%),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县下达任务3331万元)的131%。具体投资及建设情况:

  1、农田水利。完成农田水利建设工程7件,建设三面光沟渠3450米,投资18.8万元;完成江岸防护堤及防洪埂建设990米,支砌浆砌石2246.5立方,投资15.5万元;投入1.8万元对*提灌站进行维修;建设村组、田间道路21.3公里,其中:水泥卫生路面4.05公里,投资58.7万元。

  2、人畜饮水。新建、改造良美十组、十一组人畜饮水工程2件,解决了2个组117户533人2545头(只)大小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投资10.5万元。投资15万元的*村安全饮水建设项目正在实施当中。

  3、农村电网。完成*村*、*2个村民小组低压线路改造,涉及农户39户,投资7万元。

  4、教育文化。投资73万元建设完成了第六中学职工宿舍搬迁重建和*完小学生食堂及木高尼嘎阁小学建设工程,5个村完小校舍改造及配备物品投入资金26万元;投资23.9万元对卫生院住院楼、农家卫生院进行维修,同时完成病人及职工食堂的新建工程。争取13万元资金建设完成了*村文化活动场所、士旺马场二组活动室。

  5、新农村建设和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完成了投资920.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240万元,农民群众自筹680.8万元)的良美村“整村推进”项目。20*年*村五组新农村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规划的建设内容,建设卫生道路1公里和铺沙道路1公里,安装建设44农户太阳能以及村容村貌整治项目,投入资金30万元。总投资580万元(其中:财政整合资金305万元)的20*年木高村整村推进建设项目正在稳步实施当中;投资15万元的*村巴迪自然村整村推进建设已基本建设完工。

  6、其他建设。建设完成投资98万元的街面改扩建工程和垃圾处理场;投入资金8万元新建良美村集贸市场;建设完成投资150万元的*村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2007年完成投资50万元);乡党政综合办公大楼建设完成投资50万元。

  7、招商引资项目。共完成3825万元投资。士旺河电站上完成投资2175万元,预计2009年初有望发电试运行;*电站已建设完成投资2500万元的第三级电站,目前试运行中。第二级电站完成建设投资200万元;金沙江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木高水泥厂建设已启动,目前已投入资金1450万元。

  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重点工程任务、重点项目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香政办发〔20*〕12号)精神,确定我乡的20*年重点建设项目为三项,分别是:士旺河电站计划投资2331万元、*药山电站计划投资800万元、乡党政综合办公楼建设计划投资200万元,三项共计划投资3331万元。目前实际完成情况是:士旺河电站完成投资2175万元、*药山电站完成投资200万元、乡党政综合办公楼完成投资50万元,共2425万元。以上三项重点项目未完成投资计划的原因主要是:一是企业自身资金紧张;二是虽然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但还是存在有阻碍、影响电站建设的一些事情和问题,导致影响工期。

  总体上说,全乡已超额完成县里下达的任务。固定资产投资已完成4389.2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331万元)的131%。招商引资完成3825万元(包括木高水泥厂投资145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3131万元)的122%。

固定资产投资汇报范例篇5

  (二)在总机构所在地以外设立分支机构

  根据目前我国税收政策的规定,对增值税、消费税实行销地纳税,对营业税实行业务发生地纳税。因此,总机构无论在什么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其流转税基本上在经营地交纳,特殊情况除外。比如,运输业务就是回机构所在地交纳营业税。但对企业所得税则有所不同,根据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国家对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的总机构,企业所得税是汇总纳税还是独立纳税给予了明确规定:无论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凡是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实行汇总交纳企业所得税。税法对汇总纳税的企业称为“成员单位”。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合并纳税的有关管理规定。

  (1)企业汇总纳税的具体范围:

  国税发[1998]1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中规定:

  汇总(合并)纳税是一个企业总机构或集团母公司(简称“汇缴企业”)和其分支机构或集团子公司(简称“成员企业”)的经营所得,通过汇总或合并纳税申报表,由汇缴企业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汇总(合并)纳税必须报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凡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实行汇总纳税的成员企业,除查补的税款外,其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再就地征收企业所得税。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或虽经批准实行汇总(合并)纳税但未列入汇总(合并)范围的成员企业,一律按照企业所得税条例及有关规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税发[2001]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

  母子公司体制的企业集团和总机构以母公司本部和各级子公司为就地预交所得税的成员企业;总分公司体制的企业以总公司和符合独立核算条件的各级分公司为就地预交所得税的成员企业;汇总纳税的银行保险企业,以分行(分公司)、支行及相当于支行一级的办事处(分理处),为就地预交所得税的成员企业;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实行汇总纳税的企业,为审核确定的成员企业,就地预交所得税。

  汇缴企业和成员企业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区域内的,是否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决定。

  国税函[2002]2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中规定:

  企业实行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须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除另有规定者外,企业应在申请汇总(合并)纳税年度的3月31日以前,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汇总(合并)纳税的申请报告,同时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对超过申请期限、申报资料不全以及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国家税务总局将不予受理。

  (2)汇总纳税的具体实施规定:

  经批准实行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称汇总纳税)的企业总机构或集团母公司(以下称汇缴企业)及其汇总纳税的成员企业(以下称成员企业),除本通知第十三条的规定外,一律执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的汇总纳税办法。

  统一计算:是指汇缴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在汇总成员企业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基础上,统一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

  分级管理:是指汇缴企业及成员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分别属地进行监督和管理。

  就地预交:是指成员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本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并按照规定比例就地预交部分税款,年终办理年度清算。

  集中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汇缴企业在汇总成员企业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基础上,合并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成员企业就地预交的当年企业所得税款后,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清算和汇算清缴。

  (3)企业汇总纳税就地预交规定:

  成员企业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的比例,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为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60%。

  在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以及本部地区属于国家鼓励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可按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5%就地预交。

  总机构各成员企业盈亏相差悬殊,就地预交税款与集中清算结果差额较大的,可由总机构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对个别影响较大的成员企业就地预交的比例予以适当调整。

  投资与被投资之间的纳税规定:

  投资是企业成立的重要环节,由于投资方式不同,如现金投资、设备投资、产品投资、不动产投资、股权投资等,会产生不同的税收结果。作为企业应该在投资之前对将来的投资行为所产生的税收结果做出投资税负最轻的正确选择。不同方式的投资所产生的税收结果也不同。

  (1)现金投资

  对于用现金投资的企业或自然人来说,在我国税收政策上没有提到还要交税的问题。但是,用自己的现金投资是合法的,如果没有现金,用借钱等其他方法投资,就要慎重了。

  【案例分析】借钱投资的税收分析

  广州某公司要成立,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出于对将来公司形象的考虑,老板对公司的名称有严格要求:“我们公司名称必须以‘广东省’开头,不能用‘广州’。这样对公司的经营会带来好的影响。”但是,以省命名的营业执照,广东省工商局有具体的要求: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000万元。

  老板手里只有500万元,资金不足怎样验资办理执照?老板从朋友处借了500万元,凑齐了1000万元,验资后办理了营业执照。三天后,老板又从公司借出500万元,归还了朋友。在公司账上出现“其他应收款――老板500万元”。这种做法会产生什么问题呢?

  从公司法的规定看,这属于“抽套资金”行为,但税法对此行为的规定这位老总并不知晓 “糊里糊涂”地偷了税。为什么呢?

  财税[2003]15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中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规定: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这个例子很有典型性,有些企业经营者主观上并不想偷税,但他所做事情的结果已经产生了税,不交税就是偷税。因此,企业经营者在决策中不能不考虑税,否则将使企业背负巨大的税收风险和税收负担,并有可能因此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2)产品投资

  对于公司用自己生产的产品对外投资,根据税收政策的规定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交纳增值税。

  财法字[1993]第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应视同销售。

  (3)设备投资

  ①进口设备投资的有关规定

  国税发[1997]37号文件规定,《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中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免征关税和增值税)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比照上款执行,即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对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对符合上述规定的项目,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也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②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动产设备)

  对于用自己使用过的旧设备,经过评估后对外投资的,按照税法的规定也应视同销售,应按销售旧固定资产的政策执行。符合三个条件(三个条件为:1、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2、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3、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的不交税,超过原值的按4%减半征收。

  财税[1994]02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中规定:

  (1)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注意!此政策出台有误。北京、上海等地的国家税务局对此政策进行了更正。

  如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勘误文件)],现对我局沪国税流[2002]33号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是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以及不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的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

  (二)对销售除上述应税固定资产以外的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仍执行原来暂免征收增值税的规定。

  (三)财税[2002]29号文以本次附发文件为准。

  (4)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投资

  不动产与土地使用权由于属于营业税的范围,因此,不做视同销售处理。但是否应交纳营业税呢?

  财税[2002]191号文件(2003年1月1日起执行)规定:

  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5)股权投资

  税发[2000]1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

  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收入,如果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低于投资企业,投资企业对取得的股息收入要还原为税前所得,补交企业所得税。

  如果被投资企业享受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的,投资企业不补交企业所得税。

  凡是被投资企业年终做利润分配处理时(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赠资本),投资企业无论是否得到被投资企业的分配,投资企业都要确认投资收益的实现。

  被投资企业发生亏损,其亏损部分应在被投资企业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不得在投资企业税前扣除。

  投资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收回时,如果收入额超过投资成本的,应合并到企业所得额,交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低于投资成本的,发生的损失,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以非货币资产投资,应将投资时的非货币资产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和投资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计算其资产转让所得和损失。

  财税字[1994]009号文件规定:《关于联营企业征税问题》中规定:

  ①对联营企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一律先就地征收所得税,然后再进行分配。联营企业的亏损,由联营企业就地按规定进行弥补。

  ②联营企业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联营企业,不退还所得税;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联营企业的,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

  国税发[1994]229号,《关于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及股息、红利补税问题》中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94)财税字第009号]中所说的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及股息、红利补税问题,是指对由于地区间所得税适用税率存在差异问题的处理,如果投资方企业的适用税率高于联营企业的适用税率,为了计算简便,投资方企业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及股息、红利可以不并入投资方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而按上述文件所列计算公式补缴所得税。如果联营企业的适用税率与投资方企业适用税率一致,但由于联营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而实际执行税率低于投资方企业的,则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及股息、红利不再补税。

  【案例分析】怎样到税收优惠地区投资?

  张某与李某双方各自投资500万元人民币,在北京投资成立一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专业生产通讯设备。2003年根据业务的需要,公司决定开拓广东市场。经过公司的考察,公司决定在深圳由北京公司投资400万元人民币成立深圳子公司。子公司负责销售北京母公司的产品(北京所得税税率为33%,深圳所得税税率为15%)。

  深圳子公司当年实现利润600万元,由于子公司为独立纳税,所以,子公司应按深圳15%交纳企业所得税90万元,税后利润510万元。由于深圳子公司属北京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子公司产生的税后利润应分回到北京母公司。

  根据本案例,由于北京所在地所得税税率为33%,所以,深圳公司分回的部分应针对33%与15%之间的差额补交企业所得税。交了企业所得税后,再由个人分配,还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这一路计算下来,所谓的“优惠”也就谈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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