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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范例

作者: 爱可网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来源:www.ik35.com

循环经济范例篇1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

  所谓循环经济,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循环经济与传统经济存在明显区别。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其特征是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循环经济倡导的则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

  二、部分经济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取得的成绩

  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世界上许多经济发达国家走出了一路成功之道,取得了显著成效。

  美国是循环经济立法的先行者。美国对循环经济立法十分重视。1976年首次制定了《固体废弃物处置法》,1990年美国加州通过了《综合废弃物管理法令》。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循环经济已经成为美国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美国全国物质循环利用联合会公布的,全美共有5.6万家公私企事业涉及该行业,提供就业岗位110万个,每年的毛销售额高达2360亿美元,为员工支付的薪水总额达370亿美元。该行业的规模已与美国的汽车行业相当。

  德国是欧洲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1996年,德国颁布实施了《循环经济与垃圾处理法》。这以后德国政府又制定了《包装条例》、《限制废车条例》和《循环经济》等法规。这些循环经济立法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德国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极大地推动了德国循环经济的发展。1997年,德国国内的玻璃、塑料、纸箱等包装物回收利用率达到了86%;废弃包装物作为再生材料达到了360万吨。冶金行业中的矿渣、粉尘和矿泥重新利用率分别达到了95%、70%、70%。近几年,德国仅垃圾再利用行业每年创造410亿欧元的价值。

  日本的循环经济发展十分迅速。1997年日本通产省产业结构协会提出了《循环型经济构想》,到2010年,发展循环经济将使日本新的环境保护产业创造近37万亿日元产值,提供1400万个就业机会。2000年,是日本建设循环经济的重要年。这一年,日本召开了“环保国会”,通过和修改了《推进形成循环型社会基本法》、《特定家庭用机械再商品化法》、《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食品循环资源再生利用促进法》、《建筑工程资材再资源化法》、《容器包装循环法》、《绿色采购法》、《废弃物处理法》、《化学物质排出管理促进法》等多项环保法规,给发展循环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2002年,日本回收家电850多万台,资源循环利用率空调为78%、电视为73%、冰箱为59%、洗衣机为56%。

  三、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现状和主要问题

  我国的循环经济也已走过了近三十年的历程。1973年,第一次环境保护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国循环经济开始启动。这以后,我国的循环经济得到了一定发展。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党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如2002年颁布了《清洁生产促进法》,陕西、辽宁、江苏等省以及沈阳、太原等城市相继出台了地方清洁生产政策和法规。也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措施,如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采取综合措施对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等物品的回收利用;在一些省市进行循环经济试点,目前已有辽宁和贵阳等省市开始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等等。这些措施的有效实施,为我国循环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中,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首先,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主要依靠大规模的资源投入来支撑。而且资源消耗高,有效利用程度低,我国单位GNP消耗的能源是日本的6倍,韩国的4.5倍,美国的3倍;钢材、木材、水泥的消耗强度分别为上述发达国家的5-8倍,4-10倍和10-30倍;能源利用率仅为30%,比发达国家低20%。所以,资源浪费严重,要素制约突出,环境问题突现,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挑战,构成了威胁。特别是在环保产业发展中,差距更加明显。2000年,世界6000亿美元的环保产业市场中,日本占了3862亿美元,美国占了近1000亿美元,我国只有200亿美元,仅为日本、美国的5%和20%。其次,指导思想相对落后。没有体现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理念,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资金投入不足。再次,法律法规不健全。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缺乏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保障。而且技术落后,至今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目前我国关键技术设备达到和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仅占15%,2/3的设备属于国内一般水平和落后水平。

  四、加快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对策措施

  1、加快制定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战略。发展循环经济,要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原则,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法制建设为手段,以技术创新为动力,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循环经济宏观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2、尽早完善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为保证循环经济的持续发展,一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已有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加快制定《资源综合利用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的方法和标准。同时,要抓紧制定城市垃圾处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条例,使城市垃圾处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企业和监管部门的所有行为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既要加快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使用,迅速提升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水平。又要加大科技投入,积极研究新技术,依靠科技进步、技术创新,逐步提高我国能源循环利用、资源回收利用的技术装备水平。

  4、努力增加资金投入。国家要根据循环经济发展需要,安排一定财政资金,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国家可以建立循环经济发展基金,支持国内循环经济发展研究和项目建设。国债贴息资金应扩大对循环经济基础设施项目投放比例。有关科研基金可以安排一定数额专项资金,用于对发展循环经济所需的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研究开发。

循环经济范例篇2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地处太平洋西岸,海岸线长达18000多公里,接近陆地领土面积的三分之一,海洋生物2万多种,海洋石油资源量约240亿吨,天然气资源量14万亿立方米,滨海砂矿资源储量31亿吨。应当指出,海洋所蕴藏的巨大潜在资源和能力将为21世纪中国的和平崛起、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不可或缺的物质条件。21世纪,海洋将成为解决我国资源、人口、环境问题的主要出路。因此,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发展海洋循环经济和构建和谐人海关系的内在联系,已经成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

  (1)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是构建和谐人海关系的前提。

  毋庸质疑,发展是以提高人类生活质量为宗旨。发展海洋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构建和谐人海关系的前提和基础。海洋循环经济是在可持续意义下强调发展,不超越生态环境系统的更新能力,实现海洋生态的良性循环。其实质是一种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模式,把发展经济看作是一个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的进化过程。其过程是一个“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通过延长产业链,在系统内进行“废弃物”全面回收、再生资源化、循环利用。循环经济的目标不是高能耗、高产出、污染严重的物质文明,而是高效率、高科技、低消耗、低污染、整体协调、循环再生、健康持续的生态文明。因此,海洋生态的可持续性、高效性、和谐性和自我调节是海洋经济发展所依赖的环境系统,是新时代人海关系和谐的前提因素。发展海洋经济就是要实现一条从对立型、征服型、污染型、掠夺型、破坏型向和睦型、协调型、恢复型、建设型、闭合型演变的人海和谐生态轨迹,实现从只追求经济利益的一维繁荣走向社会、经济、生态、健康、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多维立体繁荣。

  (2)构建和谐人海关系是发展海洋循环经济的目标。

  人海关系即人类与海洋之间的关系,是人地关系的一种类型,其主要反映在人类对海洋的依赖性和人类的能动性两方面。纵观漫长的历史过程,人类很早就开始了“兴鱼盐之利,通舟楫之便”的依海式生活,海洋也为人类带来了更多的财富和恩泽。然而,20世纪开发海洋的热潮,使得我国近海区域的一些海洋资源开发过度,环境遭到破坏,物种锐减,海洋污染逐年加重,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了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影响海域的综合开发效益,难以持续利用。所以,在新时代提出了在可持续发展观念下的新型人海关系的概念,其实是一种互利互惠,共生共长的关系,人要尊重海洋,尊重自然,这样才能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类才能永续发展。一方面,人类要向海洋索取更多的资源,供人类发展利用,另一方面,人类要积极地良化海洋环境,让海洋的生产力不断的提高,以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需要。因此,构建和谐人海关系既是发展海洋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前提与必要条件,同时也是其最终目标,二者互相作用,不可分割。

  2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构建和谐人海关系的思路设想

  必须看到,当前世界经济中心正向太平洋转移,而太平洋西岸更是世界经济中增长速度最快的区域。为了迎接海洋世纪的到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顺应历史潮流,体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走可持续发展的国民经济体系建设道路,以人为本,以海为源,发展海洋循环经济,促进人海关系和谐。

  (1)加强海洋资源调查、勘探,充分掌握海洋资源情况。

  人海关系和谐,发展海洋循环经济,首先应该着眼于开发利用新的海洋技术,加大勘测力度,发现更多资源,弥补陆地能源不足,缓解需求增长的压力造成的环境、生态破坏。除此之外,还要反对海洋资源的掠夺式开发,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生物种类的多样性,走出一条以海洋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为基础、海洋经济的可持续性为中心、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为目的的发展道路。其次,应该明确未来海洋发展战略,坚持生态目标与经济目标的统一,统筹规划与突出重点的统一,重视海洋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良性循环、海洋资源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走出“先污染、后治理”的恶性怪圈,实现科学开发与永续利用的有机结合。

  (2)根据国家宏观政策指导,部署有特色的海洋开发战略。

  从宏观层次看,必须明确发展海洋经济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使海洋经济真正成为促进人类物质和精神生活质量以及环境质量提高的物质手段,由以海论海的狭窄圈子向海陆一体化发展的思路转变;由粗放型无序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向集约化综合开发利用海洋资源转变;由传统海洋产业向新兴海洋产业转变;由无偿使用海域、掠夺性开发海洋资源向海域有偿使用、可持续发展的海洋利用开发转变,以人为本,把海洋开发作为全局性的战略任务进行综合部署,促进海洋生产力方式的优化和生产关系的调整,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可以肯定,中国要提出以海洋资源为开发对象,以制度体制创新(如海洋资源产权制度、海洋投资机制、海洋法律制度、海洋教育科研体制、海洋管理体制等)为重点的海洋开发战略是至关重要的。

  (3)依托循环经济基本原则,促进和谐人海关系形成。

  走可持续发展的海洋之路,要求我们依托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和基本原则,形成和谐的人海关系。主要表现在:1.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基础,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将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与资源紧缺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2.以人的健康安全为前提,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全面协调发展为目标,从根本上解决自然、社会、经济和生态系统之间的矛盾。3.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再循环”的重要原则。最大可能地延长产品——废弃物的转化,有效延长产品的服务周期和强度,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环境同化能力,实现资源节约最大化和污染排放最小化。4.正确处理海洋开发与陆地开发的关系。加强海陆之间的联系和相互支援,发展既要以陆地为后方,又要积极地为陆地服务,相互依托,相互促进,海陆并举,加快人海关系和谐步伐。

  3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构建和谐人海关系的支撑体系

  2006年作为国家实施《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推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新举措,要抓住这一重要的历史机遇,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时代步伐,构置发展海洋循环经济的支撑体系,努力人海关系和谐发展的局面,尤其是在海洋经济开发的进程中着手建立保护为前提的支撑体系、以法律为保障的支撑体系、以市场为导向的支撑体系、以科技为动力的支撑体系。

  (1)建立以保护为前提的支撑体系。

  吸取世界工业化和城市化“先污染,后治理”的深重教训,在海洋经济开发中必须建立以保护为前提的支撑体系,下功夫综合治理重点海域的环境,努力恢复近海海洋生态功能,保护红树林、海滨湿地和珊瑚礁等海洋、海岸带生态系统,加强海岛保护和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积极完善海洋功能区划,规范海域使用秩序,严格限制和制止开采海砂、围海造地的急功近利行为;有计划有重点地勘探和开发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和国际海底资源。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资源,实现海洋的可持续发展。

  (2)建立以法律为保障的支撑体系。

  对于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来说,建立法律支撑体系十分重要,有利于为全国海洋经济大发展创造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环境。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加快循环经济立法进程,形成配套的法律体系,建立监督有效、执法有力的海洋管理队伍,明确消费者、企业、各级政府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把生态环境作为资源纳入政府的公共管理范畴之内。以此推动海洋综合管理体系的形成和海洋法规的不断完善,逐步使海洋开发得到合理、有序、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3)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支撑体系。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推进海洋经济开发必须建立起以内需为基点、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主线的产业结构,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各种操作机制和交易规则,站在时代的高度重视海洋事业,按照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标准统筹经济、资源、环境三者的协调发展,把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利益调节结合起来,遵循“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开发开放价值取向,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速度与效益统一”的基本原则,实现人海关系的和谐发展。

循环经济范例篇3

  循环经济(recycle econo・my)的思想萌芽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但它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是在1992年联合国环发大会提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之后。为了解决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突出矛盾,推动可持续发展,发达国家率先推出一种全新的经济活动方式,称之为“循环经济”。

  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曲格平认为,所谓循环经济,就是把清洁生产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融为一体的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

  循环经济以“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为行为准则(称为3R原则)。其中减量化原则(reduce),就是用较少的原料和能源达到既定的生产或消费目的,在经济活动的源头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再使用原则(reuse),即尽量延长产品的使用周期,产品和包装容器能被多次和反复地使用;再循环原则(recycle),即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之后能够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3R原则构成了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但它们的重要性并不是并列的,只有减量化原则才具有循环经济第一法则的意义。循环经济与传统经济的区别 传统经济是一种“资源一产品一消费一污染排放”的单向式流程组成的经济,它的特征是高开采、高投人、低利用、高排放。在这种线性经济中,人们通过生产和消费把地球上的物质和能源大量地提取出来,然后又把污染物和废弃物大量地排放到空气、水系、土壤、植被等这类被当作地球“阴沟洞”或“垃圾箱”的地方,不断地加重地球环境的负荷来实现经济的增长。从根本上说,当前的人炸、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等三大危机,正是人类自己制造的这种线性经济的必然后果。 循环经济是一种善待地球的可持续发展新模式,它充分考虑了自然界的承载能力和净化能力,模拟自然生态系统中“生产者一消费者一分解者”的循环途径和食物链网,将经济活动组织成为“资源一产品一消费一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的闭环式流程,所有的原料和能源都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最合理的利用,从而使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控制在尽可能小的程度,其特征是低开采、低投入、高利用、低排放。

  传统经济与循环经济体现了两种不同的思维模式和活动方式。传统经济是在大量生产废物和排放废物之后,再通过填埋或焚烧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被动的处理;循环经济则要求在生产和消费的源头,采取最有效利用资源以控制废物产生,一旦废物产生则要积极地回收开发和再利用。循环经济的意义

  如今,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在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方兴未艾,并且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其一,有利于减少污染排放。德国推行循环经济,使GDP在增长两倍多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减少了近75%。

  其二,有利于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循环经济是一种物尽其用的经济形态,它强调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延长产品的使用期,提高重复使用率,使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的内在价值,提高水、矿等各类紧缺资源的利用效率。“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

  可见,发展循环经济既是我国经济发展到现阶段的客观要求,也是21世纪可持续发展的最佳模式。

  如何发展循环经济

  发展循环经济是件利国利民的大事,但由于它具有公益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所以有相当大的实施难度,需要全社会的不懈努力和共同参与。

  政府应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财政等手段,强化宏观调控力度,使循环经济的公共福利最大化。

  企业作为环境污染物的主要排放者,应当通过技术改造实施清洁生产,在众多工业系统内建立起原料和产品之间的类似食物链的相互关联,实现整个生产过程的生态化和绿色化,尽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循环经济范例篇4

  关键词:循环农业;循环经济;生态经济

  中图分类号:F124.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8-0191-02

  关于循环农业,一般理解为生态农业。生态农业是指在保护、改善农业生态与环境的前提下,依照生态学、生态经济学的规律,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系统工程方法,集约化经营农业的发展模式 [1]。生态农业是一个农业生态经济复合系统,把农业经济系统和农业生态系统结合统一起来,为了得到最大的生态经济效益。同时它也是农、林、牧、副、渔各业互相综合的大农业,又是农业生产、加工、销售连贯为一体,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农业。生态农业在资源的利用和再利用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2]。

  循环农业可以合理利用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它的作用发挥的很好 [3] 。第一,充分利用太阳能以实现农业生产的物质转化。利用绿色植物的光合作用来不断提高太阳能的转化率,加速物流和能流在生态系统中的传递,以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力。第二,开发农村潜在能源。解决农村能源问题要结合当地实际,利用多种方法,除采用供电、供煤等途径外,还建造沼气池,使用节柴灶,利用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等,改变靠砍树来解决烧饭燃料问题的做法。第三,提高生物能的利用率和废弃物的循环转化。这里的废弃物主要是指作物秸秆、人畜粪便、杂草、菜屑等。对于这些废弃物,以前传统的方法是焚烧或作为肥料肥田,这是一种浪费。如果用作物秸秆等来发展畜牧业,再用牲畜粪便制沼气,这样既为农村提供了饲料和能源,又为农业生产增加了肥源。第四,防治各类污染与杜绝资源浪费,使农业生产拥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第五,保护、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要保护森林,防止水土流失,保护耕地和各种生物。

  循环农业有五种发展模式 [4] 。一是“四位一体”型发展模式。此模式是把沼气池、畜(禽)舍、厕所和日光温室结合起来,实现同步产气、积肥,种植、养殖一体,取得物流、能流的综合效益,既可以使食品达到绿色标准,提高经济效益,又可以减少污染,提高环境质量。二是农业副产物再利用型发展模式。该模式是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通过一些处理方法变为有用的资源,实现农业副产物资源化,消除缓解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破坏,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三是立体复合型发展模式。这种模式利用自然生态系统中各生物的特点,形成一个在空间上多层次和时间上多序列的产业结构,能使处于不同生态层的各生物种群在系统中各得其所,既充分利用太阳能、水分、土地资源和矿物质,又形成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从而建立一个产业结构,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四是农业生态恢复型发展模式。该模式采用了生物方法与工程方法相结合的办法,保持农业生态系统良好的物质和能量循环,达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五是农村庭院型发展模式。这个模式就是利用农村家庭庭院的生态环境和资源条件,建立高效农户生态系统,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以加工业为辅,通过经营种植业、养殖业和技术密集型加工业,从而形成一个无废弃物的循环式结构。

  这些模式在很多地区有所实践,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各地差异较大,地域和资源不同,所以没有统一的发展模式。目前,陕西某些地区探索四种循环农业模式 [5]。“猪―沼―菜”模式。利用猪粪发酵产生的沼气来给大棚加温、增光和做饭烧水,用沼液、沼渣喷洒浇灌蔬菜,大棚菜的内在品质和经济效益都有很大提高。“猪―沼―苕”模式。猪粪经沼气池发酵后产生沼气用于做饭点灯,沼液和沼渣作为红苕等种植业肥料,秸秆作为饲料养猪,形成“种植―养畜―粪便―沼气―肥料―种植”的生态循环型产业链条。“猪―沼―果”模式。利用桑叶养蚕,之后的蚕渣喂猪,猪粪排入沼气池发酵,沼气用于蚕室的加温、照明或者用于做饭点灯,沼液、沼渣可以喷洒浇灌桑树、果树,生产出无公害产品。“黄姜纤维―食用菌―纤维碳”模式。主要是用黄姜提取皂素后的废弃纤维或稻草等农作物秸秆为主要基料,采用大棚技术调控环境条件,培养生产平菇等食用菌,菌渣生产纤维碳或做农田肥料。这些模式在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经济状况方面很有作用。同时也保护了农村的环境,使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并且充分实现了可持续发展 [5]。

  伴随循环农业的是循环经济。循环经济实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是遵循生态学和经济学原理及其发展规律,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实现经济发展过程中物质和能量循环再利用的一种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即“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物质循环流动。循环经济是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经济活动,它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3S原则,把所有物资和能源进行递次和回路循环使用,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尽可能地降到最低程度 [2] 。循环经济是符合可持续发展道路的一种全新发展模式。它使经济活动按照自然生态系统规律,使整个生产和消费的过程和经济系统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只产生很少的废物。其特征是实现农业产业链物质和能量梯次闭路循环利用,使其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减少到尽可能小的程度,从根本上协调人类和自然的关系,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和农产品消费方式,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6]。

  与传统经济相比,循环经济具有三个重要特点:一是循环经济可以充分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最大程度地减少废物排放,保护生态和环境;二是循环经济将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目标纳入一个统一的发展模式,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的“三赢”发展;三是循环经济可以在不同层面上将生产和消费纳入一个有机的可持续发展整体 [3]。

  循环经济在国外、尤其是德国、日本和美国实践得很好 [6] 。德国的具体措施是:制定一些法规以规范循环经济的正常运行。设立一些中介组织,发挥其沟通协调能力,使循环经济顺畅进行。同时,培养公众的环保意识,提高公民对循环经济的认可度参与度。日本的做法是:构建循环经济发展法律体系,为了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法律基础。建立循环经济发展技术系统,保障循环经济的可行性。企业承担生产者责任,并加以引导和规范。公众有强烈的环境理念,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美国的行动是设立循环经济法来约束各类主体的活动。引导公众循环消费,并有实质性成果。政府在调节经济时注重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但是中国仍然是传统农业占据主导的社会,所以循环农业需要我们公众的关注和参与。从传统农业向循环农业转变需要一些条件,而这些条件在中国不是很具备。首先,发展模式的转变就很困难,很多地区资源贫瘠,人口众多,为了解决吃饭问题而依赖传统农业。另外,循环农业投入资金较大,技术成本较高。对于贫困的农户来说,可达到性较弱。其次,中国的法律制度不健全,没有规范循环经济发展的保障。其他的支持措施也不到位,循环农业仅在小范围内开展。最后,农民的循环经济意识不强,没有很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7]。

  在中国发展循环经济才是我们的选择。循环农业可以使环境、资源、社会得到良性协调发展,循环经济可以使生态、经济、社会三方共赢。在如今资源极度缺乏的情况下,我们发展循环经济可以解决很多的资源、能源问题,可以增加各方主体的经济效益,也可以保护我们生存的环境。

  参考文献:

  [1]魏传超,陈娟娟。当前中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障碍性因素分析[J]。资源环境与发展,2007,(2)。

  [2]张昌蓉,薛惠锋。循环经济动力机制的系统分析[J]。西北农业大学学报,2008,(9)。

  [3]张翠英。循环农业发展模式与对策调研报告[J]。滦南县农业服务中心,2006,(8)。

  [4]史小红。循环农业及发展模式研究[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07,(4)。

  [5]循环农业转变农民增收方式――陕西省旬阳县探索四种循环农业新模式[N]。农民日报,2008-09.

  [6]刘星。发展循环经济的国际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J]。现代商贸工业,2008,(9)。

  [7]人民银行邯郸市中心支行课题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难点与对策[J]。华北金融,2008,(8)。

  Circular Agriculture and Circular Economy

  YU Zhuan-li

  (Tibet College for Nationnalities,Xianyang712100,China)

循环经济范例篇5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一、我国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经济模式及同发达国家在循环经济认识、实践方面的差异

  总体上,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的认识特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产生的背景方面。发达国家在逐步解决了工业污染和部分生活型污染后,由后工业化或消费型社会结构引起的大量废弃物逐渐成为其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在这一背景下,产生了以提高生态效率和废物的减量化、再利用及再循环(3R原则)为核心的循环经济理念与实践。我国是在压缩型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在较低发展阶段,为寻求综合性和根本性的战略措施来解决复合型生态环境问题的情况下,借鉴国际经验,发展了自己的循环经济理念与实践。第二,内涵方面。发达国家的循环经济首先是从解决消费领域的废弃物问题入手,向生产领域延伸,最终旨在改变“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从我国目前对循环经济的理解和探索实践看,发展循环经济的直接目的是改变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走出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复合型环境污染问题,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我国现阶段财税政策对发展循环经济扶持方面所存在的问题

  发展循环经济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手段,尤其是财税政策,调节和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起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机制,以资源循环利用为基础,维护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从根本上转变发展方式,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投入和环境代价取得尽可能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2005年12月,财政部长金人庆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说:今后五年,中国将制定实施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推动理顺资源价格,建立合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实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综合开发;逐步加大对清洁生产、可再生资源和新能源开发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并整合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与发展循环经济有关的科技研发、技术推广和重大项目建设示范;运用有关财税政策措施,引导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生产和消费模式。中央财政将支持建立健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政策机制。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充分考虑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成本,逐步提高排污收费水平,将环境要素成本化;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以支持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为突破口,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试点示范及其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但从现实的财政政策与正在发展壮大的循环经济相互关系来看,我国的财政政策还存在一些差距。

  (一)财税方面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财政政策出台滞后,公共财政政策对循环经济的扶持力度不够。

  1、涉及环境保护的税种太少。目前的税种中只有资源税和所得税涉及到环保问题,其他主体税种如增值税对综合利用“三废”生产的项目没有优惠政策、消费税对汽油消费没有什么限制功能。这样就限制了税收对环境污染的调控力度,也难以形成专门的用于环保的税收收入来源,弱化了税收在环保方面的作用。

  2、现有涉及环保的税收对环境保护的调节力度不够。比如就资源税来说,税率过低,各档之间的差距过小,对资源的合理利用起不到明显的调节作用;征税范围狭窄,起不到调节作用。这与我国资源短缺,利用率不高,浪费现象严重的情况极不相称。由于资源税收入大部分归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又因为是对使用煤、石油、天然气、盐等自然资源所获得的收益征税,往往起到了鼓励地方对资源过度开发的作用,反而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

  3、对排放污染项目缺乏制约作用。有些税种对环保项目本身免税,却对排污项目没有限制作用。同时,那些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无污染的产品和清洁生产,又没有享受到优惠的税收政策。

  (二)、财税政策手段单一,缺乏适时的变动性。

  原来的财税政策以鼓励类为主,主要是通过减免鼓励发展、通过征收限制消费,而在限制低能效类产品和产业发展方面基本处于空白。政策手段单一,没有利用政策的组合效果支持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在财政支出方面,除了预算内的财政资金直接支持循环经济发展项目研发和技改外,缺少其它政策手段;在税收优惠政策上,目前发展循环经济政策,基本上只采用税收减免这个单一措施,对国际上通用的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加速折旧、延期纳税等其它财税政策手段没有采用,显示了国家对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财税政策缺失。

  (三)对发展循环经济产业的财政投入严重不足。

  对发展循环经济产业的投入不仅仅表现为以往政府习惯的财政出资建设几个示范项目以及完成若干技改,或者对某些项目进行某种税收优惠。截至目前,国家还没有建立独立的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相关循环经济产业的投入分散在企业技改资金和高新技术发展创新项目资金中,使政府在循环经济投入上处于相当不稳定的状态。而且,政府的直接投入只局限于研发和生产(技改)领域,在循环经济产品销售、使用、服务、回收、信息传播等方面几乎是一个空白。

  (四)税种设计拘泥,对资源消耗调节不力。

  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应该是对资源节约起调剂作用的税种,通过征税,增加原生资源的开采成本,促进企业厉行节约,但我国现行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实际上是一种级差地租,履行的是所得税的功能。就资源税来说,税率过低,各档之间的差距过小,对资源的合理利用起不到明显的调节作用;征税范围狭窄,起不到调节作用。

  三、对我国调整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财税政策的建议

  财税政策在具体制定中必须坚持对解决环境压力和资源压力两大目标的同等重视。具体到财税政策的相应改革过程中,一方面,财税政策应把支持循环经济作为政策目标之一,与充分就业、物价稳定等传统目标并重。要支持建立健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政策机制,进一步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以促进循环经济。另一方面,财税政策应该努力推进体制与市场基础建设,如完善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最终使资源使用者需要为自己对环境的破坏行为付出足够代价。

  (一)进一步完善我国财税政策框架,加大政府财政资金对循环经济建设的投入力度。

  政府为了发挥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导向作用,应该安排必要的财政投资。在未来的公共财政改革中,预算内投资要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产业予以投资倾斜。政府应增加投入,促进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如大型水利工程、城市地下管道铺设、绿色园林城市建设、公路修建等。由于以上公共设施建设的承建企业经济负担较重,所以政府通过投资性的支出,既可以为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也可以调动企业建设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在我国,循环经济产业是一种全新的挑战性产业,该产业需要的投资大、建设周期相时较长,因此国家应设立专项基金,对循环经济产业提供优惠贷款,以促使该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完善有利于资源节约的税收和收费政策

  完善资源税,将资源税和环境成本以及资源的合理开发、养护、恢复等挂钩,根据不可再生资源替代品开发的成本、可再生资源的再生成本、生态补偿的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和调整资源税的税率。征收环境保护税。可考虑将现行的排污、水污染、大气污染、工业废弃物、城市生产垃圾废弃物、噪音等收费制度改为征收环境保护税,建立起独立的环境保护税种,充分发挥税收对环保工作的促进作用。调整税收优惠政策。在投资环节,对企业进行治理污染和环境保护的固定资产投资,减免其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调节税或允许此类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在生产环节,对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清洁能源进行生产的企业,综合回收利用废弃物进行生产的企业,在增值税、所得税等方面给予优惠;在消费环节,对利用可循环利用物资生产的产品或可再生能源等征收较低的消费税,对环境污染严重或以不可再生资源为原材料的消费品征收较高的消费税;在其他环节,如科研、产品的研制和开发、技术转让等领域,鼓励对环保产品和技术的开发、转让,对环保企业给予所得税优惠等。调整高耗能产品进出口税收政策。在进口税方面,降低高能耗产品进口关税,对相关进口企业给予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对导致高耗能的仪器、设备、技术的进口提高进口关税与进口环节增值税。在出口税方面,在国际允许的范围内,大幅提高高能耗产品的出口关税,降低或取消此类货物的出口退税,并对此类商品的出口进行限额管理。适时开征燃油税、完善消费税、调整有利于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等。从国家税收角度,建立有效的经济激励政策。通过奖励和惩罚两种手段激励和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三)借鉴国外经验,制定财政补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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