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大全

人与自然范文

作者: 爱可网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来源:www.ik35.com

人与自然范文篇1

  1.仙圃寨建寨的历史原因及概况

  明朝中后期,战争迭起,社会动荡,山贼海盗趁机作乱,侵害村民;[1](P65)同时,村落械斗之风甚盛,大村吞食小村,同宗欺负异姓的现象不时发生。有些村落为了增强力量、确保自身安全,联合友好村落,组成会乡进行械斗。这种会乡械斗规模更大,时间更长,危害也更严重。村民为了有效抵御山贼海盗的侵犯和敌村的进攻,就在乡的周围筑起围墙,从而形成一个寨堡。仙圃寨的形成就属于这种情况。仙圃寨最初是由辜厝、田头黄、厂头吴、赖厝、廖厝、上官路、南埔黄、黄厝巷、张厝巷、陈厝巷10个村组成的。明朝末期,黄厝巷、张厝巷、陈厝巷和横陇,辜厝和仙乐,赖厝、廖厝和仙都,厂头吴和古楼林、下陇之间互有矛盾,吵架械斗时常爆发,于是,为了确保自身的安全,这10个村结成联盟,建立仙圃寨。“仙圃寨与东莆金石市接界,距城三十五公里。”(注:参见清代吴道róng@①所纂《(光绪)海阳县志》(卷三)之《舆地略二》,1900年版,第25页。)它长约2公里,宽约1公里,北邻龙下村,东邻仙乐村,南面宏安,西面仙都,地势开阔,寨内除赖厝的西厝属于海阳县东莆都外,其余各村都属于海阳县上莆都。

  2.仙圃寨信仰风雨圣者及组织巡游会的缘由

  仙圃寨建寨的确切时间无从考察。但据寨中老人说,建寨是由“戊辰八贤”之一的辜朝荐(注:辜朝荐:字端敬,号在公,海阳县上莆都仙圃寨人,崇祯元年进士,永历二十二年病逝。《金石镇志》(卷2),1978年版,第245页。)主持的。(注:笔者调查材料。报告人:翁和坤,男,翁厝村人,71岁,退休教师,高中文化。调查时间:2001年12月11日。)可知建寨时间应在明末清初。而仙圃寨信仰风雨圣者是至清嘉庆三年(1798)才开始的。据记载:

  “盖仙圃寨所祀风雨圣者,原于浮洋斗文。清仁宗嘉庆三年(1798),吾寨干旱,乡绅自斗文恭请圣者金印、香火设坛求雨而得甘霖。回銮之期,神示驻驾仙圃,民以寨中诸神裁定,示警大路顶黄林谢庄合建之娘宫前殿,故设庙刻金身奉之。后有鉴于各地会乡之风甚盛,为增全寨团结,共御外侮,便遵斗文村旧例,每年正月二十二日为神游期,并拈阄以定灯首,主全年神事。至于神游所行之路,则由神降乩于黄厝巷乌门一位十余岁童子之身,由其前导而确立之。灯首则由嘉庆六年(1801)始轮排。”(注:仙圃圣庙石刻《潮州仙圃寨风雨圣者史略》。该碑存于风雨圣者庙内,1993年立,宽116厘米,长232厘米。)

  那么,风雨圣者究系何方神圣,为何仙圃寨要以它为主祭神并组织规模浩大的巡游会呢?陈景熙在《孙雨仙信仰研究》一文中已作概述:风雨圣者姓孙名道者,南宋人,生于揭阳孙畔村北厝,小时候就能预知风雨。13岁时,他在开元寺看到官民设坛求雨,于是登坛代之,雨果然大至。第二年,他在宝峰山上牧牛时忽然不见,人们认为他是钻入巨樟中遁仙而去,于是伐樟刻像建庙奉拜,皇帝也封其为“风雨圣者”。[2](P237)由于风雨圣者很灵验,又是皇帝亲自册封的,因此信仰它的人很多。每逢大旱之年,不少乡村从拥有“雨仙真像”的浮洋斗文恭请雨仙金印、香火设坛求雨,立庙祭拜。

  仙圃寨内各村历来都是以农业为主。在古时水利灌溉系统不发达、人力对自然的改造无法取得实质性成果的情况下,农业生产对自然的依赖性很大,特别是在旱魔的威胁下,人们只能仰仗神力,祈求神明的帮助。仙圃寨的雨仙信仰正是在这种情形下建立起来的。至于把风雨圣者作为全寨的主祭神并组织隆重的巡游会,则是适应“增全寨团结,共御外侮”的需要。当时,仙圃寨各村都有自己的信仰神,但要把寨内别村的神作为自己的主祭神,村民也不愿意。于是,新诞生的风雨圣者信仰及其巡游会适应形势的需要被全寨村民共同接受了。这个以风雨圣者为中心的超村际的祭祀圈,经历了两百余年复杂纷繁的内外部社区整合,直至今日还是一个非常紧密的地域组织,这也可以看出民间信仰超凡的凝聚力了。

  3.翁厝加入风雨圣者祭祀圈的始末

  在调查中,我发现一个有意思的地方,那就是,尽管翁厝也祭祀风雨圣者,有一段时间在行政上也归属仙圃寨,但在仙圃寨村民的意识中,翁厝却不属于仙圃寨,“老爷”无份;而翁厝也有自知之明,寨中“大闹热”(即风雨圣者巡游日)时,其他村祠堂前挂的绣匾写的是“合寨平安”,惟有翁厝写的是“合乡平安”。那么,究竟是何种原因使得翁厝虽也祭祀风雨圣者,其寨内成员的身份却得不到承认,陷入妾身未明的尴尬境地呢?这还得从翁厝信仰风雨圣者的始末说起。

  翁厝在古时与仙圃寨并不在一个“都”里,它当时属于海阳县东莆都。古时翁厝是属于下九社的。这个社由陈厝陇、翁厝、李厝、卢厝、董厝、王厝、吴厝、曾厝、谢厝九个村组成。和其他会乡一样,下九社也通过信仰仪式增强凝聚力,他们所信仰的神是陈尧佐王公。但是,下九社在清末就解散了。卢厝在村落械斗中被东凤陈氏所灭;李厝则因盗贼袭击,村民奔逃而散;王厝、吴厝、曾厝等村则迁移的迁移,绝丁的绝丁;到最后只剩下陈厝陇和翁厝,于是它们分别接管了这些村的王公,把他们作为本村的地方神。陈厝陇和翁厝还是继续联合游神,直到1921年发生了一件不大却足以改变现状的事情。事情是这样的,陈厝陇和翁厝联合游神,游完“安路”(神所经过的特定路线)后,两支队伍在村交界处分手。当时盛行着一种“掷石头”的习俗,即两村的村民拿石头互掷对方,据说这样做会使自己的霉运飞向对方,从而使自己兴旺发达。这种习俗使得每年都或多或少有人受伤,但因受伤的是平民百姓,习俗还是得以继续盛行。1921年游神中,翁厝一名10余岁的孩子被石头掷伤,翁厝才决定不联合游神。为何一名小小年纪的孩子的受伤可以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习俗呢?原来,这名孩子的伯父是县长,(注:翁梓光,20世纪20年代初曾任大埔县长。)家族中还有达官贵人,这个显赫的家族对其生活地方的社会生活,权力分配,冲突解决起着关键性的作用。10多年后,这名孩子荣任仙圃寨乡长。(注:笔者调查材料。报告人:翁克庶,男,翁厝村人,91岁,退休干部,大学文化。调查时间:2001年12月16日。)

  下九社散了,翁厝需要重新寻找盟友。翁厝之所以选择仙圃寨,是因为翁厝与仙圃寨不仅地理位置紧邻,而且在信仰、社会生活中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在翁厝还属于下九社时,因为风雨圣者巡游时恰好要经过翁厝,因此,有些村民已有祭祀风雨圣者的习俗。下九社散后,翁厝为了寻求安全保障,就加入了仙圃寨;又因为风雨圣者在寨内诸神中的地位最高,翁厝也就入寨随俗,把它作为全村的主祭神,而原来供奉的王公反而降到次要位置。

  对于风雨圣者为何要经过翁厝,这里补充说明一下。仙圃寨10个村有9个村都完全属于上莆都,只有赖厝比较特别,以村南厝和西厝的水沟为界,分属上莆都和东莆都。当时,在确定寨墙时,负责人考虑到不同“都”之间如果围起来可能会发生税收等纠纷,因此没有把属于东莆都的西厝围在寨墙内,(注:笔者调查材料。报告人:廖镇汉,男,廖厝村人,71岁,高中文化,风雨圣者庙理事人员。调查时间:2001年12月23日。)但作为赖厝的领土,它又确实属于仙圃寨,风雨圣者巡游时还是要经过其地。而赖厝西北与翁厝接壤,东南紧靠廖厝,东北隔一小溪与厂头吴相望。这样,巡游队伍无论是从赖厝到厂头吴,还是从厂头吴到赖厝,都必须经过翁厝,这就为翁厝加入仙圃寨创造了客观条件。

  翁厝加入仙圃寨,参加祭拜风雨圣者时,10个村的风雨圣者灯首已经确定。风雨圣者理事会经过商量,认为翁厝与赖厝在地理位置上是邻村,决定让翁厝与赖厝一起担“灯脚”(潮州音译,即组织巡游会之首席),所以人们总是说:“翁倚赖”(指翁厝依靠赖厝)。而人口比赖厝多,经济比其发达的翁厝人认为自己虽然没有“灯脚”名分,一样可以把祭祀活动办得热热闹闹,根本不需要借助赖厝“灯脚”的名义虚张声势,因此不愿意接受“翁倚赖”这种说法;而寨内人一方面认为风雨圣者翁厝无份,另一方面又认为翁厝不愿意接受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尽管翁厝是后来加入的,仙圃寨还是最终确定了风雨圣者信仰和祭祀的地域范围,即11个村共同信仰和祭祀风雨圣者。

  4.风雨圣者巡游会

  风雨圣者巡游日即本地人俗称的“大闹热”。每逢“大闹热”到来,全寨彩旗飘飘,锣鼓阵阵,爆竹震天,人潮涌至,到处一派升平欢乐的气氛。在“大闹热”的一系列活动中,最能体现风雨圣者对全寨的影响的首推风雨圣者巡游会。风雨圣者巡游会开始于嘉庆六年(1801),第一个组织巡游会的是陈厝巷,其次分别是黄厝巷、上官路、赖厝、廖厝、田头黄、张厝巷、辜厝、厂头吴,最后是南埔黄。每村十年轮流一次。风雨圣者的巡游路线是逆时针方向(见图1)。灯首和巡游路线是通过拈阄和神降乩确定的,这表明仙圃寨各村尽管有强弱大小之分,但在风雨圣者面前一律平等。这种平等性还体现在圣驾的停留时间上。在确定圣驾的停留时间时,曾有人主张在大村的时间应比较长,但最后经过一番争议,还是决定在每村的停留时间都为15分钟。当然,当届组织巡游会的村落也有一些特权,这些特权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优先祭祀权。祭祀风雨圣者一般在正月二十二日圣驾巡游本村时,村民才将祭品集中拿到祠堂前祭祀,惟有“灯脚”村的村民可先祭祀。(2)请剧团。剧团是指由真人现场表演的潮剧团,而非道具戏。自有风雨圣者巡游会,只有“灯脚”村才有权请剧团就成了一条不成文的约定。这条约定是否是为了防止“灯脚”村的风头被别村超过,已经不得而知了。也因这个规定,未获“灯脚”资格的翁厝村就成了全寨中惟一在“大闹热”中没有请过剧团的村落。(3)组织锣鼓标队进行表演。锣鼓标队是由标旗队、锣鼓班、英歌舞队等组成的,一般在正月二十二日上午八、九点风雨圣者巡游后举行。近几年,锣鼓标队在正月初二到镇政府及镇内其他村政府那里去拜年,正月初三则游行寨内各村。代表仙圃寨地区保护神信仰的锣鼓标队到寨外其他村游行,这是其他神明信仰所少见的,从中也可以看出风雨圣者信仰的影响有多大。

  附图

  图1风雨圣者巡游路线

  翁厝村虽然不能享受上面三种特权,但也有其他村落所没有的特权。这就是:无论轮到哪村担“灯脚”,其巡游队伍经过翁厝,都会在村口把神轿交给翁厝人,让他们抬到祠堂供人祭拜,而经过其他村时,却不曾有这样的事。为什么翁厝人有这样的特权?原来,“在乡村社会中,神明往往起着地域分类的作用。”[3](P163)神明在巡游时,足迹是不能踏进其信仰范围之外的其他地方的,否则会被视为侵犯了他人的领土,从而引起乡村间的矛盾和冲突。在翁厝不属于仙圃寨时,为了确保翁厝人不捣乱,仙圃寨决定,在翁厝村口让翁厝人抬神轿护送“老爷”过境;翁厝人认为这样做能使“老爷”保佑自己,也就乐意去做。后来,虽然翁厝也加入风雨圣者祭祀圈,这一做法却保留下来,这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翁厝未能获得担“灯脚”资格的遗憾。

  由于不能承担“灯脚”角色,翁厝一直不被视为仙圃寨的一员,但翁厝也并非没有机会获得这一资格。据寨里老人讲,1940年,南埔黄曾提出把“灯脚份”让给翁厝,因为南埔黄一直人丁不济,只有20几户人家。每次轮到它担“灯脚”,辜厝、田头黄、黄厝巷都得鼎力相助,尽管如此,南埔黄人还是感到组织巡游会确实力不从心,因此想放弃“灯脚份”。当时翁厝也同意。但南埔黄一名富有的华侨不同意这种做法,认为有损村的体面。这名华侨刚做生意时,曾在风雨圣者面前许过愿:如果能赚到钱,就分一半给神。后来他果然生意兴旺,他认为现在是兑现诺言的时候,于是他提出组织巡游会的费用由他负责,再请辜厝、田头黄、黄厝巷帮助出人出力。因此让“灯脚”没有成交。后来华侨生意衰败,无力再承担这种费用,又提出让“灯脚”,但时过境迁,翁厝却不要了。

  二、风雨圣者以外的其他信仰

  人类学者冈田谦指出,“共同奉祭某一位主祭神的居民的居住地域为一个祭祀圈。这个地域范围随着主祭神影响力的大小而有不同,它可小至某一村落中的一个‘角头’,大可包括整个村落,甚至无数的村落,形成一个超标际的祭祀圈;在另一方面,祭祀圈的范围是相互重叠的。”[4](P177)在仙圃寨,除了以风雨圣者作为文化标志确定这一地域外,在这个社区内还以其他地方神为标志,形成地域层次较低的祭祀圈。

  1.以龙尾圣爷为中心的祭祀圈

  廖厝、翁厝、赖厝、厂头吴以龙尾爷为社主组成仪象社。龙尾爷的祭祀仪式较简单,没有组织巡游会,只是在农历正月十七、十八、十九、二十分别由厂头吴、赖厝、廖厝、翁厝迎它到本村祠堂祭祀,并于当晚在本村游神。龙尾爷在村民心目中的地位不如风雨圣者。它的兴起主要是四村联络感情、抵抗外侮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村落大械斗的现象不再时常发生,龙尾爷的这一作用已经减弱了,因此近年来它的香火不如过去旺盛了。这说明民间信仰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密切的联系。

  厂头吴、赖厝、廖厝和翁厝作为一个祭祀圈,还创办了维正学堂。据《金石镇志》记载,维正学堂是廖厝侨胞廖正兴先生和汕头商会会长赖礼园先生合资于1894年兴建的一所完全小学,其校舍和教学设备曾为“三阳”(海阳、潮阳、揭阳三县)之冠,从而解决了当时仙圃寨各村高小学生的入学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4村在仙圃寨的地位,也反映了作为一个祭祀圈在教育文化上的联系。

  2.以三山国王为中心的祭祀圈

  除了以龙尾爷为中心的仪象社,三巷也以三山国王为中心组成祭祀圈。三巷的始祖都是先迁居赤石宫,后才迁至现村址的。他们的村落创建史和以三山国王为中心组成祭祀圈是否有因果人类的理性之光渐渐揭开了自然的神秘面纱,用马克思·韦伯的话说就是“世界祛魅”的过程。在工具——目的的理性主义的导向下,步入现代化的今天,人类面临的是“现代性的危机”。它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正是由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一致性发生了异化,人与自然关系的对立和异化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和异化,以及社会的不和谐。因为人们为了占有由人与自然关系生化出来的财富,造成了人与人的分裂和人对人的剥削与压迫。这使人处于一个无情冷漠异己的物质世界,造成社会关系的物化,使人的精神在巨大异己的物质世界中处于无家可归的渺小无助、无根流放的异化状态,丧失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这就是人类面临的精神意义失落的危机。另一方面是在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支配下,人类奉行的是经济主义、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的价值观,结果是人类对自然界资源进行了近乎竭泽而渔式的掠夺性、粗放性的开发和超负荷的索取,大大超过了自然界的再生增殖能力,人类排入环境的废物大大超过了环境的承受努力,由此导致了全球性的生态危机。

  人类活动的各个领域和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与生态环境发生着某种联系,因此我们要从多层次多角度方面来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1)转变传统观念,树立科学的自然观与社会发展观。

  首先,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是一种真正的平等、和谐的统一,即提倡把人类的利益和自然的利益统一起来的自然观。人类中心主义倡导一切以人为中心,一切以人为尺度,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在工业文明中,长期居主导地位的传统价值观认为,自然财富是无限的,人的物质需求也是无止境的,人类只要不断地征服自然、扩大消费,就能促进经济发展,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需要。在这种旧的价值观支配下,人们片面追求经济数量上的增长,提倡无节制的消费和肆意开发自然资源。正是这种扭曲的价值观导致了生态危机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发达工业社会的一个显著表征,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处于异化状态。自然不是被当作与人亲和、协调的对象,而是被当作征服、统治的对象。

  其次,在社会发展观方面,我们必须确立可持续发展观念,把对自然的合理开发和积极保护统一起来。我们不能离开对自然的开发、利用,单纯强调对自然的保护,使保护变成被动的适应,那样就无法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就会使社会进步缓慢乃至倒退。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而言,许多环境问题正是由于科技和经济不发达所造成的,只有积极致力于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才有可能更好地解决环境问题。同时,我们也不能离开对自然的保护来单纯强调对自然的开发,使开发变成对自然的粗暴掠夺和破坏,必须吸取某些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忽视环境保护的历史教训,使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相互协调,把促进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保证未来的持续发展统一起来,实行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实现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以便全面长远地为人类创造良好的生存条件和提高生活质量。

  (2)构建和谐的生态精神文化。

  生态文化就是从人统治自然的文化过渡到人与自然和谐的文化。这是人的价值观念根本的转变,这种转变解决了人类中心主义价值取向过渡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价值取向。生态文化重要的特点在于用生态学的基本观点去观察现实事物,解释现实社会,处理现实问题,运用科学的态度去认识生态学的研究途径和基本观点,建立科学的生态思维理论。

  ①生态意识。生态意识,是指人民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关于环境的自觉而清醒的感悟和认识。是人对所处于环境和自身与环境相互关系的能动反应。人与自然和谐,要求人抛弃人统治自然的思想,走出人类中心主义;要求建设尊重自然的文化,随时从环境的角度,从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方面思考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②能够直接影响人们思想行为的莫过于教育。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教育是以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为核心,以解决环境问题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的,以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和有效参与能力、普及环境保护知识与技能、培养环境保护人才为任务,以教育为手段而展开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过程。

  (3)要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具体要加强绿色文明宣传教育,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提倡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要加强绿色生态标志的推广和管理,倡导绿色消费;要推进绿色城镇建设,发展绿色交通;要通过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生态示范区等活动,增强公众环境意识,倡导生态文明。

  参考文献

  [1]卢风,刘湘溶主编,现展观与环境伦理[M]。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

人与自然范文篇2

  

  关键词:恩格斯;人与自然的关系;客观规律;天人合一

  Abstract:Theenvironmentproblemhasinitiatedtheglobalcrisisgradually,andmenarefacedwiththesurvivaldilemma。Toresolveenvironmentalproblemsandrealizethesustainabledevelopment,itiscriticaltodefinetherelationshipbetweenmanandnature。Asearlyasmorethan100yearsago,Engelshaspointedoutthathumanistheproductofnatureandreliesonthenaturetosurvive。Forthemutuallydependentandmutuallyrestrictiverelationship,humanshouldlocateproperlyitspositioninthenatureandabidebythelawofthenaturetorealizethereconciliationbetweenhumanandnature。Itisessentialtorealizetheprivateownershipistherootcauseofecologicalcrisis,andthussocialismmustbeestablished。AsanimportantpartofMarxism,Engels''''thoughtconcernedwiththerelationshipbetweenmanandnatureisofgreatsignificancefortheresolutionofenvironmentalproblems。

  Keywords:Engels;relationshipbetweenmanandnature;objectivelaw;syncretismbetweenheavenandman

  一、人直接的是“自然存在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自然是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

  恩格斯作为唯物主义哲学家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它不依赖于人的精神而客观存在。自然界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前提,是人进行实践活动的客观基础,自然界先于人,先于人类社会,而“生命是整个自然界的结果”,是“劳动创造了人本身”,人是从动物中经过长期劳动实践进化而来,人和人类社会都是自然界自身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离开了自然界也就没有了人的存在。他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1]32自从地球有了人类以后,人类便成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并参与整个自然界的发展。不管今后人类还有怎样高级理性的发展,人始终是自然界中的人,必须依靠自然界生活,离开了自然界,人类将无法生存。因此他指出:“我们必须时时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象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2]518自然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唯一的外部环境,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以及人自身的生产都离不开自然,保护好自然就是保护好人类自身。他批判把人类与自然界对立起来的反自然的观点,强调人与自然界的一致性,认为人类实践得愈多,便“愈会重新地不仅感到,而且也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致,而那种把精神和物质、人类和自然、灵魂和肉体对立起来的荒谬的、反自然的观点,也就愈不可能存在了”[2]518.无论人类多么高贵、能干,始终都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损害自然就是损害人类自己,离开自然环境人类就无法生存。

  人类与动物本质区别在于人在自然界中具有主动性,能够认识和改造自然,“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2]517,而动物是单纯地适应自然。因此,“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2]517,即人能够依据自己的目的,能动地作用于自然使之为我所用。恩格斯指出,人与自然的关系正是通过劳动即人类特有的实践活动形成的,通过劳动人类从动物之中提升出来,并使自然界的面貌和人类社会的面貌都发生根本的改变。人作为能动的、社会的人,能够认识自然界的本质,掌握和运用自然规律来为人类自身服务。他反对自然主义的历史观,认为:“自然主义的历史观是片面的,它认为只是自然界作用于人,只是自然条件到处决定人的历史发展,它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2]384他强调人在环境面前具有主动性,人对自然环境有积极的能动作用。但是,他同时也强调指出了人类的这种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是以自然规律为前提,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具有受动性。人类不能过于自负,盲目地以为自己是“宇宙之精华,万物之灵长”,而滥用人的实践能力。恩格斯针对当时已经出现的一些生态失衡现象,警告人类:“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3]159恩格斯举例说,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把森林都砍光了,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而成为不毛之地。还有阿尔卑斯山的意大利人,当他们在山南坡把在山北坡得到精心保护的同一种树林砍光用尽时,并没有预料到,这样一来,就把本地区的高山畜牧业的根基给毁掉了,他们更没有预料到这样做竟使山泉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内枯竭了,而在雨季又使更加凶猛的洪水倾泻到平原上。可见,如果人们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只注重眼前的明显利益,而不考虑由此可能产生的较远的影响,那么,人们很可能会得到对自身不利的并远远大于既得利益的结果。因此,人类的行为要受到自然规律的约束,违背了自然规律会遭到自然界的惩罚。在当人类行为没有超出自然界所允许的阈值时,自然界通过自我的调节,能恢复原有的自然平衡状态;而一旦超出了大自然所能“忍受”的限度,自然界就会以“报复和惩罚”的方式来否定人的行动。

  二、人类必须尊重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合理利用科学技术

  自然界本身有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我们在认识和改造自然界时,必须使自己行动建立在对其客观规律正确认识的基础上。只有对自然规律有了正确的认识,才能减少我们在改造自然过程中的盲目性,为我们的行动提供最可靠的思想保证。恩格斯认为,人类需要经过长期的劳动才会稍微学会估计生产行动的比较远的自然影响。虽然人类比其他一切动物强的地方,就在于人能有意识、有目的地对自然界进行改造,通过改造自然界的物质形态来使自然界适合自己的需要,“人离开动物愈远,他们对自然界的作用就愈带有经过思考的、有计划的、向着一定的和事先知道的目标前进”[2]516.但由于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局限性,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运用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对于一些更深层的结果和影响往往难于发现,以致人们每一次对自然界的胜利都遭到了自然界的报复。正如恩格斯所说:“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结果,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2]517因此,人们只有学会正确地理解和利用自然规律,学会认识我们对自然界的习常过程所作的干预而引起的较近或较远的后果,才能增强自己行为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减少行为的盲目性和负面影响,从而更有效地开发利用和改造自然。要使人类社会协调、持续、健康地发展,就必须根据生态规律的客观要求,从全人类共同的、长远的利益出发规划生产,发展经济。恩格斯指出:“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2]518人类“统治”自然界的本质,总是在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实现的,从而使人的有机生命与自然更好地融为一体,真正展现人类所具有的比其他一切动物强大的创造活力。因而人的主体性的发挥必须以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为前提。不尊重自然,不以自然规律为指导的人类行为必然会带来对大自然的破坏,要实现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就必须正确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

  科学技术作为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实践活动中所取得的积极成果,恩格斯充分肯定了它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重大作用。他在批评自然主义的历史观时就曾指出:“这种历史观是片面的,它认为只是自然界界作用于人,只是自然界条件到处决定人的历史发展,它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4]329因此,人类在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受到周围自然环境的制约,因而要尊重和服从自然规律;另一方面,人类又通过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能动地改造自然界,创造出“人工自然”,改善人类的自然生存条件。“17世纪和18世纪从事蒸汽机制造的人们也没有料到,他们所制作的工具,比其他任何东西都更能使全世界的社会状态革命化。”[4]385科学技术的使用,使“我们在最先进的工业国家中已经降服了自然力,迫使它为人们服务;这样我们就无限地增加了生产,使得一个小孩在今天所生产的东西,比以前的一百个成年人所生产的还要多”[4]458.尽管科学技术的进步也给社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由于它在改善人类生存条件、推动社会发展方面的作用,已使它成为人类社会不可缺少的力量。恩格斯说,例如“欧洲传播栽种马铃薯的人,并不知道他们也把瘰疬症和多粉的块根一起传播过来了”[3]160,“但是和工人的生活降到吃马铃薯这一事实对世界各国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所发生的影响比起来,瘰疬症算得了什么呢?1847年,爱尔兰因马铃薯受病害的缘故发生了,饿死了一百万吃马铃薯或差不多专吃马铃薯的爱尔兰人,并且有两百万人逃亡海外,和这种饥荒比起来,瘰疠症算得了什么呢?”[3]161同时他又指出,由于人类在自然界中具有主动性,“能够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因而科学技术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会随着人类认识的进步,对自然规律的把握程度的加深而逐渐减少。虽然科学技术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我们没有预料到的环境问题,加速了自然资源的消耗,造成了污染,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这种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可能正是因为我们的科学技术不够发达,对于我们的行为没有正确的预测。没有科学技术,人类不可能发展到今天这样一个振奋人心的历史阶段,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人类的希望都在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之所以敢于妄称征服自然,就因为人能够认识自然规律;而人之所以不仅未能征服自然,反而屡遭大自然的报复性惩罚,又正因为人们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还不够充分。从根本上讲,环境问题的解决要依靠科学技术。我们要利用科学技术进一步认识和掌握自然规律,增强行为的合理性,减少盲目性,防止新的污染的产生;利用新的科学技术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科学技术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强大推动力,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重要手段。

  三、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还必须合理解决人与人的关系问题,即“变革现有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建立

  社会主义制度,以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

  环境问题既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也是一个社会的过程,治理环境不但是个认识问题而且是个社会问题。恩格斯不仅强调人的认识的改变,同时还指出解决人与自然矛盾的途径是从改变现有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入手。他说:“要实行这样的调节,单是依靠认识是不够的,这还需要对我们现有的生产方式以及和这种生产方式连在一起的我们今天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完全的变革,用社会化程度更高的共产主义社会来代替资本主义制度,以实现人和自然环境,人和社会环境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2]519恩格斯在这里提示了引发环境问题的社会制度背景。我们深入地思考环境问题,就会发现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技术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其更深的层次上,它是一种社会问题,是由于社会所倡导的价值取向导致的,人们只着眼于劳动的最近的、最直接的有益效果,而忽视了长期的社会影响。正如恩格斯所说:“到目前为止存在的一切生产方式,都只在于取得劳动的最近的、最直接的有益效果。那些只是在以后才显现出来的、由于逐渐的重复和积累才发生作用的进一步的结果,是完全被忽视的。”[2]519

  恩格斯还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受社会形态制约的”[2]35,资本主义虽然造成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对自然的先进的占有,但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又导致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尖锐的对立,从而造成严重的环境危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造成环境危机的根源。他说:“在西欧现今占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支配着生产和交换的一个一个的资本家所能关心的,只是他们行为的最直接的有益效果。不仅如此,甚至就连这个有益效果本身——只就所制造的或交换来的商品的效用而言——也完全退居次要地位了;出售时要获得利润,成了唯一动力。”[2]519-520资本主义的生产目的是不断地追求高额利润,而不是满足人民的实际需要。为了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追求剩余劳动的极大化,其结果既使生命力(雇佣劳动者)遭到摧残,又使自然力(土地、资源、环境)遭到破坏。由于资本主义的这种生产方式处于无政府状态,资本家以利润为动力,这同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是根本对立的。他们所关心的只能是眼前的最近的直接效益,他们不可能自觉地掌握自然发展规律,更不可能考虑长远的社会效果,因此“只要获得普遍利润,他就满意了,而不再关心商品和买主以后将是怎样的,看待这些行为的自然影响也是这样。西班牙的种植场主曾在古巴焚烧山坡上的森林,以为木炭作为肥料足够最能盈利的咖啡树施用一个世纪之久,至于后来热带的倾盆大雨冲毁毫无掩护的沃土而只留下赤裸裸的岩石,这同他们又有什么相干呢?”[3]161这样,资产阶级对于自然界的资源、能源的索取是掠夺性的,资本主义在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社会生产力的同时,也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恩格斯因此得出结论,要根本解决环境问题,就必须改变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即从根本上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制度。他认为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将被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人们能自觉地掌握和运用自然规律,有计划地、合理地组织社会生产,协调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自觉地调节生产活动,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但是,恩格斯的这一结论鉴于当时历史的原因,是具有一定局限性的,不能作简单化的理解,以为只要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就自然而然地解决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事实上,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出现过片面地追求经济增长的速度,片面地发展重工业、牺牲农业等现象,结果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可见,造成人类生存环境恶化的根源,并不是生产实践或科学技术,而是对科学技术和生产实践的发展起导向作用的传统的发展观。与其说是技术的发展及工业化、城市化不可避免地“引起了生态环境的危机”,还不如说生态环境的危机是由于只从追求利润的功利主义观点出发而采用新技术。罪魁祸首不在于科学技术本身,而是站在它后面决策和使用科技的人及其错误的自然观、发展史观。

  四、结语

  既然人类与自然休戚相关、生死与共,人类就应该像善待自己一样去善待自然界,任何对自然界的破坏和掠夺行为都最终会导致人类自身的毁灭,保护自然界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生存环境。历史的、具体的人是认识人与自然关系的前提,离开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利用而谈保护自然不具备任何现实意义和可能性。中国作为一个后起的发展中国家,几十年来工业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与破坏,与西方国家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之势。中国是否误入了西方人走过的“技术治国论”而正在重蹈西方资本主义在工业化发展中走过的发展经济而最终破坏自然生态的覆辙?而几千年来,中国在对待人与自然关系上推崇“天人合一”思想,要求建立主体人顺应自然的“天人合一”的“伙伴”关系,这种以太极图为文化象征的“天人合一”哲学思想,在中国历史上并没有使国人从这种人与自然的伙伴关系中获得一种社会的真实进步和人类主体自身的解放,没从内封闭的自然经济中走出来,有效发展物质生产力,实现民族的经济现代化。尤其是在现阶段,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成就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无论是经济的发展还是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甚至是环境问题的解决都要靠科学技术。加快科技创新是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使自然界向有利于人类方向发展的手段与途径,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解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恩格斯。反杜林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人与自然范文篇3

  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而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有着重要的意义。

  这种和谐的发展便便科学的发展,科学的发展观。

  因为首先和谐是指系统中各要素、各部分之间配合得匀称和得当。一个生态系统,尤论是在全球、地区,还是局部区域,都是复杂的牛物群落与所处的环境(包括水、大

  气、土、岩石等)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对稳定又有自组织功能的一个系统,水是其中最活跃、最重要的控制性要素。在润泽万物的同时,水又以其自身的丰枯规律、动力特性,影响着整个自然界的演进和变化。生态系统所有生命要素因水而生,依水而存,对水的量变和质变十分敏感。兴水利、除水害,人类社会在与水的相依相伴中,在与水的抗争中,得到了繁衍和发展。在治水中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已经成为人类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任务。

  所谓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指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关系的平衡与协调。在整个流域生态系统的框架下,处理好人类活动与水利水害的关系,合理地趋利避害,正确对待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降低水污染等人为灾害,在将水对人类造成危害的程度降低到可以承受的同时,尽可能降低人类活动对水体循环的干扰,减少人对水的侵害;处理好人类取用水与自然界其他用水的关系,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控制在能够保持水体基本功能、水资源可以持续利用的状态,使水在为人类造福的同时,能够为整个自然界造福。

  在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反映出价值取向的变化。由“以人为中心”和人控制自然、统治自然的价值理念,转变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同进步。在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体现了思维方式的变化。由孤立的、单目标的思维模式,转变为系统的、全面的、辩证的思维模式,由以往的经济增长为唯一目标,转变为经济增长与生态系统保护相协调,统筹考虑各种利弊得失,在改造自然满足人类需要的同时,约束人类自身的行为,兼顾自然界的和谐与稳定。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涉及治水的方方面面,从思路、对策、措施,到规划、设计、管理,都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不断创新。

  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一定阶段的必由之路,是人类总结经验教训后的必然选择

  在工业革命之前的漫长历史中,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人类活动对自然界的影响较小,人与自然保持着相对和谐的状态。在哲学上,强调“天道”和“人道”、“自然”和“人为”的相通、相类和统一的观点。庄子认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人与天本来合一;孔子提倡“天命论”,把“天命”奉为万物的主宰,要人们“尊天命”“畏天命”;老子主张“自然无为”,认为人在自然和社会面前是无能为力的。这种朴素的“天人合一”的观点,造成了中国古代一种人与自然亲近和谐的关系。在对待洪水方面,“择丘陵而处之”“顺水所向,迁城邑以避之”进行避洪,“疏九河”进行分洪,在大河两旁留出足够空间使水“有所休息,左右游波,宽缓而不迫”进行行蓄洪,这些都足这种思想的反映。在水土资源开发上,先秦时期,强调“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不树者无椁”,对于保护植被、植树育林等起到很好的作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的急剧增加,人类经验和知识的积累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工业革命以后,人类改造自然、影响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人定胜天”“人是自然界的主宰”的思想日益增强,把自然界逐步看作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肆无忌惮地掠夺式开发利用,同时把自然界看成是一个无底的垃圾箱,毫无顾忌地向其中排放废水、废渣、废气。近几十年来,我国“改天换地”行动空前,为了负载过多的人口,争取更多的空间,生产足够的粮食,人们侵占河滩,围湖造田,毁林(草)开荒;为了满足快速增长的用水需求,人们建起一个又—个蓄引提工程,可以让黄河断流,让海河干涸,把地下含水层疏干,利用每一滴水;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污水、废水不经处理,随意排人江河湖泊。

  一百多年前,恩格斯指出,人类可以通过改变自然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但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人类统治自然界决不是站在自然界之外的。

  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日益深人人心的今天,面对我国水资源领域存在的种种问题,由“改造自然征服自然”转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成为治水实践的必然选择。当然,这种选择不是遥远过去的简单重复和回归,而是全面的发展和升华,是基于对治水规律更深的理解和把握,是基于对可持续发展的追求和渴望。

  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必须在治水中把坚持尊重自然规律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紧密结合起来,走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路子

  日月运转不止,江河奔流不息,大自然有其自身运行的规律;人类取水、用水、排水,水进入了人类社会需要遵循社会规律。只有在治水实践中不断发现规律、认识规律,并遵循规律、利用规律,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在整个流域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的框架下,统筹考虑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的对策

  流域是水资源的载体,任何河流、湖泊等水体都与其所在的流域休戚相关。健康的河流、湖泊必须有健康的流域生态系统作为基础和支撑。治水实践

  不能就水论水,要从整个流域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的框架下,考虑水资源问题的解决。

  流域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既包括湖泊、河流、湿地等水生态系统,也包括森林、草地、农田等陆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主要是指对流域内的水、土地、湿地、植被等自然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限制或消除引起生态系统退化的各种干扰,实现水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流域内植被、湿地等保护和修复,对于缓解洪涝、干旱灾害,减轻土壤流失和水污染问题将发挥一定作用。从水文学的角度看,森林植被及其下面的土壤,就像海绵一样,当降雨发生时,可以吸纳一定数量的雨水(洪水),然后逐渐释放出来,流人河流或渗入地下含水层。如果森林植被遭到破坏,土壤涵养水源的能力减弱,雨水汇人河流的速度加快,对于我国降雨在时间上分布极不均匀的现实而言,这无疑加重了汛期洪水和非汛期干旱缺水的程度。另外,植被的退化,也将使土壤受到雨水侵蚀的程度加重,增加了江河湖库的淤积,加重了洪灾,也对水资源开发利用造成不利影响。湿地具有类似的作用,在雨季涵养洪水,在旱季可以逐步利用。有研究表明,流域每增加1%的湿地面积,河流的洪峰就会减少近4%。同时,植被、沼泽和其他形式的湿地,可以自然地过滤水流中的污染物和过量养料,阻滞沉淀物,提高水体的抗污染能力。

  近几年,在植被恢复中,强调利用自然规律,充分利用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结合局部的人工措施,许多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实践表明,一些退化土地封育三五年后,植被的覆盖度可大于0.6.对于大规模的退耕还林(草)、封山禁牧、退牧还草等生态修复工程,虽然可以从大的区域范围内考虑其经济效益问题,但是必须从长计议,解决好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问题,建立良性发展机制。通过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坡改梯、小水窖、集雨水柜等措施,建设一定数量的高标准农田,解决农民吃粮和发展问题;通过发展人工草地灌溉的“牧

  区水利”,解决休牧、禁牧后的牧业发展问题;通过发展小水电代燃料、太阳能、沼气、薪炭林,解决农村能源问题,使大面积植被恢复可以持续进行下去。

  ’98水以后,在长江中下游等地区进行了大面积的退田还水(江、湖),保护湿地和水域,使入水争地问题的解决有了良好开端。但是,我国毕竟是人口大国,土地资源宝贵,需要做好水体、湿地利用的文章,在利用中保护,在保护中利用。利用好水体、湿地,需要统筹考虑水土资源利用,核心是利用好水,如种植水生经济作物、水产养殖、发展旅游农、业和湿地牛态旅游等,形成洪水经济和湿地产业,使人与水找到新的平衡。

  近几年来,我国加强了涵养水源工程建设,对地下水超采区进行回灌、补给利保护,对生态脆弱区的牛态系统调水进行修复,对干旱湿地进行补水等,这些有益的尝试和实践,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洪涝灾害不可避免,洪灾损失可以减轻,建立人水共存的洪水管理模式

  我国江河下游约有100万km2的冲积平原,是江河洪水泛滥、泥沙淤积的产物,也是我国受洪水威胁最大的地区。由于土地肥沃、地势平坦、交通便利,许多地区如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已经成为我国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地区。我国业已形成的人口分布、生产力布局,不可能、也没有办法作大的调整和变化。洪水泛滥、河流改道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是当今社会所无法承受和容忍的。因此,那种让河流不加约束、任意流淌、回归自然状态的思路是不现实的,也绝不是人与自然和谐的表现。

  洪水足不可能根治的,即使防御洪水的标准达到了规划设定的标准,仍有发生超标准洪水的可能性,况且我国江河的防洪标准还很低。因此,必须抓紧水土保持、水库、堤防、蓄滞洪区、调度体系等防洪安全体系建设,将防洪安全标准提高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程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在易被洪水侵害的地区,要建立有利于减轻洪灾损失的生活模式、经济模式和水土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在与洪水的抗争中,学会人与水共享空间,减轻洪灾损失。此外,研究洪水规律和特性,利用洪水的冲刷和造床功能来减少淤积,治理河流,如黄河的调水调沙试验;加强水库汛限水位的研究,提高雨洪资源化利用程度等,都是利用洪水、变害为利的探索。

  3.干旱问题不可根治,缺水问题可以缓解,建立合理协调的用水模式

  干旱是我国尤其是北方地区的主要自然灾害。由于可更新利用水资源的有限性和丰枯变化,十旱问题不可避免,也不可能完全根除。在我国干旱、半干旱等生态系统卜分脆弱的地区以及半湿润地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充分考虑流域内生态系统的用水需求,统筹考虑生活、生产、牛态和环境的用水需求,维系基本的生态系统平衡。

  要缓解干旱导致的缺水问题,必须采取综合对策,需要从人、经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来构建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体系,从开源、节流、保护的齐抓共管来构建水资源的供需平衡体系,从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互配合来构建降低旱灾损失的保障体系。我国年用水量已经占到全国年可更新水资源量的20%左右,但是流域间很不平衡,许多地方还存在开发利用的潜力。适当建设雨水集蓄工程、调水工程,可以有效缓解水资源供需压力和水资源区域不平衡的问题。同时,扩大对非传统水源,如洪水、污水、劣质水、海水等的开发利用规模和范围,将是一条有效的途径。而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利用效益,建立适应当地水资源条件的用水模式,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是缓解缺水问题的根本举措。此外,必须进行一系列必要的防旱非工程措施建设,通过制订和实施防旱规划、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旱情监控、信息研究与旱情预报、旱灾救助、公众教育等措施,提高整个社会抵御干旱的能力。

  4.水污染问题是人类发展过程中

  对水体的侵害,应该也能够得到解决如果说洪水、干旱还有部分天灾的因素,水污染则纯粹是人祸。水体的严重污染不仅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给国民经济造成严重损失,也影响了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不同,我国在低发展阶段和较短的时期内遭遇了严重的水污染问题。美国和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着手进行污染防治时,人均gdp要高出我国现在水平的10多倍,我国面临着经济社会持续高速发展和

  对环境质量要求提高的双重压力。

  控制和治理水污染,恢复业已受到污染的水体,需要付出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需要做出长期、艰苦努力。首先,要控制污染源,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要明确责任,严格执法,改变目前“以交纳排污费或超标排污费”来换取“合法”排污权的做法,杜绝行政管理机关的不作为和排污企业的不作为。二是增加水体的环境承载能力。通过科学合理地进行河湖疏浚,减轻内源污染;加强水库、闸坝的科学调度,保持水体的适当流动,达到流水不腐的目的,增加水体的自净能力;探索大面积修复污染水体的技术可行性。三是加大对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一把化肥催绿一片庄稼,一瓶农药保证粮棉丰收。但是,过量化肥、农药的使用,导致了土壤酸化、板结,地力下降,有益生物大量死亡,造成水体严重污染。要大力提高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积极推行绿色农业,推行绿色的耕种方式。

  5.辩证地看待人类治水活动的利与弊,树立全面、长远、辩证的观念

  治水活动的出发点无疑是为人类造福,但相对于不同的参照系、不同的目标、不同的时间,对人类治水活动利弊得失的评判可能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随着认识水平逐步提高、科学技术的发展、追求目标的变化,对治水活动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和发展。目前,对水利工程的要求已经提高到不仅要对人类有利,而且要对生态有利,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近几年,我国在堤防建设中,进行了生态保护、环境美化等方面的实践,如避免使用不透水材料对河道护砌、重视河流与岸上的联系、尊重河流的多样性等等,积累了一定经验。在国外,一些激进的环保主义者,要求拆除大坝、让河流回归自然的做法,又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当然是不可取的。

  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关键是遵循自然规律,尊重和慎重处理人与整个流域的关系。对于水资源问题,从流域整体可持续发展的层

  面上,从陆地、水系、生物圈共同组成的复杂动态系统和谐发展上,思考问题,探索问题,解决问题。应该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利益应该也必

  须得到必要的保护和满足,但是,从长远看,保护了整个自然界、保护了生态系统,归根到底还是保护了人类自身。

  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必须对传统的人与自然关系重新进行深的思考。因为,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是人类生存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前提命题。我们以往接受的人与自然关系的观念中,有一个很重要的论断——人定胜天。人对生产力的共识——战胜自然、改造自然,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能力,就是一个证明。但是,人类的社会实践告诉我们,这样的共识并不是我们人类的最佳理念。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以往人与自然关系及其主导下的思维和行为重新作一审视。那么,人与自然关系究竟如何定位,我们应从人类和各国的历史和实践中得到启示。

  一、人与自然关系的核心命题,应是二元论,而不是一元论。在倡导科学发展观的今天,人们普遍认为,坚持以人为本,就能保证人与自然的和谐,但历史告诉我们,现实与我们的认识并不一致。因为坚持以人为本的一元论是人类以主人自居的主人论,其结果就是把自然当作奴役的对象,把自然看作无生命状态的客观实体。以人为本一元论的先进性是相对于以物为本而提出的的命题,但是,并不是说以人为本的一元论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最好证明。以自然为本,并不是说人类就是面对自然无所作为,而是顺应自然规律(也就是客观规律)利用自然规律而有所作为。因为客观规律是改变不了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提倡并遵从以为人本和以自然为本的二元论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者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前提必须是坚持以自然为本。否则,其结果就是自然对人类社会无穷无尽的无情报复,一直到毁灭人类自身为止。

人与自然范文篇4

  一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是人与自然不和谐的根源

  强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一致,内隐着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和谐,以及当代人对这种不和谐的深深忧虑。资本主义工业社会在创造丰富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制造了人与自然的严重对抗,即人类拼命地掠夺和奴役自然界,大自然也对人类每一次胜利都进行疯狂的报复。生态危机作为人与自然不和谐的标志正在诅咒着人类,威胁着人类的在世生存。因此,构建和谐社会从而营造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解除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正在承受的生态危机苦难,成为时代的呼唤和价值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意味着生物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丽,意味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所以人与自然和谐是一种善,甚至是一种最高的善;相反,人与自然的不和谐由于其隐喻或象征着毁灭,所以它是一种恶,甚至是一种大恶。扬善去恶是人类价值追求的目的之一,因而解除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将生态从危机中拯救出来,便成为构建和谐社会重要的价值指向。消除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关键是确认产生这种不和谐的根本性原因,以便能够为人类找到拯救生态危机的正确道路。尽管对人与自然不和谐的原因人们有种种猜测和分析,其中也不乏精辟的见解和论道,但笔者认为,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的断裂是人与自然不和谐的本源性原因,正是在人性方面人与自然发生本质的对立,才在实践行为方面造成了自然生态环境的灾难性的后果。

  在人类早期观念中,人与自然之间并不存在一种价值关系意义上的紧张和分裂,无论是中国的儒教、道教和佛教,还是古希腊的哲学自然观,都以各种不同的理解或解释方式将人与自然纳入一个统一的整体之中,人之为人的人性与自然世界之为自然世界的本性在古人那里总是难解难分地纠缠在一起。中国儒家的“天人合一”、道家的“道法自然”、古希腊人的“小宇宙”与“大宇宙”和谐一致的主张,都表达着人与自然本质同一的看法。古人的这种人与自然一体的人性见识,导致了“万物与我齐一”和“顺应自然而生活”的价值追求,形成了与自然宇宙保持和谐一致,千万不要僭越最伟大灵魂为人类安排的这一必然秩序的行为规范。然而,古人的这种存在维度和意义维度却被现代人所遗忘,西方近生的启蒙运动彻底颠覆了古代人的有机论自然观,自然世界由此变成了一台既没有灵魂、也没有生气,完全由力学支配,进行机械运动的机器。自然概念的含义也由古希腊的“生长”、“涌现”、事物发生的“内在根据”,变为了现代的自然界和自然事物的总和。自然世界从一个活的有机体沦落成为死一般的物质世界,人由此也就从自然宇宙中分裂出来,成为与自然世界对立的存在。笛卡尔首开先河,将人与自然界区分为两个各自独立且平行存在的实体,他们之间互不依赖,互不决定,互不派生。物质的根本属性是广延,心灵的根本属性是思维。斯宾诺莎反对笛卡儿的二元对立说,主张在自然宇宙中只存在一个实体,那就是上帝,而心灵和物质仅仅是上帝这一实体的两个属性;两个属性之间并不发生直接联系,它们互不产生、互不限制。结果斯宾诺莎在建立实体一元论的同时,又在事实上造成了一种属性二元论。斯宾诺莎以后,莱布尼茨、康德、黑格尔等人也力图克服机械论自然观的缺陷,消弭人与自然的二元对立,但他们却走向了与古希腊哲人相反的道路,把人看作是自然价值的显现根源。如康德提出“人为自然立法”和“自然向人生成”;黑格尔则把自然世界看作是“绝对精神”的外化,认为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属于“主—奴关系”,即人是主人,自然是奴隶。经过现代形而上学的努力,人从自然宇宙中彻底脱落出来并成为与其对立的存在,人与自然从此分别归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自然存在物属于仅具有广延特征的物质世界和客体世界,人类则属于能够思维的心灵世界和主体世界,“目的王国”和“自然王国”之间从此产生了一条不可逾越的道德鸿沟。

  现代人不再像古人那样,以自然宇宙为背景认识自己与自然的同一性,而是将人与自然的对立、不同作为人之为人的标志。这意味着,启蒙之后人从本质方面与自然发生了彻底的断裂,或者说从人的本质方面与自然世界划清了界限。人不再是自然世界之中的存在,而是收缩到以自身为参照系统并仅仅向自身认同的独立存在。如仅仅向自身的认识能力认同,从而认为人是理性存在物;仅仅向自己的类特征认同,从而认为人是一个社会存在物。启蒙运动将人从自然宇宙一体中独立出来,似乎解放了人类,争取了人的尊严,但事实证明,近现代人的这种自我启蒙和自我解放在给人类带来自由和享乐的同时,也对人自身和自然环境制造了灾难性后果。首先,近现代人解构了人与自然的存在同一性,从而造成了人类自我的迷失,使人类无法准确确认自己在宇宙中的合理位置,误把对自然界的宣战、掠夺和奴役视为人之为人的象征。其次,人不再向自然认同,而成为仅仅向自身认同的存在物,这势必导致自我中心主义价值观的强势运行。如现代人类完全扭曲了生物进化的意义,把大自然恩赐给人类的理性,以及生物进化最为辉煌的一幕——人类的诞生,理解为人优越于自然界和强暴自然物的固有资本。人拥有理性,自在地就具有绝对价值,自在地就是目的,所有自然存在物仅仅是服务于人之目的的工具,成为现代性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不可避免地引发人类对自然的促逼和宰制,并直接造成人与自然的现实不和谐。所以,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发生断裂是人与自然最根本和最深刻的分裂和对立,这种断裂直接规定了人类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取向,并为人类占有自然和统治自然的实践活动提供了合理而正当的理由。作为人与自然现实不和谐标志的生态危机,正是这种本质断裂的直接逻辑后果。

  二人与自然的本质同一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内在根据

  当我们确认了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是人与自然分裂和对立的深层原因之后,隐含在这一分析中的一个逻辑推断就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即人与自然的内在一致应该是保证人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与自然保持和谐一致的根本性原因。也就是说,人只有在本质方面与自然融合为一个整体,才能确保人类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创造出一个与自然和谐的现实世界。尽管古人提出了人与自然在本质上同一的思想,但这仅仅是一种天才的猜测,其中还不乏泛神论糟粕,以及人屈从于自然的自卑心态。真正科学而合理地揭示人与自然的内在一致是人与自然现实和谐的基础,进而是人类社会和谐基础的是马克思。马克思早在1844年就提出了这一思想,但由于资本主义社会人与自然的分裂、对立的“权力意志”和话语霸权,遮蔽了其思想的灵光,造成现代人对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的同一性产生了遗忘。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人是一种“对象性的存在物”,并以此作为历史的逻辑起点和分析社会和谐与不和谐的人性论基础。马克思对人的这一规定蕴含着深刻的意义,至今人们还很少论及其中表达的深邃思想。人作为“对象性存在物”包含着两种规定性:一方面他必须以其他自然存在物为对象表现自己的生命本质,“说人是肉体的、有自然力的、有生命的、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这就等于说,人有现实的、感性的对象作为自己本质的即自己生命表现的对象;或者说,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1](P。106);另一方面人也必然是其他自然存在物表现它的生命本质的对象,“假定一种存在物本身既不是对象,又没有对象。这样的存在物首先将是一个惟一的存在物,在它之外没有任何存在物存在,它孤零零地独自存在着。因为,只要有对象存在于我之外,只要我不是独自存在着,那么我就是和在我之外存在的对象不同的他物、另一个现实,也就是说,我是它的对象”[1](P。106)。在马克思看来,人作为对象性存在物像所有自然生命一样,在以它物为对象表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同时,又作为表现其他自然物生命本质的对象而在世生存。正如太阳是植物的对象,是植物所不可缺少的、确证它的生命的对象,同时植物也是太阳的对象,是太阳的唤醒生命力的对象一样。人类以其他自然存在物作为表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对象,并不是以某一种或某一类自然存在物为对象,而是以所有自然存在物或整个自然界作为表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对象。同样,人类在作为表现它物生命本质的对象时,也不是表现某一自然物的生命本质,而是表现整个自然界的生命本质。人以自然为中介表现自己的生命本质,自然也以人为中介表现它的生命本质:人与自然是互为中介、互为对象的。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但人又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人是自为存在的存在物,是超越自然而然本性的存在物。人作为人的存在,不像动植物那样直接以其他自然存在物作为表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对象,也不是直接成为其他生命表现它自己本质的对象,而是以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为中介实现人是对象性存在物的本质;实践是人类所特有的存在方式。通过改造自然界的实践,人类将自己的本质对象化给自然界,使自然界成为人的作品和人的现实,同时也把自然界的本质内化为自我意识,受到自然界的本质的规定。“对象性的存在物进行对象性活动,如果它的本质规定中不包含对象性的东西,它就不进行对象性活动。它所以只创造或设定对象,因为它是被对象设定的,因为它本来就是自然界。”[1](P。105)这就是说,人化自然的同时也被自然化,客体被主体化的同时主体也被客体化。由于人是改造自然界实践活动的主体,人被自然所设定也是通过人领悟自然并对自身设定实现的,所以人与自然互相“设定”也是人的一种有意识的自由活动。人将自己的本质对象化,意味着自然界是人的自然界,人在自然世界之中;人被对象所设定,意味着人“本来就是自然界”,本来就是表现自然界本质的对象,即自然世界也在人之中,人在自然世界之中,自然世界在人之中,这表明人与自然界在本质方面是一体的,是内在一致的。人以自然界为对象和作为表现自然界本质的对象,是人作为对象性存在物不可分割的两个规定性,割裂了这两个规定性也就割裂了人的本质存在,使人成为“非存在物”。马克思在确立了人与自然本质一致这一人性论观念之后,就用这一观念来审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从而发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这种一体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发生了异化,在此基础上又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异化现象。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异化劳动过程中发生了人同自己劳动产品的异化、人同劳动本身的异化、人同自己本质的异化。这三种异化现象某种意义上可以归结为人与自然的异化。没有自然界,就没有劳动加工的对象和劳动产品,劳动本身也就不能存在,人也就不能实现人之为人的本质。人与自然相异化,意味着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和人的对象性本质的丧失:自然界不再是人的自然界,而变成了支配人的异己力量,“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所奴役”,即“他给予对象的生命是作为敌对的和相异的东西同他相对立”;人也不再表现自然界的本质,而成为自然界的占有者和掠夺者,“一切肉体的和精神的感觉都被这一切感觉的单纯异化即拥有的感觉所代替”[1](P。85)。人与自然发生本质断裂,人类在加工改造自然界的活动中就与自然处于严重的对抗状态。用恩格斯的话说,我们对自然界的每一次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2](P。158)人与自然的严重对抗导致人类对自然物的疯狂剥夺,这使人类社会的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更为惨烈。在马克思看来,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根本性的关系,正是由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对立和异化才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和异化,以及社会的不公正和社会的不和谐。因为人们为了占有由人与自然关系生化出来的物品和财富,才造成了人与人的分裂和人对人的剥削与压迫。马克思正是通过对人与自己劳动产品的异化关系即人与自然界的异化关系的分析,揭示了人与人的异化关系和社会的不和谐。“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1](P。59)

  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和人对人的剥削和压迫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最大不公正,也是人类社会最不和谐的表现。因此扬弃异化劳动、实现人的解放必须首先消解作为社会不和谐根源的人与自然的分裂与对立,实现人与自然界的本质性的统一,在否定之否定的层面上向合乎人性的人复归。马克思说:“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和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生成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1](P。81)马克思在这里表明,扬弃私有财产也就是扬弃人的自我异化,即扬弃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向合乎人是对象性的人这一合乎人性的人复归。这种复归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马克思在这里用“自然主义=人道主义”和“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再次表达了人与自然一体的思想,并认为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融合为一个整体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内在本质,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依据。“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1](P。83)共产主义社会无疑是最和谐的社会,它不仅包括人与人之间矛盾的解决,也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通过马克思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在人与自然关系中生成的人性是人与自然现实关系的内在根据,也是社会和谐不和谐的基础。当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发生断裂,人类社会就处于不和谐状态之中,扬弃这种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完成人与自然界的本质统一,才能使人获得解放,进而产生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人与人的和谐。

  三人与自然的两种和谐关系

  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不难发现,人与自然之间实际上存在着两种和谐关系:一是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一致关系,另一是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一致关系。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关系是指人与自然界的本质统一关系,即在人类的自我观念中包含自然界的本质规定性,在人之为人的意义上人与自然融合为一个整体。这种整体性是通过人向自然生成为人而显现出来。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关系是指人与自然存在物和谐相处,人类与自然界协同发展,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营造出一个美丽、完整、稳定的现实自然环境。也就是说,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是人性意义上的和谐,它存在于人的本质之中;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是现实性的和谐,它表现在人类加工改造自然界的现实活动之中。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与外在和谐的关系是;内在和谐是外在和谐的根据,外在和谐是内在和谐的表现。人只有首先达成与自然的内在和谐,才能创造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笔者前面所说的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或同一,是指人与自然的内在关系,而人与自然的和谐与不和谐则是指人与自然的外在关系。目前人们更多的是强调人与自然界的外在和谐关系的价值与意义,忽视了产生这一价值和意义的内在源泉,即人性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问题,这就使人与自然界的外在和谐关系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所以,为了确保人与自然界的外在和谐关系,我们必须首先对人性与自然的关系做出形而上学的和谐建构。人与自然达成了内在一致,才能担保人类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在行为方面与自然界和谐一致。

人与自然范文篇5

  “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这个新征程是在吸取各国现代化经验基础上,继续走中国现代化之路。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党的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是从生态文明建设的视角对中国现代化的概括,是对中国现代化建设规律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在全球生态危机和世界现代化的背景下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在要求下重新理解现代化的内涵。从人类文明进程看,人类经历了从依附自然、敬畏自然到支配和控制自然的历程。

  近代以来,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化在资本逻辑的主导下,把自然界看作只具有满足人类需要的工具价值,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和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大自然破坏日益严重,人与自然关系异化,出现了全球性生态环境危机。人类通过反思寻找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路,不能再走西方国家工业化所走的“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老路。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与自然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关系,并在人类实践的基础上实现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强调,“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深刻总结了西方工业化进程中的经验教训,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

  如何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是当前面临的现实课题。指出:“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生态环境变化直接影响文明兴衰演替。”经济发展不应是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应是舍弃经济发展的缘木求鱼,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要坚持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不断开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中国现代化注重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归根结底是为了人的发展,为了人民的利益。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与更多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是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要坚持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在美丽中国建设中推动引导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改善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

  作者:行久

人与自然范文篇6

  现代人不再像古人那样,以自然宇宙为背景认识自己与自然的同一性,而是将人与自然的对立、不同作为人之为人的标志。这意味着,启蒙之后人从本质方面与自然发生了彻底的断裂,或者说从人的本质方面与自然世界划清了界限。人不再是自然世界之中的存在,而是收缩到以自身为参照系统并仅仅向自身认同的独立存在。如仅仅向自身的认识能力认同,从而认为人是理性存在物;仅仅向自己的类特征认同,从而认为人是一个社会存在物。启蒙运动将人从自然宇宙一体中独立出来,似乎解放了人类,争取了人的尊严,但事实证明,近现代人的这种自我启蒙和自我解放在给人类带来自由和享乐的同时,也对人自身和自然环境制造了灾难性后果。首先,近现代人解构了人与自然的存在同一性,从而造成了人类自我的迷失,使人类无法准确确认自己在宇宙中的合理位置,误把对自然界的宣战、掠夺和奴役视为人之为人的象征。其次,人不再向自然认同,而成为仅仅向自身认同的存在物,这势必导致自我中心主义价值观的强势运行。如现代人类完全扭曲了生物进化的意义,把大自然恩赐给人类的理性,以及生物进化最为辉煌的一幕——人类的诞生,理解为人优越于自然界和**自然物的固有资本。人拥有理性,自在地就具有绝对价值,自在地就是目的,所有自然存在物仅仅是服务于人之目的的工具,成为现代性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不可避免地引发人类对自然的促逼和宰制,并直接造**与自然的现实不和谐。所以,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发生断裂是人与自然最根本和最深刻的分裂和对立,这种断裂直接规定了人类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取向,并为人类占有自然和统治自然的实践活动提供了合理而正当的理由。作为人与自然现实不和谐标志的生态危机,正是这种本质断裂的直接逻辑后果。

  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但人又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人是自为存在的存在物,是超越自然而然本性的存在物。人作为人的存在,不像动植物那样直接以其他自然存在物作为表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对象,也不是直接成为其他生命表现它自己本质的对象,而是以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为中介实现人是对象性存在物的本质;实践是人类所特有的存在方式。通过改造自然界的实践,人类将自己的本质对象化给自然界,使自然界成为人的作品和人的现实,同时也把自然界的本质内化为自我意识,受到自然界的本质的规定。“对象性的存在物进行对象性活动,如果它的本质规定中不包含对象性的东西,它就不进行对象性活动。它所以只创造或设定对象,因为它是被对象设定的,因为它本来就是自然界。”[1](P。105)这就是说,人化自然的同时也被自然化,客体被主体化的同时主体也被客体化。由于人是改造自然界实践活动的主体,人被自然所设定也是通过人领悟自然并对自身设定实现的,所以人与自然互相“设定”也是人的一种有意识的自由活动。人将自己的本质对象化,意味着自然界是人的自然界,人在自然世界之中;人被对象所设定,意味着人“本来就是自然界”,本来就是表现自然界本质的对象,即自然世界也在人之中,人在自然世界之中,自然世界在人之中,这表明人与自然界在本质方面是一体的,是内在一致的。人以自然界为对象和作为表现自然界本质的对象,是人作为对象性存在物不可分割的两个规定性,割裂了这两个规定性也就割裂了人的本质存在,使人成为“非存在物”。

  马克思在确立了人与自然本质一致这一人性论观念之后,就用这一观念来审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从而发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这种一体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发生了异化,在此基础上又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异化现象。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异化劳动过程中发生了人同自己劳动产品的异化、人同劳动本身的异化、人同自己本质的异化。这三种异化现象某种意义上可以归结为人与自然的异化。没有自然界,就没有劳动加工的对象和劳动产品,劳动本身也就不能存在,人也就不能实现人之为人的本质。人与自然相异化,意味着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和人的对象性本质的丧失:自然界不再是人的自然界,而变成了支配人的异己力量,“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所奴役”,即“他给予对象的生命是作为敌对的和相异的东西同他相对立”;人也不再表现自然界的本质,而成为自然界的占有者和掠夺者,“一切肉体的和精神的感觉都被这一切感觉的单纯异化即拥有的感觉所代替”[1](P。85)。人与自然发生本质断裂,人类在加工改造自然界的活动中就与自然处于严重的对抗状态。用恩格斯的话说,我们对自然界的每一次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2](P。158)人与自然的严重对抗导致人类对自然物的疯狂剥夺,这使人类社会的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更为惨烈。在马克思看来,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根本性的关系,正是由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对立和异化才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和异化,以及社会的不公正和社会的不和谐。因为人们为了占有由人与自然关系生化出来的物品和财富,才造成了人与人的分裂和人对人的剥削与压迫。马克思正是通过对人与自己劳动产品的异化关系即人与自然界的异化关系的分析,揭示了人与人的异化关系和社会的不和谐。“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1](P。59)

  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和人对人的剥削和压迫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最大不公正,也是人类社会最不和谐的表现。因此扬弃异化劳动、实现人的解放必须首先消解作为社会不和谐根源的人与自然的分裂与对立,实现人与自然界的本质性的统一,在否定之否定的层面上向合乎人性的人复归。马克思说:“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和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生成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1](P。81)马克思在这里表明,扬弃私有财产也就是扬弃人的自我异化,即扬弃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向合乎人是对象性的人这一合乎人性的人复归。这种复归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马克思在这里用“自然主义=人道主义”和“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再次表达了人与自然一体的思想,并认为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融合为一个整体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内在本质,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依据。“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1](P。83)共产主义社会无疑是最和谐的社会,它不仅包括人与人之间矛盾的解决,也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通过马克思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在人与自然关系中生成的人性是人与自然现实关系的内在根据,也是社会和谐不和谐的基础。当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发生断裂,人类社会就处于不和谐状态之中,扬弃这种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完**与自然界的本质统一,才能使人获得解放,进而产生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人与人的和谐。

人与自然范文篇7

人与自然范文篇8

  关键词:自然;发展观;和谐

  一、发展观的演变

  (一)崇拜自然阶段

  在这个阶段,人类刚刚从动物中分化出来,还没有把自己、外在事物以及意识中的产物区分开,人完全依赖于自然,对于自然怀有一种畏惧和膜拜的心态。由于这一时期地球上人口稀少,尽管人类群体采集或狩猎活动会给生物资源造成破坏,也可能引起物种灭绝,但环境问题还不足以影响到人类的生存。此时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且发展缓慢,环境对人类的制约作用较强,人类改造环境的作用十分微弱,因而人类只是消极适应自然,处于“崇拜自然”的无能为力的状态。总的来看,在这一时期,人与自然的关系表现为人类对于自然的既恐惧又依赖的关系,这是一种低生产力水平下的“协调”发展。

  (二)改造自然阶段

  人类从采集野食到栽培作物,从狩猎动物到驯养家畜,步入了农业文明时期。这一阶段,人类开始从事规模越来越大的改造自然的活动:开发利用土地、水、矿物等资源。随着生产力的进步,耕作和灌溉技术得到发展,人们获得了稳定可靠的食物供应,人口开始迅速增长,与此同时,人类对自然的依附性大大减弱,对抗性增强,环境趋于恶化。可见,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由消极被动地适应自然界转向积极主动地向自然界索取,实现了人类由受动性向能动性的巨大转变,人与自然的关系也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也开始凸显出来。

  (三)征服自然阶段

  18世纪以来,世界各主要国家先后走上了工业化道路,人类利用突飞猛进的科学技术,不断提升着改造自然的能力,试图征服自然,成为自然界的主宰。在这个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人口猛增,为了生存,人类不得不向自然界过度索取,以牺牲自然为代价,积累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变得全面不协调,矛盾迅速激化。这些不协调或矛盾主要表现在: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生态系统日益脆弱、资源消耗加剧,能源面临危机等等。可以说,人类在通过张扬技术理性极大地改善了自身物质生活条件的同时,也造成了人与自然的分离与对立,使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达到了空前紧张的状态,直接威胁到人类发展的可持续性。这是一种以“人类中心主义”为代表的片面的发展观。

  (四)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再认识——马克思主义的“人与自然和谐观”

  人类在征服自然的过程中付出了极其沉重的代价。正如恩格斯指出的:“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面对人类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人与自然不协调的问题,尤其是工业化给人类带来的巨大的负面影响,马克思、恩格斯等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了全面、科学的论述。他们认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不过是自然系统中的一部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通过劳动联系起来的;以实践为中介,人类与自然密切联系、相互作用,在劳动中能动地改造世界。人通过劳动实践改变了自然,同时也改变了人类自身,人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得到了极大提高,使人从自然力的统治下解放出来,由自然的奴隶成为自然的主人,人与自然的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但是,随着人类物质生产活动的不断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将最终不断地趋向融合与统一。

  在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和谐观”的影响下,人们逐渐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了全新的认识。那么什么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呢?

  二、我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制约因素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资源和能源形势非常严峻,人与自然不和谐的问题十分突出,在我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很多。

  (一)人口压力

  巨大的人口数量是和谐发展的沉重负担。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口数量增长过快,人口对自然资源压力的增大,将会使这些资源仅能起到维持人口生存的作用,难以满足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再加上我国贫困人口众多,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贫困更容易促使掠夺性地开发自然资源,而不是像社会所期望的那样去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这更增加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难度。

  (二)技术水平低下

  我国长期以来采取的是不计资源与环境成本,高消耗、高污染、高增长、低效益的“粗放”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造成了工业生产对自然资源的过度依赖,在给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压力的同时,也使得持续发展的技术水平低下。首先,资源利用技术水平低;其次,污染物的处理技术也十分落后。

  (三)制度不完善

  首先是缺乏明确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如对一些自然资源的产权缺乏明确的规定,致使出现随意挪用耕地,过度放牧,滥砍滥伐等不协调的经济现象。其次是环境保护的监督制度不健全。长期以来,由于部分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对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考核不全面,环境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很多地方政府并没有对辖区的环境质量认真负责。此外,缺少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意识,严重制约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进程。由此可见,当前的制度安排上存在不少缺陷,难以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亟待进一步完善。

  三、怎样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由于人口激增、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日益突出,人们被迫改变“征服者”的姿态,重新审视自己的经济行为和社会发展模式,人类正在摆脱以高消耗、高污染为特征的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走上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相互协调的道路——可持续发展道路。我国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这既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正确定位,也是对社会主义社会特征的一种新认识。

  (一)培养和谐发展意识,普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责任观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必须以尊重自然为前提。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紧迫性,辩证地认识人与自然全面发展的关系,积极开展和谐发展、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促进只重视人类发展而忽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传统发展观念的转变;树立新的价值观、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生态文明观,从根本上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要正确认识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改变增长简单地等同于发展的理念。通过有系统、有组织的宣传,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增强公众保护生态环境和节约资源、能源的意识,培养人们的生态文明意识、和谐发展意识。

  (二)提高人口素质

  人口素质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口群体的身体素质、文化科技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综合表现,提高人口素质能够使一般劳动力转化为人力资本,成为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生产要素。要控制我国过快增长的人口,必须把人口控制在我国水、土等自然资源能够承载的范围之内。同时,考虑到我国当前与落后生产力相联系的人口比重太大,需要大幅度提高我国人口素质。为此,应当加强义务教育的实施,积极开展科学技能培训,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我国人口素质。

  (三)以可持续发展为准则,以科学技术为支撑

  首先,努力突破制约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过程中的技术瓶颈,借助现代高新技术,以高新技术为依托,发挥高科技在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中的作用。重点组织开发有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源利用技术等先进的科学技术。其次,鼓励研发废弃物中心利用处理技术,包括工业“三废”、城市及农村生活污水等的处理再利用技术。此外,应当制定并落实优惠的科技创新政策,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环保型的科技创新,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四)建立和谐发展的经济结构,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在巩固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同时,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等消耗低、污染少的现代农业;加快工业产业结构改造和优化升级,降低工业增长对资源的依赖以及对环境的污染;积极发展第三产业,提高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带动经济结构朝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加强对循环经济的研究,树立循环经济的观念,加快生产方式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行循环节约型的资源利用模式,发展生态经济,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彻底转变单纯追求GDP的“唯GDP论”的片面观念,要改变GDP的计算方法,建立绿色核算体系和绿色GDP核算与数据制度,树立绿色GDP的新观念。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爱可网分享地址:http://www.ik35.com/wm/101858.html

猜您感兴趣

相关文章

上一篇:责任状范本
下一篇:项脊轩志教案


Copyright © 2023-2024 www.ik35.com

All right reserved. 爱可网 版权所有

鲁ICP备15008254号

返回顶部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