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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

作者: 爱可网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来源:www.ik35.com

本文目录一览:

★、差旅费报销篇1

★、差旅费报销篇2

★、差旅费报销篇3

★、差旅费报销篇4

差旅费报销篇1

  一、差旅费报销基本流程

  随着电网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差旅费报销业务已实现线上处理,业务部门员工通过在员工报销系统中填写报销信息,包括出差事由、天数、地点、收款人等要素,系统根据有关补助标准自动计算伙食费和公杂费补助金额并生成待报销单据。同时,还需要上传报销发票影像,并与报销单据完成挂接后生成正式报销单据,单据经主管领导线上审批后在ERP 系统中生成预制凭证,经财务人员审核后生成记账凭证。业务人员通过查询单据流转信息了解审批状态,确认审批通过后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收款。

  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电网企业是资产资金密集型企业,计量装置涉及千家万户,供电线路跨越河流山川,资产分布广泛分散,供电营业所一般在各乡镇均有设立。为不断增供扩销,提高优质服务质量,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上级单位和本级企业每年均会安排各类营销检查、施工监理、线路巡视及业务培训等工作。这种生产经营特点,特别决定了电网企业差旅费报销具有发生频次高、报销人员广、单次报销金额低,但年度费用发生总额高的特点。以线路巡视工作为例,安全管理部门按月制定巡线计划,巡视工人每月均会按计划开展线路巡视,做好鸟害防范、设备缺陷记录等工作。而供电线路短则几十公里,长则上百公里,完成一次巡视工作需要几天甚至一周才能完成,导致此类差旅费发生十分频繁。特别是检修公司,年发生差旅费报销单据上千笔,总金额一般占可控费用的比例会超过20%。对财务部门而言,差旅费报销占用了日常成本管理较多工作量,审核难度大,工作效率不高。在预算及成本管理方面,电网企业一般按照差旅费定额核定业务预算,根据单位定编人数,区分管理人员和一般人员比例,按照每人每年费用定额标准,计算确定差旅费年度预算。受物价水平和实际出差频次变动影响,科学合理的年度定额标准很难制定,如制定过高则不利于费用控制,存在费用套取空间,不利于风险防范;如制定过低又不能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业务需求,挤占其他可控费用空间。在员工报销系统上线应用以前,差旅费出差频次、各类人员人均实际年发生金额难以计算,制定费用定额标准只能依靠大致估算,缺乏历史数据支持。

  三、差旅费数据分析基础

  差旅费报销业务实现信息化处理后,为深入开展数据分析提供了可能,分析数据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一是员工报销系统基础数据。对于出差事由、地点及报销人等报销业务具体信息字段,可通过员工报销系统单据查询整理;二是差旅费账务数据。因报销会计凭证在ERP 系统财务模块生成,可通过查询差旅费明细账和记账凭证获取报销账务处理信息;三是员工岗位信息基础数据。ERP 系统上线后,人资模块实现对各单位全覆盖,人员岗位分类中的大类、中类和小类基本信息可通过人资模块获得;四是原始凭证影像信息。在办理报销业务时,业务人员扫描了有关发票影像并按报销单据号进行挂接,可通过对会计凭证的穿透查询进一步查看报销发票影像信息。

  四、差旅费数据分析内容

  综合员工报销系统基本业务信息及ERP 系统人资模块和财务模块有关信息,可对电网企业差旅费报销开展多维度分析。一是费用构成分析。差旅费报销从内容上可划分为住宿费、交通费、公杂费及伙食补助四类。实际工作中,电网企业对不同级别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有明确规定,对伙食费及公杂费补助按照供电区域内、省会城市及省外城市制定不同补助标准。简而言之,按照差旅费管理标准,四类报销项目之间以及单项报销项目与报销总额之间存在一定比例关系,如比例关系异常,则差旅业务报销的合规性及管理的规范性应予以重点关注。特别是对于没有住宿费及交通费报销发票,仅通过填写单据报销公杂费及伙食补助的业务,存在报销管控不严,滥发补助的可能性;二是组织机构分析。在ERP 系统财务模块,电网企业一般按照本部管理部门、二级管理单位及不同班组划分成本中心,系统对差旅费报销记账凭证数据自动按成本中心归集。通过分析成本中心报销数据,并比对历史报销发生数据情况,可确定差旅费管理的重点机构、部门及班组。确定费用发生重点成本中心后,可进一步通过追踪员工报销系统报销单据,分析报销数据发生的合理性和规范性;三是岗位构成分析。按照电网企业员工岗位分类标准,员工岗位划分为经营类、管理类、技术类、技能类及服务类五类,并在ERP 系统人资模块集成。通过导出员工报销系统报销单据,应用Excel 有关函数以报销人为关键字段,与人资模块员工岗位分类信息进行匹配,可统计分析出电网企业每类员工差旅费发生实际情况,为进一步细化完善差旅费定额提供了数据基础;四是时间进度分析。电网企业生产作业和气候季节因素密切相关,并有较强的计划性。对东北地区,检修业务一般以春检、秋检的方式安排,而培训业务一般在冬季开展,招标业务按照年初规定批次进行。差旅费报销费用的发生,应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吻合,如在年底出现费用集中报销,则存在突击花钱的可能性,应重点给予关注和审核;五是业务综合分析。对于通过费用构成、组织机构、岗位分类及时间进度分析,初步确定存在报销风险的业务,可通过系统远程追踪查看报销原始发票影像,进一步分析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必要时针对这些业务开展现场检查和审计。

  五、有关启示与建议

  一是提升完善系统功能。从目前财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实际情况看,现有信息系统功能还不能有效支撑差旅费数据分析需求,实际分析工作更多依赖人工导出基础数据后,应用Excel 有关函数及数据透视表功能实现,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未来应通过系统开发,集成人资模块岗位设置、人员分类等信息,包括集成财务稽核模块在内的有关数据,通过系统功能完善开发,自动开展差旅费分析。

差旅费报销篇2

  a)、住宿费按出差地区和人员级别分别制定标准,(同行2人出差,按就高的单人标准予以报销)。

  级别

  *

  d)、伙食补贴标准到异地出差的人员,一般城市享有补助30元/天,省会城市及特区35元/天,具体的时间界定按以下标准,。

  (1)、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伙食费;

  (2)、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伙食费。

  (3)、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伙食费;

  (4)、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伙食费。

  e)、说明:

  (1)、工作人员趁出差之便,事先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不计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和住宿费。若绕道车、船费超出出差直线车、船费票价的,按出差直线车、船费票价计发,超出的部分个人自理;若绕道车、船费少于出差直线车、船费票价的,应凭车船票按实报销。

  (2)、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补助,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3)、对于自驶车辆出差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给予报销汽油费。

  (4)、一般人员临时出差享有伙食补助费,但对于已享有住外补贴的人员不再重复计算出差补贴。

  5)、汽车费用及运输费

  (1)、车辆管理、维修和保养,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办公室应根据车辆状况编制车辆的年度保养维修计划及具体的用款计划,报经审批后执行。日常车辆维护费用,经公司核定标准后在标准范围内掌握使用。各种车辆保险费由公司统一到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

  (2)、汽车的年检费、保险费、养路费、维修费费用据实报销;汽油费发票必须日期填写完整,所有罚款一律不予以报销。

  (3)、对于长期托运的合作单位应签定协议,由运输单位将运费发票、发货记录交于物流部,由其对单价、数量、运输费用金额审核后填制付款单据。

  6)、职工教育费职工在不影响工作并经领导同意的前提下接受相关教育发生的费用,在完成举办单位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证书后,凭有关证书,经人事审核后报分公司负责人签批报销。因善自中断劳动合同的,已报销的相关费用需退还。

  7)、买支票、汇票凭证、支付汇费及其他财务费用,由财务部审核报销。

  8)、市内交通费

  (1)、员工因特急事务外出或其它特殊原因需打车的要事前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必须于次日凭的士票填写报销单据注明原因和起始地点,逾期签批不予认可。

  (2)、因工作需要晚加班的人员,在没有公交车的情况下,方可打车,报销同上。

  (3)、特殊人员因工作需要办理公交月票的须预先申请。

差旅费报销篇3

  出差旅费报销单

  部门: 厂(部) 科 年 月 日月 日地 点车 费膳 费住 宿其 他合计说 明 起讫 旅 费 总 额 暂 支 旅 费 额 应 付 (收) 额

  经理 会计 主管 出差人

  部门: 厂(部) 科 年 月 日

差旅费报销篇4

  Abstract: The new management measures of business trip expenses has greatly standardized the universities‘ business trip management of Yunnan province, and has improved the effectiveness of business, which is a measure to deepen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especially the reform in education field, to attribute to the educational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modernization of management ability。 It is an urgent problem about how to better implement the new management measures of the business trip expenses in Yunnan universities。 Combined with the new and old business trip management measures of Yunnan province,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three improvement, two restrictions and one relax in detail, and proposes the attention problems in formulating implementation affairs of business trip management measures of Yunnan province’s universities, to provide some reference。

  关键词: 高校;差旅费管理;三提两严一放;实施细则;具体建议

  Key word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business trip expenses management;three improvement,two restrictions and one relax;the detailed rul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specific recommendations

  中图分类号:F812.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4)23-0164-03

  0引言

  2014年4月24日,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了《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云财行〔2014〕65)号(以下简称新办法),明确规定了省级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新差旅费管理办法的突出亮点是对因公出差所涉及的批、行、吃、住及问责进行了明确规定,较老办法相比,大大提高了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标准,放宽了乘坐交通工具的条件,严格了报销管理要求,首次从法规的角度规定了虚报冒领差旅费要追责。这是新时期新环境下云南省财政厅切合实际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的重大举措,是推进云南省差旅费管理法制化、人性化、规范化的有效途径和惠民利民措施,对全面规范云南省省属高校公务出差的管理和报销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1新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重大变化

  与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的《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云财行[2008]325号)(以下简称旧办法)相比,新办法具有以下“三提两严一放”五大重大变化。

  1.1 提高了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包干标准

  新办法明确规定因公出差人员一律不分职务职称级别,所有人员公务出差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制并执行统一的标准,并首次明确了包干天数的计算口径。

  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因公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天补助50元提高到每人每天补助100元,市内交通费由原来每人每天补助30元提高到每人每天补助80元。这一规定和标准的提高对解决因公出差人员吃、行问题非常有效。因是包干使用,无须提供相关有效票据,多用不报节余归已,这与因公出差人员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使得相关出差人员一改昔日“出门打的,想吃就吃,回校报销”的铺张浪费行为,确实起到了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反对浪费的有效作用,符合办法制定和实施的初衷。

  1.2 提高了住宿费标准

  新办法沿用原规定按因公出差人员的职务等级规定适用不同的住宿限额标准,但较旧办法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同时取消了特殊地区高住宿费标准的规定,并把有无住宿费发票作为能否报销出差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的依据。新旧对比详见表1.

  1.3 放宽了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

  新办法继续实行按职务等级不同乘坐不同标准的交通工具,但取消了厅局级人员出差仅限乘坐单边飞机,其他人员出差不能乘坐飞机的规定,也即放宽了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条件,其他人员也可乘坐双边飞机了。因公出差人员不仅可以报销飞机票费用,还可以报销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和每人次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涉及的费用。同时明确规定了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得报销出差人员使用机场贵宾休息室、“百事特”的费用;因公出差所乘坐出租小汽车发生的出租车费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制)。

  1.4 严格了差旅费报销管理

  1.4.1 首次明确了差旅费范围

  新办法明确了能够作为差旅费报销的仅仅是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而在出差期间发生的餐费、礼品费、药品费、食品费、物品打包费、通讯费等是不能够混在差旅费中报销的,从而杜绝了以出差为名大肆购买礼品、食品、宴请等浪费行为。

  1.4.2 首次明确了差旅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新办法通过规定差旅费列入部门预算这一措施彻底改变了过去公务出差无预算无安排、想去就去、想到哪就到哪的随意性、无序性、隐蔽性,通过单独列示和省财政厅、审计厅的日常监督和审计,真正能够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4.3 首次严肃了差旅费报销应当提供的凭据

  新办法对差旅费报销应当提供的票据、报销标准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及相应的车票、船票、机票等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乘坐交通工具的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及公务卡刷卡凭条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规定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第二十四条“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船票、住宿费发票、公务卡刷卡凭条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以公务卡方式结算”;第二十五条 “省级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的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4.4 首次严肃了报销标准、公务卡结算方式和补助计算口径

  从新办法的规定中可以明确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因公出差必须经过批准,报销时提供领导批准的审批单;第二、因公出差发生的车票、船票、机票、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住宿费可以凭据在标准限额以内据实报销;第三、报销差旅费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船票、住宿费发票、公务卡刷卡凭条等凭证。超过限额标准部分的住宿费、机票、车票和船票费不得报销。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四、因公出差支出的住宿费、机票等款项按规定以公务卡方式结算。若特殊情况无法使用公务卡刷卡结算或没有公务卡而使用现金方式结算的,必须做出合理的说明和提供有效的凭据(可以由收款单位出具证明);第五、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按实际天数和目的地标准计算,不得扣除乘坐交通工具期间的市内交通费;当天出差当天返回的,同样可以报销100+80=180元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六、因公出差人员报销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5 严肃了虚报冒领差旅费等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新办法首次明确规定了省财政厅、省审计厅日常监督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并采用列举法对各种违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

  1.5.1 首次明确规定不得使用虚假票据、非法票据报销差旅费

  新办法第二十六条首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差旅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以及使用非法票据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这对有效遏制虚假票据、非法票据报销的泛滥现象起到了敲山震虎的作用。

  1.5.2 首次明确规定了上级部门对差旅费日常监督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新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了省财政厅和省审计厅负有对各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并列明了日常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即:①单位差旅费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差旅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②差旅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③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④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⑤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1.5.3 首次严肃了差旅费禁止行为和违规行为

  新办法第二十八条明确了禁止行为,即“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等”。第二十九条明确了违规行为,即“单位无差旅审批制度或差旅审批制度不严的;假公济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的;违规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的;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转嫁差旅费的”等行为即是违规行为。

  1.5.4 首次严肃了对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新办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了有上述违规行为的,将由省财政厅、相关单位和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云南省高校贯彻实施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建议及措施

  云南省高校除部分人员有行政职务外,其他大部分人员只有专业技术职务(即职称),由于新办法只对省级机关相关人员的行政职务级别进行了相应的规定,而没有涉及到职称等级的规定,这就导致云南省高校在贯彻执行新办法时需要根据本校实际和财务管理要求制定《XXXX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或办法》,除沿用新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外,还应在细则中建议明确下列问题:

  2.1 因公出差如何审批

  在新办法中因公出差需要审批,但没有明确如何审批。因此云南省高校根据新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时建议在出差前审批出差事宜,出差后审批报销事宜,审批时根据资金性质和行政职务级别不同分别进行审批,不考虑职称。

  首先,根据出差使用的资金性质,分为预算资金和课题资金。预算资金是指学校年度内预算安排的所有资金,既包括财政资金和非财政资金,又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资金。课题资金是因完成科研课题任务而由课题负责人管理使用的纵向、横向课题经费。

  其次,按行政职务级别不同分别进行审批。若使用预算资金的,校级领导出差应由校长办公室备案,正处级干部(不含调研员)出差应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副处级干部(含正副处级调研员)及其以下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应由正处级干部审批;若使用课题资金,则由课题负责人审批,如果是课题负责人自己出差,应当报科研管理部门备案。

  再次,应特别规定本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不适用本校教职工经批准外出且时间超过10日(含途中来回天数)的进修、培训、挂职锻炼、基层锻炼、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抽调、借调、调研等事宜,该类事宜学校应另行制定相关的办法。

  最后,应明确具体的审批程序并提供固定样式的审批单供审批之用。

  2.2 因公出差如何乘坐交通工具

  云南省高校在制定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时建议采用“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即职称)等同,就高不就低”原则。

  首先明确,学校相关人员因公出差,既有行政职务又有职称的,应根据下表选择适用高级别的交通工具乘坐标准。

  其次,应当规定,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得报销(包括课题经费在内)。为厉行节约,鼓励节约,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可以规定:应当乘坐上一等级的交通工具而没有乘坐的,除据实报销差旅费外,还可按上一等级(平均价)与本等级(平均价)交通工具票价差额的50%给予补助。

  再次规定,因公出差应当统一乘坐社会交运机构提供的交通工具,特殊情况需要自行驾车出差的,必须报经校长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出行,且明确规定报销时可以报销合理范围内的汽油费、停车过路费,不再按人头按天数计发市内交通费。

  最后明确,乘坐交通工具原则上应当优先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

  2.3 因公出差费用报销范围

  高校在实施细则应当明确以下两点:一是允许报销的费用和应提供的票据:交通费、住宿费、订票费、退票费、会务费、公务卡刷卡凭据;二是不允许报销的费用:超过标准限额的交通费、住宿费部分、无实质作用的参观考察费、游览费、风景名胜区门票费、餐费、接待费、礼金、礼品费、食品费、药品费、医疗费、土特产品费等。

  2.4 因公出差如何计算“两补一费”

  新办法所规定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质上是一种出差补贴性质,住宿费是一种限额控制性质。高校在制定本校细则时,应明确如下内容:

  ①伙食补助费:按允许报销的交通费票据上注明的去回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100元,在差旅费中报销,不得独立于差旅费之外报销。

  ②市内交通费:按允许报销的交通费票据上注明的去回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在差旅费中报销,不得独立于差旅费之外报销。

  ③住宿费:按出差期间实际住宿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在限额标准以内以住宿费发票为依据进行报销。为准确计算住宿费是否超标,建议在此明确住宿自然天数以住宿费发票开具的且在会议期间内的天数为准,去回途中天数不得作为计算住宿费的天数。

  总之,高校应当全面贯彻执行《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并结合高校实际制定较为详细的实施细则,以明确标准、口径、计算方法和报销要求,避免因规定不明要求不细可能产生的争议,全面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全面促进云南省高校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云南省财政厅。云财行〔2014〕65号,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事办法[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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