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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范例

作者: 爱可网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来源:www.ik35.com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范例篇1

  关键词:旧层加层抗震鉴定抗震设计

  1目前各地采用的方法

  1-1主张按加层后的房屋总层数和总高度,用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的要求对旧房屋部分进行加层抗震鉴定和抗震设计:对新建部分(加层加高部分)进行抗震设计。其理由是:适当放宽加层房屋的抗震要求,尽量减少加层房屋的加固工作量,以利于降低造价,及加层施工尽量不影响旧房的使用。

  1-2主张对旧房部分用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的要求进行加层抗震鉴定和抗震设计,对新建房部分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抗震设计。其理由是:旧房已成事实,完全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加固困难较大,故对其适当放宽。而新房部分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无困难,故不放宽。

  1-3主张对旧房部分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加层抗震鉴定和抗震设计,对新房部分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抗震设计,其理由是:使加层房屋新旧两部分抗震能力相匹配。

  1-4主张对旧房部分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加层抗震鉴定和抗震计算,提高一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对新建部分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抗震设计。其理由是:考虑旧房屋抗震不利因素较多,故对其采取加强措施。

  1-5主张以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为主,参照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的要求,对加层房屋进行抗震鉴定和抗震设计,其理由是:采用两种标准结合使用比较现实合理。

  1-6主张对旧房区别对待,当旧房为按新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设计时,此时应对加层新旧两部分均严格按照新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和抗震设计,当旧房为按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设计时,对加层房屋新旧两部分也可按旧抗震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抗震鉴定和抗震设计。其理由是:这样可使加层房屋新旧两部分的抗震能力保持一致,比较经济合理。

  2目前各地采用方法存在的问题

  上述六种意见,各有一定的道理,但也均存在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探讨。

  方法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新建房屋都要求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而加层房屋由新房和旧房两部分组成,即使是对旧房进行抗震加固也比新建房屋抗震能力差,如若采用比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低的标准(抗震鉴定标准)对加层房屋进行抗震鉴定和抗震设计,则显然房屋的抗震能力更差,故不宜采用此法。

  方法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加层房屋的新旧两部分采用不同的设计标准,尤其是对旧房屋部分采用较低的设计标准不够合理,造成加层房屋抗震能力上强下弱,对抗震很不利。

  方法三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虽然比较科学合理,得不够全面,如若采用分离式加层结构方案,此方法就不适用,对与外套结构完全分离的旧房没有必要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标准进行抗震鉴定和抗震设计。

  方法四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旧房部分按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提高一度采取构造措施,标准偏高且对旧房来说难以满足要求,加大了加层设计施工的难度,提高了房屋加层造价。

  方法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规定的太原则,具体招待起来困难太大。

  方法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造成加层房屋采用的抗震鉴定标准和抗震设计规范不统一,使一部分加层房屋达不到现行国家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

  3建议采用的方法

  首先应当明确指导思想,即对加层房屋的抗震要求应比新建房屋更严一些好,还是放宽一些好,还是不严不宽好?此问题解决后,本文所讨论的问题也就比较容易解决了。笔者认为:对加层房屋采用的抗震鉴定和设计标准不应低于对新房屋采用的标准,也不宜采用比新建房屋更严的标准,建议采用与新建房屋相同的标准。

  加层房屋虽也有一些有利的因素,但不利因素更多,如旧房屋部分已使用多年,新旧部分连接整体性较差,对加层时加固的房屋不宜采用比新建房屋低的设计标准。若采用比新建房屋高的设计标准,则需要更多的投资,加大了加层房屋加固的工程量和施工难度,难于执行。采用与新建房屋相同的设计标准符合我国国情,比较经济合理,安全度也有保证,比较合适。根据调查,我国已有加层房屋多数是这样做的,我国正式出版的有关旧房改造(含加层)的专著也均主张按现行设计规范的标准进行设计和计算。既然对旧房的承载能力应按设计规范的标准进行设计验算,对旧房的抗震鉴定(包括抗震横墙间距、构造柱、圈梁设置、房屋总高度、总层数限值、高宽比限值、局部尺寸限值等)也应以抗震设计规范为标准。

  对加层房屋进行抗震鉴定和抗震设计具体应采用什么规范和标准,笔者建议如下:

  为便于执行,首先把加层房屋分为两大类。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范例篇2

  [关键词]地震灾害;抗震性能;抗震设防要求

  1.引言

  地震是我们所面临的最严重的自然灾害,每一次大地震都会给人类社会带来不可挽回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从全球各重大地震灾害调查中可以发现,95%以上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都是因为建筑物的受损或倒塌所致的。为摸查清楚松山湖开发区建筑物抗震性能现状,确保建筑物真正达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设防目标,按照《东莞市创建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东莞松山湖开发区既有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工作,对该区内建筑物抗震性能现状进行分析,并对其抗震设防要求进行研究。

  2.研究方法

  2.1普查鉴定范围

  本次普查鉴定的建筑物包括:2011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备案;区内所有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东莞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电子地图上已标记的其他建筑物(地图更新时间为2012年)。

  2.2资料收集类型

  为确保该区建筑物抗震性能现状分析更加科学、更加准确,需要收集以下资料作为现状分析依据:

  (1)松山湖开发区现状地形图文件、最新控制性规划文件和松山湖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以来的建筑工程报建登记记录档案。

  (2)建筑物部分建筑、结构施工图设计文件:主要包括建筑总平面图、建筑总说明、首层平面图、标准层平面图、建筑立面图,结构总说明、基础平面图。

  (3)施工质量保证资料:工程隐蔽验收记录、分部验收记录和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等。

  (4)建筑物使用或受损情况记录。

  2.3资料收集途径

  为保证资料收集的完整性,从以下多种方式开展资料收集工作:

  (1)从城建档案室调取已扫描归档的建筑物档案电子文件;

  (2)扫描城建档案室归档的建筑物纸质文件,形成普查鉴定需要的电子档案文件;

  (3)通过东莞市施工图审查机构收集城建档案室缺失的部分建筑物纸质文件进行扫描,形成普查鉴定需要的电子档案文件;

  (4)尚有部分建筑物的资料,从相关业主单位调取存档的建筑物纸质文件进行扫描,形成普查鉴定需要的电子档案文件;

  (5)通过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的招投标信息和图纸文件,或相关设计单位公布的档案信息等方式收集上述4种方式未能找到的相关图纸文件或工程信息;

  (6)对完全没有相关图纸文件或工程信息的建筑物,由该区管委会协助调查基本概况。

  2.4现场调查工作

  由于部分建筑物已使用超过10年,为更加真实反映建筑物使用现状,同时,也为核实图纸与实际建设的一致性,还需开展现场调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问询业主单位人员了解建筑物的使用状况和受灾状况;

  (2)在建筑物及内部按照《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建筑物外观质量的要求,查勘建筑现状;查勘建筑物地基及主体结构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3)对建筑物现状及存在问题部位进行拍照记录。

  3.建筑物抗震性能现状分析

  3.1普查鉴定成果

  本次普查鉴定建筑物1031栋,建筑面积约690万m2,以上数据不包括在属于普查鉴定范围内但已列入规划拆迁或重建的建筑。施工图齐全的933栋;缺失施工图的98栋,完全没有参考资料的24栋,其中有17栋为2001年松山湖管委会成立以前建设的旧建筑物,经鉴别竣工时间均为90年代初期。资料齐全的建筑物数量占总数量的90.5%,完全没有参考资料的建筑物数量占总数量的2.3%。

  3.2现状分析

  (1)从抗震设防烈度来看。普查鉴定范围内的绝大多数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Ⅵ度(计有1003栋,所占比例为97.28%),符合《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01)、《东莞市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主要断裂分布图》(2002年编制)等规范、标准要求;部分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Ⅶ度(计有28栋,所占比例为2.72%),主要为松山湖实验小学、松山湖莞美学校、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部分建筑物,竣工时间均在2010年以后,符合东莞市《关于我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有关问题的通知》(东震〔2009〕11号)的相关要求。

  (2)从设计用途和结构类型来看。

  普查鉴定范围内的建筑物设计用途主要以住宅为主,所占比例达到49.08%,其次为厂房、办公、学校等,商业、商住所占比例较低。按照其发展规划,松山湖将成为东莞的科技中心、研发中心、设计中心,配备完善的医疗卫生、文化娱乐、商业金融、行政办公、邮电通讯等城市服务体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因此,区内建筑物的抗震性能就显得尤为重要。按照普查鉴定结果,区内的大部分建筑物为框架结构和框剪结构,总栋数为1003,所占比例为97.29%其余小部分为钢结构和砖混结构,有效提高了区内建筑物的抗震设防能力。

  (3)从竣工年代和综合评价来看。区内建筑物以2001至2010年竣工占大部分,共584栋,占58.05%,2010年以后竣工建筑物共405栋,占40.26%,2000年以前的建筑物仅17栋,占1.69%。从综合评价来看,区内建筑物大部分采用2001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计有983栋,所占比例为95.34%;部分采用2010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计有31栋,所占比例为3.01%;极小部分采用1989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计有17栋,所占比例为1.65%。此次普查鉴定的建筑物均基本符合普查鉴定要求,并且未发现建筑物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存在明显的异常情况。

  4.抗震设防要求研究

  从以上普查鉴定成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等,对松山湖开发区内新改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进行研究。为保证该区建筑物抗震设防能力可达到抵御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松山湖开发区地震基本烈度Ⅵ度)的能力,实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设防目标,区内抗震设防要求主要为:一般建设工程应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01)、《东莞市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主要断裂分布图》(2002年编制)等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抗震设计;重大建设工程(如100米以上建设工程、大型水库大坝、易燃易爆和剧毒物质的生产贮存建设工程等)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其抗震设防要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应按照国家规定,以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具体到该区,应按东莞市《关于我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有关问题的通知》(东震〔2009〕11号)的相关要求,“抗震措施”与“地震作用”按抗震设防烈度Ⅶ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10g确定。

  [1]何萍,王挺,傅冠华。广州市农居建筑物现状及抗震能力分析[J]。华南地震,2010,(03):63-68.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范例篇3

  为什么会出现智利地震震级更高、而破坏程度却低于海地地震的现象?专家分析,一方面是因为智利震中周围地区人口稀少,而海地震中靠近人口稠密区。此外,建筑的较高质量也是原因之一。

  亲历智利地震的“雨明”在博客中说,“建筑物抗震能力强,这的确是事实。地震时,大家都跑到街上的时候,当地警察用喇叭喊话,让大家都回到屋子里去,不要到处躲藏,说屋子里是最安全的,可以抵抗更高级别的地震。事实也证实了这一点,倒掉的房子大多是贫困区居民自己搭建的房屋。”

  中国建筑界的专家也认为,智利经验对我国有很大借鉴意义。

  更坚固的建筑

  美国地质勘探局介绍,海地地震发生时,包括太子港在内,8座城镇震感“剧烈”至“极端”。与之相比,智利城镇地区震感没有高过“强烈”。依照美国地质勘探局的标准,“极端”是震感最高级别,“剧烈”次之,“强烈”第三。

  美国迈阿密大学地质学家蒂姆・狄克逊认为,虽然智利地震释放的能量多出海地地震数百倍,但海地地震震源更浅,且震源周围地质结构更不稳固,因而破坏程度更严重。

  另一方面。智利经济比海地发达。加上历年地震频发。因而历来更多考虑建筑抗震性能。相比之下,海地是西半球经济最落后的国家之一,且较少发生地震,建筑较少考虑抗震性能。

  海地著名建筑师帕特里克・米迪说,在海地,他只知道存在3栋可以抵御地震的建筑。而海地政府的办公大楼和总统的官邸也都在地震中轰然倒塌。由于地震带来的破坏,海地的电视台、电话网络和广播系统等都被切断。

  “就人均标准来说,智利拥有全世界最多的世界知名地震学家和地震工程师。”位于加州的非营利组织“国际地质灾害”主席布赖恩・塔克说。这些专家的建议得到智利这个南美洲最富裕国家的政府的聆听,不仅被纳入建筑师的建筑设计蓝图,也被政府紧急计划中的建筑规定采用。

  从电视里公布的智利震后灾情看,智利的建筑物似乎没有受到太大的破坏,鳞次栉比的楼房依然成片地矗立着。有的虽然斜歪了,却顽强挺立着:有的虽然出现了墙体开裂,但没有垮塌。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韩秀琦也关注到了这一现象。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海地的房屋大多是砖混结构,地震后出现粉碎性的坍塌:而智利建筑的施工质量更高,防震意识更强。她提到,建筑界比较认可日本的抗震经验,他们的建筑设计规范、工程质量较高。

  中国应加强设防意识

  我国是地震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20世纪因地震死亡人数占世界同种灾害的一半。据统计,地震灾害49%的死伤是由房屋倒塌造成的。建筑是否能有效抗震,内部设备能否完好保存,对地震破坏程度有很大影响。

  著名建筑学家顾孟潮对记者表示,应进一步加强建筑界的设防意识。他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国关于建筑物抗震的设计技术已有很大的改进。尤其在汶川地震发生后,抗震的设计技术引起了重视,还在灾区设立了地震区规划建设专家组。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总建筑师崔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提到,近年来国家制定了很多相应的地震建筑设计规范。

  目前我国有关建筑物抗震的规范体系比较完善规范,无论是民用建筑物方面,还是有关水塔等其他建筑设施、铁路等交通设施、核电厂等电力设施及燃气等能源设施等,都有相关的抗震设防规范。

  据悉,不同地区建筑物的抗震要求是不一样的,这主要依据国家的抗震设防烈度图,分6―9级不同的抗震设防规范,不同地区的建筑物须执行相应地震级别的建筑物抗震规范。这些规范很多都是强制性的,如烈度在6度以上的地区,所有的建筑物都必须执行地震抗震设防规范,否则建筑物不予验收。

  据了解,北京作为8度抗震设防区,其设防能力基本可达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近年来对首都圈的建筑已全部加固过。比如砖混结构建筑在拐角加入构造柱,楼板间也多加有抗震直拉钢筋。同时,随着抗震性能更为优秀的钢结构建筑逐步推广,北京高层建筑的防震能力有显著提升。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范例篇4

  关键词:抗震;民用建筑

  中途分类号:TU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1-0196-01

  一、高层民用建筑设计特点

  (一)控制建筑物的侧移

  在地震的作用下,建筑结构所产生的水平剪切力,是建筑物产生明显的侧移。随着建筑物的高度不断增加,结构的侧向位移快速增大,结构变形也随之增大,侧向位移过大将使结构产生附加内力,当期超过一定限度值时将使整个结构倒塌。因此必须将侧移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保证建筑结构应有的强度刚度稳定性,才能结构安全以及其功能的使用。

  (二)地震中产生的水平力

  水平力会使建筑物产生倾覆力矩,而且在竖向结构中产生很大的轴力。对高度一定的建筑物而言,竖向荷载基本是不变的,而水平方向上地震作用的数值大小往往会随着高层建筑结构动力特性的不同而存在较大幅度变化。

  (三)建筑结构的延性设计

  高层民用建筑随着高度的增加,在地震的影响下易产生形变的可能性越大。所以就应该要求建筑结构有足够的抗震以及变形能力,设计应遵循“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节点、强底层柱”的设计原则尽可能设置多道抗震防线,主要耗能应有较高的延性和适应的刚度。从而能使建筑结构能承受吸收和消耗大量的地震能量。同时要控制薄弱的部分有足够的形变能力,又不使其发生位移。在结构上采取更精准的设计,使建筑结构具有足够的延性。

  二、高层民用建筑抗震设计

  (一)场地、地基的选择

  选择场地地基首先要根据实际工程的需要,同时还需考虑地震活动情况。分析天然地基的抗震承载力要根据不同的场地来进行,另外分析地震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也要根据不同的施工场地来进行。对避让距离的确定可根据地震强度、断裂的地质历史、场地的土地厚度进行,进而有利于对场地范围内地震断裂的确定。必须确保避开那些对建筑物不利的地段进行地基的选择。

  (二)良好的抗震结构体系

  高层民用建筑结构在抗震设计时应考虑选择适当的抗震结构类型,设计结构尽可能要考虑其抗震的安全特点以及它的经济性。

  (三)结构隔震和消震

  为了提高结构的的整体抗震性能,隔震和消能减震等抗震技术应用于设计使用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耗能元件及其体系可错开地震动卓越周期,从而防止共振破坏,减轻地震振动及风振。隔震即在建筑物基础与上部结构之间设置设置一层隔震层,使房屋与基础隔开隔离地面运动能量向建筑物的传递,以减小房屋结构的地震反应实现地震时建筑物只发生较轻微运动和形变从而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消能减震则是通过在建筑物中设置消能部件,使地震中输入到建筑物的能量的一部分被消能部件所消耗,另一部分被结构的动能变形承担以达到减振抗震的目的。

  三、建筑抗震要点

  (一)规则结构

  建筑物尤其是高层建筑物设计应符合抗震概念设计要求,对建筑物进行合理布置。大量地震灾害表明,平立面简单且对称的结构类型建筑物在地震时具有较好的抗震性能,因为该种建筑结构能够容易估计出其地震反应,易于采取相应的抗震构造措施并进行细部处理。结构的规则是指建筑物平立面外形尺寸、抗侧力构建布置承载力分布等多方面因素要求。要求建筑物平面对称均匀、体型简单、结构刚度,质量延建筑物竖向变化均匀,同时保证建筑物有足够的抗扭转刚度,以减小结构扭转的影响。并且应该尽量满足建筑物在竖向上重力荷载受力均匀,以减小结构内应力和竖向构件间差异变形对建筑结构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减小地震能量输入

  具有良好抗震性能的高层建筑结构要求结构的变形能力满足在预期的地震作用下的变形要求。因此在设计过程中除了控制构件的承载力外还应控制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的层间位移或位移延性比,然后根据构件变形与机构位移的关系来确定构件的变形值,同时根据截面达到的应变大小及分布来确定构件的要求,选择坚硬的场地土来建造高层建筑等方法减小地震能量输入。

  (三)减轻结构自重

  对于同样的地基条件下的建筑结构设计,若减轻结构自重则可相应增加层数或减少地基处理造价,尤其是在软土基础上进行结构设计这一作用更为明显,同时由于地震效应与建筑质量成正比,而高层建筑物由于其高度大、重心高等特点,在地震作用时期倾覆力矩也随之增加,因此,为了尽量减少其倾覆力矩应对高层建筑物的填充墙及隔墙尽量采用轻质材料以减轻结构自重。

  补充:建筑抗震的相关理论主要包括拟静力理论、反应谱理论、动力理论。

  四、结束语

  我国对建筑结构抗震设计的研究有很多,但这些研究一致认为高层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的重要技术政策就是经济与安全的关系。因此抗震设计就要抓好经济与安全的关系。

  参考文献:

  [1]胡聿贤 地震工程学{m}北京:地震出版社,2005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范例篇5

  【关键词】抗震设防目标;两阶段设计方法;抗震设防标准

  1 抗震设防目标

  抗震设防的目标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经济政策和技术水平,既要使震前用于抗震设防的经济投入不超过当前的经济能力,又要使震后经过抗震设计的建筑的破坏程度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达到合理使用建设投资、确保建筑抗震安全。

  现行抗震设计规范的抗震设计主要致力于保证结构本身具有一定的强度、刚度和足够的延性,使所设计的结构“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我国1976年唐山大地震的惨痛教训是由于房屋大量倒毁,顷刻间数十万人丧失生命。之后修订抗震设计规范时,将“大震不倒”作为结构抗震设计的主要目标。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1章总则第1.0.1条对建筑的抗震设防目标是这样规定的:“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预估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就是说,建筑结构抗震有三个烈度水准:第一水准,众值烈度(小震);第二水准,基本烈度(中震);第三水准,罕遇烈度(大震)。

  小震是指发生在该地区的多遇地震,其超越概率为63.2%,地震烈度为概率密度分布图上的众值烈度。中震则是指设防烈度或称基本烈度,其超越概率为10%,烈度值比小震大1.55度。大震则指罕遇地震,其超越概率为2~3%,其烈度值比中震大1度。

  按照“三水准设计思想,通过二阶段设计方法设防的建筑应满足:当该建筑遭受与三个烈度水准相对应,遭遇第一水准烈度(小震)时,一般情况下(不是所有情况下),建筑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抗震分析时,结构可以视为弹性体系,采用反应谱进行弹性地震反应分析;遭遇第二水准烈度(中震)时,结构进入一定程度的非弹性工作阶段,但非弹性的变形或结构体系的损坏控制在可修复的范围内;遭遇第三水准烈度(大震)时,结构有较大的非弹性变形,但应控制在不倒塌的范围内。严重破坏但不倒塌的房屋,虽然没有修理价值,但可以避免人员和设备的严重损失。规范规定的这个三级设防标准可大致概括为“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三水准设计思想中最重要的是抗震建筑能否满足第三水准即“大震不倒”的要求,这是事关人民生命的问题。第三水准的核心和实质就是既要充分估计到大震带来的危害,从而采取有力而又适当的措施和手段,使地震灾害减轻到不致对人民生命造成危害的程度;同时也要考虑到发生大震的可能性甚小且重现期长,以及国家经济情况和财力的承受能力,不能仅仅为了防御这样罕遇的大震在建筑设计中耗费过多的材料,投入大量资金,使建筑物长期在正常使用荷载下处于十分保守和过分安全的状态。因此,新规范规定,地震力的计算仍然按设防烈度考虑,更多措施则着力于“概念设计”,以提高抗大震的能力,并对一些容易倒塌的薄弱层和部位按大震进行变形验算,在构造上采取一些加固措施。

  2 两阶段设计方法

  在建筑抗震设计中如何贯彻“三水准”思想?新规范明确规定必须采取二阶段的设计方法,其具体要求和步骤是:

  第一阶段设计是承载力验算和弹性变形验算。取第一水准烈度(小震)的地震动参数,用弹性反应谱计算结构的弹性地震作用,然后将地震作用效应和其它荷载效应相组合,并采用《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规定的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对构件截面进行承载力验算,以保证必要的强度可靠度要求。

  为实现第一水准下的设防要求,要求对各类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弹性变形验算。结构在第二水准烈度下的抗震验算根本上应该是弹塑性变形验算,但为减少工作量并符合设计习惯,对大部分结构,将变形验算转换为众值烈度地震作用下构件承载能力验算的形式来表现。经过分析研究表明,对多数结构可只进行第一阶段设计,而通过概念设计和抗震构造措施来满足第三水准的设计要求。

  第二阶段设计是弹塑性变形验算。对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震时易倒塌的结构以及有明显薄弱层的不规则结构,除进行第一阶段设计外,还要进行结构薄弱部位的弹塑性层间变形验算并采取相应的抗震构造措施,实现第三水准的设防要求。

  需要进行抗震变形验算的建筑有:

  1)8度Ⅱ、Ⅳ类场地和9度时,高大的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

  2)7~9度时楼层屈服强度系数小于0.5的框架结构、底层框架砖房;

  3)甲类建筑中的钢筋混凝土结构。

  结构薄弱部位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楼层屈服强度系数沿高度分布均匀的结构可取底层;

  2)楼层屈服强度系数沿高度分布不均匀的结构,可取该系数小的楼层和相对较小的楼层,一般不宜超过2~3处;

  3)单层厂房可取上柱。

  3 抗震设防标准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

  1)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2)城镇的大小、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的难易程度。

  4)建筑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按区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下部区段的类别不应低于上部区段。

  5)不同行业的相同建筑,当所处地位及地震破坏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不同时,其抗震设防类别可不相同。

  实际设计中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

  2)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

  3)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

  4)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

  4 结语

  综上所述,抗震“三水准”设计思想和二阶段设计要求较之原规范在思路上其物理概念更明确,设计工作的步骤更具体,这既是学习和吸收先进国家抗震设计工作经验的结果,也是对防震抗震工作认识上的新飞跃。今后只要大家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坚持“三水准”设计思想,严格按二阶段的设计方法和步骤去工作,无疑,防震抗震的建筑设计工作必将迈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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