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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

作者: 爱可网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来源:www.ik35.com

职业技能鉴定篇1

  一、夯实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基础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展的如何,基础工作是关键,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点着手。

  1.着重完善工作流程

  去年烟台市编印了《烟台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与规章制度》一书,重点梳理规范了九项工作流程。制定了《烟台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管理办法》《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烟台分库运行管理办法》。工作流程方面:编制了报名、收费、试卷制发、考务安排、考评、阅卷登分、成绩汇总公布、空白证书管理及证书打印发放、证书补发等九项工作流程,推动鉴定工作向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考评员管理办法方面:从考评员管理、选派、奖惩等三个层面,细化了考评员的任职条件、资格认定、组织使用、选派、评价等环节,重视和加强对考评员的表彰和惩处。国家题库烟台分库运行办法方面:从试题的抽取、审定、印刷、传递、评阅、保管等各个环节做了具体的保密要求。同时,对鉴定过程实行了质量督导员、考评员、考点三方互评机制,设计了《质量督导员意见反馈表》《考评员意见反馈表》和《考点意见反馈表》三张表格,每次鉴定考评结束后报鉴定中心。

  2.着重抓好三支队伍

  当前,职业技能鉴定事业正处于一个规范和发展时期,繁重的鉴定任务,要求必须配备一支结构合理、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的高素质鉴定工作队伍作为有力保障。重点要抓好管理人员、考评员、质量督导员三支队伍建设。

  (1)提高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每名工作人员不但要对鉴定流程了如指掌,对各工种的应会考试项目内容也要基本了解,要定期请考评员讲解工种专业知识,对管理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培训。

  (2)加强对考评员的使用与管理。一是要统筹做好考评员选派工作,分职业(工种)建立考评专家库,对组织和使用情况实时登记,做到人员使用派遣的科学、快捷。二是要不断完善评价手段。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根据派遣记录、质量督导员和考点对考评员参与鉴定的评价进行日常考核,形成记录。年终鉴定中心组织部分质量督导员、工作人员和鉴定所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结合考评员日常考评工作表现和被投诉问题的查处情况,对考评员技术水平、工作绩效、职业道德、执行制度规定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三是对考评人员实行优奖劣罚。设立“优秀考评员奖”和“合理化建议奖”,对考核优秀的给予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或违反鉴定规章制度、、一年内三次以上无故不接受考评任务的考评人员,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暂停考评委派、取消考评员资格等处罚。

  (3)抓好质量督导员管理和监督。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鉴定管理方式改革的需要,主动转变工作方式,加强鉴定督导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督导员队伍素质,强化质量意识,切实履行鉴定监管的职责。一是建立督导人员日常管理档案,记录督导人员的每次督导工作情况。不定期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负责人对质量督导员工作进行评价,年终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评价意见,作为其是否续聘的主要依据。对做出突出成绩的质量督导员给予表彰,不合格的进行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仍不合格的,取消其督导员资格。二是切实发挥质量督导员的作用。在实施鉴定时,不定期以轮换方式派遣质量督导员,并树立督导员的权威,凡督导员认定考前准备不充分的不考,考试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停考,考试舞弊的,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三是不断提高质量督导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风险担当意识。督导人员要对每次督导写出督导情况分析,鉴定中心要经常组织相关人员通报考试中出现的各种情况,通过对具体考试的解读,提高督导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督导能力。

  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过程

  每次考试都必须高度重视。不论是全国统考,还是院校毕业生、社会统一鉴定,或是失业职工、农民工鉴定,考前都要制定考务手册,严密布置,并按规定实施。

  1.明确责任分工

  对鉴定中心、考点、督考员、监考员、保密员等人员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对试题的抽取、审核、印制、分装、保管,试卷的运送、交接、存放,必须落实到人并实行签字制度。工作过程中,不管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谁出了问题追究谁的责任。考试前要开好三个会,即考点考务会、督考人员会及监考人和考评员培训会。

  2.严肃考风考纪

  鉴定过程实行考场封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试区域,监考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考务工作人员都必须挂牌上岗。认真检查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对大型考试各考场安装无线电屏蔽仪并使用身份证识别仪进行鉴别。

  3.严格考评员轮换

  在操作考试中为避免考评员因考评时间长产生疲劳而影响考评质量,每名考评员在同一场次担任考评工作不得超过两天,在同一鉴定所内连续从事考评工作不得超过三次。

  4.严把考件测评关

  三级以上的工种考试,对不需要现场评阅的考件,全部实行二次编号、封存,运回鉴定中心,重新选派测评人员进行检测评分,最大限度排除外界因素的干扰。

  三、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

  1.逢考必督

  在鉴定工作中,要始终坚持把现场监督作为控制质量的重要一环。对于职业资格等级高或考生多的考试,每个工种甚至每个考试项目都要派一名质量督导员。对规模大的全国、全省的统考更要加大质量督导力度,抽调精干人员到各考点担任督考工作,并要请纪检、公安、无线委共同做好监督监控工作。

  2.认真落实现场督导检查

  质量督导员主要围绕以下七个方面实施督导:一是检查考场布局及相关规定张贴情况,检查理论考试考桌间距等考场布置是否合理及考场卫生情况等;二是检查考场考生与考评员、监考员比例情况;三是检查考评员、监考员证件佩戴情况;四是抽查考生双证的携带情况及有无替考情况;五是检查考试过程中监考人、考评员是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六是监督检查考试过程中考生是否有舞弊情况;七是做好考点、考评人员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3.做好记录和反馈

  一是对考点设施设备准备情况、是否设警戒线、操作用料是否充足、工作人员是否准时到位、有无安全隐患等方面做出评价;二是如实填写考评员、监考员的履职情况;三是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要求和建议。

  四、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安全工作

  1.加强鉴定考试安全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长远性和稳定性。我们要针对鉴定考试工作的性质、特点,研究制定适应新形势的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建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以确保考试安全为核心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建立重大考试突发事件预案制度,为鉴定考试安全工作奠定坚实的制度保障基础。要健全管理措施,细化考务信息管理、试卷管理、考试实施和阅卷管理等重点环节的工作流程,努力做到任务要求明确、安全责任明确。

  2.加强鉴定考试工作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做好考试安全最核心、最基础的工作。必须下大决心、下大工夫抓好鉴定考试机构队伍建设,按照2015年人社部开展的人事考试工作人员警示教育活动部署,充分利用考试安全的典型案例,定期开展考试安全警示教育。要通过各类培训,增强考试工作人员预警风险、识别风险和化解风险的能力。

  3.加强操作考试安全措施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较其他类型的考试,最突出的特点是要进行技能操作考试,即考生需要利用设施设备进行动手操作,这一考试特点,决定了技能鉴定考试存在着更多的安全风险。为此,在每次操作考试前,考点要安排专人对考试用设备设施进行试运转,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考试用的材料,必须按考试准备通知单要求的型号规格准备。考试前一天,督考员要对考场进一步检查,并由考点负责人签署考点考试安全承诺书,交到督考员手中。

  4.预防为主,打击考试作弊

职业技能鉴定篇2

  考试对象横向广、纵向层次多;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有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及培训机构的毕业生和学员;有社会待业者、部队的军地两用人才;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各类职业的个体劳动者等。从层次上看,又分初、中、高级以及技师、高级技师。考试内容复杂而程度不一。职业技能鉴定的考核考试内容,因工种不同和等级层次不同而相异和繁杂。考试场所广而散。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试场所,按照工种职业技能的测试需求而选定和设置。鉴于因地制宜的思路,考试场所不可能全部集中在某一地点,因而是十分分散的。

  二、职业技能鉴定的功能

  调节功能;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的实施,通过调整鉴定的内容和方法,可以调节劳动者的职能结构和劳动力的供求标准,使劳动者的智能结构适应社会的需求;通过对职业种类增加或减少的横向调节和对技术等级层次比例的纵向调节,使社会劳动力的结构与社会的产业结构、职业结构、技术结构保持动态一致,促进人力资源的全面开发、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通过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可以调整社会人力资源的总体布局,使劳动力资源的分部趋于合理化,也提高了社会人力资源的利用率。经济功能。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就是将现有的劳动力资源转化为高质量的人力资本,促进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的增长。评价功能。职业技能鉴定,是检测劳动者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水平的手段,为劳动部门开发、使用人力资源提供客观依据,也为劳动力市场提供人力资源指标体系。

  三、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职业技能开发体系的两大支柱:一是职业技能培训;二是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开发体系的中心是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目标是提高劳动者的就业竞争能力和工作能力。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是职业技能开发领域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将在理论建设方面确立劳动力个人所有制理论、劳动力商品性理论、劳动力与生产资料有条件结合理论和商品经济型的按劳分配理论等方面取得一次重大变革,为劳动就业管理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奠定了基础。通过技能鉴定,使劳动者能找到适合自己劳动能力的就业和上岗位置,进而充分发挥所长,取得相应的报酬和待遇,还为解决劳动力质量的定量评估开辟了新的途径。

  四、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是提高电力

职业技能鉴定篇3

  关键词 职业技能培训 鉴定 关系

  职业技能鉴定是对职业技能水平进行严格考评的活动,具体是指鉴定机构对从业者工作的岗位技术掌握以及理论知识的水平高低,按照相关标准,做出公正、客观的考核与评定的过程。而职业培训是实现职业技能操作能力的途径;是提升技能的一个渠道。根据“先培训后鉴定”的原则,职业技能培训是前道工序,而职业技能鉴定则是后道工序。如今的时代属于知识经济密集的时代,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信息的瞬息万变,企业需要的是复合型以及创新型人才。因此,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把鉴定与培训工作有机统一发展,从而全面提升从业者职业技能水平。

  一、职业技能鉴定是职业培训的载体

  职业技能鉴定活动是依据技能人才的水平高低开展,而技能人才的培养基础是职业培训工作,培训工作又是以职业技能鉴定为载体制定内容。因此,培训是一种过程,而鉴定是一种手段,两者共同为员工操作技能提升以及企业发展而服务。职业技能鉴定是为了培训效果的落实而制定的一套考核标准体系,没有标准就没有培训的意义,自然也失去培训目标。长久以来,在一些人的错误观念中,认为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应对职业技能鉴定,纯粹的把鉴定工作当成检验培训工作好坏的工具使用,一味的以追求鉴定合格率作为目的。但实际上技能鉴定只能作为一种参考依据,在鉴定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并不一定能够绝对的判定培训工作的好坏,培训工作是为了提升操作者的技能水平,但是却又依靠职业技能鉴定内容为载体。

  二、职业技能鉴定可以推动职业培训的发展

  职业技能鉴定的工种覆盖面宽广,涵盖涉及到了很多行业工种,从而为职业培训工作的全员性开展提供保障。职业技能鉴定一般都分为理论与实操两部分,将理论与实际操作二者结合,有效解决了培训中只注重理论知识,而忽略实际操作的问题,也遏制了只重实操而忽略理论学习的倾向,克服长期以来行业中一直存在的弊病。职业技能鉴定是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的,有制度作为保障。只有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合格者,才可获取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而职业资格证书又是以职业技能鉴定制度为保证。若企业员工想要到相关岗位上工作,就必须持有相关岗位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又只有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才能获得。因此,在严格的制度保障下,培训工作的开展就具有了权威性、规范性,不能松懈。

  另外,职业技能鉴定能够调动培训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职业技能鉴定存在一定的系统性、规范性,无论是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还是技师、高级技师,各个等级都有相应的考核标准,在这些体系中,各工种等级都必须严格按标准要求有序进行、按工种内容进行考核,从而为员工的技能水平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在职业培训过程中还能激发员工的自身潜力的发挥,使员工培训结束经鉴定合格,取到证书重返岗位信心十足。

  技能鉴定能够为培训工作提高效率。根据职业技能鉴定的要求,职业培训中理论知识部分包括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培训,将会有大量的知识资源流通,从而促进资源共享,可利用资源的扩宽、扩大,无论是通用工种还是行业特有工种的书籍、文件、考试题库,包括电子资源都能够相互借鉴。如此一来,为培训工作提高了效率。

  三、职业技能鉴定是职业培训的动力

  职业技能鉴定是职业培训获取动力的源泉,培训机构依据鉴定标准,制定培训教学计划。依据鉴定标准开展培训工作,能够使企业对岗位人员的数量以及质量得到满足,提升培训信心,加大培训力度,使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以及管理能持久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是企业对员工的素质开展的考核与评定工作,通过培训的执行,使员工进行更深层次的学习,不仅可以进一步提升员工自身的综合能力,还为企业在实际培训工作开展中遇到问题进行有效解决。

  参考文献:

  [1]李青松,李艳丽,王延会等。浅谈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的相互统一[J]。现代企业教育,2008,(16):9.

  [2]钱永涛,李爱国。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模式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电力教育,2011,(12):26-27.DOI:10.3969/jssn。1007-0079.2011.12.015.

  [3]郑萍。基于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的高职教育新模式研究[J]。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0(6):16-18.

职业技能鉴定篇4

  一、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职责:

  考评员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职责分别负责技术等级的考核、评审以及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考核评审。

  二、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任职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在本地区本行业工种(专业)中有较高威信。

  3.有本工种工龄十年以上,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操作技能,并必须具备技师、高级技师或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4.经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培训合格,取得《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合格证书》。培训的主要内容是:考评员的职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规程、方式、方法、技术等级标准(技师任职条件)、评分标准、工作守则,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知识。

  考评员资格培训由相应的劳动行政部门实施。

  三、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申报和审批

  1.申报程序。由本人所在单位推荐、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名,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填写《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审批表》,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送相应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2.申报材料。本人学历证明,《技术等级证书》、技师或高级技师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证明本人工作业绩,技术革新等方面的贡献和成果的材料。

  3.核准权限。考评员资格由相应的劳动行政部门核准。

  4.资格证书。经批准取得考评员资格的,由批准的劳动行政部门发给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胸卡。资格证书、胸卡由省劳动行政部门按劳动部统一式样印制。

  四、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管理

  1.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由相应的劳动行政部门综合管理。劳动行政部门应建立考评员档案。

  2.考评员要严格遵守考评员工作守则、考核规程、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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