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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规则大全范例

作者: 爱可网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来源:www.ik35.com

交通规则大全范例篇1

  一、自觉遵守“规则”,提高基本安全防范意识

  教师应依据教材内容,如《学校里的规则》,根据学校环境,结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安全公约》等内容,注重抓好学生最基本的安全教育。

  1.娱乐活动中遵守“规则”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小学生追逐打闹,不遵守活动规则,难免造成碰伤事件。轻则擦伤皮肤,重则造成身体伤害,更严重的,还会影响正常学习、生 活,甚至危及生命。因此,教师要时时留心、关注学生,随时渗透教育内容;引导学生课外观察、发现、制止不良行为;课内交流、反馈、评论其危险性。用鲜活事 例,使学生认识到玩乐活动时注意安全的重要性。做到:讲文明,有礼貌,守纪律;不摸电源插口,不玩火,不做危险动作,不玩有损身心健康的游戏等。通过小 品、相声、编课本剧等活动拓展安全教育内容,使学生懂得活动中应该相互尊重、谦让,举止文明,行为规范。

  2.教育学生着装要遵循“规律”

  小学生年龄小,身体免疫力差,穿衣要随自然规律――季节、天气变化而异。通过列举季节易发疾病引导学生着装上应该注意什么,进而得出保护身体的 重要性。如,春天易发感冒,要注意穿暖、防风,保护关节,着衣应“下厚上薄”;夏天,要预防热感;秋季,腹部受凉会诱发感冒、腹泻,应保证睡眠充足,多进 行户外活动,增强机体免疫力;冬天寒冷、干燥,是流行性感冒蔓延的季节,重在全身保暖,积极预防。进而,使学生获得知识,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 保护能力。

  3.坚持锻炼,以强身健体

  坚持锻炼数年如一日,才能提高身体免疫力。因此,教师要把课堂上的理论指导和课后的实际行动相结合,为人师表,引领学生积极参加课外活动。鼓励 学生乐于上好体育课,乐于参与学校各项活动,乐于每天坚持做好“三操”:早晨跑操、课间操和眼保健操,做到标准、到位,真正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

  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工具的日益增多造成交通事故频发。小学生过马路成了家长头疼、学校担忧、教师担心的大事。“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知道行人应走人行道, 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在马路上玩耍打闹。”这是品德与生活课程的教学要点。因此,结合教材《四通八达的交通》《生命只有一次》等学习,教师主要从两方面做 起,确实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1.明确交通“法规”要求,懂得“规则”重要性

  按照《小学生守则》要求,“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珍爱生命,注意安全”。形成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 规,保护身体,珍爱生命的意识。教师首先应该使学生通过“查资料、搜图片(或照片)、做调查”等方式,结合“守则”“规范”内容,加深理解,牢记交通安 全“法规”“条例”要求,懂得从小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对生命的重要性。通过教师讲解,学生观看宣传图片、电视、“采访交警”等办法,明确我国《道路交 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懂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2.熟记符号标识“规则”,明理导行

  教师要把教学内容和学习《交通规则》《交通安全教育手册》

  《道路交通安全法》相结合,针对学生过马路时的实际表现,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生形成习惯。

  (1)收集资料,积累安全知识

  指导学生自学。搜集、识记交通安全符号标识: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查找交通安全常识:图片、儿歌、顺口溜等;动脑、动手筛选、编辑、制作《文明交通安全行》小报,以学习、积累交通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2)竞赛激励,巩固安全知识

  如,让学生画一画、比一比,谁识记的交通安全符号标识多;说一说、听一听,谁分析的交通事例典型、有教育性;评一评,看看谁是班上最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孩子。

  (3)以拍手歌强化记忆“交通安全儿歌”

  “红灯亮了停一停,绿灯亮了往前行。一慢二看三通过,不与车辆来抢行。乘车安全要注意,遵守秩序要排队;手、头不能出车窗,扶紧把手不能忘。乘 车谦让有礼貌,交通安全靠大家。”采用教师护送路队检查,路队长管理、带头,人人监督,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办法,真正使学生从内心深处懂得珍惜生命的重 要性,切实做到“内化与心,外化与行”,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三、了解“自然灾害”和“社会安全”知识,加强突发事件预防自救意识

  教师要结合课程《自然灾害中的威力》《自然灾害中的自救》等内容,通过看图片、查资料、听故事的 方法,使学生认识到大自然的威力(如地震、台风、火灾、水灾等)是巨大的,有时候人为的力量是无法抗拒的。人们只有尊重自然法则,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才尽 可能减少或避免大自然的惩罚。通过课内学习,课后扩展,使学生懂得遇到灾难时,自救、互救的办法。例如,在学习《灾难之中的救护》后,教师可以组织学生灵 活开展活动实践课:“火灾演练”“地震避难”“洪水来临”等实际演练,使学生身临其境地感受、体验、牢记自护自救方法。切实懂得:生命大于一切,有一线希 望就应该百分之二百地争取。如,住楼房遇到火灾,火势不大时,一定用湿毛巾或湿衣服捂住嘴,低着头,出门顺墙根下楼梯。火势凶猛,不能出门,且住在高楼 时,就要想办法扯下床单或衣服,并将其结成绳子,一头拴在楼房靠近窗户的栏杆或者窗框上,另一头苍谧约貉间,手抓绳子一点点顺着绳子滑下来。实在不行, 就想办法打电话或别的办法求救。还可让学生畅所欲言,还有哪些好的自护自救措施,以增强面对灾难临危不惧,设法自救,珍爱生命的意识和能力。

交通规则大全范例篇2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观点一:严格责任

  赵惜兵

  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以来,各方面对该法第七十六条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规定,一直存在不同理解,争议不断。今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一些地方的执法人员在处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时,适用法律不当,加之有些媒体不确当报道,使许多人特别是机动车驾驶员对第七十六条产生了误解,甚至产生对立和抵触情绪,进而对第七十六条规定的民意基础、立法机关的工作提出质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是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确认民事责任归属的规定。这一规定适用的是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严格责任是指对于民事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加害人无论主观上有无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均由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受害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加害人的责任;因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或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害,可以免除无过错加害方的责任。在严格责任的适用中,要考虑当事人双方的过错,但这仅对减轻加害人的责任有意义,并不能免除加害人的责任。

  严格责任的核心就是无论机动车驾驶员是否有主观过错,只要撞了人就要承担责任,具体承担多大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能免除责任。比较过去的规定,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适当加重了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主要考虑有以下三点:

  第一,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一是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道路上机动车多、自行车多、行人多是一大特色。我国机动车的增长速度很快,但机动车质量、驾驶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从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看,绝大部分是由于机动车驾驶员违法或者机动车性能不符合要求导致的。强调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谨慎驾驶义务,是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首要环节。二是我国道路通行条件尚不够完备,即使在大中城市,道路交通信号、道路通行设施都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中小城市的问题就更加突出。这给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严格守法带来一些困难因素,如有些地方非机动车的流量很大,但非机动车道设置过窄,很难保证非机动车按道行驶;又如许多地方人行横道设置不合理,相隔距离太远甚至根本没有,很难要求行人严格按规则都走人行横道。在这样的道路通行条件下,行人或非机动车的轻微违法有时很难避免。三是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的交通法律知识缺乏、守法意识淡薄,再加上客观条件的限制,轻微违反交通法规和规则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在设定各方责任时,必须从这些实际情况出发。

  第二,坚持以人为本,以尊重和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权为首要的价值取向。坚持以人为本,是现代法治的本质要求。立法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重视保障公民权利,其中最重要的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涉及的公民权利有二:一方是生命健康权,另一方是道路通行权,前者必然优于后者,法律要优先给予保障。从实际看,机动车作为一种高速运输工具,对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具有潜在危险性,这种高速行驶的“钢铁战士”与人的“血肉之躯”相碰撞,受害最大的是“血肉之躯”。因此,采取严格责任原则,强调对人的生命健康权的保护,才能更好地贯彻以人为本,尊重和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权利的宗旨,也才能更好地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代法治精神。

  第三,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法律是调整利益关系的,不同利益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法律的作用就是合理分配和平衡各种利益关系,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采取严格责任原则,是根据国情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利益关系进行的分配,它既强调机动车一方要承担严格责任,也强调了违法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违规也承受相应的损害后果,并力求通过对双方责任的合理分配,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整体的公平正义,进而达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立法目的。可以设想,如果第七十六条适用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行人有轻微违法就可以“撞了白撞”,则会偏离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

  有人提出,行人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在一般道路上可以采取严格责任原则,但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和隔离设施好的城市道路上则应该采取过错责任原则。这个意见确有一定道理,立法中也曾慎重研究过,但考虑这类事件属于个别情况,法律不宜对个别问题作一般规定。

  法律的规定是否会鼓励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有人担心严格责任的适用可能助长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违规行为。有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认为,违规不要紧,“撞了不白撞”。这是不对的。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是每一个道路交通参与人的法定义务,应尽而不尽法定义务,都要承担违法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依据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和造成的后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将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根据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并采取必要措施的,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减轻的部分责任,要由违法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自己承担。二是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三是根据刑法的规定,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观点二:客观过错责任

  李然深 徐小鹏

  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是“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而不是“免除”,这是否意味着机动车方的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

  关于无过错责任的阐述虽然在概念上有不一致之处,但都强调了无过错并不是免责的事由。然而翻遍了所有的著述,却看不到“应当承担责任”到底应当是到什么程度,是全部责任还是大部分责任,还是仅仅10%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能不能算作无过错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明确了机动车一方承担10%的经济损失,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只是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减轻多少并不明确。但无论如何,还是考虑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过错问题。笔者认为,在同一个事故责任的认定中应当使用统一的归责标准,即事故双方的责任相加应当是100%。在同一个事故中,对双方当事人在认定责任时适用不同的标准如何操作才能够使责任相加成为一个整体?显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都考虑了行人的过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已经明确了是在行人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由机动车方承担10%的损失。

  违章行为应当与损害的过错行为相区别。客观地讲,在道路上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非常常见,违章行为影响了交通秩序,相对来说行人的违章现象更普遍。行人的违章行为的普遍性的解决方法,可以用加重处罚的方式来预防,也可以用自行承担损害后果的方式来预防,当然也可以采取其他的方式。其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已经区分了违章行为与损害过错行为,没有交通违章的行为,不一定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没有过错。机动车是社会进步的产物,机动车的广泛使用大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但是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同时也带来了交通事故数量的增加,因此造成的人身损伤和财产损失是触目惊心的,因此遏制交通事故已经成了世界性的话题。当然机动车一般是事故的核心,机动车相对于非机动车、行人来说速度快、质量大,是强者,对非机动车、行人有较强危险性,一旦行驶中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有接触,非机动车、行人往往是受害者,发生事故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损害往往是严重的、无可挽回的。因此驾驶人对其驾驶行为应尽到特别谨慎的驾驶义务,不但自己要遵守交通规则,而且还要时刻提防违反交通规则者,避免损害后果的发生。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虽然其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但不能说明其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因为非机动车、行人的行动相对于机动车来说缓慢的多,即使有违章的行为,机动车驾驶人一般是能够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避免事故的发生的。一旦发生事故就应当推定其没有尽到特别谨慎的驾驶义务,因此在其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下,令其承担部分责任并不是因为没有过错,而是推定其肯定有过错。当然过错的程度要根据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违章程度来定,但底线是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违章行为,也对损害后果有过错,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这是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经验总结,也应该说是立法者的心理状态。属于过错推定,其实质仍然是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向来有主观过错和客观过错之争议,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过错责任应当是客观过错,即不管行为人主观上对事故的发生的心理状态,一律按客观行驶的情况(交通警察勘验现场就是例证)与事故的关系确定责任的大小,而不是根据其故意违章还是过失违章、是违章还是因机械故障。例如,一机动车因突然爆胎而撞了另一辆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交警肯定认定该机动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不考察其是否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轮胎已经陈旧,也不考察其是否存在别的原因。因为导致事故的因素是单方的,不至于因为主观上没有过错而认定对方有责任吧?因此笔者认为交通事故责任是客观过错的归责原则,而不管是发生在什么主体之间。

  观点三:无过错责任

  尹 飞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所确立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更为妥当。理由在于:

  机动车致人损害这一特别法上的侵权责任类型,其民事基本法上的依据在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根据该条,包括高速运输工具在内的各种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其惟一的免责事由在于受害人的故意。但后来的行政法规改变了这一规定,而是单纯地依据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来确定各自责任的承担。这一原本用来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规定,在实践中演变为侵权责任的确定规则,从而实际上改变了民法通则的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二)项的做法则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将机动车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重新纳入了民法通则的轨道。

  第七十六条第(二)项采无过错责任的理论基础在于危险责任理论。现代各国民法普遍对高度危险作业采无过错责任原则。对于现代各国广泛存在的无过错责任,用过错是根本无法解释其承担责任的依据的。德国学者提出的“危险责任”理论为各国学者乃至立法广泛接受。所谓危险责任,是指以特定危险的实现为承担责任的依据,也就是说,在民事主体进行危险活动,或者其所有、占有以及管理具有危险的物品、设施或活动场所,致使侵害他人权益时,应就所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而责任主体是否有过失,则无须考虑。

交通规则大全范例篇3

  一、引言

  莲都区高溪幼儿园位于碧湖镇高溪乡竹溪村交通便利,附近共有缸窑、黄塘窑、高溪村、竹溪村、岚山头5个村,附近的适龄幼儿都送到幼儿园就读。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各种交通工具逐渐走入寻常百姓家。幼儿山下学乘坐三轮车、电瓶车的越来越多。为此我园重视幼儿上下学的安全,宣传交通安全教育知识,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培养幼儿、家长自我保护意识,但由于幼儿年龄小,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安全教育是我们最重视的问题。为此,我园成立了交通安全调查小组,通过调查研究分析去解决问题,提高幼儿和家长的交通意识,学会自我保护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确保一方平安”的安全教育目的。

  二、调查内容

  (一)调查目的

  本次调查旨在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知道农村幼儿的上下学方式和交通安全意识的现状,进而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幼儿园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普及交通安全知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进一步增强幼儿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

  (二)调查对象及方法

  本次调查活动我们主要采用问卷调查形式进行。调查对象为莲都区高溪幼儿园全体幼儿及家长。对问卷进行了分析整理,总结出幼儿交通安全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调查内容

  首先对幼儿上下学交通方式的调查,通过了解幼儿主要的交通出行方式,以进一步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其次调查家长及幼儿对交通标志的掌握情况。

  (四)调查情况分析

  1.幼儿上下学交通方式的调查

  由于幼儿出行由监护人接送,将幼儿上下学交通方式分为家长接送(步行)、家长接送(公共交通)、家长接送(小汽车)、家长接送(三轮车)、家长接送(电瓶车)、家长接送(摩托车)等6种方式。调查发现,幼儿上下学出行以步行、三轮车和电瓶车为主,摩托车和小汽车接送的情况也存在。如图一所示。

  2.交通标志的认识情况

  调查发现家长及幼儿除了对“红绿灯”的认识率比较高外,对其他如人行道、斑马线、禁止通行、危险警告等标志的认识情况都很不理想。考虑到我们幼儿园为农村幼儿园,人们对交通规则及交通标志的认识盲点多,倡导遵守交通安全规则,首先需要解决这个知识盲点问题。

  图一:幼儿上下学交通方式情况

  三、对应策略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针对幼儿上下学的出行方式我们将不规范交通行为拍摄下来,制成图片、宣传版,作为交通安全教育材料,给家长幼儿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向他们宣传这些交通行为的有害性。向村里的村民发放宣传材料,让他们从一桩桩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中找到原因,让他们从这些不文明、不规范的交通行为中吸取经验,从我做起,从教育自己的孩子做起,摒弃不当的交通行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大人做孩子遵守交通规则的榜样,孩子做大人的交通监督员。

  (二)认识交通标识,解决盲点问题

  由于农村幼儿看的交通标识少,接触不多我们幼儿园对幼儿进行认识交通标志的教育,根据年龄特点引导幼儿认识相关的交通标志。如:小班认识“红绿灯”“人行横道”等标志,中班在小班的基础上认识“禁止行人通行”“注意危险”“机动车道”“行人道”等标志,大班在中班的基础上认识“禁止停车”“禁止驶入”“停车场”“左右转弯”等标志。在幼儿认识交通标志的基础上,再进行遵守交通规则教育,这样的教育才能更显成效。其次,在幼儿园环境中布置交通标志,模拟交通现场,请幼儿遵守交通规则。

  (三)开展实践活动,认识得到内化

  我们通过邀请交警叔叔为家长、幼儿讲解交通规则的理论知识,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还安排了幼儿和家长走进交警队去了解交警的工作。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幼儿和家长对交通规则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四)利用社区活动宣传,加大教育成果

  为了进一步加深幼儿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使遵守交通规则成为幼儿和家长的自觉行为,我们利用社区活动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促使大家共同遵守交通规则,使幼儿园的交通安全教育影响到家庭、影响到社会,巩固和扩大了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的成果。

  幼儿是祖国的花朵,社会的未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公民素质,不仅是幼儿园的一项职责,更是全社会的一份责任,我们应共同努力,一起创造孩子安全美好的每一天。

交通规则大全范例篇4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据相关资料介绍,在澳大利亚、新加坡、法国、日本等国家,很难见到有一个人闯红灯,横越栏杆更是不可思议的,而在我国,由于人们的安全意识比较淡薄,闯红灯现象随处可见,过马路不走斑马线,有的手牵小孩或背着小孩与汽车抢时间,非机动车辆行驶在快车道上,更是比比皆是,真是让人胆颤心惊!这些不规范的交通行为是酿成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我们将这些不规范的交通行为拍摄下来,制成图片、宣传版面作为交通安全教育材料,为家长、老师、幼儿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让他们从这些不文明、不规范的交通行为中醒悟过来,从自我做起,从教育自己的孩子做起,摈弃那些不当的交通行为,从而逐步做到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大人做孩子遵守交通规则的榜样,孩子做大人的交通监督员。

  二、认识交通标志,解决盲点问题

  首先在幼儿园内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根据年龄特点引导幼儿认识相关的交通标志。如:小班认识“红、绿灯指示标志”;认识“人行横道指示标志”;认识“禁止行人通行禁令标志”。幼儿在认识交通标志的基础上,再进行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其教育就更显成效。其次,考虑到幼儿的思维方式主要是直觉思维,在幼儿园环境创设中,渗透交通规则的内容,如在幼儿园的醒目位置布置交通标志,在游戏活动区设置“我是小交警”,在家长接送孩子入离园时,由幼儿带家长到这些相关的环境中,认识交通标志,到表演区与孩子一同表演“交警执勤”,让幼儿经常提醒家长“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等,家长们在与孩子的互动中,有意无意的接触到相关的交通常识,受到影响,这些“小手拉大手”、“大手带小手”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帮助了幼儿家长、社区居民掌握了相关的交通常识,使幼儿园的交通安全教育成效更加显著。

  三、进行学习引导,培养守规习惯

  为扎实有效地培养幼儿交通安全意识,幼儿园应将交通安全教育列入学期的教学计划中,根据大、中、小班年龄特点选编教材内容。编成儿歌、游戏、区域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例:儿歌《交通规则要记牢》

  交通规则要记牢,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走横道,来往车辆仔细瞧。

  交通安全很重要,关系性命莫小瞧。学规则、守规则,时时处处做得好。

  步行骑车靠右行,中间让给汽车跑。横过马路左右看,不要走在快车道。

  见红灯、不要跑,绿灯亮起可过了。在路上、莫打闹, 不做游戏不追跑。

  汽车灯,会说话,注意观察别忘了。左灯亮,向左转,右灯亮,向右转。

  雨雪日子虽然少,事故比例比较高。慢行小心要警惕,不让自己多摔跤。

  队员们,要知晓,出了事故不得了。从小养成好习惯,时时记清别忘掉。

  游戏“我是小司机”、“我是行人”、“我和交警叔叔做游戏”等等,幼儿在情景表演、游戏等活动中,担当小司机、小公民、小交警等不同的角色进行模拟演习,巩固对交通规则的认识。在集体活动中,幼儿自觉地接受约束,遵守游戏规则,接受别人的监督,其成效更显著。定期组织幼儿观看交通规则录像,对录像中的交通行为进行讨论,辨别哪些交通行为是对的,哪些行为是错的,从而不断强化对交通规则的认识。

  四、通过课题研究,逐步杜绝幼儿及家长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

  《幼儿园教育纲要》健康领域中指出:幼儿应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学习保护自己,提高自护能力。幼儿园是幼儿第一次接受有组织系统化教育的场所,作为幼儿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将幼儿交通安全教育放在第一位。通过课题《基于开发区幼儿自护的交通安全的研究》的研究,逐步杜绝幼儿及家长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提升交通安全意识。使他们将交通安全的认识内化为自己今后的行为,增强国民素质,在实践中探究解决问题的方法,为今后的教育,提供参考依据。通过课题研究,指导幼儿对交通标志、交通规则有粗浅的了解,并懂得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做到主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幼儿自护力,使幼儿终身受益。

  五、开展实践活动,认知得到内化

  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邀请家长、交通警察与幼儿园老师、幼儿共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第一步,在幼儿园内布置模拟交通现场,由交警带领指导家长、在模拟现场中演练交通规则。如:从我们的出行该靠哪边走,到过马路怎么走,过红绿灯怎么过,看路上的交通标志代表什么等等,通过模拟现场演练,幼儿和家长对交通规则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然后在交警的指挥下,再到实地现场进行正确的行走,逐步离开交警进行步行、骑车、开汽车等,这样的“小手拉大手”、“大手带小手”的交通规则实践活动,走遍了我们幼儿园周边的所有马路,并留下美丽的照片,这正是幼儿及家长将交通规则由认知内化为文明素质的过程。另外在幼儿园环境创设中渗透交通安全教育。我园将交通安全各种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图张贴于幼儿园大门明显处,便于家长和幼儿一进幼儿园就能看见这些标志。这样一日复一日,孩子和家长就将这些标志牢牢记在脑中,对安全出行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从而能避免许多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交通规则大全范例篇5

  关键词:游戏情境;安全规则;执行力

  安全,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需要,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是幼儿园工作的首要任务。笔者认为,在教学实践中创设良好的游戏情景,可以提升幼儿对安全规则的执行力,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一)游戏:游戏是幼儿的基本活动。是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一种有目的、有意识的,通过模仿和想象,反映周围现实生活的一种独特的社会活动。

  (二)游戏情境:是指在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创设的、能激发幼儿积极参与的游戏环境。

  (三)安全规则:为了避免人的身心健康免受外界因素影响,而规定的、供大家遵守的制度和章程。

  (四)幼儿对规则的执行力:充分尊重满足幼儿规则意识发展的需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把幼儿对于规则的理解固化为内心的需要并落实到行动中,提高幼儿的自我约束能力,为幼儿终身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游戏情境下提升幼儿安全规则执行力的教学策略

  (一)以游戏情景为载体,培养幼儿执行安全规则的意识

  幼儿的思维发展有其自身的特点,心理学的研究认为,在人类的思维方式当中,最先出现的、也是最初级的思维叫直接动作思维,要想达到良好的安全教育效果,必须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幼儿思维发展特点,运用多种多样、生动活泼的教育形式和方法,而游戏是教师开展安全教育最常用的、最有效的手段,是幼儿园安全教育的最重要途径。随着每个安全规则内容的不同,教师可根据教学的需要有选择地、创造性地创设游戏情景,不断地优化整体设计的每一个方案,有效帮助幼儿建立安全规则意识。

  (二)创设各种游戏情景,帮助幼儿提升对安全规则的执行力

  1.创设游戏情景,利用角色游戏培养幼儿自护自救能力。在安全规则学习中,幼儿自护自救能力培养是教育的重点,但单一学习规则并不能让幼儿真正理解掌握,教师可在角色游戏中融入安全规则教育,不但能让幼儿在轻松自如的氛围中学习安全规则,还能达到潜移默化的效果。比如小班“认识红绿灯”的角色游戏中,首先创设过马路的游戏情景,让幼儿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进入游戏中,有的扮演“警察叔叔”,有的扮演“小司机”,还有的扮演行人。当红灯亮起,“警察叔叔”的标准指挥手势伴随着哨声,“小司机”和“行人”按交通规则各行其道,当“小司机”和“行人”在斑马线附近相遇时,“小司机”还会礼让“行人”,道路交通井然有序。幼儿在游戏中通过教师的指导学会了认识红、黄、绿三种交通指示灯,了解基本的交通规则。在游戏情景中通过角色扮演懂得了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并学会了如何遵守交通规则。

  2.创设体育游戏情境,帮助幼儿掌握正确的安全技能。为了让幼儿熟练掌握部分安全技能,教可以结合幼儿的兴趣,有计划地创设一系列的体育游戏,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对幼儿进行逃生和疏散训练,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如中班教师可结合安全疏散演练过程中个别幼儿逃生疏散动作协调能力较差、姿势不正确的现象,设计一系列体育游戏来帮助他们。如“学军游戏――匍匐爬过封锁线”、“小鸭争冠军――鸭子走游戏”等等,不但培养了幼儿运动兴趣,同时也锻炼了幼儿逃生疏散中需要的快速爬、低头走等肢体动作,使幼儿学会了对自己有帮助的安全技能。

  3.巧妙设计结构游戏,提升幼儿在实践中运用安全规则的能力。幼儿结构游戏是幼儿通过各种不同结构材料动手造型的活动,构造物体或建筑物,实现对周围现实生活的反映。在教学中教师们可结合结构游戏,创设交通安全环境,让幼儿在游戏中获得直观交通安全知识。在交通安全规则对于大班幼儿来说只是一条一条的规定,但教师们可结合安全规则开展的结构游戏“大马路”、“我会开汽车”、“我是小交警”等,把安全规则通过孩子手里的材料印刻到幼儿的思维里。游戏中幼儿首先运用材料搭建马路,有汽车道、人行道、人行横道线、红绿灯标志。游戏刚开始,幼儿开汽车是无规则意识的,小汽车不是撞到行人,就是相互碰撞。讲评时,教师通过和幼儿就“交通规则”展开激烈的讨论,通过教师引导幼儿慢慢地认识规则,意识到规则的重要性,了解了如何开汽车,怎样过马路。再次游戏,小司机便自觉地在汽车道上开车,遇到行人和人行横道线慢行;行人也会看红绿灯标志。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教学中,以安全教育内容为切入点,以创设游戏情景为立足点,立足实际,对提升幼儿对安全规则的执行力具有重要价值,有利于幼儿健康、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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